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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源复材: 关于公司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公告

股份转让概述 - 赛维电力拟将其持有的海源复材37,175,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2981%)以每股9.42元、总价350,188,500元转让给新余金紫欣 [1][2] - 转让完成后赛维电力持股比例降至3.8462%(10,000,000股) [2] - 股份转让协议已生效 需办理中登公司过户登记手续 [1][15] 交易各方情况 - 转让方赛维电力为公司控股股东 持股18.14%且全部处于质押状态 [2] - 受让方新余金紫欣由滁州紫锳(出资5.74%)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共青城紫能(42.84%)、共青城紫熙(28.56%)、共青城紫能(22.85%)为有限合伙人 [2][4] - 滁州紫锳由刘洪超(33.34%)、丁立中(33.33%)、刘浩(33.33%)共同控制 三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形成实际控制人关系 [5] 协议核心条款 - 付款分两期:首期2亿元需满足10项先决条件(如监管批准、股份无权利瑕疵等) 二期1.5亿元需完成股份过户 [6][7] - 交割后30日内需解除标的股份质押 并改组董事会(受让方可提名6名非独董及董事长) [8][9] - 过渡期限制:禁止转让方质押/处置股份 维持公司稳定经营 不得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 [7][8] - 转让方承诺避免同业竞争 不干预受让方控制权 [11] 控制权变更 - 交易完成后新余金紫欣将成为控股股东 刘洪超/丁立中/刘浩通过滁州紫锳间接控制公司 [5][15] - 需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不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1][15] 协议执行机制 - 违约条款:迟延过户按日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上限为已付款30% [14] - 终止情形:监管否决/重大违约/90日内未完成过户等 需10个工作日内退款 [13][14] - 不可抗力事件可中止履行义务 需协商替代方案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