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军工: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 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于2024年12月31日基准日被认定为有效,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 - 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 - 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期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结论的因素 [2]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九江国科远大机电有限公司、江西星火军工工业有限公司、江西新明机械有限公司、江西航天经纬化工有限公司、南昌国科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3] - 评价范围覆盖公司100%资产总额及100%营业收入 [4] - 评价事项涵盖治理结构、发展战略、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发、工程项目等核心运营环节 [4][5]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缺陷定量标准:重大缺陷为营业收入错报≥2%、利润总额错报≥6%且≥1000万元、资产总额错报≥2% [5] - 非财务报告缺陷定量标准:重大缺陷为直接财产损失金额≥1000万元 [5]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定性标准包括高管舞弊、财务报告更正、未识别的重大错报及监督失效等情况 [5] 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6] -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6] - 公司确认所有评价范围内的业务与事项已建立有效运行的内部控制制度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