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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审议通过多项议案,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5][11]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现场会议于2025年2月13日15:30在广州市白云区广陈路136号播恩集团办公楼9楼召开,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2月10日,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董事长邹新华主持 [5] -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3人,代表股份1.139633亿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925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1.135409亿股,占70.6627%;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86人,代表股份42.24万股,占0.2629% [2] -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87人,代表股份42.34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35%;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0股,占0.000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6人,代表股份42.24万股,占0.2629% [2]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3]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同意1.137324亿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74%;反对21.38万股,占0.1876%;弃权1.71万股,占0.0150% [5] - 中小股东同意19.25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4653%;反对21.38万股,占50.4960%;弃权1.71万股,占4.0387% [6] 《关于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的议案》 - 同意1.137904亿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83%;反对15.33万股,占0.1345%;弃权1.96万股,占0.0172% [6] - 中小股东同意25.05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1639%;反对15.33万股,占36.2069%;弃权1.96万股,占4.6292% [7]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同意1.138376亿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97%;反对8.57万股,占0.0752%;弃权4万股,占0.0351% [9] - 中小股东同意29.77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3118%;反对8.57万股,占20.2409%;弃权4万股,占9.4473% [10]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 律师事务所为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叶坚鑫、何晓平 [11] - 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11] 备查文件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12] -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