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 -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1] - 公司主要从事功能糖-赤藓糖醇及复配糖产品的生产、研发和销售,属于“C14、食品制造业”[21] - 公司产品包括功能性低聚糖、功能性膳食纤维、功能性糖醇等[9] - 公司产品还包括复配糖、甜味剂、莱鲍迪苷、阿洛酮糖、塔格糖等[9] - 公司主要产品为赤藓糖醇及复配糖,复配糖产品包括罗汉果复配糖、甜菊糖复配糖、三氯蔗糖复配糖等[24] - 公司主要产品赤藓糖醇生产能力为13.5万吨,是全球规模最大的赤藓糖醇生产企业[23] - 公司赤藓糖醇及其复配糖的销售收入占总收入的97.07%[23] - 公司拥有“天绿原”和“元生甜”等主要品牌,其中“天绿原”被评为山东知名品牌和山东优质品牌[33] - 公司持有多种许可和资质证书,包括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海关AEO高级认证企业等[34] - 公司采用“以产定购”的原材料备货模式,主料采购采用询价比价的采购模式,辅料采购根据生产需求分批购买[32] - 公司采用“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33] - 公司计划推出小包装“元生甜”新一代品牌,实现产品由B端至C端拓展的战略布局[34] - 公司所用发酵菌株合成赤藓糖醇实验室转化率可达54.5%以上,较此前公开信息可见的解脂假丝酵母32.9%-47%的转化率显著提高[43] - 优化后的发酵培养基配方赤藓糖醇转化率最高可达61.2%,而传统配方赤藓糖醇转化率通常为44.4%-46.3%[43] - 公司通过自有技术创新赤藓糖醇提取工艺,将赤藓糖醇母液中的残留赤藓糖醇纯度提高到80%[44] - 公司对赤藓糖醇发酵过程所需设备进行自动化控制改进,温度控制精确度提高到0.1℃[44] - 公司通过ERP系统与生产自动化系统全流程一体化的深度融合,实现了采购、生产、储存、销售等各环节的有效联动[44] - 公司备案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安装太阳能发电组件及输配电并网装置,可满足生产部分用电,降低用电成本[47] - 公司募投项目年产5万吨赤藓糖醇生产线建设完成并开始投产,2万吨阿洛酮糖项目中的2000吨产线开始试生产[47] - 公司投资设立全资研发型子公司三元生物工程研究(天津)有限公司,聚焦新资源食品、生命健康等领域[45] - 公司与山东大学签署研发技术中心协议,合作共建科技研发中心,重点聚焦透明质酸等糖类物质的特医食品、化妆品等领域[45] - 公司储备了甜菊糖、透明质酸钠、塔格糖等新产品,其中优质甜菊糖、透明质酸钠(食品级)等已完成中试[48] - 公司通过增资方式认购沛学生物20%的股权,加快产品由供应端到零售端的销售落地[49] - 公司将采取“上市一代、研发一代、储备一代”的产品开发策略[102] - 公司将加强与国内领先的食品发酵科研院校及研发机构合作,提升产品研发能力[102] - 公司将继续提升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利用意识,及时转化技术创新为知识产权资产[102] - 公司将以安全生产为中心,提升节能环保治理水平,优化生产工艺,节能降耗[102] - 公司将提升董事会规范运作水平,加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建设,提升信息披露质量[102] -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109] -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109] -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3人,其中职工监事1人,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109] - 公司控股股东依法行使其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超越股东大会授权范围行使职权的行为[112] -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拥有独立完整的体系[112] - 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113] - 公司与全体员工均签订了劳动合同,拥有独立的人事及工资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考核体系[113] - 公司设立财务部,配备专职财务人员,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具有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113] - 公司主要从事赤藓糖醇及复配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具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和研发系统[113] - 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决策及监督机构,形成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规范化的运作体系[113]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聂在建期末持股92,946,000股,李德春期末持股2,880,000股,曹颖期末持股210,000股,韦红夫期末持股75,000股,郑海军期末持股120,000股,崔鲁朋期末持股15,000股,崔振乾期末持股682,500股,乍德才期末持股30,000股,于俊玲期末持股60,000股[120] - 2022年3月8日,原董事会秘书魏忠勇因个人原因辞去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121] - 董事长聂在建代行董事会秘书职务[123] -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包含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详细信息[125][126][127][128][129] - 聂在建先生自2012年11月起担任公司董事长[125] - 李德春先生自2012年11月起担任公司董事、总工程师[126] - 曹颖女士自2017年1月起担任公司董事[126] - 韦红夫先生自2012年11月起担任公司董事、生产主管[126] - 郑海军先生自2018年7月起担任公司董事[126] - 崔鲁朋先生自2018年7月起担任公司董事[126] - 赵春海先生自2020年10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126] - 杨公随先生自2020年10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127] - 朱宁女士自2020年10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127] - 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总额为461.11万元[132] - 董事长聂在建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为72.28万元[133] - 总经理程保华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为66.24万元[133] - 财务总监于俊玲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为26.29万元[133] - 独立董事赵春海、杨公随、朱宁每人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为10万元[133]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均未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133]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均及时按月发放薪酬[132] - 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由公司股东大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公司董事会决定[131]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132]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未受到证券监管机构处罚[131] - 公司审议通过投资建设年产2万吨阿洛酮糖项目[137] - 公司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137] - 公司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137] - 公司审议通过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137] - 公司审议通过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由关联方提供担保[137] - 公司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138] - 公司审议通过会计政策变更[138] - 公司审议通过投资建设智能化生物质能源项目[140] - 公司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140] - 公司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140]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数量合计为460人[152] - 生产人员占比最高,达到337人,占总员工数的73.26%[152] - 大专以下学历员工占比最高,达到335人,占总员工数的72.83%[152] - 2022年公司实施了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共计派发134,883,800.00元[155] - 2022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67,441,900股,转增后总股本为202,325,700股[155] - 2022年度公司拟以总股本202,325,7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00元,共计派发141,627,990.00元[157] - 2022年度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33,753,971.65元[157] - 2022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为100.00%[157] - 2022年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有效,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159] -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158] - 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00.00%[165] - 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00.00%[165] - 公司2022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168] - 公司未发生污染事故和纠纷,未出现因环保违法违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况[170] - 公司已建成光伏发电,减少碳排放[171] - 公司使用电代替部分蒸汽,减少蒸汽能源用量和温室气体排放[171] - 公司不断优化生产工艺,使生产能耗得以持续优化[171] -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排污分类管理中的简化管理序列,生产过程产生的污染物较少,不存在对环境构成重大污染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排放[170] - 公司及时对排污许可证进行了更新,并于2022年8月24日取得了更新后的排污许可证[170] - 公司对已编制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了重新修订,并于2022年9月在滨州市生态环境局滨城分局进行了备案[170] - 公司积极响应当地政府号召,向滨州慈善总会捐款200万元用于帮扶助医[173] - 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开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174]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聂在建承诺自三元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75] -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三元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76] - 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承诺自三元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79] - 公司股东戴彦琳、鲁信资本、吕熙安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80][181][182] - 公司股东聂玉妤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83]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聂在建承诺在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84] - 公司股东鲁信资本承诺在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可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全部股份[186] - 公司股东吕熙安承诺在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可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全部股份[187]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3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将启动稳定股价预案[188] - 公司稳定股价预案包括公司回购股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188] - 公司回购股票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188] - 公司稳定股价预案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8][189] - 公司稳定股价预案实施需在完成必需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启动相应的回购股份方案,并在60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189] - 公司计划回购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单次回购资金总额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单一会计年度累计不超过50%[190]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的资金不少于其最近一次从公司获取税后现金分红合计金额的20%,单一会计年度内累计不超过50%[19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的资金不超过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自公司实际领取的税后薪酬的20%,单一会计年度各自累计不超过50%[193] - 公司上市后3年内拟新聘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将促使该新聘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稳定公司股价预案和相关措施的规定签署相关承诺[194] - 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回购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195]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聂在建承诺,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将在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回购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196] - 公司拟通过完善利润分配政策、积极推进实施公司发展战略、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等方式,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以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197] - 公司承诺将积极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如违反前述承诺,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及理由,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198]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聂在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的利益,并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19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并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200] 财务表现 - 2022年营业收入为674,905,595.63元,同比下降59.71%[14] - 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3,686,641.34元,同比下降69.43%[14
三元生物(301206) - 2022 Q4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