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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熔电气(301031) - 2022 Q2 - 季度财报
中熔电气中熔电气(SZ:301031)2022-08-22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3.0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5.53%[2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63.57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6.61%[29] - 基本每股收益0.9601元/股,同比增长32.45%[2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43%,同比下降5.18个百分点[29]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85.53%至3.05亿元,主要受新能源汽车及风光发电储能市场政策激励增长驱动[68] - 报告期内综合毛利率为40.92%[116]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87.78%至1.80亿元,与收入增长同步[68] - 研发投入同比大幅增长97.18%至2083万元,因新产品开发活动及薪酬物料增加[68]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95.67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180.88%[29]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转正至3096万元,同比改善101.81倍,主因销售回款增加[68][70] 业务线表现 - 电力熔断器业务收入2.96亿元(占比97%),毛利率40.89%,收入同比增长84.39%[71] - 新能源汽车领域收入1.50亿元,同比增长97.91%,但毛利率下降3.29个百分点[71] - 新能源汽车行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97.91%,低于行业增速118.20%[111] 资产和投资 - 货币资金增至1.29亿元(占总资产11.76%),主要因销售回款增加[72] - 在建工程增至1.94亿元(占比17.62%),因智能电气产业基地建设投入增加[75] - 交易性金融资产减少至4500万元(占比4.09%),因结构性存款到期减少[75] -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期末金额4500万元,累计投资收益81.73万元[84]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收益286.77万元人民币[32] -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81.73万元人民币[32] - 委托理财发生额总计42,300万元,其中券商理财产品20,500万元[103] - 未到期委托理财余额14,500万元,含银行理财产品4,500万元[103] 募集资金使用 - 募集资金总额3.96亿元,报告期投入7531.77万元,累计投入2.29亿元[85]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29.54%[86] - 智能电气产业基地综合建设项目报告期投入金额7629.41万元,累计投入金额2.01亿元,项目进度66.90%[80] - 智能电气产业基地建设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2.31亿元,报告期投入5660.91万元,累计投入1.03亿元,投资进度44.47%[90]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4105.84万元,报告期投入870.86万元,累计投入1650.96万元,投资进度40.21%[90]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全额投入1亿元,投资进度100%[90]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1.70亿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50.42万元[89] - 募投项目调整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990.50万元[86] -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3.96亿元[85]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96.1837百万元,超募资金为33.8532百万元[93] - 公司使用1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93] - 智能电气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由224.484百万元调整为231.1771百万元[93][94]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由37.8465百万元调整为41.0584百万元[93][94]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90.5万元对募投项目增加投资[93] -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3.8073百万元[94] -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2.4433百万元[94] - 截至2022年6月30日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170.2176百万元[97] - 智能电气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本期实际投入56.6091百万元,累计投资进度44.47%[98]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本期实际投入8.7086百万元,累计投资进度40.21%[98] - 智能电气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由22,448.40万元调整为23,117.71万元[101]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由3,784.65万元调整为4,105.84万元[101] - 使用超募资金990.50万元对募投项目增加投资[101] 债务和借款 - 长期借款新增1959万元,用于智能电气产业基地建设项目[75][79] 客户和市场 - 公司产品通过宁德时代、国轩高科等进入新能源汽车供应链,终端用户包括特斯拉、戴姆勒、比亚迪汽车等[42] - 新能源光伏风能发电客户包括阳光电源、华为、上能电气等[42] - 通信市场主要客户有华为、维谛、中恒电气等[42] - 轨道交通市场主要客户有中国中车、GE Transportation等[42] - 公司终端用户已涵盖国内新能源汽车乘用车及商用车主流车企,并与上汽大众等厂商展开前期合作[54] - 公司已进入特斯拉、戴姆勒供应链[54] - 公司已通过上汽大众MEB平台项目正式定点,成为上汽大众合格供应商[56] - 公司主要客户包括阳光电源、宁德时代、华为、维谛等行业龙头企业[56][58] 技术和研发 - 公司及子公司共拥有168项国家专利,包括3项发明专利、161项实用新型专利、4项外观设计专利[43] - 公司及子公司拥有168项国家专利,包括3项发明专利、161项实用新型专利、4项外观设计专利[59] - 与熔体结构相关的有效专利数量为17项,其中公司拥有14项[60] - 公司产品开发周期为3-6个月开发新品、6-12个月批量交付,对比外资品牌大幅领先[61] - 公司技术团队人员约170人,由从业20年以上的近10位资深专业人士领衔[62] 产品和产能 - 公司现有近77个产品系列、8,000多种产品规格[47] - 公司拥有近60个产品系列、6,000多种产品规格[63] 质量认证 - 公司获得IATF16949、ISO/TS22163、ISO9001等多项质量体系认证[46] - 公司2019年通过ISO/TS22163轨道交通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55] 经营模式 -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和"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49][50]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72.05万元人民币[32] - 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为3,821.70元[34] - 所得税影响额为526,230.42元[34] 子公司表现 - 子公司西安赛诺克新能源科技净亏损1,554,268.48元[110] 应收账款 -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21,366.74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26.16%[117] - 应收账款周转率为1.53[117] 公司治理和股东结构 - 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完成董事会及监事会全面换届选举,涉及13名高管变动[129]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55.66%[125]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55.30%[125] 股份锁定和减持承诺 - 控股股东方广文等人承诺锁定期36个月且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价不低于发行价[141] - 公司高管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股总数的25%[145] - 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48][151][160][163][166] - 减持股份前需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148][160][163][166] - 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时豁免提前公告义务[148][160][163][166] - 违反承诺减持产生的收益归公司所有[148][160][163][166] -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25%[154]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54] - 中盈合伙、中昱合伙股份锁定期为上市之日起36个月[157] - 李昭德、青岛安鹏股份锁定期为上市之日起12个月[163] - 锁定期满后减持需符合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148][154][160][163][166] -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将自动延长锁定期6个月[151] - 彭启锋、李文股份锁定期为上市后12个月至2021年7月15日[169] - 彭启锋、李文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69] - 贾钧凯、范明辉、雷磊股份锁定期为上市后12个月至2022年7月14日[172] - 刘健股份锁定期为上市后36个月至2024年7月14日[175] - 长江晨道等8方股份锁定期为上市后12个月至2022年7月14日[178] 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承诺 - 方广文等4人作出长期避免同业竞争承诺[178] - 石晓光等5方作出长期避免同业竞争承诺[181] - 方广文等4人作出长期规范关联交易承诺[187]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避免关联交易并承担全部责任若违反[190]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193] 股份回购承诺 - 公司承诺在上市后三年内若股价连续20日低于每股净资产将回购股份[196] - 公司实际控制人方广文刘冰等承诺对股份回购决议投赞成票[199] 实际控制人承诺状态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相关方承诺履行状态为"正在履行"[141] 利润分配和激励 - 公司报告期内无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计划[132] - 报告期内公司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133] 环保和碳排放 - 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属于环保部门重点排污单位且无环境行政处罚记录[137] - 公司报告期无碳排放减排措施披露[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