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营业收入为10.38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7.19%[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326.55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60%[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693.90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94%[1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501.42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5.27%[19] - 资产总额为20.66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88%[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7.1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2.25%[1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2.21%,同比下降1.34个百分点[19] - 2020年营业收入为10.38亿元,同比下降7.19%[63]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25.27%至75,014,195.66元[82]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34,014,881.70元,同比减少24.82%[82] 成本和费用变化 - 分包成本占营业成本比重最高达68.47%,金额为5.57亿元人民币[70] - 机械设备及安装费同比下降45.61%至3655万元人民币[70] -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2.34%至30,867,051.90元[76] - 管理费用同比下降9.76%至64,361,593.86元,主要因疫情社保减免及房租减少[76] - 财务费用同比下降96.72%至586,269.09元,因有息负债规模降低[76] - 研发费用同比增长22.53%至29,174,131.19元,因新增科研项目增多[76] - 研发投入总额达61,287,328.53元,占营业收入比例5.90%[79] 各业务线表现 - 环境修复整体解决方案收入10.18亿元,占比98.02%,同比下降7.47%[63] - 技术咨询服务收入1846.45万元,占比1.78%,同比增长3.49%[63] - 修复药剂收入213.84万元,占比0.21%,同比增长116.74%[63] - 环境修复整体解决方案收入为10.18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7.47%[66] - 修复药剂业务收入大幅增长116.74%至213.84万元人民币[66] 各地区表现 - 华北地区收入7.67亿元,占比73.89%,同比增长68.49%[64] - 华东地区收入1.60亿元,占比15.38%,同比下降60.19%[64] - 西南地区收入6766.82万元,占比6.52%,同比下降7.05%[64] - 其他地区收入4377.47万元,占比4.22%,同比下降76.90%[64] - 华北地区收入显著增长68.49%至7.67亿元人民币[66] - 华东地区收入大幅下降60.19%至1.6亿元人民币[66]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3,831.37万元,利润总额9,216.0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26.55万元[50] - 新增EPC订单金额1.69亿元人民币,期末在手订单5.61亿元人民币[68] - 天津农药厂项目已确认收入5.86亿元人民币,项目进度达75%以上[68] - 公司强化9个重点区域市场销售网点建设[103] - 公司营业收入呈上升趋势业务发展态势良好[147] - 公司致力于提供土壤水体等各种生态环境咨询设计治理运营管理一体化解决方案[147] - 公司已在全国范围内拥有多项成功案例[147] - 公司将继续加强研发投入提高技术创新能力[147] - 公司积极推行成本管理严控成本费用提升利润水平[147] - 公司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完善员工薪酬考核和激励机制[148] 技术研发与创新能力 - 公司技术研发人员120人,占员工总数26.67%,其中硕士及以上学历占比92.5%,中高级职称人员占比55%[40] - 公司承担19项国家级科研项目,2018-2020年在"场地土壤污染成因与治理技术"重点专项中获批11个项目/课题[41] - 公司拥有工业污染场地修复领域唯一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五大研发平台[41] - 公司参编多项国家及行业标准包括HJ 25.6-2019、DB11/T 1311-2015等[37] - 公司及子公司获得境内外121项专利授权,其中45项发明专利(含国际发明专利5项),76项实用新型专利[43][54] - 2020年度公司获得专利22项,其中发明专利14项(含5项国际专利),实用新型专利8项[54] - 公司参编标准、指南、工法等13项,其中已发布地方标准1项、团体标准2项、行业标准1项、北京市工法2项[46] - 公司入选各类环境保护技术名录及示范工程共33项[42] - 公司4个项目入选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及示范工程名录[44] - 公司污染场地安全修复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2020年12月通过CNAS认证[55] - 四项技术入围《2020年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59] 资产与投资变化 - 固定资产增加主要由于新增热解析设备[39] - 股权资产变化因增加对联营企业天津渤化公司投资[39] - 在建工程变化因热解析设备验收转入固定资产[39] - 长期应收款减少因收回部分款项[39] - 应收票据减少因票据到期承兑或背书转让[39] - 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例下降2.09%至12.64%[87] - 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下降4.49%至23.00%[87] - 固定资产占比上升2.64%至6.29%,因新增热解析设备[87] - 天津渤化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5,099,088.19元[95] - 天津渤化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实现净利润27,672,414.86元[95] - 天津渤化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净利润率为11.3%[95] - 公司设立南京建邦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95] - 公司设立天津建邦环境修复有限责任公司[95] - 公司转让徐州中德环境修复有限公司股权[95] - 公司转让北京建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权[95] 利润分配与股东回报 - 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8元(含税)[6] - 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8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22,539,723.68元[114] - 现金分红总额占利润分配总额比例100%[114] - 分配预案股本基数为142,656,479股[114] - 可分配利润为75,112,106.28元[114] - 派现后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58,651,358.39元[115] - 2018年度及2019年度未进行股利分配[115] - 2020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比例未披露(表格数据不完整)[116] - 公司现股本规模为142,656,479股[115] - 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30%[126]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比例最低80%[127]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比例最低40%[127]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比例最低20%[127] - 审计机构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方可进行现金分红[126]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需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127] - 现金分红政策变更需股东大会表决权2/3以上通过[128] - 利润分配预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及2/3以上独立董事通过[129] - 未提出现金分红需在年报中披露原因及资金用途[129] - 股东大会通过分配方案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130] 股东与股权结构 - 公司总股本为142,656,479股[6] - 公司国有法人持股比例为66.76%,持股数量为71,426,806股[193] - 公司其他内资持股比例为33.24%,持股数量为35,565,553股[193] - 公司股份总数保持不变,为106,992,359股[193] -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61.39%,持股数量为65,687,152股[195] - 中持(北京)环保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85%,持股数量为11,613,770股[195] - 公司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34,316名[195] - 天津红杉聚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持有公司8.40%股份,持股数量为8,982,456股[196] - 天津红杉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持有公司5.77%股份,持股数量为6,175,439股[196] - 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持有公司5.36%股份,持股数量为5,739,654股[196] - 嘉兴岚轩投资合伙企业持有公司4.79%股份,持股数量为5,129,768股[196] - 苏州青域知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持有公司3.42%股份,持股数量为3,664,120股[196] - 公司控股股东为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性质为地方国有控股法人[197] -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性质为地方国资管理机构[198] - 中持(北京)环保发展有限公司为持股10%以上法人股东,注册资本6000万元[199] - 建工集团和国管中心均受北京市国资委控制[196] - 红杉盛业和红杉聚业均由红杉资本股权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管理[196] 承诺与协议履行 - 控股股东北京建工集团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118] - 北京建工集团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发行价[118] - 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等股东承诺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股份[119] - 天津红杉系投资机构承诺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保持股份锁定[119] - 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控股股东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18] - 所有重大承诺事项截至报告期末均处于正常履行状态[118][119] - 每年减持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所持建工修复股份的10%[120][121] - 减持价格不低于建工修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120] - 减持价格不低于建工修复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122]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格则差额归建工修复所有[120]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超过所持股份总数10%则超出部分收入归建工修复所有[121] - 减持收入需在五日内支付至建工修复指定账户[121] - 减持方式包括公开市场交易及大宗交易平台[120][121] - 减持需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120][121][122] - 未履行承诺需在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120][121][122] - 减持决策后需按规定时间告知建工修复并公告[120][122] - 限售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股份的100%[124] - 若以欺骗手段发行上市需在5个工作日内启动全部新股回购程序[125] - 股份减持需符合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市场价格要求[124] - 控股股东建工集团承诺避免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130] - 建工修复持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至2021年4月12日[132] - 仅要求市政资质的项目建工修复不承接[132] - 涉及土壤修复等环保资质的项目建工集团不承接[132] - 同时要求市政和环保资质的修复项目建工集团不承接[132]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若出售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资产或业务,公司拥有优先购买权且交易条件不逊于独立第三方[133] - 控股股东承诺尽量避免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确有必要时将按公平公允原则进行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34] - 关联交易承诺有效期持续至控股股东不再持有公司控股权之日[133] - 违反承诺导致公司损失时,控股股东将承担全部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133] -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承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履行全部公开承诺事项的各项义务和责任[141][142][143][144][145] - 非因不可抗力未能履行承诺需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原因并道歉[142] - 非因不可抗力未能履行承诺的相关责任主体暂不得转让公司股份[141][142][143][144][145] - 非因不可抗力未能履行承诺的相关责任主体不得领取分红及薪酬或津贴[141][142][143][144][145] - 非因不可抗力未能履行承诺导致投资者损失需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41][142][143][144][145] - 因不可抗力未能履行承诺需及时披露并提出最小化投资者损失的处理方案[141][142][143][144][145] - 红杉聚业和红杉盛业承诺若未履行招股说明书公开承诺将提出新承诺并接受约束措施[144] - 国管中心承诺若未能履行承诺相关责任主体不得主动要求离职[145] - 公司承诺若违法事实被认定将在30天内或主管机构要求时限内赔偿投资者损失[141] - 中持环保承诺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143] - 新聘任董事及高管需同等履行公司A股上市时作出的承诺和义务[140] 股价稳定措施 - 公司制定股价稳定预案:若A股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将启动稳价措施[135] - 股价触发稳价条件后,控股股东需在10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最近一次从公司获得的现金分红[136] - 控股股东增持价格限定为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136] - 若控股股东未提出增持计划或增持导致股权分布不符上市条件,公司将启动A股回购程序[136] - 增持期间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高于每股净资产,控股股东可中止增持计划[136] - 每股净资产计算需根据审计基准日后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等事项进行相应调整[135] - 公司回购A股股票价格不高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且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上一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13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A股股票资金不低于各自上一年度从公司取得税后薪酬的20%[138] - 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时触发股价稳定措施[137][138][139] - 回购方案需在触发情形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制定并提交董事会审议[137] - 增持计划需在触发情形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提出并由公司公告[138] - 回购或增持期间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高于每股净资产可中止操作[137][138] - 控股股东未履行增持义务时公司可扣留其相当于应增持资金总额的分红款[139] - 公司未及时制定回购方案时董事及高管需在指定媒体公开道歉[139] - 董事或高管未履行增持义务时公司可扣留其相当于应增持资金总额的薪酬[139][14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京顺东街6号院16号楼3层301[15] - 公司办公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京顺东街6号院16号楼[15] - 公司联系电话为010-68096688转8111[16] - 公司传真号码为010-68096677[16] - 公司电子信箱为bceer@bceer.com[15][16] - 公司股票代码为300958[15] - 公司外文名称为BCEG Environmental Remediation Co., Ltd.[15] - 公司外文名称缩写为BCEER[15] 行业与市场环境 - 全国近30个省市区公布污染地块500余块[97] - 国家推动设立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99] - 环境修复行业属技术资本密集型,存在市场竞争加剧风险[107] - 公司2012-2017年获得66个工业污染场地修复项目,合同金额37.5亿元,项目数量和金额均排名行业第一[37] - 公司累计完成和正在服务的环境修复项目300余例[44] - 公司获得2020年土壤修复年度领跑企业等多项荣誉[59] 社会责任与员工活动 - 建工修复总部返岗人员中五分之一满足献血条件[176] - 公司工会秋游活动吸引近百位员工及家属参与[178] - 环境修复云课程固定学员规模达9,700多人[178] - 云课程获得38位行业专家支持[178] - 办公楼内月度垃圾产生量明显减少[182] - 总部党员100%签署垃圾分类承诺书[182] - 办公楼垃圾实现100%分类投放[182] - 天津农药地块活动吸引100多人参与[181] - 公司荣获北京市"环保先锋集体"荣誉称号[182] - 人力资源系统2020年推行"业务伙伴"模式[177] - 公司2020年精准扶贫产业发展脱贫项目投入金额为6.44万元[186] - 公司2020年通过消费扶贫采购滞销脐橙,帮助江西省宁都县8000余户果农[184] - 公司及子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188] -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而受处罚的情况[188] 其他财务与运营事项 -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最高,达4.61亿元人民币[21] - 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08.02万元人民币[21]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798.55万元人民币[24]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占比达70.94%,总额为7.37亿元人民币[72] - 公司2020年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117] - 201
建工修复(300958) - 2020 Q4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