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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彩化学(300758) - 2022 Q2 - 季度财报
七彩化学七彩化学(SZ:300758)2022-08-25 16:0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营业收入6.3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75%[21][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67.8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77.28%[21][2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478.57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69.97%[21][2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86.43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68.38%[21] - 基本每股收益0.06元/股,同比下降81.82%[21] - 总资产30.39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15.49%[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6.07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下降6.44%[21] 成本和费用 - 营业成本为4.5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2.30%[63] - 管理费用为6,285.54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1.40%,主要因股权激励费用增加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金泰利华所致[63] - 研发投入为4,453.02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8.63%[63] - 财务费用为820.15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4.61%,主要因长短期借款增加利息支出增加[63] - 所得税费用为111.06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93.26%,主要因利润总额减少[63] 各条业务线表现 - 有机颜料营业收入为4.35亿元人民币,毛利率26.53%,同比下降5.81%[66] - 溶剂染料营业收入为6,162.38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2.02%[66] - 中间体及材料单体营业收入为1.1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24.08%[66]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计划总投资55亿元分三期建设新材料项目[41] - 项目一期年产16,000吨间苯二腈和4,000吨对苯二腈[41] - 聚氨酯弹性体年产能3,400吨及E树脂1,000吨[41] - 光敏性中间体年产能2,000吨及高性能光刻胶600吨[42][43] - MXD6尼龙计划年产能5,000吨[43] - 铅铬颜料替代政策推动市场需求持续增长[36] - 公司苯并咪唑酮系列产品在国内外具强竞争力[38] - 产品应用覆盖集装箱/工程机械/工业/汽车涂料领域[36] - 采用"以销定产"生产模式并保持适量存货[45][47] - 销售以经销模式为主覆盖海内外客户[48][49] 子公司表现 - 子公司东营天正净利润为2411.65万元人民币[103] - 子公司上虞新利净利润为1408.52万元人民币[103] - 子公司金泰利华净利润为2097.92万元人民币[103] 非经常性损益及投资收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合计89.23万元人民币,主要为政府补助357.9万元人民币[24] - 投资收益277.02万元占利润总额7.88%主要来自现金分红和权益法核算[68]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69.77万元占利润总额-1.98%因确认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68] 资产和负债 - 货币资金6.08亿元占总资产20.01%较上年末增加8.11个百分点主要因银行借款增加[71] - 短期借款5.69亿元占总资产18.73%较上年末增加5.79个百分点[72] - 长期借款2.29亿元占总资产7.54%较上年末增加6.82个百分点[72] - 在建工程1.16亿元较上年末减少4.43个百分点[72] - 受限资产总额2.04亿元其中货币资金4875.5万元为保证金[76] 投资活动 - 报告期投资额2859.2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2.06%[77] - 权益工具投资期末余额5799.68万元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失125.85万元[74][82] - 衍生品投资总额为3855.9万元人民币[97] - 衍生品期末投资金额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为1.11%[97] - 报告期衍生品实际损益金额为2.37万元人民币[97] - 美元掉期交易单笔初始投资金额为646.3万元人民币[96] - 部分美元掉期交易报告期实际损益为亏损17.90万元人民币[96] - 部分美元掉期交易报告期实际损益为盈利18.69万元人民币[96] - 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97] 募集资金使用 - 募集资金总额11.29亿元报告期投入2132.94万元累计投入9.98亿元[84] - 公司2021年5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4937.76万股,每股发行价12元,募集资金总额59253.12万元[87] - 扣除券商承销保荐费用496.2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58756.85万元,另减直接相关费用265.04万元,最终净额58491.81万元[87] -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自筹资金投入6208.46万元,到位后完成等额置换[88] - 截至2022年6月30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9037.75万元,其中2021年度投入40946.42万元,2022半年度投入1882.87万元[88] - 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利息收入437.33万元,专户期末余额391.38万元[88] - 高超细旦聚酯纤维染色性项目投入7016.48万元,完成进度100.24%[90] - 高耐晒牢度有机颜料一期项目投入10112.97万元,完成进度101.13%[90] - 高效清洁催化芳腈系列项目调整后投资额13000万元,实际投入13156.39万元,完成进度101.20%[90] - 高耐晒牢度有机颜料研发检测中心项目投入2007.76万元,进度36.50%后终止[90]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入26514.96万元,完成进度100.09%[90] - 承诺投资项目总额为112,856.2万元,实际投入103,356.2万元[91] - 项目实现效益2,132.94万元,累计实现效益99,782.93万元[91] - 终止"研发检测中心扩建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3,716.4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91]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13,073.96万元[92] - 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节余资金9,891.39万元,其中9,500.0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92] - 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节余资金4,970.75万元[92]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91.38万元[92] - 项目收益未达预期主要受疫情管控及下游需求放缓影响[91] - 自动化与信息化扩建项目无法单独计算经济效益[91] - 高色牢度高光有机颜料项目终止部分建设内容[91] 股权激励 -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12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366.244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2元/股[118][119]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向123名激励对象授予366.2445万股,授予价格12元/股[120] - 预留授予向14名激励对象授予45.40万股限制性股票[120] 股东大会情况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50.80%[114] -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51.32%[114] - 2021年度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51.05%[114] -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47.29%[114] 风险因素 - 公司生产过程中存在环保风险,若处理不当可能面临处罚并增加生产经营成本[105] - 公司生产使用易燃、易爆、强酸、强碱等危险原材料,存在安全生产风险[106] - 原材料价格波动可能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上升[108] - 公司核心技术面临流失风险,与核心技术人员签署保密协议但仍存在泄露可能[109] - 新冠疫情可能影响公司销售业务,公司已采取措施降低生产经营影响[110] 环保与安全 - 七彩化学COD排放浓度68.09mg/L,年排放总量26.28吨,占核定总量315.88吨的8.3%[123] - 七彩化学氨氮排放浓度0.3mg/L,年排放总量0.134吨,占核定总量50.49吨的0.27%[123] - 七彩化学危险废物年产生量1804.72吨[123] - 东营天正VOCs年排放量0.1205吨,占核定总量0.9吨的13.4%[124] - 上虞新利危险废物年产生量846.587吨[124] - 金泰利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33mg/Nm³,年排放量0.81吨,占核定总量1.44吨的56.3%[125] - 金泰利华VOCs年排放量0.39吨,占核定总量4.0891吨的9.5%[125] - 金泰利华危险废物年产生量338.216吨[125] - 公司污水处理能力包括七彩化学污水预处理系统9000吨/天和废水中和脱色装置500吨/天,东营天正自备污水处理站500吨/天,上虞新利低浓度污水处理系统1000吨/天和高浓度污水处理系统800吨/天,金泰利华高浓度污水处理系统100吨/天[127][127][127][127][127] - 公司废气处理设施包括七彩化学尾气吸收塔5000-10000立方米/小时和RTO尾气处理设备10000-50000立方米/小时,东营天正挥发性有机物处理装置2500立方米/小时,上虞新利车间废气处理设施3000-4000立方米/小时,金泰利华RTO处理装置20000立方米/小时[127][127][127][127][128] - 公司危废处理能力包括七彩化学危废焚烧炉20吨/天[127] - 报告期内公司废水排放主要指标化学需氧量COD和氨氮浓度均符合环保要求无超标[129] - 报告期内公司废气排放主要指标二氧化硫SO2烟尘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浓度均符合环保要求无超标[130] - 报告期内工业固废产生数量符合环保要求无超标或未备案情况[132] -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未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136] - 公司已制定废气排放管理规定废水排放管理规定和固体废物管理办法等环保制度[138] - 公司设有安全环保部负责日常环保检查包括排水浑浊度颜色pH和排气现场气味等指标[138] - 公司定期委托第三方进行环境监测包括废水废气噪声土壤和地下水项目[135] - 2022年上半年公司安全投入755.10万元主要用于EHS信息化、防护用品、增加安全设施等[145] - 母公司接受地方应急管理部门监督检查5次均通过检查[145] - 2022年度共制定公司总部级安全培训项目24项包括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培训、消防安全培训、职业健康培训等[144] 社会责任 -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捐赠共计208万元用于改善养老院生活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奖助学金等[143] 股东承诺与股份变动 - 鞍山惠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认购公司A股股票12344400股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148] - 徐惠祥承诺认购公司A股股票37033200股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148] - 鞍山惠丰投资集团及徐惠祥、臧婕承诺避免与七彩化学及其下属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业务[149] - 鞍山惠丰投资集团及徐惠祥、臧婕承诺不参与投资与七彩化学业务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149] - 若存在竞争业务将以停止经营、资产转让或委托管理等方式处理[149] - 丁明、段文勇等9人承诺不以不公平条件向他人输送利益损害公司利益[149] - 丁明、段文勇等9人承诺约束职务消费行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无关投资[149] - 丁明、段文勇等9人承诺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149] - 丁明、段文勇等9人承诺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挂钩[149] - 齐学博、乔治等5人作出与丁明等人相同的利益输送约束及资产使用承诺[149] - 所有承诺方均同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及处罚措施[149] - 填补回报措施承诺有效期为36个月自2021年05月19日起[149] - 鞍山惠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若违反填补回报措施将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150]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非公开发行认购资金为合法自有或自筹资金无结构化安排[150] - 实际控制人徐惠祥徐恕臧婕承诺遵守36个月股份锁定期限制[150] - 股份锁定期违规将触发10交易日内回购并自动延长锁定期3个月[150] - 淮安银海企业受让149万股股票受36个月锁定期限制[150] - 所有填补回报措施承诺均声明若违反将接受证监会监管处罚[150] - 承诺条款自出具日至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持续有效[150] - 锁定期承诺包含未履行时需公开道歉的补救措施[150] - 实际控制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150] - 违规减持所得收入将归公司所有并在5日内支付[150] - 鞍山惠丰投资集团和臧婕承诺单个股东每月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151] - 黄伟汕受让自控股股东的499万股股票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151] - 违反股份锁定期承诺需在10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股票[151] - 违反承诺获得的收入需在5日内支付给七彩化学指定账户[151] - 回购违规股份后自动延长锁定期3个月[151] - 股份锁定期承诺期限为36个月[151] - 减持价格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不低于发行价[151] - 减持需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151] - 承诺履行起始日期为2019年2月22日[151] - 管理中心承诺持有股份上市36个月内不转让[151]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承诺履行股票锁定承诺[152] - 单个股东每月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152]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52] - 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按二级市场价格进行[152] - 减持前需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152] - 未履行承诺时股票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152] - 未履行承诺需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152] - 未履行承诺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152] - 减持需符合深交所相关规则要求[152] - 监管部门规定变更时将按新规履行义务[152] - 公司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规定每年按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153] - 公司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根据发展阶段和资金支出安排分为三档:成熟期无重大支出时最低80%[153] - 公司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成熟期有重大支出时最低40%[153] - 公司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成长期有重大支出时最低20%[153] - 公司股利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153] - 公司可采用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考虑现金方式[153] - 公司在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无重大支出事项时可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153] - 调整股利分配政策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53] - 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资金情况时将扣减其分配的现金股利以偿还资金[153] - 公司可根据经营利润和现金流情况进行中期分红需经董事会审议和股东大会批准[153] - 单一年度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度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154] - 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54] - 公司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创业板上市后的新老股东共享[154] - 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且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154] - 分红规划需综合分析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状况及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因素[154] - 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分配利润[154] - 承诺人及关联企业将规范并减少与公司的关联交易[154] - 关联交易价格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标准[154] - 严格避免占用公司资金或通过关联交易损害股东权益[154] - 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154] - 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上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时触发股价稳定措施[155] - 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上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55] - 公司回购股份资金为自有资金且方式包括集中竞价/要约[155] - 控股股东承诺通过增持股份方式稳定股价[155] - 每次增持不低于非限售股总额1%的公司股票[155] - 每年累计增持次数不超过两次[155] - 股价稳定措施实施期限为上市之日起三年内[155] - 触发条件后需在3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稳定方案[155] - 若未履行承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155] - 新聘董事及高管需继续履行上市时作出的相关承诺[155] - 增持计划需在批准后3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并披露[156] - 增持价格不高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56] - 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上年末每股净资产时触发稳定措施[156] - 每次增持不低于非限售股总额的1%[156] - 每年累计增持次数不超过两次[156] - 增持实施需在披露计划后3个交易日启动[1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