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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彩化学(300758) - 2018 Q4 - 年度财报
七彩化学七彩化学(SZ:300758)2019-04-25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6.1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53%[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93%[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18%[15] - 基本每股收益为1.32元/股,同比增长2.33%[1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2.79%,同比下降3.60个百分点[15] - 公司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61,094.9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53%[46] -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0,537.6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3%[46] - 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为6.11亿元,同比增长10.53%[52] -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1.49亿元人民币[17] - 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44.57万元人民币[17]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公司整体毛利率35.06%,同比下降1.6个百分点[54] - 染料业务毛利率41.16%,同比上升2.61个百分点[54] - 颜料业务毛利率34.01%,同比下降3.94个百分点[54] - 研发投入金额为2479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5.67%[61]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4.06%[61] 各业务线表现 - 染料产品收入1.63亿元,同比增长27.63%,占总收入26.6%[52] - 颜料产品收入3.87亿元,同比增长6.64%,占总收入63.27%[52] - 高性能有机颜料产品贡献较高利润,市场需求持续稳步增长[32] - 公司主营业务为高性能有机颜料、溶剂染料及相关中间体的研发生产与销售[24] - 主要产品包括苯并咪唑酮系列、偶氮缩合系列和异吲哚啉系列有机颜料[25] - 产品应用于塑料、高档油墨、环保涂料、儿童玩具、食品包材等领域[25] 生产和销售数据 - 销售量5,323.43吨,同比增长5.49%[55] - 生产量6,582.83吨,同比增长7.21%[55]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68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7.52%[58]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9,90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5.02%[58] -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并根据订单和存货情况安排生产[28] - 销售模式以经销为主,通过经销商覆盖众多下游行业客户[30] - 客户包括巴斯夫、科莱恩、立邦漆等全球化工巨头[42] 研发和技术能力 - 公司拥有27项专利,其中14项为发明专利[39] - 研发人员规模达121人,具备完整研发设施和试验能力[39] - 公司掌握苯并咪唑酮系列核心中间体AABI生产技术并实现量产[41] - 研发人员数量为121人,占员工总数比例为12.66%[62]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832.2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5.42%[1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832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5.42%[6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917万元人民币,同比大幅下降694.29%[6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584万元人民币,同比改善137.10%[63] 资产和负债结构 - 货币资金为5443万元人民币,占总资产比例7.34%[65] - 应收账款为8382万元人民币,占总资产比例11.31%,同比下降4.81个百分点[65] - 在建工程为5383万元人民币,占总资产比例7.26%,同比上升2.98个百分点[65] - 短期借款为1.09亿元人民币,占总资产比例14.71%,同比下降5.73个百分点[65] - 资产总额为7.4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5.41%[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1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5.72%[15] 非经常性损益 - 公司2018年非经常性损益净损失为1,393,765.07元,而2017年和2016年分别为收益895,131.93元和597,340.78元[21] - 2018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1,264,050.90元,较2017年的2,206,991.01元下降42.7%[21] - 2018年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75,789.66元,而2017年为损失1,062,814.40元[21] - 2018年其他营业外收支净损失1,301,091.16元,较2017年损失119,499.65元扩大989%[21] - 2018年停工改造损失计入其他非经常性损益项目1,634,878.04元[21] 分红政策及实施 - 公司现金分红比例要求每三年累计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91] - 公司年度现金分红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可分配利润10%[91]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要求80%[92] - 成熟期有重大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要求40%[92] - 2018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4267.2万元,占可分配利润的19.47%[93] - 2018年度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元(含税),总股本基数为1.0668亿股[93] - 2018年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40.49%[95] - 2017年现金分红金额为5600万元,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54.17%[95] - 2016年现金分红金额为8000万元,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105.72%[95] - 2018年度可分配利润为2.192亿元[93] - 2016年半年度分红以8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93] - 2017年半年度分红以8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元[94] - 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05.72%(2016)、54.17%(2017)、40.49%(2018)[95] 股份锁定承诺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96] - 鞍山惠丰投资集团及徐惠祥、臧婕承诺所持股份自上市起36个月内不转让[97] - 淮安银海企业管理中心承诺149万股股票自上市起36个月内不转让[98] - 淮安银海企业管理中心承诺151万股股票自上市起12个月内不转让[98] - 违反股份锁定期承诺需在10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股票[97][98] - 违反承诺获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并在5日内支付[97][98] - 股份锁定期违规将自动延长锁定期3个月[97][98] - 承诺履行状态正常截止日期为2022年2月23日[97][98] - 淮安银海部分股份锁定期截止日期为2020年2月24日[98] - 黄伟汕受让自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499万股股票锁定期为上市之日起36个月[99] - 黄伟汕受让自其他股东的283万股股票锁定期为上市之日起12个月[99] - 违反股份锁定期承诺需在10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股票[99] - 违反承诺后持有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3个月[99] - 未履行承诺事项所获收入归公司所有[99] 减持承诺 - 持股5%以上股东单个股东每月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100]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00] -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需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100] - 未履行减持承诺事项股票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100] - 股东减持需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100]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承诺锁定期满后单个股东每月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101][102]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01][102] - 未履行承诺事项时股东持有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101][102] - 减持股份需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01][102] 公司治理和承诺 - 鞍山惠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不从事与公司业务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105] - 鞍山惠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价格不偏离独立第三方标准[105] - 鞍山惠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严格避免占用公司资金或由公司代偿债务[106] -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在特定条件下回购社会公众股以稳定股价[106] - 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上年度末每股净资产[106] - 公司承诺在股价稳定条件成就后3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方案[106] - 回购方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并依法通知债权人[106] - 承诺人违反承诺时公司及其他股东有权申请强制履行并索赔损失[105] - 若因不可抗力导致同业竞争公司将享有优先受让权[105] - 关联交易表决时承诺人将履行回避表决义务[106] - 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107] - 每次增持不低于非限售股总额1%的公司股票[107][108] - 每年累计增持次数不超过两次[107][108] - 股价稳定措施触发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上年末每股净资产[107][108] - 回购股份资金为自有资金[107] - 回购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要约或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107] - 若未履行稳定股价承诺需公告道歉并依法赔偿[107][108] - 增持计划需在触发条件后3个交易日内提出[108] - 增持价格不高于上年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08] - 增持后需确保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108] - 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上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09][110] - 增持股份价格不高于上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09][110] - 单次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非限售股总额1%[109] - 年度累计增持次数不超过两次[109] - 董事/高管单次购买股份资金不低于上年度税后薪酬累计额15%[110] - 增持计划需在触发条件后3个交易日内提出[109] - 增持实施需在计划披露后3个交易日开始[109][110] - 未履行承诺将暂停现金分红支付[109] - 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期间不计入重新触发条件计算[109][110] - 措施有效期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109][110] - 稳定股价措施动用资金不低于董事或高管上一年度税后薪酬累计额的30%[111] - 控股股东鞍山惠丰投资集团出具了十一项承诺函包括股份锁定及避免同业竞争等[112] - 违反承诺的控股股东将在5个工作日内停止分红且股份不得转让[112] - 公司及控股股东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111][112] - 董事违反承诺将在5个工作日内停止领取薪酬及分红[112] - 稳定股价措施实施需确保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111] - 控股股东承诺补缴社保公积金及企业所得税[112] - 董事出具了六项承诺函包括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112] - 违反承诺方需在指定报刊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111][112] - 公司承诺若未履行稳定股价措施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11]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若违反招股说明书披露事项将在5个工作日内停止领取薪酬及股东分红[113]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全额补缴因税收优惠政策可能产生的补缴税款[114]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将依法回购全部新股[114] - 控股股东承诺承担因未足额缴纳社保公积金导致的罚款滞纳金及损失[114] - 实际控制人承诺不与鞍山辉虹颜料科技有限公司及相关方发生股权资产交易[114]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承担因历史股权转让纠纷可能导致的一切损失[114] - 公司承诺若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15] - 所有承诺截至2019年2月22日均处于正常履行状态[113][114] - 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公司所有[113] - 承诺涉及股份锁定关联交易稳定股价等六大类别[113] 环境保护和排放 - 公司COD排放浓度为172毫克/升,排放总量为137.6吨[149] - 公司氨氮排放浓度为4.7毫克/升,排放总量为3.7吨[149] - 公司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149] - 鞍山七彩化学二氧化硫排放浓度345毫克/立方米,低于400毫克/立方米标准限值[150] - 鞍山七彩化学氮氧化物排放浓度321毫克/立方米,低于400毫克/立方米标准限值[150] - 鞍山七彩化学颗粒物排放浓度78.3毫克/立方米,低于80毫克/立方米标准限值[150] - 鞍山七彩化学委托第三方处置危险废物738.17吨[150] - 东营天正化工COD排放浓度76mg/L,远低于400mg/L标准限值[150] - 东营天正化工氨氮排放浓度11mg/L,低于35mg/L标准限值[150] - 东营天正化工颗粒物排放浓度5.3mg/m³,低于10mg/m³标准限值[150] - 东营天正化工二氧化硫排放浓度4mg/m³,远低于50mg/m³标准限值[150] - 东营天正化工氮氧化物排放浓度41mg/m³,低于200mg/m³标准限值[150] - 东营天正化工委托第三方处置危险废物1810.74吨[150] - 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2020年目标比2015年下降15%[80] - 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80] - 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分别为2001万吨和207万吨[80] -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分别为1580万吨和1574万吨[80]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目标比2015年下降10%以上[80] 股东和股权结构 - 公司股份总数无变动,本次变动前后均为80,000,000股,占比100%[166] - 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80,000,000股,占比100%[166]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3,358人[168] - 控股股东惠丰投资持股比例为27.29%,持股数量为21,835,000股[168] - 股东臧婕持股比例为12.18%,持股数量为9,746,800股[168] - 股东匹克投资持股比例为10.94%,持股数量为8,750,000股[168] - 股东黄伟汕持股比例为9.78%,持股数量为7,820,000股[168] - 股东王烁凯持股比例为6.25%,持股数量为5,000,000股[168] - 股东王恒明持有1,1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168] -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徐惠祥、臧婕、徐恕,通过一致行动协议共同控制[168] - 实际控制人徐惠祥、臧婕、徐恕均为中国国籍且无其他国家居留权[173] - 匹克投资法人股东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173] -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173] -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176]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董事王贤丰期末持股595,000股[180] - 董事齐学博期末持股576,000股[180] - 董事张志群期末持股180,000股[180] - 董事于兴春期末持股600,000股[180]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合计期末持股2,270,000股[180] - 监事孙海波于2018年5月29日不再担任监事职务[181] - 公司董事王贤丰自2015年9月起担任总经理[183] - 公司董事齐学博自2015年9月起担任财务总监[183] - 公司董事张志群自2012年1月起担任研发部经理[184] - 公司董事刘光辉自2015年9月起担任董事[184] - 公司董事段文勇自2017年1月起担任董事[185] - 公司独立董事曾雪云自2017年1月起担任独立董事[186] - 公司独立董事丁明自2017年1月起担任独立董事[187] - 公司独立董事张燕深自2017年1月起担任独立董事[188] - 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志东自2015年5月起担任监事会主席[189] - 公司副总经理于兴春自2010年2月起担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191]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税前报酬总额为304.68万元[197] - 公司董事长徐惠祥税前报酬为45.02万元[197] - 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王贤丰税前报酬为53.34万元[197] 员工结构 - 公司员工总数956人,其中生产人员713人占比74.6%[199] - 公司技术人员121人,占员工总数12.7%[199] - 公司销售人员34人,占员工总数3.6%[199] - 公司硕士学历员工15人,占员工总数1.6%[199] - 公司本科学历员工120人,占员工总数12.6%[199] - 公司专科学历员工141人,占员工总数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