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杭州园林(300649) - 2018 Q4 - 年度财报
杭州园林杭州园林(SZ:300649)2019-04-22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为5.23亿元,同比增长185.01%[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32.14万元,同比增长50.60%[1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62%,同比提升1.98个百分点[18] - 基本每股收益0.41元/股,同比增长36.67%[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5114.35万元,同比增长52.97%[18] - 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为523,192,543.65元,同比增长185.01%[36] - 公司2018年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为51,143,474.77元,同比增长52.97%[36] - 公司2018年总营业收入为5.23亿元,同比增长185.01%[40] - 第四季度单季净利润2079.06万元,显著高于其他季度[20]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工程总承包业务营业成本3.13亿元,同比增长911.64%,占总成本80.11%[49] - 管理费用同比增长22.13%至3610万元,主要因员工工资及办公用品增加[54] - 研发费用同比增长162.87%至2160万元,研发人员数量增至39人(占比16.05%)[55][57] 各业务线表现 - 工程总承包业务收入3.66亿元,同比增长786.06%,占总收入69.98%[40] - 园林设计业务收入1.57亿元,同比增长10.41%,占总收入30.02%[40] - EPC项目收入3.66亿元,同比增长786.06%,毛利率14.71%[40][42] - 市政公共园林设计收入7295万元,同比增长27.29%,毛利率50.01%[40][42] - 公司通过设计业务核心竞争力拓展工程总承包项目实施"设计和生态环境业务"双轮驱动战略[4] - 公司EPC工程总承包业务领域实现拓展,如铜鉴湖大道配套工程(EPC)项目[36] - 工程总承包(EPC)业务模式被列为重点发展战略方向[69][70] - 工程总承包业务中标金额合计超过6亿元[27] 各地区表现 - 华南地区收入3.66亿元,同比增长707.10%,占总收入69.95%[40] 客户和供应商集中度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3.79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72.53%[51]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合计3.79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72.53%[52]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合计3.12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80.13%[53] 现金流状况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35.82万元,同比增长91.82%[18]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91.82%至4036万元[5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增加766.88%至2964万元,主要因新办公楼装修[60] 资产和负债状况 - 资产总额5.27亿元,同比增长44.67%[18] - 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例下降5.91%至6930万元[62] - 应收账款同比增长68.15%至1.63亿元,占总资产比例30.9%[62] - 固定资产同比增长1581%至1.94亿元,主要因新办公大楼转入[62] - 受限货币资金268万元(保函保证金)[64] - 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1.629亿元,占总资产比例30.90%,占营业收入比例31.14%[75] - 应收账款另一处记录显示账面价值为9689万元,占总资产26.59%,占营业收入52.78%[77]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组织架构和人才配置进行调整以适应经营和战略发展需要[36] - 品牌全国化战略被列为经营计划重点任务[73] - 人才规划通过内部培养与外部引进结合支持业务扩张[72] - 新业务拓展存在行业需求萎缩导致的业绩风险[74] - 股价波动风险受宏观经济及市场供需等多因素影响[77] - 公司业务投资方主要为地方政府及投资平台存在应收账款回收受财政预算影响的回款风险[4] - 应收账款回款风险显著,客户多为政府机构且回款速度受宏观经济影响[75] 核心竞争力 - 公司拥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建筑设计甲级资质、城乡规划编制乙级资质等多项高等级资质[33] - 公司设计作品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项百余项,2018年杭州国际博览中心项目获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32] - 公司设计师团队多数具有10年以上从业经验,构成核心竞争力[31] - 公司品牌在大型生态湿地设计领域树立优势,如西溪国家湿地公园项目[32] - 公司承接了多个设计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计项目[32] - 公司顺利承接G20杭州峰会、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峰会和海南博鳌亚洲论坛等重大会议的配套设施景观改造项目[32] 利润分配政策 -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28,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5] - 2018年现金分红总额为1280万元人民币,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24.46%[89][93] - 2018年公司总股本为1.28亿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人民币(含税)[89][91] - 2017年现金分红总额为1024万元人民币,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29.47%[93] - 2016年现金分红总额为768万元人民币,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0.42%[93] - 2017年半年度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0股,总股本从6400万股增至1.28亿股[91] - 2018年度可分配利润为5232.14万元人民币[89]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要求为20%[89] - 2018年实际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比例为100%,远超最低要求20%[91] - 近三年(2016-2018)现金分红金额持续增长,从768万元增至1280万元[93] - 公司现金分红政策要求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可分配利润的20%[82] - 公司承诺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28] - 公司处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发展阶段[128] - 公司可采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方式分配股利[127] - 公司保证股东回报计划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可分配利润的20%[130] - 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86] 股份锁定承诺 - 实际控制人及董事何韦、吕明华、周为、刘克章、葛荣承诺自2017年5月5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发行前股份[94] - 公司董事高艳、监事童存志、周国林、吴新及高级管理人员李永红、邵如建承诺自2017年5月5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发行前股份[95] - 公司股东杭州园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鸿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2017年5月5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发行前股份[95] - 公司股东邓冶、李勇、毛翊天、任仁义、杨永君、郑文、瞿晓晔、王琇琇、魏彩萍、俞丹炯、俞炯奇、俞缨、卓荣承诺自2017年5月5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发行前股份[96] - 杭州园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若违反股份限售承诺将在10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股份且锁定其自动延长3个月[96][97] - 实际控制人及董事何韦、吕明华、周为、刘克章、葛荣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上市时持股数量的2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97][98]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直接和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5%[98]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98]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直接和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5%[101] -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股东锁定期为18个月[99][101] -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第7至12个月申报离职的股东锁定期为12个月[99][101] - 违反承诺需在10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股票[100][102] - 违反承诺后锁定期自动延长3个月[100][103] - 违反承诺所获收入需在5日内归还公司[100][103] - 股东杭州园展及鸿园投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不超过首次上市持股量的70%[104] - 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40%[104] - 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发行价[104] - 减持需提前5个交易日提交计划并在前3个交易日公告[104] - 股东若违规减持需在10个交易日内回购股票并自动延长锁定期3个月[106][107] - 股东未履行承诺所得收入需在5日内归还公司指定账户[106][107] - 招股说明书若存在虚假记载需依法回购全部新股并按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108][109][110]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若招股书存在虚假内容将督促回购新股并赔偿投资者损失[110] - 股份回购承诺自2017年5月5日起长期有效[108][109][110] - 股东锁定期届满后需满足无延长锁定期情形方可减持[106] - 公司承诺通过先行赔付等方式赔偿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109] - 违规减持若造成损失需依法赔偿公司或其他投资者[106][107] - 招股说明书相关承诺涉及发行条件重大实质影响情形[108][109][110] - 赔偿机制包含与投资者和解及第三方调解等方式[109] 稳定股价措施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资金上限为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113] - 公司同一会计年度内稳定股价回购资金合计上限为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114] - 实际控制人单次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上年度自公司领取税后薪酬总和的30%或上年度获得税后分红金额的20%中的较高者[115] - 实际控制人同一会计年度内累计增持金额不超过上年度自公司领取税后薪酬总和的60%或上年度获得税后分红金额的40%中的较高者[116] - 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112] - 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需在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成就后3个交易日内提出方案[114] - 公司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112] - 公司回购股份可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112] - 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期间为IPO后36个月[111][114][116]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价格不高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17] - 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单次稳定股价措施购买股份资金不低于其上一会计年度税后薪酬总和的30%[118] - 同一年度稳定股价措施动用资金不超过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上一会计年度税后薪酬总和的60%[119] 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 - 公司承诺通过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以填补即期回报[120][121][122] - 公司加大研发投入并组建研发团队拓宽园林设计及建筑设计业务类型[120] - 公司持续推进跨区域经营战略在全国拓展客户资源提高业务承接量[120] - 公司加强应收账款内部控制实施专人跟踪催收降低坏账风险[120] -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设立专项账户加强资金监管[121] - 公司实施积极利润分配政策并制定分红回报规划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123]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124] - 公司通过完善内部管理约束职务消费行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和盈利能力[120][124] - 公司重大投资计划指未来十二个月内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128] - 公司重大现金支出指未来十二个月内相关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128] -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承诺长期有效,自2017年5月5日起正常履行中[127]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规范关联交易,该承诺长期有效且自2017年5月5日起正常履行中[130] - 若违反承诺,相关收益需在10个工作日内归还公司[126] - 违反承诺者将在5个工作日内停止领取薪酬及股东分红[126] - 重大投资计划标准为对外支出超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83]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150万元[24] 重要项目进展 - 博鳌道路景观改造提升EPC项目累计确认收入1.40亿元[45] - 博鳌大农业国家公园EPC项目累计确认收入2.38亿元[44] - 博鳌农业国家公园一期工程项目(EPC)合同金额为2.946亿元人民币,截至2018年12月31日累计确认收入2,378.483万元人民币[160] - 巩义市生态水系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一标段)伊洛河生态水系工程及园林景观工程合同金额为3,464万元人民币,截至2018年12月31日累计确认收入2,254.87万元人民币[160] - 博鳌滨海大道绿化提升工程项目(EPC)合同金额为2,264万元人民币,截至2018年12月31日累计确认收入2,046.97万元人民币[161] - 博鳌道路景观改造提升工程项目(EPC)合同金额为1.553167亿元人民币,截至2018年12月31日累计确认收入1.39775亿元人民币[161] - 莆田市北洋绿心启动区十里河道综合整治工程设计项目合同金额2563.7万元[162] - 莆田市北洋绿心启动区十里河道综合整治工程设计项目累计确认收入483.72万元[162] - 铜鉴湖大道配套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合同金额40380.68万元[162] - 铜鉴湖大道配套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累计确认收入832.88万元[162] - 公司与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的战略合作项目截至2018年12月31日累计确认收入288.68万元[159] - 公司与惠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湿地公园项目合同交易价格为3,383.1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累计确认收入666.13万元[159] - 公司与淄博文昌湖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环湖公园二期项目合同交易价格为1,800万元[159] 股东和股权结构 - 公司股份总数128,000,000股无变动[174] - 有限售条件股份96,000,000股占总股本75%[174] - 无限售条件股份32,000,000股占总股本25%[174] - 境内法人持股17,600,000股占总股本13.75%[174] - 境内自然人持股78,400,000股占总股本61.25%[174]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6,800户[176] - 杭州园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1,520,000股,占比9.00%[176] - 何韦持股9,920,000股,占比7.75%[176] - 吕明华持股8,320,000股,占比6.50%[176] - 周为持股8,320,000股,占比6.50%[176] - 刘克章持股8,320,000股,占比6.50%[177] - 葛荣持股8,000,000股,占比6.25%[177] - 杭州鸿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6,080,000股,占比4.75%[177] - 邓冶持股3,840,000股,占比3.00%,其中2,640,000股被冻结[177] - 李勇持股3,200,000股,占比2.50%[177] - 公司报告期内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180] - 公司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182]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优先股[186]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董事长何韦持股数量为9,920,000股,占期末总持股的20%[190] - 董事兼总裁吕明华持股数量为8,320,000股,占期末总持股的16.77%[190] - 董事兼副总裁周为持股数量为8,320,000股,占期末总持股的16.77%[190] - 董事刘克章持股数量为8,320,000股,占期末总持股的16.77%[190] - 董事兼副总裁葛荣持股数量为8,000,000股,占期末总持股的16.13%[190] - 董事兼副总裁高艳持股数量为2,560,000股,占期末总持股的5.16%[190] - 监事会主席童存志持股数量为2,560,000股,占期末总持股的5.16%[190] - 副总裁李永红持股数量为1,600,000股,占期末总持股的3.23%[191]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末持股总数49,600,000股[191] - 独立董事徐旭青包志毅沈雨及监事周国林吴新董事会秘书伍恒东财务总监邵如建均无持股[190][191] - 公司独立董事包志毅为浙江省一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