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超新材(300554) - 2018 Q4 - 年度财报
三超新材三超新材(SZ:300554)2019-04-16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为3.334亿元,同比增长17.45%[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13万元,同比下降56.89%[24] - 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35万元,环比大幅下滑[26] - 公司营业收入33344.73万元同比增长17.45%[45] -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713.16万元同比下降56.89%[45] - 2018年营业收入3.33亿元,同比增长17.45%[51] - 超硬材料制品收入3.27亿元,占比97.99%,同比增长18.29%[51] - 金刚线产品收入2.85亿元,占比85.34%,同比增长17.23%[51] - 境外销售收入653.53万元,同比增长83.09%[51] - 电镀金刚线销售量166.26万千米,同比增长33.10%[54]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61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48.20%[59] - 最大客户销售额8923.97万元,占比26.76%[60] - 超硬材料制品毛利率40.76%,同比下降10.43个百分点[53] - 基本每股收益为0.3967元/股,同比下降60.48%[2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7.63%,同比下降14.87个百分点[24] - 2018年基本每股收益0.3967元,较2017年1.0038元下降60.5%[156]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研发费用2528.65万元同比增长71.86%[45] - 电镀金刚线直接材料成本9805万元,同比增长59.76%[58] - 研发投入金额大幅增加至2528.65万元,同比增长71.86%,占营业收入比重7.58%[63][65] - 财务费用同比下降58.25%至-178.72万元,主要因理财利息增加[62] - 管理费用同比增长20.95%至2060.73万元[62]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270万元,同比下降4.52%[30] 各条业务线表现 - 超硬材料制品收入3.27亿元,占比97.99%,同比增长18.29%[51] - 金刚线产品收入2.85亿元,占比85.34%,同比增长17.23%[51] - 境外销售收入653.53万元,同比增长83.09%[51] - 电镀金刚线销售量166.26万千米,同比增长33.10%[54] - 电镀金刚线库存量52.93万千米,同比增长77.51%[54] - 超硬材料制品毛利率40.76%,同比下降10.43个百分点[53] - 金刚石线锯建设项目报告期实现效益1,243万元,但未达预计效益[74] - 子公司江苏三超金刚石工具总资产4.05亿元,报告期净亏损880.86万元[81] - 日本子公司SCD株式会社报告期净亏损71.17万元,净资产为负215.94万元[81] - 三期厂房建设持续推进,半导体用金刚石工具技改项目力争年内投产[83] - 2019年计划通过智能制造降低直接人工耗费,提高上砂率降低物料成本[85] 各地区表现 - 境外销售收入653.53万元,同比增长83.09%[51] - 日本子公司SCD株式会社报告期净亏损71.17万元,净资产为负215.94万元[81]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金刚石线锯行业因产能扩张及光伏531新政导致产品价格及毛利率大幅下降[6] - 下游光伏行业受531政策冲击,蓝宝石行业受消费电子及MicroLED应用预期影响[7] - 行业竞争加剧可能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6] - 技术研发滞后或产品质量波动可能影响产品竞争力及市场份额[11] - 公司主要产品电镀金刚线价格因光伏"5.31新政"明显下降[34] - 金刚线产品因光伏"5.31新政"导致价格明显下降,市场需求急剧萎缩[74] - 三期厂房建设持续推进,半导体用金刚石工具技改项目力争年内投产[83] - 2019年计划通过智能制造降低直接人工耗费,提高上砂率降低物料成本[85] - 行业产能增长过快导致产品价格及毛利率大幅下降[86] 现金流和营运资本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183万元,同比增长43.28%[2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183.47万元同比增长43.28%[45]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43.28%至9183.47万元[67]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改善12.75%至-1.28亿元[6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减少86.22%至2700万元,主要因上期IPO募集资金到位[67] - 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34.27%[36] - 货币资金减少34.27%至4795.36万元,占总资产比例下降至6.69%[69] - 应收票据较期初增长77.46%[36] - 预付款项较期初减少73.12%[36] - 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长92.20%[36] - 应收账款余额为110.5135百万元,较期初增长9.94%[10] - 应收账款余额为11051.35万元,比期初增长9.94%[87] - 应收账款账龄绝大部分在1年以内且已足额计提坏账准备[10] - 短期借款同比增长1600%至1700万元,因增加银行借款[69] - 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发生额7,000万元[138] - 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发生额3,000万元[138] -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总发生额10,000万元[138] - 报告期末委托理财未到期余额2,900万元[138] - 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实际结余1,799.52万元,其中1,400万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76]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102.07万元[76] 资产和投资活动 - 资产总额达7.172亿元,同比增长26.47%[24] - 报告期末固定资产较期初增长36.62%[35] - 固定资产同比增长36.62%至2.08亿元,主要因生产线设备投资增加[69] - 在建工程较期初增长349.95%[36] - 在建工程同比激增349.95%至3842.79万元,因厂房建设及产线设备安装[69] - 无形资产较期初增长126.52%[36] - 年产100万km金刚石线锯建设项目累计投入12,532.04万元,投资进度达100.22%[74] - 超硬材料制品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累计投入1,219.51万元,投资进度仅43.88%[74] - 公司对子公司江苏三超金刚石工具实际担保金额为323.19万元[135]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30,000万元[135]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323.19万元[135] - 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比例为0.65%[135] 客户和销售集中度 - 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销售总收入比例为48.20%[9] - 客户集中度较高,主要客户变动可能对经营业绩造成负面影响[9]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61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48.20%[59] - 最大客户销售额8923.97万元,占比26.76%[60] - 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比为48.20%[86] 存货和供应链风险 - 公司存在因产品升级换代导致存货滞销减值的风险[11] - 电镀金刚线库存量52.93万千米,同比增长77.51%[54] 分红和利润分配政策 - 公司拟以936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12] - 现金分红比例要求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92] - 重大投资支出需达净资产20%且超3000万元[92] - 重大投资支出需达总资产10%[92]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93] - 成熟期有重大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93] -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93]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2/3股东大会表决通过[95] - 2018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936万元人民币,占可分配利润的6.61%[97][101] - 2018年度每10股派息1元人民币(含税),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25.21%[97][99][101] - 2017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为1040万元人民币,占当年净利润的12.08%[99][101] - 2016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为460万元人民币,占当年净利润的12.13%[99][101] - 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且决策程序完备[97] - 2018年度分配预案以总股本9360万股为基数实施[97][99] - 近三年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比率分别为:2018年25.21%、2017年12.08%、2016年12.13%[101] - 2017年度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8股[99] - 公司处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阶段,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最低比例要求为20%[98] - 2018年度可分配利润为1.42亿元人民币[97] - 现金分红1040万元,每10股派发2元[154][160] 股东结构和股份变动 - 公司总股本从5200万股增至9360万股,增幅80%[154][160]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4160万股,每10股转增8股[154][160] - 有限售条件股份从3900万股增至4701万股,但持股比例从75%降至50.23%[154] - 无限售条件股份从1300万股增至4659万股,持股比例从25%升至49.77%[154] - 刘建勋解除限售326.8万股,期末仍持有限售股980.4万股[158] - 邹余耀持有限售股3720.6万股,为最大限售股股东[158] - 九名股东持有的1833万股首发前限售股于2018年4月27日解禁[155][159] - 控股股东邹余耀持股比例为39.75%,持股数量为37,206,385股[163] - 股东刘建勋持股比例为13.97%,持股数量为13,072,520股,其中无限售股份为3,268,130股[163] - 苏州凯风万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持股比例为5.66%,持股数量为5,295,529股,全部为无限售股份[163] - 镇江君鼎协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37%,持股数量为3,155,254股,全部为无限售股份[163] - 上海派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持股比例为1.94%,持股数量为1,811,808股,全部为无限售股份[163] - 成都晟唐银科创业投资企业持股比例为1.45%,持股数量为1,361,515股,全部为无限售股份[163] - 苏州协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44%,持股数量为1,345,029股,全部为无限售股份[163] - 翟刚持股比例为0.60%,持股数量为565,493股,全部为无限售股份[163]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1,250户,较前期9,860户增长14.1%[163] - 公司无优先股发行,报告期内不存在优先股相关情况[169] - 董事长兼总经理邹余耀期末持股增至37,206,385股,较期初增长80.0%[171] - 董事兼副总经理刘建勋期末持股增至13,072,520股,较期初增长80.0%[171]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合计期末持股达50,278,905股,较期初增长80.0%[171] - 股东及关联方合计持股10.20%[107] - 股东凯风万盛和凯风进取合计持有公司9.59%股权[106] 股份锁定和减持承诺 - 董事长兼总经理邹余耀承诺股票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103] - 董事兼副总经理刘建勋承诺股票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103] - 董事及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103] -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03] - 苏州凯风万盛等机构投资者承诺股票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104] - 成都晟唐银科等机构投资者承诺股票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104] - 个人股东何开建、翟刚承诺股票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104] - 违反承诺需在接到通知后20日内将全部违规收入上缴发行人[103][104] - 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转让价格不得低于经前复权计算的发行价格[103] - 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将自动延长锁定期6个月[103] - 控股股东邹余耀承诺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每12个月减持不超过所持股份数量的10%[105] - 控股股东邹余耀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且不低于每股净资产[105] - 持股5%以上股东刘建勋承诺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每12个月减持不超过所持股份数量的20%[106] - 凯风万盛和凯风进取承诺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减持不超过持股数量的50%[106] - 凯风万盛和凯风进取承诺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不超过持股数量的100%[106] - 所有股东减持需提前3个交易日通过深交所公告转股意向[105][106] - 股份转让完成期限不超过6个月[105][106] - 违反承诺需将全部违规收入上缴发行人[105][106] - 收入上缴需在接到董事会通知后20日内完成[105][106] - 锁定期满后第一年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持股数量的50%[107] - 锁定期满后第二年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持股数量的100%[107] - 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且不低于每股净资产[107] - 股份转让决定公告后完成期限不超过6个月[107] - 未履行股份转让承诺需将违规收入上缴发行人[107] - 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将依法回购全部新股[108] - 回购价格取发行价与违规事实确认前20日股票均价孰高[108]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的25%[113] 股价稳定措施 - 上市后3年内股价连续20日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启动稳定预案[108] - 稳定股价措施包括控股股东增持、董事及高管增持、公司回购[108] - 公司股价稳定预案启动条件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10]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公司股票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110] - 控股股东单次或连续12个月增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110] - 公司单一会计年度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超过最近一年归母净利润的50%[109]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资金不超过最近一年归母净利润的20%[109]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109] - 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高于每股净资产则停止实施[110] - 控股股东增持股份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10] - 公司应在触发稳定股价条件后2个交易日内发布提示公告[109] - 公司需在10个交易日内制定并公告股价稳定具体措施[109] - 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为上市后3年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11] - 控股股东未履行增持义务时公司有权扣留其现金分红直至累计金额达200万元[111] - 董事及高管增持金额不低于上一年度税后薪酬30%且不高于税后薪酬总和[112] - 董事及高管增持股份价格不得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12] - 控股股东增持完成后股价仍低于净资产时董事及高管需在10个交易日内启动增持[111] - 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期限为增持启动后不超过3个月[112] - 公司需在触发启动条件后2个交易日内发布提示公告[112] - 董事会未在10个交易日内制定稳定措施时全体董事需以上一年度薪酬为限承担赔偿责任[112] - 董事及高管未履行增持义务时公司有权扣减其当年税后薪酬[112] - 股价稳定措施停止条件为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高于每股净资产[111] 公司治理和董事会结构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173] - 邹余耀作为47项专利第一发明人,主导行业标准JB/T2543-2015制定[173] - 董事吉国胜曾获南京市科技进步二等奖并参与行业标准制定[175] - 独立董事左敦稳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生导师及切削技术研究会副理事长[176] - 独立董事蔡啟明兼任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及多家企业董事/独立董事[177] - 独立董事唐昕淼为注册会计师并担任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177] - 财务总监周海鑫兼任董事会秘书,任期自2014年12月25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