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收入和利润 - 营业总收入为4.2565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46%[19] - 公司2019年上半年营业总收入为42,565.34万元,同比下降1.46%[68] - 公司营业收入4.26亿元,同比下降1.46%[8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25.36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68.61%[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25.36万元,同比下降68.61%[6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82.15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98.35%[19] - 净利润为2329.85万元,同比下降67.5%[20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225.36万元,同比下降68.6%[200]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250元/股,同比下降91.00%[19] - 2019年半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从0.04元/股降至0.03元/股,同比下降25%[167] - 2019年半年度稀释每股收益从0.04元/股降至0.03元/股,同比下降25%[168]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成本和费用 - 营业成本3.00亿元,同比上升10.76%[81] - 研发投入2774万元,同比大幅增长66.74%[81] - 研发费用从1663.98万元增至2774.46万元,增幅66.7%[199] - 销售费用从3115.66万元增至4184.75万元,增幅34.3%[199] - 所得税费用350万元,同比下降73.45%[81]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公司主营业务涵盖智能电网设备、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及锂电池隔膜三大板块[26] - 锂电池隔膜业务收入6992万元,同比下降45.38%[84] - 电表业务收入6532万元,同比大幅增长156.28%[84] - 智能电网业务中标国家电网项目金额达5,813.52万元(单相智能电能表)[70] - 智能电网业务中标国家电网项目金额达2,711.95万元(单相智能电能表)[70] - 智能电网业务中标国家电网项目金额达1,935.50万元(集中器、采集器)[70] - 智能电网业务中标国家电网项目金额达1,945.60万元(专变采集终端)[70] - 智能电网业务中标企事业单位项目金额最高达4,583.88万元(高低压柜等)[70] - 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业务中标云南电网项目金额为445.00万元(充电设备)[70] - 国家电网充电设备物资招标采购金额为736.00万元[70] - 全资子公司南京能瑞运营充电桩4651台,位居行业前十[76] - 南京能瑞充电服务收入超1000万元[76] - 公司充电桩运营规模全国排名前10位[42] - 公司锂电池隔膜产品覆盖5μm-20μm型号[43] - 锂电池隔膜产品覆盖5微米至20微米厚度及涂覆2-4微米的单双面涂覆技术[27] - 辽源鸿图湿法隔膜产品覆盖5微米至20微米厚度及2-4微米单双面涂覆技术[55] - 公司能效优化系统可实现能效优化5~15%[49] - 公司自主研发充电桩云平台管理系统实现车桩人互联网终端实体融合[54] 各地区表现 - 南京能瑞自动化设备中标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智能电能表项目金额5813.52万元[151] - 南京能瑞自动化设备中标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智能电能表项目金额2711.95万元[151] - 南京能瑞电力科技中标国网福建省电力公司集中器采集器项目金额1935.5万元[151] - 南京能瑞自动化设备中标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专变采集终端项目金额1945.6万元[151] - 南京能瑞自动化设备中标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充电设备项目金额736万元[151]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战略布局智能电网加新能源形成产业链协同效应[64] - 各业务板块通过国家电网南方电网招标销售实现市场协同[65] - 公司需跟进智能电网、物联网及锂电池涂覆膜工艺技术趋势[112] - 公司面临锂电池隔膜原材料价格波动及产品价格下降风险[110] - 公司充电桩业务受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政策影响[109] 子公司表现 - 子公司南京能瑞自动化营业收入158,897,766.46元且净利润10,134,682.09元[108] - 子公司辽源鸿图锂电隔膜科技营业收入71,494,678.95元且净利润2,851,678.58元[108] - 子公司浙江开盛电气营业收入70,735,193.26元且净利润3,570,423.77元[108] - 计提南京能瑞商誉减值准备10,402,434.13元[159][160] - 计提辽源鸿图商誉减值准备71,328,912.32元[160] - 南京能瑞业绩补偿股份518,395股[160][165] - 辽源鸿图业绩补偿股份8,165,666股[160][165] 资产和负债变化 - 货币资金较年初减少44.85%[48] - 交易性金融资产较年初减少100%[48] - 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66.24%[48] - 预付账款较年初增加109.06%[48] - 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增加79.31%[48]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较年初增加150.00%[48] - 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增加44.02%[48] - 货币资金较上年同期减少10.72个百分点至6.58%,金额为3.36亿元[86] - 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增加2.52个百分点至16.33%,金额为8.33亿元[86] - 在建工程占总资产比例大幅增加5.17个百分点至6.75%,金额为3.45亿元[86] - 长期借款占总资产比例下降1.11个百分点至2.17%,金额为1.11亿元[86] - 货币资金减少至3.36亿元人民币,较期初6.09亿元下降44.8%[189] - 应收账款小幅增长至8.33亿元人民币,较期初8.24亿元增加1.1%[189] - 存货增长至1.87亿元人民币,较期初1.44亿元增加29.3%[189] - 在建工程增至3.45亿元人民币,较期初2.66亿元增长29.8%[189] - 短期借款稳定在2.35亿元人民币,较期初2.38亿元微降1.2%[190] - 应付账款降至2.12亿元人民币,较期初2.40亿元减少11.6%[190] - 应交税费大幅减少至745.96万元人民币,较期初3141.06万元下降76.3%[191] - 股本从5.24亿元增至8.83亿元人民币,增幅达68.5%[192] - 资本公积减少至27.58亿元人民币,较期初32.02亿元下降13.9%[192] - 未分配利润略降至4.85亿元人民币,较期初4.94亿元减少1.9%[192] - 货币资金从2.901亿元减少至1.364亿元,降幅53%[194] - 流动资产从6.844亿元减少至5.065亿元,降幅26%[195] - 长期股权投资保持稳定,为34.249亿元[195] - 短期借款从6606万元减少至0元[196] - 资产总额从43.734亿元减少至42.187亿元,降幅3.5%[195]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636.69万元人民币,同比改善10.46%[19]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为2143.21万元人民币,其中政府补助1575.59万元人民币[23] 募集资金使用 - 充电桩制造项目(一期)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289.12万元,进度24.36%[89] - 湖州锂电池隔膜生产基地累计投入自有资金4272.07万元,进度85%[89] - 锂离子电池隔膜三期工程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37亿元,进度99.72%[89] -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投入总额5726.33万元[92] - 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6.87亿元[94] -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4.84亿元[93] - 截至2019年6月30日,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634,127.98元[95] -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26,466,494.20元[95] -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净额3,446,995.27元[95] - 截至2019年6月30日,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097,800.80元[96] - 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705,387,167.49元[96] - 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净额485,009.54元[96] - 充电桩产业化制造项目(一期)投资进度为24.36%[98] - 锂离子电池隔膜三期工程项目投资进度为99.72%[98] - 隔膜研发中心项目投资进度为92.68%[98] - 支付中介机构服务等交易费用项目投资进度为91.87%[98]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锂离子电池隔膜三期工程项目并完成置换人民币5,491.11万元[100]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中介机构服务等交易费用项目并完成置换人民币188.66万元[100]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隔膜研发中心项目并完成置换人民币92.74万元[100]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 股东和股权结构 - 古都资管将成为控股股东并持有公司24.60%股份[113] - 徐海江期末限售股数为244,589,217股,占限售股总数51.3%[168][171]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0,585户[173] - 第一大股东徐海江持股比例为27.70%,持股数量为244,589,217股,其中质押224,625,861股[173] - 第二大股东洛阳古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9.60%,持股数量为84,732,967股,其中质押49,499,746股[173] - 第三大股东张汉鸿持股比例为6.09%,持股数量为53,775,199股[173] - 第四大股东郭长兴持股比例为4.36%,持股数量为38,499,776股,其中质押32,599,245股[173] - 第五大股东国融基金-国泰君安证券-国融天鑫1号资产管理计划持股比例为4.06%,持股数量为35,865,184股[173] - 第六大股东南京能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87%,持股数量为34,193,788股,其中质押17,117,858股[174] - 第七大股东李双全持股比例为2.03%,持股数量为17,936,700股,其中质押16,672,794股[174] - 第八大股东天津津融国金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03%,持股数量为17,932,592股[174] - 第九大股东吉林省盛鑫投资咨询中心持股比例为2.03%,持股数量为17,932,592股[174] - 长春市京达投资服务中心持有公司771,0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1840%[120][121] - 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海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9,200,000股,持股比例为60.1956%[123] - 长春市京达投资服务中心持有公司股份771,000股,持股比例为1.1840%[123] - 公司监事通过长春市京达投资服务中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71,000股,持股比例为1.1840%[122] 关联交易和担保 - 应收关联方债权期末余额为10.34万元,其中张汉鸿部分9.72万元,南京能策投资部分0.62万元[140][141] - 应付关联方债务期初及新增金额总计57.09万元,其中辽源万源生化16万元,南京能策投资41.09万元,期末已全部归还[141] - 公司为子公司南京能瑞自动化提供担保6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期限至2022年3月[148] - 公司为子公司南京能瑞电力科技提供担保6000万元,分三笔分别为2000万、3000万、1000万[148] - 公司为子公司辽源鸿图锂电隔膜提供担保45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期限至2020年5月[148]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为4500万元[149]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28500万元[149] - 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比例为6.85%[149] - 应收关联债权形成原因为股权回购税费,均属经营性资金往来[140] - 关联方张汉鸿持股5%以上,应收债权期初余额25.4万元,本期收回9.72万元[140] - 关联方南京能策投资持股5%以上,应收债权期初余额1.61万元,本期收回0.62万元[140] - 应付关联债务采购货物部分16万元,超额业绩奖励对价部分41.09万元[141] 股份变动和承诺 - 公司总股本由515,768,347股增至882,884,984股,增幅71.2%[158] - 有限售条件股份比例由66.71%降至53.98%[164] - 无限售条件股份比例由33.29%升至46.02%[164] - 徐海江解除限售股143,895,600股,占总股本27.44%[157] - 能策投资等解除限售股22,266,724股,占总股本4.25%[157] - 公积金转股导致股份增加367,116,637股[164] - 公司回购注销子公司业绩补偿股份8,684,061股,总股本从524,452,408股减少至515,768,347股[166] - 调整后权益分派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10102元,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7.117859股[166][167] - 权益分派完成后总股本从515,768,347股增加至882,884,984股[166] - 非公开发行股份限售承诺自上市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118] - 业绩承诺涉及2017-2020年度累积净利润实现及分步解锁机制[119] - 股份解锁进度不得先于业绩承诺完成进度[119] - 若业绩补偿义务未履行则锁定期自动延期[119] - 高管锁定期为上市之日起36个月[120][121] - 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的25%[120][121] - 上市后6个月内离职的,18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120][121] - 上市后7-12个月离职的,12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120][121] - 上市12个月后离职的,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120][121] - 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20] - 长春市京达投资服务中心承诺自上市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123] - 公司监事承诺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持股总数的25%[122]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23] - 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实际控制人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23] - 公司监事承诺若上市后6个月内离职,离职后18个月内不转让股份[122]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自上市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123] 分红和利润分配政策 - 公司报告期内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5] - 公司半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送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117] - 公司承诺在满足条件时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20%[124]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最低占比80%[125]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最低占比40%[125]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最低占比20%[125] - 重大资金支出指未来12个月内对外投资/收购累计支出达最近审计净资产30%或资产总额20%[125]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6] - 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126] - 公司当年盈利但未作现金分配时需在年报中详细说明原因及资金用途[126] - 现金分红政策调整需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及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126] - 公司需在年度报告中专项说明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126] - 公司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期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20%[127] - 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达到或超过股本100%时将增加至少一次股票股利分配[127] - 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127] -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127] 股份回购和稳定股价措施 - 公司上市后36个月内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将
金冠股份(300510) - 2019 Q2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