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同比) - 2019年营业收入为14.4018亿元,同比增长445.64%[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757亿元,同比增长427.63%[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6023亿元,同比增长917.08%[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116亿元,同比增长400.42%[21] - 基本每股收益为1.9元/股,同比增长400.00%[2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1.73%,同比上升23.06个百分点[21] - 资产总额为31.7968亿元,同比增长258.97%[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5.9185亿元,同比增长153.88%[21] - 营业收入同比大幅增长445.64%至14.4亿元[102]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400.42%至3.01亿元[98] - 境内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92.80%[102] - 货币资金较年初大幅增加292.25%[93] - 应收账款较年初大幅增加394.69%[93] - 销售费用同比大幅增长2746.17%至2.26亿元,主要因聚利科技并表[120] - 管理费用同比增长285.14%至1.32亿元,主要因聚利科技并表[120] - 研发费用同比增长152.91%至4987.06万元,主要因聚利科技并表[120] - 财务费用由负转正至47.45万元,同比增长134.78%[12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负转正,同比增长137.71%至74,081,554.44元[125] - 应收账款同比增长394.58%至1,001,533,391.16元,占总资产比例上升8.64个百分点[130] - 货币资金同比增长292.19%至575,012,383.22元[130] - 存货同比增长305.78%至849,213,187.07元[130] - 信用减值损失同比扩大至-26,828,558.95元,主要因计提坏账准备[127]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环比/结构) -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12.0063亿元,占全年收入的83.3%[23] - 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156亿元,占全年净利润的83.4%[23] - ETC产品业务收入占总营业收入77.79%达11.2亿元[102] - 境内销售收入14.12亿元,同比增长492.80%,占收入比例49.35%[105] - 境外销售收入2788.72万元,同比增长8.51%,毛利率66.02%[105] - AFC业务销售收入3.19亿元,同比增长9.58%,但销售量下降21%[106] - 上海二维码改造项目实现收入约3500万元,占营业收入10%[106]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合计4.28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29.73%[116]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合计1.19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25.81%[118] - 客户一销售额1.34亿元占比9.34%,为客户中最高[116] - 供应商一采购额4992.53万元占比10.81%,为供应商中最高[118] - 研发投入金额为49,870,576.88元,占营业收入比例3.46%,同比下降4.01个百分点[123] - 其他收益中政府补助达36,805,799.04元,占利润总额11.54%[127] 成本和费用 - IT及研发人员薪酬水平提高对公司运营成本造成压力[7] - 轨交设备行业直接材料成本1.27亿元,占营业成本63.50%,同比下降2.43%[111] - ETC产品业务直接材料成本4.17亿元,占营业成本79.43%[111] 业务线表现(AFC业务) - AFC业务受地铁项目验收周期延长影响导致应收账款余额较大[6] - 公司主要产品为自动售检票系统(AFC)的车站终端设备[32] - 公司以系统集成商身份参与国内AFC项目招投标[34] - 公司生产模式为以销定产的非标准化设备制造[36] - 公司产品已进入全国多个城市20多条城市轨道交通线路[42] - 公司AFC设备业务整体毛利率维持在38%[91] - 公司AFC设备年产能达到5000台套[80] - 交运设备行业销售量3025台/套,同比下降21.79%[105] - 公司中标香港地铁自动收费系统项目金额达4.42亿港币[82] - 公司承接上海15号线、南昌3号线、合肥4号线AFC系统集成项目及阿拉伯riyadh、香港地铁全网通改造等海外项目[155] 业务线表现(ETC业务) - ETC行业受益政策刺激截至2019年底推广发行1.23亿户累计用户达2.04亿覆盖85%车辆[6] - 工信部规定2020年7月1日起新车型需标配ETC车载装置[7] - 聚利科技是首批通过交通部ETC产品检测的三家企业之一[55] - 聚利科技ETC产品具备抑制邻道干扰和OBU零唤醒功能[55] - 聚利科技加速研发智能OBU、车载前装OBU、相控阵天线等新技术[55] - OBU产品采用低功耗设计和太阳能电池补电技术能连续使用5年以上[57][59] - JLCZ-06S型OBU具备零唤醒功能对节省交易时间和防止邻道干扰有重要意义[59] - JLCZ-06B型OBU支持车内WiFi网络覆盖可共享4G数据流量[61] - JLCZ-06B型OBU支持GPS定位实现车辆精确定位和行车轨迹查询[61] - 标识站控制器最多可同时连接8个天线[63] - ETC产品通过交通部检测,智能终端获工信部进网许可证和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72] - 销售模式以银行等第三方机构招标为主(第三类模式)[63] - 2020年7月起新车型需增加ETC车载装置选配[75] - RSU设备支持多车道并发通信和路径标识功能[63] - 产品采用自主生产与外协代工结合模式,公司负责最终组装和质量检验[68] - ETC应用场景从高速收费扩展至停车缴费、自动加油、保险金融等领域[74] - ETC行业金溢科技、聚利科技和万集科技合计市场份额超过85%[76] - 聚利科技2018年ETC市场份额占30%以上[76] - 万集科技2018年ETC市场份额占25%左右[76] - ETC产品OBU销售量1096.13万只,生产量885.88万只,库存量684.97万只[105] - ETC产品RSU销售量13255套,生产量9929套,库存量21809套[105] - ETC产品板块取得6项实用新型专利,完成3项发明专利申请[121] - 汽车ETC安装量达2.03亿辆,占汽车保有量的85%[74] 各地区表现 - 海外业务发展到印度、马来西亚、阿根廷、阿拉伯、西班牙、美国等国家[42] - 公司保持对印度、马来西亚等东南亚市场的占有率[54] - 公司正开拓郑州、合肥、南昌等新市场以巩固AFC业务[53] 研发与技术 - 公司研发方向包括车载V2X设备及路侧V2X设备布局车联网市场[7] - 公司拥有各类专业研发技术人员及项目管理人员108名[41] - 公司已取得30项发明专利,13项实用新型专利,10项外观设计专利和38项软件著作权[41] - 公司研发人员128名,拥有3项发明专利、120项实用新型专利、112项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完成108项发明专利和127项实用新型专利[71] - 人脸识别技术已在北京济南深圳郑州天津等城市地铁AFC系统应用[49] - 公司计划2020年加大研发投入,聚焦轨道交通和公路交通核心模块、物联网及车联网相关技术[157]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面临商誉减值风险因2018年证监会发布商誉减值监管提示[5] - 公司通过聚利科技重组协同发展,目标增加营业收入和净利润[158] - 公司2020年ETC业务计划与前装车企合作,定制化开发并提高产品竞争性和占有率[156] 收购与投资 - 公司完成收购聚利科技并自2019年10月起纳入合并报表范围[5] - 聚利科技短期贷款1.52亿元长期贷款3900万元应收款项达8.3亿元[7] - 聚利科技发出商品金额达3.5亿元主要客户为国有企事业单位[7] - 公司以8.65亿元收购北京聚利科技100%股权,该公司期末净资产为8.75亿元,净利润为4.93亿元[112] - 公司收购北京聚利科技100%股权,投资金额为8.65亿元人民币[136] - 收购北京聚利科技预计年收益为6500万元人民币[136] - 本期投资北京聚利科技产生亏损4.93亿元人民币[136] - 聚利大厦自建项目累计投入9418.19万元人民币,完成进度62.98%[138] - 聚利大厦项目预计年收益为5000万元人民币[138] - 2015年IPO募集资金总额为2.23亿元人民币[140] - 截至2019年末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6亿元人民币[140] - 智能终端设备生产线项目投资进度60.68%,累计投入9388.27万元人民币[143] - 研发展示中心建设项目投资进度88.11%,累计投入1577.13万元人民币[143] - 2019年募集资金利息及投资收益累计1624.89万元人民币[142] - 公司智能终端设备生产线项目已竣工并于2018年4月投入生产[145] - 研发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已完工并达到可投入使用状态[145] - 子公司北京聚利科技2019年实现净利润4.92亿元[151] - 北京聚利科技2019年营业收入为18.70亿元[151] - 北京聚利科技总资产为20.99亿元[151] - 北京聚利科技净资产为8.74亿元[151] - 北京聚利科技从10月起纳入合并报表贡献净利润3.38亿元[151] - 公司并购聚利科技后2019年合并报表净利润为2.77亿元[92] - 聚利科技2019年全年净利润4.92亿元,其中第四季度贡献3.38亿元纳入合并利润表[92] - 无形资产及存货评估增值摊销抵消合并利润约1.1亿元[92] - 商誉值增加约1.1亿元[93] -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195,000,000.00元,本期购买金额872,000,000.00元[132] - 资产受限总额181,388,025.74元,含货币资金质押23,311,026.83元[133] 行业与市场环境 - 中国轨道交通市场预计到2020年总里程将达到6000公里[43] - 十三五期间每年需至少完成500公里轨道交通建设[43] - 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国产化率要求不低于70%[44] - 截至2019年底中国内地38个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总里程达6018.6公里[46] - 全国轨道交通车站闸机通道总数78991个售票机总数38111台半自动售票机11416台[46] - 北京轨道交通运营里程699.3公里闸机通道8490个售票机3791台[47] - 上海轨道交通运营里程671.99公里闸机通道8208个售票机3451台[47] - 17座城市地铁互联网过闸客运量占比超30%[49] - 全国轨道交通车站总数4416座[46] - 广州轨道交通运营里程514.8公里闸机通道6316个售票机3161台[47] - 深圳轨道交通运营里程312.1公里闸机通道5162个售票机2254台[47] - 13个城市实现轨道交通"一码"互联互通[51] - 上海地铁在7号线上海大学站、2号线静安寺站、南京西路站试点安检快捷通道进站措施[53] - 截至2019年底中国内地40个城市开通城轨交通运营线路6730.2公里[152] - 全国城轨交通新增运营线路968.77公里,同比增长32.94%[155] - 公司2019年新开通城轨交通运营城市包括温州、济南、常州、徐州、呼和浩特5个城市[155] 公司治理与承诺 - 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88265025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8] - 公司现金分红政策要求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66] - 公司法定公积金提取比例为税后利润的10%,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2] - 公司重大投资支出标准为十二个月内累计支出超过最近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30%[166] - 公司未分配利润需满足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0.10元方可现金分红[166] - 2019年现金分红总额为28,239,753.75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10.17%[172] - 2018年现金分红金额为8,265,600.00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15.71%[172] - 2017年现金分红金额为13,776,000.00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0.46%[172] - 2019年每10股派息1.5元(含税),分配股本基数为188,265,025股[168][170] - 2019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19,107,251.94元[169][170] - 2019年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77,572,290.59元[170] - 2019年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250,425.02元,占净利润的10%[170] - 聚利科技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9,258.16万元,完成业绩承诺6,500万元[173] - 现金分红政策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168] - 公司承诺在特定情况下发放股票股利时,股票股利比例不超过当次利润分配的80%[167] - 聚利科技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报表应收账款账面金额的90%用于计算股份解锁条件[175][176][177][180][181] - 2023年1月31日前核查聚利科技截至2022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回收情况并出具专项意见[176][177][181] - 2024年1月31日前核查聚利科技截至2023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回收情况并出具专项意见[177] - 若已收回金额达到聚利科技2021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账面金额的90%则对剩余股份及可转换债券转换股份进行解锁[177] - 解锁股份数量计算公式为(已收回金额-锁定可转换债券票面金额)/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价格[177] - 可转换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179] - 通过交易获得的新增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178] - 可解锁可转换债券数量计算涉及聚利科技应收账款账面金额90%及新增股份发行价格[180] - 业绩承诺方于交易中获得股份的25%及可转换债券转换股份之和与发行价格乘积若高于应收账款90%则可转换债券可全部解锁[180][181] - 2023年1月31日前按照已收回金额对锁定的相应可转换债券进行解锁 解锁张数=已收回金额/可转换债券面值[181] - 业绩承诺方需质押70%的限售股份及70%可转换债券面值作为履约担保[183] - 可转换债券转股期内锁定期安排不影响持有人转股权[182] - 锁定期承诺若与监管要求不符将按证券监管机构意见调整[183] - 聚利科技应收账款锁定的可转换债券转股后股份仍需遵守锁定期安排[182] - 业绩承诺方保证质押股份及债券优先用于履行业绩补偿义务[184] - 承诺人及控制企业目前不拥有与华铭智能存在竞争关系的业务[184][185] - 离职后两年内承诺不从事与公司存在竞争的业务[185] - 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按市场原则确定公允价格[186][187] - 关联交易承诺履行法律规定的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186][187] - 股东承诺保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187] - 交易完成后60个月内承诺方不通过任何方式增加对公司的持股或提高表决权比例[189][191][192] - 承诺方通过交易取得的可转换债券转换后合计持股数量不超过直接发行的股份总数[190] - 承诺方放弃所持公司股票对应的提名权、提案权和股东大会表决权[193] - 承诺方不向公司提名或推荐任何董事人选[193] - 承诺不可变更、不可撤销且不可通过股东大会豁免[192][193] - 承诺方认可并尊重张亮作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地位[188][190][191][192] - 承诺期限为长期且目前处于正常履行状态[188][190][191][192] - 违反承诺造成损失时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90][192][193] - 承诺方在董事会任期届满后有权提名不超过一名董事[190] - 承诺涵盖范围包括本人及控制的相关主体[189][191][192] - 韩伟、孙福成、吴亚光、张永全承诺在交易业绩承诺期间及之后两年内不从事与公司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194] - 张亮承诺作为关联方期间不从事与公司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195] - 张亮承诺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按市场原则确定公允价格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97] - 张亮
华铭智能(300462) - 2019 Q4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