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总收入为3.82亿元,同比下降26.73%[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66.53万元,同比增长122.68%[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42.02万元,同比下降227.76%[28]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512元/股,同比增长48.84%[28] - 稀释每股收益为0.0512元/股,同比增长48.84%[2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38%,同比增长0.83个百分点[28] - 公司2019年上半年总营业收入382,270,749.45元,同比减少26.73%[58] - 营业利润9,958,534.58元,同比增长50.80%[58] -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1,665,348.93元,同比增长122.68%[58] - 营业收入同比下降26.75%至3.82亿元,上年同期为5.21亿元[66] - 净利润同比增长120.4%,从514.54万元增至1134.34万元[18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增长122.7%,从523.86万元增至1166.53万元[187] -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48.8%,从0.0344元增至0.0512元[189] - 母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27.5%,从3.73亿元降至2.70亿元[191] - 母公司净利润同比增长5213.4%,从22.60万元增至1201.08万元[192]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同比下降28.88%至3.13亿元,上年同期为4.40亿元[6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74.54万元,同比改善84.03%[28] - 研发费用同比下降24.7%,从450.85万元降至339.64万元[187] - 财务费用同比增加5.2%,从1831.99万元升至1926.96万元[187] - 利息费用同比增加4.7%,从1857.59万元增至1945.67万元[187] - 母公司营业成本同比下降30.2%,从3.27亿元降至2.28亿元[191] 各条业务线表现 - 聚醚单体产品收入同比下降37.33%至2.08亿元,毛利率为12.25%[68] - 聚羧酸系减水剂收入同比下降29.53%至8874万元,毛利率提升4.52个百分点至28.59%[68] - 公司产品销量在报告期内有一定上升[47] - 公司脱硝催化剂NOx净化率超过90%,氨逃逸小[45] - 公司环氧乙烷衍生品业务包括苯醚系列EPH、PPH及纺织印染助剂系列KLP、JFC等产品[44] - 多线切割技术具有切割效率高、材料损耗小、成本低、硅片表面质量高等特点[42] - 四川恒泽建材有限公司作为子公司贡献营业收入398,383,716.45元,净利润6,639,827.46元[91] 各地区表现 - 产品应用数据库覆盖中国全部省级区域及美国俄罗斯等海外国家[53] - 公司中标阳江抽水蓄能电站、郴州水利项目、从化混凝土工程等重大项目[59] - 四川恒泽建材中标长合高速、宁波石浦高速等近20余项新工程项目[61]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战略转型期间公司经营规模和业务范围持续扩大[8] - 公司通过战略合作保障环氧乙烷供应,降低采购成本[93] - 公司预计2019年1-9月累计净利润无重大变动[92] - 聚羧酸减水剂市场需求增速放缓至10%左右,增长幅度预期远低于近年平均水平[49] - 聚醚单体-减水剂系列产品存在季节性特征,第一季度销售较少,第二和第三季度为销售旺季[48] - 公司销售以直销模式为主,经销模式为辅,客户包括晶硅生产企业、减水剂复配企业、商品混凝土供应商及基础建设方等[46] 项目进展与产能 - 年产10万吨高性能混凝土用聚羧酸减水剂项目已建成并基本达到预期产能[11] - 年产10万吨高性能混凝土用聚羧酸减水剂项目已建成投产[63] - 年产10万吨高性能混凝土用聚羧酸减水剂项目已建成投产,基本达到预期产能[96] - 募投项目新增产能可能面临闲置及折旧摊销费用增加风险[11] -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73亿元,总募集金额1.90亿元[78] - 支付收购标的资产现金对价承诺投资额8,050万元,实际投入6,325万元,进度78.57%[80] - 补充流动资金承诺投资额9,500万元,实际投入9,500万元,进度100.00%[80] - 支付交易中介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承诺投资额1,450万元,调整后投资额1,276.6万元,实际投入1,276.6万元,进度100.00%[80]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调整后投资额173.4万元,实际投入173.4万元,进度100.00%[80] - 全资子公司盘锦科隆实缴资本尚未完全到位,新项目处于建设期[150] 资产与负债变动 - 总资产为17.28亿元,同比下降1.42%[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50亿元,同比增长1.36%[28] - 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例上升3.89个百分点至14.90%,金额达2.58亿元[70] - 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下降4.02个百分点至26.00%,金额为4.49亿元[70] - 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1841.69万元,期末余额达4617.14万元[73] - 短期借款下降至5.47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下降2.25个百分点[70] - 货币资金为2.58亿元人民币,较期初2.91亿元下降11.3%[176] - 应收账款为4.49亿元人民币,较期初5.04亿元下降10.9%[176] - 存货为2.18亿元人民币,较期初1.55亿元增长40.5%[177] - 短期借款为5.47亿元人民币,较期初5.65亿元下降3.2%[177] - 交易性金融资产为4617.14万元人民币,较期初2775.45万元增长66.4%[176] - 预付款项为4667.55万元人民币,较期初2646.85万元增长76.3%[176] - 固定资产为3.43亿元人民币,较期初3.61亿元下降4.9%[177] - 开发支出为1457.53万元人民币,较期初1004.02万元增长45.2%[177] - 流动资产总额为11.81亿元人民币,较期初12.10亿元下降2.4%[177] - 货币资金减少4.0%至2.43亿元(对比期初2.53亿元)[181] - 短期借款减少2.8%至5.25亿元(对比期初5.40亿元)[183] - 应收账款下降9.8%至2.60亿元(对比期初2.89亿元)[182] - 存货增长15.2%至1.30亿元(对比期初1.13亿元)[182] - 应付票据下降5.7%至9808万元(对比期初1.04亿元)[178][183] - 预收款项下降27.5%至1613万元(对比期初2225万元)[17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增长1.4%至8.50亿元(对比期初8.39亿元)[179] - 未分配利润增长9.5%至1.34亿元(对比期初1.23亿元)[179]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金额为1,480,853.37元[32]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损益为59,728.06元[32]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产生的损益为18,416,878.94元[32] - 单独减值测试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1,724,549.00元[32] - 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771,563.01元[32] - 非经常性损益所得税影响额3,368,035.86元[32]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金额19,085,536.52元[32]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大幅改善,从亏损231.79万元转为盈利1841.69万元[187] 风险因素 - 面临因原材料环氧乙烷价格波动导致的营业利润敏感风险[5] - 聚羧酸减水剂市场竞争加剧可能导致盈利能力下降及应收账款增加[7] - 收购整合存在不确定性及协同效应发挥风险[10] - 安全生产风险涉及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环氧乙烷等)的存储运输[13] - 新《安全生产法》和《环境保护法》增加安全环保合规风险[13] - 主要原材料依赖供应商且存在供应中断及价格波动风险[5] - 公司主要原材料环氧乙烷价格波动对营业利润敏感,存在经营业绩大幅下滑风险[92] - 安全生产风险增加,新《安全生产法》要求加强资源投入[96] - 公司因主要供应商辽阳石化停产检修导致生产线停产约45天,于2019年8月4日恢复生产[148] - 原材料供应商辽阳石化暂停环氧乙烷及动力能源供应导致生产中断[148] 公司治理与承诺 - 公司2019年半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14] - 公司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100]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姜艳于2016年4月28日作出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承诺[101][102] - 承诺确保公司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101] - 承诺避免与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102] - 承诺确保公司在资产、业务、财务、机构、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性[102] - 承诺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材料真实、准确、完整[102] - 截至报告期末所有承诺均严格履行完毕[101][102] - 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101][102] - 承诺人承担因违反承诺造成公司损失的现金赔偿责任[102] - 公司实际控制人姜艳承诺所持股份自一致行动人认购股份上市起12个月内不转让[103] -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承诺规范关联交易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03] - 公司及全体董监高声明最近五年未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103] - 公司确认不存在因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的情形[103] - 公司承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且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103] - 公司声明最近36个月无因内幕交易被追究刑事责任情形[103] - 公司保证不存在未偿还大额债务或未履行承诺的情况[103] - 公司经营成果真实且符合创业板发行管理办法规定[103] - 所有承诺自2016年4月28日作出后均未发生违反情形[103] - 截止报告期末各项承诺仍在持续履行中[103] - 公司控股股东姜艳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104]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以不公平条件输送利益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无关投资消费活动[104] - 公司承诺若中国证监会发布新填补回报监管规定将按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104] - 公司全体董监高承诺交易信息披露文件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并承担法律责任[104] - 公司向四川恒泽建材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股份[104] - 承诺人若被立案调查在调查结论明确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104] - 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若发现违法违规情节将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104] - 公司承诺职务消费行为受约束且薪酬制度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104] - 公司承诺未来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相挂钩[104] - 截止报告期末承诺人严格遵守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情形[104] - 四川恒泽2016年承诺净利润不低于2600万元[105] - 四川恒泽2016-2017年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105] - 四川恒泽2016-2018年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1.03亿元[105] - 四川恒泽2016-2019年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1.5亿元[105] - 四川恒泽2016-2020年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2亿元[105] - 公司确认与银叶阶跃定增1号私募基金认购方无一致行动关系[105] - 公司确认与银叶阶跃定增1号私募基金认购方无关联关系[105] - 喀什新兴鸿溢等承诺方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105] - 承诺方在立案调查期间锁定股份不转让[105] - 所有承诺在报告期末均得到严格遵守未发生违约[105] - 喀什新兴鸿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喀什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所认购的科隆精化股票[106] - 锁定期满后,2018年度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履行完毕可解锁交易对价的20%股票[106] - 2019年度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履行完毕可再解锁交易对价的20%股票[106] - 2020年度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履行完毕可解锁交易对价的25%股票[106] - 若业绩承诺未达成或标的资产存在减值,在补偿义务完成前承诺人不转让新增股份[106] - 承诺人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衍生取得的股份同样遵守锁定承诺[106] - 截止报告期末承诺人严格遵守股份锁定承诺,未发生违反情形[106] - 承诺人确认不存在内幕信息泄露及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106] - 承诺锁定股份在发现违法违规情形时自愿用于投资者赔偿安排[106] - 相关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法律文件,自2016年4月28日出具日起生效[106] - 喀什新兴鸿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喀什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标的资产股权合法有效且无权利限制[107] - 承诺人保证为拟转让股权的最终及真实所有人不存在代持情形[107] - 承诺人以现金方式全额承担因违反承诺给科隆精化及相关股东造成的损失[107] - 承诺人确认最近五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证券市场相关行政处罚[107] - 承诺人声明最近五年内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107] - 交易完成后承诺人将尽量避免与科隆精化产生关联交易[107] - 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承诺按公平公允原则以市场合理价格进行[107] - 承诺严格遵守关联交易回避规定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07] - 承诺不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利润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107] - 截至报告期末承诺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107] - 喀什新兴鸿溢、贾维龙、袁慧莉、刘瑛承诺以现金补偿实际损失的80%[108] - 喀什泽源、贺泽生、薛彐英承诺以现金补偿实际损失的20%[108] - 承诺人确保科隆精化及其下属公司在资产、业务、财务、机构、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性[108] - 承诺人如因不履行承诺给科隆精化造成损失应以现金方式全额承担[108] - 承诺人自2016年4月28日起承诺避免同业竞争[108] - 截止报告期末承诺人严格遵守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08] - 截止报告期末承诺人严格遵守了独立性承诺[108] - 截止报告期末承诺人严格遵守了《声明与承诺函》之补充承诺[108] - 补偿责任对外由喀什新兴鸿溢等七方相互承担连带责任[108] - 补偿责任对内按实际持有四川恒泽建材的出资比例进行[108] - 关联交易承诺严格遵守 未发生违反情形[109] - 竞业禁止承诺严格遵守 未发生违反情形[109] - 新疆新兴鸿业商贸有限公司因经营范围类似正在办理注销手续[109] - 天津瑞帝斯混凝土外加剂有限公司因经营范围类似正在办理注销手续[109] - 贾维龙承诺交易完成后继续在四川恒泽任职不少于五年[109] - 袁慧莉承诺交易完成后继续在四川恒泽任职不少于五年[109] - 竞业禁止承诺有效期涵盖持股或任职期间及离职后两年[109] - 关联交易承诺要求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合理价格确定[109] - 关联交易决策需履行四川恒泽关联交易决策程序[109] - 承诺人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四川恒泽利润[109] - 刘瑛与贺泽生关于竞业禁止的承诺于2016年4月28日作出[110] - 承诺人严格遵守竞业禁止承诺未发生违反情形[110] - 四川省玉峰建材有限公司因经营范围与四川恒泽类似已于2016年3月20日启动注销程序[110] - 贺泽生承诺交易完成后继续在四川恒泽任职不少于五年[110] - 承诺人及其关联方不从事与四川恒泽构成竞争的业务[110] - 商业机会优先给予上市公司以避免同业竞争[110] - 兼职情况需经四川恒泽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110] - 竞业禁止义务在持股或任职期间及离职后两年内持续有效[110] - 刘瑛于2016年4月28日作出竞业禁止承诺 承诺不从事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111] - 贺泽生于2016年4月28日作出竞业禁止承诺 承诺不从事与四川恒泽相同或竞争业务[111] - 四川省玉峰建材有限公司因经营范围与四川恒泽类似 于2016年3月20日启动注销程序[111] - 贺泽生承诺在四川恒泽任职不少于五年 且持股或离职后两年内不从事竞争业务[111] - 截至报告期末 承诺人
科隆股份(300405) - 2019 Q2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