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总收入为1.967亿元,同比下降3.4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1.76万元,同比大幅增长266.3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30.54万元,同比增长4.82%[8]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527元/股,同比增长181.82%[8] - 稀释每股收益为0.0527元/股,同比增长181.82%[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0.95%,同比上升0.72个百分点[8] - 营业总收入19674.24万元,同比下降3.42%[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801.76万元,同比大幅增长266.31%[20] - 净利润为7,823,520.92元,同比增长291.3%[7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017,565.35元,同比增长266.3%[7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527元,同比增长181.8%[72] - 合并营业收入从203,719,635.83元下降至196,742,409.28元,降幅3.4%[69] - 营业收入为148,825,576.69元,同比下降1.0%[73]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5,794,488.97元[71][74]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164.93万元,降幅35.27%[18] - 投资收益同比减少72.86万元,降幅116.39%[18] - 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179.45万元,增幅429.33%[20] - 合并营业成本从172,152,597.71元下降至162,446,112.18元,降幅5.6%[69] - 营业成本为128,007,893.29元,同比下降3.1%[73] - 研发费用为1,263,085.07元,同比下降12.1%[73] - 财务费用为7,229,299.83元,同比增长1.2%[73] - 利息费用为6,563,462.39元,同比增长23.5%[73] - 合并财务费用中的利息费用从8,296,776.53元上升至9,336,514.27元,增幅12.5%[69] 现金流量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679.42万元,同比下降344.86%[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0815.68万元[1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975.92万元[1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7679.4万元,同比下降344.8%[7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总额为3.399亿元,同比增长39.0%[78]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2.481亿元,同比增长53.6%[78] - 支付给职工现金为1260.6万元,同比增长5.9%[7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560.7万元,同比改善63.5%[7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总额为1.46亿元,同比下降35.4%[79]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1.45亿元,同比下降35.8%[79]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920亿元,同比上升3.3%[79] - 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5802.4万元,同比下降482.8%[81][82]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负9896.2万元,同比下降718.4%[79]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207,554,310.24元,同比下降4.8%[77] 资产和负债关键指标变化 - 货币资金期末数较期初减少9861.56万元,降幅33.93%[18] - 其他应收款期末数较期初增加1617.50万元,增幅42.84%[18] -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数较期初增加1157.86万元,激增440.85%[18] - 总资产为16.84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3.9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47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0.95%[8] - 货币资金为1.92亿元,较期初2.91亿元下降34.0%[60] - 应收账款为4.38亿元,较期初5.04亿元下降13.0%[60] - 存货为1.91亿元,较期初1.55亿元增长23.2%[60] - 短期借款为5.57亿元,较期初5.65亿元下降1.4%[61] - 以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为3354.90万元,较期初2775.45万元增长20.9%[60] - 其他应收款为5393.18万元,较期初3775.69万元增长42.8%[60] - 开发支出为1217.85万元,较期初1004.02万元增长21.3%[61] - 固定资产为3.53亿元,较期初3.61亿元下降2.3%[61] - 公司合并层面总资产从1,683,891,674.06元下降至1,752,575,858.37元,降幅约4.1%[63] - 母公司货币资金从253,488,892.56元减少至176,527,074.41元,下降30.4%[65] - 母公司短期借款从540,000,000元减少至535,000,000元,下降0.9%[66] - 合并应收账款从288,717,457.35元下降至259,308,724.94元,降幅10.2%[65] - 母公司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从172,926,294.40元减少至114,612,436.06元,下降33.7%[67] - 合并未分配利润从122,641,239.67元增长至130,658,805.02元,增幅6.5%[63] - 母公司存货从112,857,059.83元增加至126,998,743.37元,增幅12.5%[65]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为571.22万元,主要包含交易价格显失公允产生的损益579.45万元和政府补助67.05万元[9] 业务运营与投资活动 - 全资子公司盘锦科隆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与辽阳安里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合资成立辽宁科隆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29] - 盘锦科隆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出资1650万元人民币,占合资公司出资总额的55%[29] - 辽阳安里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出资1350万元人民币,占合资公司出资总额的45%[29] - 盘锦科隆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实缴资本尚未到位,合资项目暂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9]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3400万元[53]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节余资金173.4万元[5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募集资金总额为19000万元[52] -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0万元[52]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73.4万元[52]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0.91%[52]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17275万元[52] - 支付收购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6325万元,投资进度为78.57%[52] - 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9500万元,投资进度为100%[52] - 支付交易中介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1276.6万元,投资进度为100%[52]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173.4万元,投资进度为100%[52] 承诺与协议履行 -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姜艳2016年4月28日作出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承诺,报告期末未发生违反承诺情形[31] - 公司实际控制人姜艳2016年4月28日作出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报告期末未发生违反承诺情形[31] - 实际控制人姜艳承诺确保公司独立性,涵盖资产、业务、财务、机构及人员等方面[32] - 承诺人保证交易信息披露文件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32] - 实际控制人承诺所持股份自配套资金认购股份上市起12个月内不转让[32] - 承诺避免非必要关联交易,不可避免时将按市场公允原则进行[32] - 关联交易承诺要求履行合法程序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32] - 承诺人最近五年未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除外)[32] - 承诺人声明不存在重大未结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32] - 所有承诺自2016年4月28日作出并持续有效至报告期末[32] - 报告期末确认未发生违反承诺情形[32] - 违反承诺导致损失时承诺人以现金全额承担[32] - 公司控股股东姜艳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且不侵占公司利益[33]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以不公平条件输送利益或损害公司利益[33]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约束职务消费行为[33]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33] - 公司全体董监高承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且经营成果真实[33] - 公司全体董监高确认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执行[33] - 公司全体董监高承诺交易信息披露文件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33] - 公司全体董监高确认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内幕交易被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情形[33] - 公司全体董监高确认最近五年内未发生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情形[33] - 公司全体董监高确认报告期末严格遵守所有承诺且未发生违反承诺情形[33] - 四川恒泽2016年承诺净利润不低于2600万元[35] - 四川恒泽2016-2017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35] - 四川恒泽2016-2018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1.03亿元[35] - 四川恒泽2016-2019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1.5亿元[35] - 四川恒泽2016-2020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2亿元[35] - 公司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银叶阶跃定增1号私募基金与邱宇等不存在关联关系[34] - 公司要求重组信息提供方承担信息虚假造成的法律责任[34][35] - 涉嫌信息披露违规时相关股份将被锁定[34][35] - 所有承诺方截至报告期末均未违反承诺[34][35] - 公司实际控制人姜艳签署相关承诺函[34] - 股份解锁条件为上市满36个月且2018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履行完毕业绩承诺可解锁交易对价20%股票[36] - 上市满48个月且2019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履行完毕业绩承诺可解锁交易对价20%股票[36] - 上市满60个月且2020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履行完毕业绩承诺可解锁交易对价25%股票[36] - 未完成业绩承诺或标的资产存在减值时承诺人不得转让新增股份[36] - 承诺人因不履行承诺造成损失需以现金全额承担[36] - 拟转让股权及相关资产不存在权利质押或司法冻结等权利限制[36] - 四川恒泽资产及业务完整真实且业绩持续计算[36] - 股权不存在代持或委托持有情形[36] - 承诺文件自2016年4月28日出具日起生效且不可撤销[36] - 截至报告期末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36]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证券市场相关行政处罚[37] - 公司承诺避免与科隆精化及其控股参股公司产生关联交易[37] - 公司确保关联交易按公平公允原则及市场合理价格进行[37] - 公司严格遵守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规定[37] - 公司承诺保持科隆精化在资产业务财务机构人员方面的独立性[37] - 公司除享有四川恒泽股权外未投资与科隆精化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业务[37] - 公司承诺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科隆精化生产经营相竞争的活动[37] - 公司承诺若存在竞争性同类业务将立即停止并避免未来发生[37] - 所有承诺自2016年4月28日出具并确认为不可撤销法律文件[37] - 截至报告期末承诺人均严格遵守承诺未发生违反情形[37] - 喀什新兴鸿溢等承诺方对四川恒泽潜在损失承担现金补偿责任 其中喀什新兴鸿溢 贾维龙 袁慧莉 刘瑛承担实际损失的80% 喀什泽源 贺泽生 薛彐英承担实际损失的20%[38] - 所有补偿责任方相互承担连带责任[38] - 承诺人声明严格遵守关联交易回避规定 确保交易按市场公允价格进行[38] - 贾维龙投资的新疆新兴鸿业商贸有限公司部分业务与四川恒泽存在重叠[38] - 承诺人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四川恒泽利润或损害股东权益[38] - 截止报告期末 所有承诺人均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38] - 不履行承诺所获经营利润将归科隆精化所有[38] - 因不履行承诺造成损失时 承诺人将以现金方式全额承担[38] - 同业竞争问题将通过由科隆精化优先收购或股权转让方式解决[38] - 承诺函为不可撤销的法律文件[38] - 新疆新兴鸿业商贸有限公司注销手续正在办理中[39] - 天津瑞帝斯混凝土外加剂有限公司注销手续正在办理中[39] - 四川省玉峰建材有限公司注销手续正在办理中[40] - 承诺人承诺在四川恒泽任职时间不少于五年[39][40] - 承诺人承诺间接持有科隆精化股份[39][40] - 竞业禁止承诺履行完毕状态[39][40] - 承诺有效期涵盖持股或任职期间及离职后两年内[39][40] - 商业机会优先给予上市公司条款[39][40] - 兼职需经四川恒泽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39][40] - 未发生违反承诺情形[39][40] - 新疆新兴鸿业商贸有限公司已停止运营并进入清算注销程序[41] - 天津瑞帝斯混凝土外加剂有限公司已停止运营并进入清算注销程序[41] - 承诺人承诺6个月内完成新疆新兴鸿业商贸有限公司清算注销手续[41] - 承诺人承诺6个月内完成天津瑞帝斯混凝土外加剂有限公司清算注销手续[41] - 严薛彐英承诺五年内不从事与四川恒泽有竞争关系的业务[41] - 严薛彐英承诺间接持有科隆精化股份期间遵守竞业限制[41] - 贾维龙承诺推进关联公司清算注销并避免同业竞争[41] - 袁慧莉承诺推进关联公司清算注销并避免同业竞争[41] - 承诺人确认已完整披露所有投资控制企业情况[41] - 截至报告期末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41] - 四川省玉峰建材有限公司已停止运营并进入清算注销程序但尚未完成相关手续[42] - 承诺人承诺6个月内完成四川省玉峰建材有限公司清算注销工作[42] - 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蒲泽一和蒲静依承诺认购资金均为自有或自筹资金无股份代持[42] - 上海银叶阶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认购资金来源于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自有或自筹资金[42] - 认购方承诺所认购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解禁[42] - 上海银叶阶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其资产管理计划无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43] - 上海银叶阶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确认与上市公司及其他认购对象无一致行动关系[43] - 认购方蒲泽一和蒲静依承诺最近五年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证券市场行政处罚[43] - 上海银叶阶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及时足额募集认购资金并办理相关手续[43] - 所有承诺方均声明向科隆精化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42] - 银叶阶跃定增1号私募基金认购科隆精化非公开发行股份资金为300万元人民币[44] - 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前24个月内与上市公司无任何交易事项[44] - 公司股票上市后36个月内控股股东不转让或委托管理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45]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5%[45] - 公司高管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45] - 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45] -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时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45] - 部分股东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45] - 承诺人声明认购资金为合法自有资金且不存在股份代持情形[44] - 承诺人确认与非公开发行其他认购对象及上市公司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44] - 控股股东及董监高承诺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47] - 控股股东及董监高承诺锁定期满后第13至24个月内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47] - 所有限售股东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除权除息调整后)[46][47] - 财务投资者承诺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46] - 财务投资者承诺锁定期满后第13至24个月内减持价格不低于每股净资产120%[46] - 公司承诺若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连续20日低于每股净资产将启动稳定股价预案[47] - 公司承诺若股价连续5日低于每股净资产120
科隆股份(300405) - 2019 Q1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