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2018年营业收入为11.9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04%[29] - 2018年总营业收入为1,195,803,521.79元,同比增长6.04%[63] - 2018年营业收入11.95亿元,同比增长6.04%[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540.49%[29] -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490,834.23元,同比下降540.49%[6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32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264.61%[29] - 营业利润为-188,862,821.54元,同比下降1375.09%[63] - 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1亿元人民币,显著拖累全年业绩[31] - 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42亿元人民币[3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1.17%,同比下降13.60个百分点[29] - 公司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00,490,834.23元[128]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直接材料成本占营业成本82.17%,金额8.29亿元[81] - 研发费用1249万元,同比下降51.01%[85] - 研发投入金额2018年为46,688,087.11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3.91%[86] - 资产减值损失2018年为155,315,081.65元,占利润总额比例-147.97%[91] 各条业务线表现 - 混凝土外加剂行业收入10.21亿元,占总收入85.45%,同比增长7.50%[74] - 聚醚单体产品收入7.78亿元,占总收入65.13%,同比增长20.11%[74] - 聚羧酸系减水剂收入2.43亿元,占总收入20.32%,同比下降19.56%[74] - 太阳能光伏行业收入373万元,同比下降55.15%[74] - 混凝土外加剂行业营业收入10.21亿元,同比增长14.83%[77] - 聚羧酸系减水剂产品收入2.43亿元,同比增长26.82%[77] - 混凝土外加剂销售量16.72万吨,同比下降15.45%[78] - 太阳能光伏行业销售量383.52吨,同比下降65.04%[78] - 其他行业销售量2.64万吨,同比增长150.39%[78] 各地区表现 - 西北地区收入2.14亿元,同比增长35.43%,增速最快[74] - 出口业务收入2478万元,同比增长27.12%[74] - 西北地区销售收入2.14亿元,同比增长35.43%[77]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面临募投项目新增产能利用不足及折旧摊销费用增加导致的利润率下降风险[13] - 商品环氧乙烷采购价格变动对公司综合单位毛利及营业利润均较为敏感[5] - 公司通过加强与国内环氧乙烷主要供应商的战略合作降低原材料波动影响[5][6] - 聚羧酸减水剂市场竞争加剧可能导致盈利能力下降和应收账款增加[7] - 公司存在因并购重组业务形成的商誉减值风险[11] - 安全生产和环保政策趋严增加公司资源投入需求[14] - 公司保持与主要客户的长期稳定战略合作关系[7] - 减水剂市场需求增速放缓至10%左右[54] - 聚醚单体-减水剂系列产品存在季节性特征,第一季度销售较少[53] - 公司计划通过投资并购、引入战略投资者、合资合作等方式实现资产和规模的迅速扩展[114] - 公司继续关注新能源领域发展,重点关注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市场[114] - 公司继续发展文化产业,开发文化教育市场,开展儿童教育、培训及少儿媒体类业务[114] - 公司主要原材料环氧乙烷价格与原油价格、乙烯价格紧密联系,存在大幅波动风险[116] - 公司生产装置临近原料市场,可就近采购环氧乙烷以降低成本[117] - 公司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加大粉体减水剂和环保领域脱硝催化剂等新产品推广力度[118] - 战略转型过程中公司经营规模和业务范围不断扩大,组织结构日益复杂[118] - 公司对收购的子公司的整合及协同效应发挥存在不确定性[118] - 年产10万吨高性能混凝土用聚羧酸减水剂项目已建成投产但面临产能闲置风险[119] - 安全生产风险因环氧乙烷等原材料属易燃易爆有毒物质[119] - 新《安全生产法》和《环境保护法》增加公司安全环保合规风险[119] 项目投资与产能 - 年产10万吨高性能混凝土用聚羧酸减水剂项目已建成并基本达到预期产能[12][13] - 年产10万吨高性能混凝土用聚羧酸减水剂项目已建成投产[68] - 报告期投资额46,000,000.00元,同比增长833.44%[98] - 公司以4600万元人民币收购沈阳华武建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100] - 收购资金4600万元人民币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100] -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9亿元人民币[103] - 截至报告期末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71亿元人民币[103]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1725万元人民币[103]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725万元人民币[103] - 其中1700万元人民币用于短期补充流动资金[103]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73.4万元人民币[103]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比例占募集总额的0.91%[103] - 公司支付现金对价8050万元人民币用于收购四川恒泽建材有限公司100%股权[103]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总额为19,000万元,其中本报告期投入1,725万元,累计投入17,275万元[104] - 支付收购标的资产现金对价项目承诺投资总额8,050万元,累计投入6,325万元,进度达78.57%[104] - 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项目承诺投资总额9,500万元,累计投入9,500万元,进度达100%[104] - 支付交易中介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1,276.6万元,累计投入1,276.6万元,进度达100%[104]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173.4万元,累计投入173.4万元,进度达100%[104] - 闲置募集资金3,4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106] - 闲置募集资金1,7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106]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节余资金173.4万元,因实际支付中介费用低于原预算[106] 子公司表现 - 子公司盘锦科隆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报告期净利润为-737.19万元,营业收入为24,742.53万元[110] - 子公司四川恒泽建材有限公司报告期净利润为1,375.90万元,营业收入为18,388.35万元[110] - 控股子公司中标近20余项新工程项目包括长合高速、宁波石浦高速等[66] - 公司2018年合并新设子公司青岛久润新型建材科技注册资本500万元实缴出资350万元占比70%[152] - 公司2018年合并杭州亨泽新材料科技实缴注册资本比例48.84%[152] 现金流状况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5亿元人民币,上年同期为-0.57亿元人民币[29]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2018年为255,062,703.58元,同比增长38.31%[88][89]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2018年为-84,050,371.36元,同比下降968.69%[89]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2018年为-88,569,888.82元,同比下降260.21%[89] - 货币资金2018年末为290,640,436.93元,占总资产比例16.58%,同比增长7.29%[93] 资产与负债状况 - 资产总额为17.53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17%[2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39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1.58%[29] - 应收账款2018年末为503,662,379.68元,占总资产比例28.74%[93] - 短期借款2018年末为564,820,000.00元,占总资产比例32.23%[93] - 固定资产因老厂区搬迁工程项目转固增加19,645,319.66元[55] - 无形资产因企业合并增加土地使用权18,350,524.80元[55] - 工业化技术增加9,036,681.37元,其中外购5,000,000.00元,内部研发4,036,681.37元[55] - 在建工程因老厂区搬迁工程项目转固减少19,645,319.66元[55] 客户与供应商集中度 - 前五名客户销售总额1.75亿元,占比14.60%[83]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总额7.47亿元,占比70.69%[83] 研发投入 - 研发人员数量2018年为75人,占员工总数比例为10.61%[86] - 公司2018年新聘专业人员10人[68] 分红与股本变动 - 公司2018年现金分红金额为0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0.00%[128] - 2018年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总股本增至228,005,292股[125][126] - 公司以总股本152,003,528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14] - 2017年现金分红金额2,930,759.50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12.85%[128] - 2016年现金分红金额为0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0.00%[128] - 2018年可分配利润为122,641,239.67元[124] - 2017年实施每10股派现0.25元送红股1股转增2股[126] - 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117,230,380股为基数每10股送红股1股转增2股派现金0.25元合计派发股利14,653,797.50元[191][193][199] - 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117,230,380股增加至152,399,494股增加35,169,114股[192][199] - 公司回购注销业绩补偿股份395,966股其中喀什新兴鸿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316,773股喀什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79,193股[192][200] - 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52,399,494股减少至152,003,528股[200]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变动前数量15,230,380股占比12.99%变动后数量19,403,528股占比12.77%[191] - 无限售条件股份变动前数量102,000,000股占比87.01%变动后数量132,600,000股占比87.23%[191] - 境内自然人持股通过送转及回购调整后由10,178,568股增至13,232,139股[191]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总股本117,230,380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2股共转增23,446,076股[191][193] - 送红股以总股本117,230,380股为基数每10股送1股共送11,723,038股[191][193] - 股份总数最终变动为增加34,773,148股[191]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损失0.56亿元人民币[35] 产品与技术描述 - 聚羧酸减水剂是混凝土技术的第三次突破,广泛应用于高速公路、高速铁路、码头、桥梁、核电等大型工程及民用建筑[45] - 聚醚单体(TPEG系列)是生产聚羧酸减水剂的主要原料,可提高减水率和高保坍性[46] - 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浓缩液(SPF-100系列)具有极高减水率、优异保坍性和良好粘聚性[46] - 聚羧酸高效泵送剂(SPF-101系列)适用于高速铁路、交通工程、水电、核电、桥梁、港口等基础设施[46] - 太阳能晶硅切割液以聚乙二醇为主体,具有适宜粘度、良好流动性和热传导性[46] - 多线切割技术具有切割效率高、材料损耗小、成本低、硅片表面质量高等特点[47] - 脱硝催化剂(SCR蜂窝型)应用于燃煤电厂、钢厂、工业窑炉等中高尘烟气脱硝,具有抗压耐磨强度好、耐碱金属及砷汞等毒物特性[50] - 内燃机尾气净化系统NOx净化率超过90%,氨逃逸小,使用尿素作为还原剂安全可靠[50] - 聚羧酸泵送剂固含量不高于20%,折固掺量为水泥用量的0.1%-0.4%,减水率达20%-30%[20] - 公司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相关产品通过中铁铁路产品CRCC认证[59] 销售模式 - 公司销售以直销模式为主,面向晶硅生产企业、减水剂复配企业、商品混凝土供应商及基础建设方等客户[50] -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优化管理模式、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和制造水平,产品销量有一定上升[52] 承诺与协议 - 公司实际控制人姜艳承诺避免同业竞争并严格遵守未发生违反情形[130] - 公司实际控制人姜艳承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并严格遵守未发生违反情形[130] - 公司实际控制人姜艳承诺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并严格遵守未发生违反情形[130] - 公司实际控制人姜艳承诺所持股份自认购股份上市起12个月内不转让[131] - 公司实际控制人姜艳承诺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并严格遵守未发生违反情形[131] - 公司全体董监高声明最近五年未受行政处罚或涉及经济纠纷的重大诉讼[131] - 公司全体董监高声明最近36个月无内幕交易被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情形[131] - 公司全体董监高承诺内控制度健全有效且符合创业板发行管理办法规定[131] - 四川恒泽2016年承诺净利润不低于2600万元[133] - 四川恒泽2016-2017年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133] - 四川恒泽2016-2018年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1.03亿元[133] - 四川恒泽2016-2019年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1.5亿元[133] - 四川恒泽2016-2020年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2亿元[133] - 喀什新兴鸿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喀什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重组信息,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134] - 承诺人保证不存在内幕信息泄露及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134] - 承诺人因交易所认购的科隆精化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134] - 锁定期满后2018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且业绩承诺履行完毕可解锁20%股票[134] - 锁定期满后2019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且业绩承诺履行完毕可再解锁20%股票[134] - 所有承诺自2016年4月28日起生效且为不可撤销法律文件[134] - 截至报告期末承诺人严格遵守承诺未发生违反情形[134] - 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履行完毕后解锁交易对价的25%股票[135] - 标的资产若存在减值需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资产减值测试报告》[135] - 承诺人未达业绩承诺时需以现金方式全额承担科隆精化及相关股东损失[135] - 四川恒泽资产及业务完整真实且业绩持续计算[135] - 股权转让方承诺不存在委托他人代持股权的情形[135] - 喀什新兴鸿溢等公司及其高管最近五年未受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135] - 标的资产不存在权利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限制[135] - 新增股份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前不得转让或委托管理[135] - 承诺人违反承诺时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135] - 利润补偿协议约定业绩承诺期限届满后需进行专项审核[135] - 公司承诺规范关联交易,交易价格按市场公允原则确定[136] - 公司确保在资产、业务、财务、机构和人员方面保持独立性[136] - 公司承诺避免同业竞争,不从事与科隆精化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业务[136] - 若存在竞争性业务,公司承诺将商业机会让与科隆精化[136] - 对于已存在的同业竞争业务,科隆精化享有优先收购权[136] - 关联交易承诺自2016年4月28日出具并持续履行至报告期末[136] - 公司独立性承诺自2016年4月28日出具并持续履行至报告期末[136] -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自2016年4月28日出具并持续履行至报告期末[136] - 报告期末确认所有承诺均被严格遵守,未发生违反情形[136] - 承诺文件自出具日起生效且为不可撤销法律文件[136] - 喀什新兴鸿溢等承诺方对四川恒泽的补偿责任按出资比例分担,喀什新兴鸿溢、贾维龙、袁慧莉、刘瑛承担实际损失的80%,喀什泽源、贺泽生、薛彐英承担20%[137] - 所有补偿责任由喀什新兴鸿溢、喀什泽源、贾维龙、袁慧莉、刘瑛、贺泽生、薛彐英以现金方式相互承担连带责任[137] - 贾维龙承诺交易完成后在四川恒泽任职时间不少于五年[137] - 贾维龙承诺持股或任职期间及离职后两年内不从事与四川
科隆股份(300405) - 2018 Q4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