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隆股份(300405) - 2018 Q4 - 年度财报
科隆股份科隆股份(SZ:300405)2019-04-24 16:0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收入和利润 - 营业收入为11.9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04%[29] - 公司2018年总营业收入为1,195,803,521.79元,同比增长6.04%[63] - 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11.95亿元,同比增长6.04%[73] - 营业利润为-188,862,821.54元,同比下降1375.09%[6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540.49%[29] -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490,834.23元,同比下降540.49%[63] - 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1亿元人民币[31] - 公司2018年净利润为负100,490,834.23元[12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32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264.61%[2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1.17%,同比下降13.60个百分点[29] - 基本每股收益为-0.66元/股,同比下降467.48%[29]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成本和费用 - 混凝土外加剂直接材料成本8.29亿元,同比增长8.64%,占营业成本82.17%[80] - 财务费用3608.80万元,同比增长9.74%[84] - 研发费用1249.25万元,同比下降51.01%[84] - 研发投入金额2018年为46,688,087.11元,占营业收入比例3.91%[85] 各条业务线表现 - 混凝土外加剂行业收入10.21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85.45%,同比增长7.50%[73] - 聚醚单体产品收入7.78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65.13%,同比增长20.11%[73] - 聚羧酸系减水剂产品收入2.43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20.32%,同比下降19.56%[73] - 太阳能光伏行业收入373万元,同比下降55.15%[73] - 混凝土外加剂行业营业收入10.21亿元,同比增长14.83%[76] - 聚羧酸系减水剂产品收入2.43亿元,同比增长26.82%[76] - 混凝土外加剂总销售量16.72万吨,同比下降15.45%[77] - 太阳能光伏行业销售量383.52吨,同比下降65.04%[77][78] - 公司以聚醚单体-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系列产品为主[116] 各地区表现 - 西北地区收入2.14亿元,同比增长35.43%[73] - 出口业务收入2478万元,同比增长27.12%[73] - 西北地区销售收入2.14亿元,同比增长35.43%[76]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风险因素 - 公司面临募投项目新增产能利用不足可能导致利润率下降的风险[12][13] - 公司存在因收购形成的商誉减值风险[11] - 主要原材料环氧乙烷价格波动对单位毛利和营业利润均较为敏感[5] - 聚羧酸减水剂市场竞争加剧可能导致盈利能力下降和应收账款增加[7] - 公司战略转型过程中面临管理风险及组织结构复杂化的挑战[8][9] - 安全生产和环保风险增加需依法加强资源投入和运行管理[14] - 募投项目折旧摊销费用及人力成本上升导致利润率下降风险[118] - 安全生产风险涉及环氧乙烷等易燃易爆有毒原材料[118] - 新《安全生产法》和《环境保护法》增加环保合规成本[118] - 年产10万吨高性能混凝土用聚羧酸减水剂项目已建成投产但面临产能闲置风险[118] - 市场竞争加剧可能导致盈利能力下降和应收账款增加[116]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战略与措施 - 公司通过加强与主要环氧乙烷供应商的战略合作以降低成本[5][6] - 公司加强与国内环氧乙烷主要供应商的战略合作以应对价格波动[116] - 生产装置临近原料市场可降低采购成本[116] - 公司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并加大粉体减水剂推广力度[117] - 公司关注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领域市场发展[113] - 公司发展文化产业并开发儿童教育及培训业务[113] - 公司通过投资并购实现资产和规模迅速扩展[113] - 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以完善产品结构和布局[114] - 年产10万吨高性能混凝土用聚羧酸减水剂项目已建成并基本达到预期产能[12][13] - 年产10万吨高性能混凝土用聚羧酸减水剂项目已建成投产[68] - 公司中标包括阳江抽水蓄能电站等近20余项新工程项目[66][64] - 公司收购沈阳华武建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66] - 公司以4600万元人民币收购沈阳华武建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99] - 收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99] - 收购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建筑新材料研发、商品混凝土加工等[99] - 本次收购为长期投资,本期投资盈亏为0元[99] 其他财务数据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5亿元人民币,同比改善547.03%[29] - 资产总额为17.53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17%[2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547.03%至255,062,703.58元[8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968.69%至-84,050,371.36元[8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260.21%至-88,569,888.82元[88] - 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例增加7.29%至16.58%[92] - 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下降1.02%至28.74%[92] - 存货占总资产比例下降1.15%至8.87%[92] -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期末数为27,754,494.92元[9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同比增长38.31%至1,491,318,828.65元[87] - 固定资产因老厂区搬迁工程项目转固增加19,645,319.66元[55] - 无形资产因企业合并增加土地使用权18,350,524.80元[55] - 工业化技术增加9,036,681.37元(外购5,000,000.00元,内部研发4,036,681.37元)[55]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交易价格显失公允产生的损益为-5626.23万元人民币[35]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306.78万元人民币[35]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9亿元人民币[102] - 报告期内已使用募集资金1725万元人民币[102] - 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7275亿元人民币[102]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73.4万元人民币,占比0.91%[102]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1725万元人民币,其中1700万元用于短期补充流动资金[102]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71016亿元人民币[102]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19,000万元,本报告期投入1,725万元,累计投入17,275万元[103] - 支付收购标的资产现金对价项目承诺投资8,050万元,累计投入6,325万元,进度78.57%[103]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承诺投资9,500万元,累计投入9,500万元,进度100%[103] - 支付交易中介费用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1,276.6万元,累计投入1,276.6万元,进度100%[103]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调整后投资173.4万元,累计投入173.4万元,进度100%[103] - 闲置募集资金3,4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105] - 闲置募集资金1,7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105]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节余资金173.4万元[105] 子公司业绩 - 子公司盘锦科隆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报告期净利润为-737.19万元[109] - 子公司四川恒泽建材有限公司报告期净利润为1,375.90万元[109]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以总股本152,003,528股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14] - 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0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14] - 2018年现金分红金额为0元占合并报表净利润比例0.00%[126] - 2018年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总股本增至228,005,292股[123][125] - 2017年现金分红金额2,930,759.50元占当年净利润比例12.85%[126] - 2016年未进行现金分红净利润15,732,516.23元[126] - 可分配利润为122,641,239.67元[123] - 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117,230,38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0.25元(含税),送红股1股(含税),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2股[190][192][198] - 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117,230,380股增加至152,399,494股(增幅30.0%)[191][198] - 公司回购注销业绩补偿股份395,966股(其中喀什新兴鸿溢316,773股,喀什泽源79,193股)[191][199] - 回购注销完成后总股本由152,399,494股减少至152,003,528股(减少0.26%)[199] 股东及股份变动 - 控股股东姜艳通过司法受让获得蒲泽一持有的9,401,785股(占原总股本6.17%)[200] - 司法受让后姜艳持股比例由43.46%升至49.63%,蒲泽一持股降至0%[200] - 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由15,230,380股增至19,403,528股(增幅27.4%),占比由12.99%变为12.77%[190] - 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由102,000,000股增至132,600,000股(增幅30.0%),占比由87.01%变为87.23%[190] - 境内自然人持股数量由10,178,568股增至13,232,139股(增幅30.0%),占比由8.68%变为8.71%[190] - 境内法人持股数量由5,051,812股增至6,171,389股(增幅22.1%),占比由4.31%变为4.06%[190] 承诺与协议 - 公司实际控制人姜艳承诺避免同业竞争,确保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129] - 公司实际控制人姜艳承诺确保公司在资产、业务、财务、机构、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性[129] - 公司实际控制人姜艳承诺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法律责任[129] - 公司实际控制人姜艳承诺所持股份自认购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130] - 公司实际控制人姜艳承诺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按市场公认合理价格确定交易[130] - 四川恒泽2016年承诺净利润不低于2600万元[132] - 四川恒泽2016-2017年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132] - 四川恒泽2016-2018年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1.03亿元[132] - 四川恒泽2016-2019年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1.5亿元[132] - 四川恒泽2016-2020年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2亿元[132] - 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锁定期满后根据业绩承诺履行情况分阶段解锁20%、20%和25%的股份[133][134] - 2018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解锁交易对价的20%股票[133] - 2019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解锁交易对价的20%股票[133] - 2020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解锁交易对价的25%股票[134] - 未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前不得转让股份[134] - 承诺人保证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承担法律责任[133] - 承诺人确认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133] - 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无权利限制[134] - 承诺人最近五年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134] - 资本公积转增等衍生股份同样遵守锁定期约定[134] - 公司严格遵守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情形[135] - 公司严格遵守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情形[135] - 公司严格遵守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情形[135] - 关联交易承诺要求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合理价格确定[135] - 关联交易承诺要求履行合法程序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135] - 独立性承诺确保公司在资产、业务、财务、机构、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135] -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要求将商业机会让与公司[135] -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要求通过注销或转让股权方式解决同业竞争问题[135] - 所有承诺自2016年4月28日作出时至报告期末均严格遵守[135] - 承诺人承诺以现金方式全额承担因未履行承诺造成的损失[135] - 喀什新兴鸿溢等承诺方对四川恒泽损失承担现金补偿责任,其中喀什新兴鸿溢、贾维龙、袁慧莉、刘瑛承担实际损失的80%,喀什泽源、贺泽生、薛彐英承担20%[136] - 贾维龙、袁慧莉等承诺规范关联交易,确保交易价格按市场公允原则确定并履行信息披露程序[136] - 贾维龙承诺注销同业竞争企业新疆新兴鸿业商贸有限公司(2016年2月25日股东会决议)[136] - 贾维龙承诺交易完成后在四川恒泽任职不少于五年,且持股或离职后两年内不从事竞争业务[136] - 袁慧莉承诺注销同业竞争企业天津瑞帝斯混凝土外加剂有限公司(2016年4月1日股东会决议)[137] - 袁慧莉承诺交易完成后在四川恒泽任职不少于五年,且持股或离职后两年内不从事竞争业务[137] - 所有承诺均自2016年4月28日起生效并被报告期末确认为未违反[136][137] - 补偿责任对外由喀什新兴鸿溢、喀什泽源等七方相互承担连带责任[136] - 关联交易承诺要求避免利润转移并保障四川恒泽股东权益[136] - 竞业禁止承诺涵盖家庭成员及控制企业,需经四川恒泽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兼职[136][137] - 刘瑛承诺自交易完成后在四川恒泽任职不少于五年并遵守竞业禁止条款[138] - 贺泽生承诺自交易完成后在四川恒泽任职不少于五年并遵守竞业禁止条款[138] - 薛彐英承诺自交易完成后在四川恒泽任职不少于五年并遵守竞业禁止条款[139] - 贾维龙承诺6个月内完成新疆新兴鸿业商贸有限公司清算注销手续[139] - 袁慧莉承诺6个月内完成天津瑞帝斯混凝土外加剂有限公司清算注销手续[139] - 四川省玉峰建材有限公司已停止运营并进入清算注销程序承诺于6个月内完成相关手续[140] - 配套融资认购方蒲泽一蒲静依承诺认购资金均为自有或自筹资金无股份代持情形[140] - 上海银叶阶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认购资金全部来源于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自有或自筹资金无结构化杠杆设计[140] - 配套融资认购方承诺所认购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解禁[140] - 所有承诺方保证向公司及中介机构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140][141] - 上海银叶阶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私募基金将在完成备案手续后参与非公开发行[141] - 承诺方最近五年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证券市场相关行政处罚[141] - 上海银叶阶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确认与公司及其他认购方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或关联关系[141] - 所有承诺截至报告期末均被严格遵守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140][141] - 上海银叶阶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认购非公开发行股份资金为300万元人民币[143]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25%[143] - 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若收盘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43] - 认购资金承诺不包含杠杆融资等结构化产品[142] - 承诺人确认与前24个月内上市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交易[142] - 所有认购资金均为合法自有或自筹资金[142] - 资管计划委托人承诺不转让认购份额[142] - 公司董事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143] - 首次公开发行时申报离职的股东有18个月股份锁定期限制[143] - 承诺人资产资信状况良好且无未决诉讼影响认购[142] - 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144] - 控股股东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145] - 控股股东锁定期满后第13至24个月内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145] - 财务投资者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44] - 财务投资者锁定期满后第13至24个月内减持价格不低于每股净资产的120%[144] - 控股股东减持价格均不低于发行价[145] - 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收盘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44] - 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触发稳定股价承诺[145] -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