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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利信(300287) - 2020 Q3 - 季度财报
飞利信飞利信(SZ:300287)2020-10-26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2.12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61.09%[7]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7.49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3.29%[7]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6550.93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553.66%[7]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31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13.30%[7] - 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0.04元/股,同比下降500.00%[7] - 年初至报告期末基本每股收益-0.09元/股,同比下降325.00%[7] - 营业收入人民币74,935.8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3.29%[19] - 净利润人民币-13,180.0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19.12%[22] - 公司营业总收入同比下降61.1%至2.117亿元(上期5.442亿元)[58] - 净利润由盈转亏,净亏损6518万元(上期盈利1566万元)[6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亏损6551万元(上期盈利1444万元)[60] - 营业总收入同比下降43.3%至7.49亿元,上期为13.21亿元[6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1亿元,同比下降313.3%,上期为盈利6160.23万元[67]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9元,上期为0.04元[68]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成本人民币57,218.4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1.16%[21] - 营业总成本同比下降49.8%至2.598亿元(上期5.172亿元)[59] - 研发费用同比增长15.1%至2444万元(上期2124万元)[59] - 财务费用同比下降54.0%至404万元(上期877万元)[59] - 信用减值损失扩大至2380万元(上期942万元)[59] - 资产减值损失新增1011万元[59] - 营业总成本同比减少34.4%至8.15亿元,上期为12.42亿元[66] - 研发费用同比增长7.5%至6814.24万元,上期为6339.20万元[66] - 财务费用同比下降44.4%至1141.84万元,上期为2051.50万元[67] - 信用减值损失同比扩大357.8%至-7978.24万元,上期为-1742.30万元[67] 现金流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808.13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72.35%[7]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人民币3,808.1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2.35%[22]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人民币-6,776.7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00.55%[22]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7.94亿元,同比下降42.5%[7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808万元,同比下降72.4%[7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777万元,同比扩大200.6%[7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4亿元,同比改善39.1%[75]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5亿元,较期初下降56.4%[75] - 母公司销售商品收到现金4142万元,同比下滑91.5%[76] - 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8327万元,同比下降26.5%[76] - 母公司投资支付现金25.5万元,同比减少98.7%[76] - 母公司取得借款现金0元,同比减少100%[76] - 母公司期末现金余额2541万元,较期初下降72.5%[78] 资产和负债变化 - 总资产46.65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6.60%[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6.76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45%[7] - 货币资金余额人民币18,582.54万元,较年初下降58.04%[18] - 在建工程余额人民币17,508.99万元,较上期增加119.62%[18] - 无形资产余额人民币11,826.01万元,较上期增加99.11%[18] - 公司总资产从2019年底的499.46亿元下降至2020年9月30日的466.50亿元,减少32.96亿元(-6.6%)[51] - 货币资金从4.43亿元大幅减少至1.86亿元,降幅达58.0%[50] - 应收账款从17.17亿元降至14.61亿元,减少2.56亿元(-14.9%)[50] - 短期借款从2.54亿元降至1.10亿元,减少1.44亿元(-56.7%)[51] - 在建工程从7972万元大幅增长至1.75亿元,增加9536万元(+119.6%)[5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从38.07亿元降至36.76亿元,减少1.31亿元(-3.4%)[53] - 母公司货币资金从1.40亿元急剧减少至2541万元,降幅达81.9%[53] - 母公司短期借款从1.68亿元降至4000万元,减少1.28亿元(-76.2%)[55] - 未分配利润从-9.53亿元进一步恶化至-10.84亿元,减少1.31亿元[53] - 流动负债同比下降45.2%至2.197亿元(上期4.010亿元)[56] 股东和股权结构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杨振华持股数量为43,338,371股,占比最高[12] - 一致行动人杨振华、曹忻军、陈洪顺、王守言合计被司法冻结股份338,961,590股,占控股股东持股总数99.92%[12] - 杨振华司法冻结数量为173,353,484股,其中质押96,311,400股,轮候冻结96,311,360股[12] - 曹忻军司法冻结数量为74,036,770股,其中质押13,645,688股[12] - 陈洪顺司法冻结数量为55,627,310股,其中质押2,195,996股[12] - 王守言司法冻结数量为35,944,026股,其中质押20,239,373股,轮候冻结22,603,666股[12] - 期末限售股总数282,330,731股,全部为高管锁定及重大资产重组承诺股份[15][16] - 杨振华持有高管锁定股130,015,113股,占限售股总数46.05%[15] - 曹忻军持有高管锁定股55,527,600股,占限售股总数19.67%[15] - 陈洪顺持有高管锁定股41,911,237股,占限售股总数14.85%[15] - 陈剑栋持有公司股份6,480,000股,占50%股权,尚未解除锁定[16] - 陈剑栋通过支付对价获得公司股份4,429,254股,占50%股权[16] 业绩承诺与补偿 - 东蓝数码2014年业绩承诺净利润为人民币4,000万元[29] - 东蓝数码2015年业绩承诺净利润为人民币5,500万元[29] - 东蓝数码2016年业绩承诺净利润为人民币5,500万元[29] -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业绩补偿仲裁进展[29] - 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强制执行申请[29] -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出具(2020)京04民特132号裁定书[29] - 补偿义务人包括宁波东蓝商贸、宁波众投资、宁波海宇投资及宁波乾文化[29] - 补偿义务人需按交易前所持标的公司股权比例承担补偿责任[29] - 补偿义务人之间对业绩补偿承担连带责任[29] - 公司聘请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报告[29] - 补偿义务人当期需承担补偿责任,不足部分以现金补偿[30] - 补偿股份数量计算公式涉及承诺净利润与实际净利润差额[30] - 补偿股份数量计算需精确至个位数,小数部分舍去[30] - 若公司实施转增或送股,补偿股份数量按1+送转比例调整[30] - 现金分红部分需在股份回购后30日内返还上市公司[31] - 股份不足补偿时需以现金补足差额[31] - 现金补偿金额按发行价格乘以差额股份数计算[31] - 减值补偿测试需由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执行[31] - 资产减值额为交易作价减去期末评估值并扣除增资等影响[31] - 期末减值额大于已补偿总额时需补足差额部分[31] - 补偿义务人补偿总额最高为标的公司股权交易价格的100%[33] - 公司2015年、2016年、2017年经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数据需符合利润补偿协议约定[36] - 公司承诺净利润未达成或虽达成但业绩未达标时需履行利润补偿义务[36] - 公司就东蓝数码有限公司业绩补偿事宜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41] -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宁波东控集团等公司撤销仲裁裁决申请[41] - 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41] 股份锁定与解禁 - 陈剑栋所持股份自上市之日起锁定至2019年11月11日[33] - 股份解锁按分期方式进行[33] - 陈剑栋所持股份首次解禁比例为40%,数量为7,382,092股[34] - 陈剑栋所持股份第二次解禁比例为30%,数量为5,536,568股[34] - 陈剑栋所持股份第三次解禁比例为30%,数量为5,536,568股[34] - 陈建英持有股份首次解禁比例为40%,数量为2,460,698股[34] - 陈建英持有股份第二次解禁比例为30%,数量为1,845,522股[34] - 陈建英持有股份第三次解禁比例为30%,数量为1,845,522股[34] - 股份解禁安排与利润补偿协议及减值测试报告公告日挂钩[34] - 公司因本次交易获得的股份需遵守分期解锁规定[36] - 公司股份因分红、资本公积转股等情形衍生股份亦需遵守锁定规定[36] 交易与并购相关 - 陈剑栋在本次交易前持有杰东控制75%股权[33] - 陈剑栋对应杰东控制出资额为1710万元[33] - 陈剑栋获得现金对价支付比例为50%[33] - 其余股权对价支付金额为20200万元[33] -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14,025,974股[33] - 业绩承诺期为2015-2017年[33] - 陈剑栋持有杰东控制剩余股权比例为18%[33] - 宁波东蓝集团于2015年12月更名[40] - 宁波东控集团于2016年5月更名[40] - 宁波众投资管有限公司涉及业绩承诺[40] - 宁波海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及业绩承诺[40] - 宁波乾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涉及业绩承诺[40] - 东蓝数码涉及业绩承诺[40] 应收账款与减值 - 公司因涉及大额应收账款争议,金额为人民币150,720,000元[16] - 存在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金额为人民币97,438,087.70元[37] - 历史遗留应收账款问题由原股东按比例承担连带责任,备忘录签署日起2年内未收回部分以现金补足[38] - 备忘录签署日起满2年后的10个工作日内,未收回应收账款由原股东以现金支付冲抵[38] - 原股东需协助公司在2年内通过新增订单方式实现应收账款对应等额利润[38] - 原股东按原始出资比例承担应收账款回收的现金补足责任[38] - 公司应收账款需在两年内完成处理[36] 同业竞争与承诺 - 交易对方及其关联方在协议签署日至持有公司股份期间不得从事同业竞争业务[38] - 中国高新等特定股东(除名单明确外)需遵守同业竞争禁止承诺,有效期至2025年8月[38] - 违反竞业禁止承诺需承担违约责任,竞业限制有效期至2031年3月[38] - 交易对方关联方包括才冰、谢泓津等20+自然人及中国高新机构股东[38] - 同业竞争禁止范围涵盖投资、合作、承包、租赁、委托经营等商业形式[38] - 标的资产全部转让给上市公司,剩余业务资产不构成同业竞争[38] - 才冰先生承诺在2019年3月底前完成中科精图股权转出以避免同业竞争[36] - 才冰先生承诺最迟在2019年内完成中科精图历史项目验收[36] - 才冰先生承诺最迟在2019年内完成中科精图更名事宜[36] - 公司计划在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中科精图更名[36] - 上海杰东原股东违反竞业禁止承诺对上市公司造成直接损失[43] - 公司持续与上海杰东原股东及业绩承诺义务人陈剑栋、陈建英沟通要求承担相应责任[43] 其他财务数据 - 年初至报告期末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461.76万元人民币[8] - 投资收益人民币958.3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22.02%[21] - 所得税收益为1552.95万元,上期为所得税费用1183.24万元[67] - 投资收益同比增长522.1%至958.31万元,上期为154.06万元[67] - 合同负债项目新增7759.74万元,取代了预收款项[51] 公司治理与披露 -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44]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45] - 公司于2020年9月8日接待全体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等事项进行沟通[46]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