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40.53亿元,同比增长2.56%[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88亿元,同比下降2,869.48%[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8.72亿元,同比下降1,080.17%[22] - 公司实现主营业收入403,420.65万元,同比增长2.47%[77] - 数字营销收入126,726.65万元,同比增长8.27%[77] - 数字设备收入65,539.97万元,同比下降29.92%[77] - 数字户外收入211,154.04万元,同比增长15.31%[77] - 2018年营业收入合计40.53亿元,同比增长2.56%[101] - 数字设备业务收入12.67亿元,同比增长8.27%,占营业收入31.27%[101] - 数字户外业务收入5.71亿元,同比下降38.90%,占营业收入14.10%[101] - 数字营销业务收入21.95亿元,同比增长19.90%,占营业收入54.16%[101] - 直销模式收入9.69亿元,同比下降15.04%,占营业收入76.44%[100] - 出口业务收入6.97亿元,同比增长4.27%,占营业收入17.20%[103] - 数字设备营业收入12.67亿元同比增长8.27%[105] - 数字户外营业收入6.55亿元同比下降29.92%[105] - 数字营销营业收入21.12亿元同比增长15.31%[105] - 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34亿元[25] - 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28.88亿元[147]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综合毛利率27.16%,同比下降4.30个百分点[77] - 财务费用9,433.26万元,同比大幅上升88.78%[82] - 数字设备营业成本8.45亿元同比增长10.94%[108] - 数字营销营业成本16.49亿元同比增长21.97%[108] - 数字设备原材料成本7.41亿元同比增长10.58%[108] - 数字户外媒体费用3.98亿元同比下降22.76%[111] - 研发投入金额2018年为1.336亿元,同比增长21.78%[118]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公司e-TSM户外媒体资源管理系统拥有媒体供应商14,080个,媒体资源数量56,592块,媒体资源总面积达1,802.5万平方米,其中LED数量3,234块,覆盖全国348个城市[37] - 公司拥有阿里旗下神马搜索广东省独家代理牌照、360搜索深圳独家代理牌照,以及腾讯社交广告在广东、湖南、山东的房地产行业独家代理牌照[35] - 公司拥有10万家以上的客户积累[35] - 公司数字营销业务代理的搜索广告和信息流广告是互联网广告中增速较快的细分市场[45] - 公司LED小间距产品处于高速增长阶段,在政府、军队、企业等多种场景应用领先[40] - 区域户外广告业务受拆牌政策影响增长放缓,2018年对该板块子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42][43] - 户外LED大屏媒体作为可实现联网和数字化投放的媒体,是户外媒体中的增长亮点[46] - 公司LED显示业务板块截至2018年6月申请专利授权226项,软件著作权58项,其中发明专利30项[49] - 公司360推广业务5年时间消耗提升14倍,续单率保持在85%以上[57] - UC神马业务一年时间(2016Q4-2017Q4)消耗提升2.5倍[57] - 公司小间距LED产品2018年销售收入同比增长35%[63] - 力玛网络代理的360广告续费率超过80% 在360全国代理中排名第二[66] - UC神马搜索续费率全国排名第一[66] - 精准分众腾讯TSA广告业务报告期内增长率达200%[66] - 自媒体业务本年累计收入4490万元 客户数量139家[72] - 平台业务本年累计收入158823万元[72] - 直接类客户本年累计收入144152万元 客户数量243家[72] - 移动端业务本年累计收入81664万元[72] - 360搜索平台采购金额65165万元 神马搜索平台采购金额48901万元[72] - LED显示屏生产量136,589.57平方米同比增长31.03%[106] - 子公司分时传媒亏损7915.52万元,营业收入为3.00亿元[134] - 子公司精准分众亏损1959.77万元,营业收入为1.44亿元[134] - 子公司易事达实现净利润3779.04万元,营业收入为4.22亿元[135] - 子公司力玛网络实现净利润3465.04万元,营业收入为13.74亿元[135]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计划在5年内通过自主开发和整合代理在全国Top50城市核心商圈拥有1,000块LED广告屏[37] - 公司通过政府产业基金支持和社会投资增设新基地扩充新产能,以满足LED小间距产品增长需求[41] - 公司计划剥离区域户外广告业务,已完成两家子公司股权转让[137] - 重点发展LED大屏制造业务,推动"千屏计划"及新产品开发[138][139] - 数字营销板块将进行业务整合,为未来分拆上市奠定基础[138] - 公司推出户外千屏计划,目标自主开发和代理整合1000块户外LED广告屏[61] - 公司采用集成产品开发IPD模式和产品资料管理系统PDM提升研发效率[49][55] 商誉减值 - 公司2018年度已计提商誉减值[10] - 区域户外广告业务受拆牌政策影响增长放缓,2018年对该板块子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42][43] - 2017年度商誉减值7.95亿元,2018年度继续减值27.3亿元,两年减值额超过总商誉额的75%[88] - 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总额27.32亿元[183] - 对收购力玛网络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4.52亿元[180] - 对收购爱普新媒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4.08亿元[180] - 对收购励唐营销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2.78亿元[180] - 对收购华瀚文化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2.43亿元[180] - 对收购西安绿一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1.64亿元[180] - 对收购友拓公关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1.45亿元[180] - 对收购上海成光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1.35亿元[180] - 对收购易事达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1.12亿元[180] 现金流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2亿元,同比下降46.69%[22] - 第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6亿元[2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155.43万元,同比下降46.69%[8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4亿元[88]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46.69%至1.615亿元[120][12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激增9801.38%,主要因处置孙公司及业绩补偿款[120][12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增长134.11%,因偿还银行贷款大幅增加[121] 资产和债务 - 资产总额为46.55亿元,同比下降44.06%[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0.03亿元,同比下降59.12%[22] - 货币资金39,339.92万元,同比下降51.10%[80] - 资产减值损失305,703.43万元,同比激增300.03%[82] - 公司贷款总额从22亿元下降至14亿元[88] - 公司净资产为19.86亿元,预计未来净资产回报率将超过10%[88] - 货币资金减少至3.934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下降1.22个百分点[127] - 应收账款占比上升至18.22%,较上年增加5.64个百分点[127] - 投资性房地产占比增至8.56%,同比上升5.41个百分点[127] - 短期借款为14.38亿元人民币,占总资产比例30.90%,同比上升8.08个百分点[128] - 受限资产总额为8.87亿元人民币,包括货币资金8085.62万元、应收账款2.37亿元、固定资产3.51亿元及投资性房地产2.17亿元[129] - 抵押及质押担保对应的短期借款余额为12.37亿元人民币[129] -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大[7] - 公司通过客户信用评价及资产抵押等方式防范应收账款风险[7] - 应收账款周转率3.38次,同比略有提升[85] - 公司固定资产本期减少因部分办公楼对外出租[53] - 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本期增加因办公楼转为投资性房地产[53] 研发投入 - 研发投入金额2018年为1.336亿元,同比增长21.78%[118]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2018年为3.30%,较2017年2.78%有所提升[118] - 研发人员数量2018年达694人,占总员工比例19.40%[118] - 公司拥有已授权的国家专利200余项[61] 分红和股东回报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11] - 2018年度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144] - 2016年现金分红金额为1.23亿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47.46%[147] - 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04亿元,但未进行现金分红[147] - 2016年以总股本6.14亿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人民币(含税)[144] - 公司近三年(2016-2018)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显示2017和2018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均为0元[147] -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的规定[143] 业绩承诺与补偿 - 深圳力玛2015至2020年度承诺净利润分别为3500万元、5500万元、7300万元、9200万元、11100万元、13300万元[149] - 深圳力玛盈利补偿承诺期为2016至2020年度[149] - 华瀚文化2015至2019年度承诺净利润分别为2800万元、3136万元、3512万元、3934万元、4406万元[149] - 业绩补偿金额计算基于累积承诺净利润与累积实现净利润差额[149] - 减值测试补偿金额需覆盖期末减值额与历史补偿差额[149] - 深圳力玛业绩承诺因客观原因无法履行[149] - 华瀚文化业绩承诺因客观原因无法履行[149] - 股份解锁需满足盈利承诺实现进度及减值测试条件[149] - 励唐营销2015至2019年度承诺净利润分别为3120万元、3744万元、4493万元、5391万元、6470万元[150] - 远洋传媒2015至2019年度承诺净利润分别为2000万元、2400万元、2880万元、3456万元、4147万元[150] - 业绩补偿公式采用累积承诺净利润与累积实现净利润差额计算补偿金额[150] - 补偿金额计算需扣除已补偿股份数乘以发行股份价格及已补偿现金[150] - 减值测试触发条件为减值额大于历史补偿与当期补偿金额之和[150] - 励唐营销业绩补偿协议自2015年11月20日起正常履行中[150] - 远洋传媒业绩补偿协议因客观原因无法履行[150] - 友拓公关2018年实际业绩6,428万元,超出原预测5,809.79万元[177] - 未完成业绩承诺的补偿款因客观原因未能及时收回,公司正督促补偿义务人履行[176] - 易事达2018年度承诺净利润为5,330.00万元[163] - 2017年度承诺净利润为5,000.00万元[163] - 2016年度承诺净利润为4,600.00万元[163] - 2015年度承诺净利润为4,200.00万元[163] - 2014年度承诺净利润为3,800.00万元[163] - 补偿义务人需按约定公式计算当年应补偿总金额[163] - 补偿方式可选择股份或现金或混合方式[163] - 分时传媒2013年承诺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8700万元[174] - 分时传媒2014年承诺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174] - 分时传媒2015年承诺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1.13亿元[174] - 分时传媒2016年承诺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1.22亿元[174] - 分时传媒2017年承诺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1.28亿元[174] - 业绩补偿公式采用累积承诺与实现净利润差额计算[174] - 补偿方式可选择股份现金或混合补偿[174] 股份锁定与解锁 - 华瀚文化交易对方承诺通过重组取得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148] - 远洋传媒部分交易对方承诺通过重组取得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148] - 远洋传媒交易对方李卫国承诺通过重组取得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148] - 博尔丰投资及励唐会智认购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149] - 深圳力玛部分交易对方认购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149] - 2018年应收账款净值需扣除3000万元作为股份锁定基准[156] - 2014-2018年承诺净利润分别为1,140,583元、1,260,644元、1,380,705元、1,500,76元、1,599,817元[156] - 股份锁定安排持续至2022年1月1日[156] - 应收账款回收率直接影响股份解锁比例[156] - 2021年12月31日前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将触发股份注销[156] - 配套募集资金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155] - 易事达2018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净值锁定基准为3000万元人民币[157][158] - 2018年度承诺净利润为706244股 但未披露具体人民币金额[157] - 2014至2018年度承诺净利润分别为536745股、593245股、649744股、752857股、706244股[157] - 张鹏2018年度可解锁股份上限为49320股[158] - 2014至2018年度张鹏可解锁股份分别为35163股、38864股、42566股、46267股、49320股[158] - 应收账款回收率低于(净值-3000万)时按比例解锁股份[157][158] - 2021年12月31日后未回收应收账款对应股份将零对价注销[157][158] - 股份解锁分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两期进行[157][158] - 实际净利润未达承诺时需扣减股份补偿部分[157][158] - 减值测试报告与专项审核报告需由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出具[157][158] - 易事达2018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净值若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剩余锁定股份将被零对价收购注销[159] - 易事达2014至2018年度可解锁股份数分别为117,211股、129,549股、141,887股、154,225股、164,402股[159] - 友拓公关2018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净值示例为8000万元人民币[160] - 友拓公关2019年6月30日应收账款收回示例金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160] - 杨再飞在重组中获得联建光电股份2,958,038股[160] - 股份解锁与应收账款回收挂钩,按比例计算解锁数量[159][160] - 应收账款回收跟踪期至2021年12月31日(易事达)和2022年1月1日(友拓公关)[159][160] - 若未达成盈利预测承诺,需扣减相应股份补偿后解锁[159][160] - 所有股份锁定承诺为不可撤销[159][160] - 蒋皓在2014年可解锁股份数不超过1,495,513股联建光电股份[161] - 蒋皓在2015年可解锁股份数不超过1,794,616股联建光电股份[161] - 蒋皓在2016年可解锁股份数不超过493,741股联建光电股份[161] - 深圳市拓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2017年可解锁股份数不超过1,286,103股联建光电股份[161] - 深圳市拓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股份限售期为36个月[161] - 蒋皓股份限售期为12个月[161] -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涵盖2014至2018年度[161] - 解锁条件以各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为前提[161] - 股份解锁与盈利预测补偿义务直接挂钩[161] - 送股、配股等衍生股份同样受限售承诺约束[161] - 友拓公关2018年末应收账款净值用于计算应继续冻结股份数,例如值为人民币8000万元[162] - 友拓公关2019年6月30日收回应收账款金额为2000万元,占2018年末应收账款的25%[162] - 友拓公关2018年度承诺净利润不低于6428.00万元[162] - 友拓公关2017年度承诺净利润不低于5357.00万元[162] - 友拓公关2016年度承诺净利润不低于4464.00万元[162] - 友拓公关2015年度承诺净利润不低于3720.00万元[162] - 友拓公关2014年度承诺净利润不低于3100.00万元[162] - 股份冻结解锁期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每年6月30日及12月31日分步解锁[162] - 截至2022年1月1日未收回应收账款对应股份由联建光电零对价收购[
联建光电(300269) - 2018 Q4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