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公司报告期内取得销售收入39,413.21万元,同比增长21.93%[7] - 营业总收入为3.94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1.93%[23] - 公司取得销售收入3.94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1.93%[30]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1.93%至3.941亿元,主要因贸易业务增加[4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03.68万元,亏损同比增加15.17%[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04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5.17%[23]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0元/股,同比下降11.11%[2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99%,同比下降1.60个百分点[23]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金额为393万元人民币[27] - 散物料输储系统营业收入同比激增1099.60%至1.035亿元[49] - 子公司珀挺机械工业营业收入1.037亿元但净亏损2381万元[62]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30.42%至3.449亿元,主要因贸易业务增加[47] - 财务费用同比下降65.69%至765万元,因上年同期发生大额汇兑损失[47] - 原材料成本占营业成本比重较大[69] 经营活动现金流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414.46万元,同比增长95.19%[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414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95.19%[23]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95.19%至7414万元,因销售回款增加[47] 资产和负债结构 - 公司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为38,168.75万元,占总资产的14.35%[5] - 总资产为27.64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4.95%[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358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下降13.95%[23] - 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例下降2.32个百分点至6.23%[51] - 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下降6.40个百分点至14.35%,因销售回款增加[51] - 存货占总资产比例上升21.39个百分点至38.39%,因子公司工程项目未验收[51] 主营业务表现 - 公司主营业务聚焦工业废气净化综合服务,包括高温滤料研发生产和销售[7] - 公司主营业务包含袋式除尘器核心部件高性能高温滤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30] - 公司业务涵盖烟气脱硫脱硝除尘脱白、环保节能、散物料智能输储等领域[36] - 公司主营业务包含袋式除尘器核心部件高性能高温滤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70] - 滤料系列产品毛利率为28.43%,同比增长0.52个百分点[49] 业务拓展与发展模式 - 公司积极拓展固废危废处理业务,采取"先并后自建"发展模式[9] - 公司整合贸易板块构建供应链贸易金融平台以降低融资成本[9] - 公司环境工程中心整合技术优势开拓脱硫脱硝除尘工程业务[8] - 公司技术研发中心独立运营以加速技术成果转化[8] - 公司通过开展贸易业务以迅速增大整体销售量[32] - 公司通过供应链金融业务提高企业融资额度并降低综合融资成本[32] - 公司开展固废危废处理业务以先并后自建方式开展该板块业务[71] - 公司搭建大供应链贸易金融平台以提高融资额度降低综合融资成本[72] - 公司技术研究院独立成立技术研发中心以加强基础技术研究[71] - 公司投资设立河南三维丝城市服务有限公司以扩大市场份额和经营范围[63] 技术与研发 - 公司在中国大陆拥有54项注册商标、24项发明专利、74项实用新型专利、3项外观设计专利、8项软件著作权[35] - 公司另有1项美国发明专利和3项台湾实用新型专利[35] - 公司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1项、行业标准17项、团体标准1项[35] - 公司累计拥有有效专利权105项[42] - 公司累计拥有软件著作权8项[42] - 报告期内公司正在开发的项目和产品共有11项[42] - 报告期内科研项目完成鉴定验收6项[42] 公司治理与股权结构 - 公司股权结构分散,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6] -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57.33%[74] - 2018年度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47.63%[74] -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75] - 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后由董事长代行职责[164] - 上海中创可行使公司19.34%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为报告期末表决权比例最高股东[181] - 罗红花委托周口城投行使57,854,328股股份表决权,占总股本15.01%[182] - 周口城投可行使公司共计24.83%股份的表决权,成为表决权比例最高股东[182][183] - 周口城投持有公司股份37,876,091股,占总股本9.83%[183] - 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8,278,580股,占总股本2.15%[180] 承诺与协议履行 - 上海中创股份限售承诺于2019年5月14日届满[76] - 上海中创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的承诺长期有效且正常履行中[76] - 周口城投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承诺于2019年8月19日作出且长期有效[76] - 周口城投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于2019年8月19日作出且正常履行中[76] - 周口城投权益变动计划承诺包含未来12个月及长期有效期[77] - 刘明辉等11人重大资产重组承诺存在部分未正常履行情况[77] - 彭娜财产分割承诺自2015年12月30日至今未履行完毕[77] - 鑫众三维丝蓝天1号计划重大资产重组承诺正常履行中[77] - 坤拿商贸上越投资重大资产重组承诺存在业绩承诺延期履行情况[77] - 坤拿商贸上越投资业绩承诺截至报告日已履行完毕[77] - 部分承诺正在履行中但存在未正常履行情况[78] - 北京洛卡补偿方案执行需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监管部门确认[78] - 法院一审判决要求8名原股东无偿划转补偿股份[78] - 北京洛卡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承诺2014年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2650万元,2015年净利润不低于3313万元,2016年净利润不低于4141万元[99] - 业绩补偿公式中标的股权交易作价与股份发行价格作为计算基础,补偿股份数量根据累积承诺与实际利润差额确定[99] - 若股份补偿不足,北京洛卡环保技术有限公司需以现金补偿,现金补偿数基于累积承诺与实际利润差额计算[99] - 承诺期届满时若标的股权减值额超过已补偿总额,交易对方需额外补偿股份或现金[100] - 交易对方承诺避免同业竞争,离职后两年内不得从事相同业务或加入竞争公司[100] - 交易对方承诺规范关联交易,避免资金占用及要求担保行为[101] - 刘明辉等11名交易对方因发行股份取得的三维丝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98] - 彭娜女士通过离婚析产取得的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并承担盈利预测补偿义务[102] - 厦门珀挺2015年承诺净利润不低于7200万元[103] - 厦门珀挺2016年承诺净利润不低于9720万元[103] - 厦门珀挺2017年承诺净利润不低于13122万元[103] - 坤拿商贸承担盈利补偿比例为82.54%[107] - 上越投资承担盈利补偿比例为17.46%[107] - 盈利补偿优先采用现金支付[106] - 补偿不足部分按持股比例以股份补足[106] - 标的资产需在承诺期满后进行减值测试[107] - 补偿计算涉及累积承诺与实际净利润差额[104] - 股份锁定期为上市交易日起36个月[103] - 控股股东罗红花承诺在交易完成后36个月内增持不少于260万股三维丝股票以维持控制权[114] - 控股股东罗红花及一致行动人承诺交易后36个月内保持持股量超过其他任何股东[115] - 交易对方承诺避免非法占用三维丝及厦门珀挺资金资产并不要求提供担保[111] - 交易对方承诺减少关联交易并遵循市场公平原则依法签订协议[111] - 核心管理人员承诺在关联交易表决时履行回避义务[111] - 坤拿商贸及廖政宗承诺不与第三方签订一致行动协议谋求控制权[112] - 坤拿商贸承诺交易完成后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113] - 控股股东罗红花等承诺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115] - 控股股东罗红花等承诺不从事与三维丝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115] - 承诺人保证离职后两年内不从事与三维丝相同或类似的主营业务[110] - 上海中创承诺对员工2018年10月18日至25日净买入股票持有12个月以上的亏损部分予以全额补偿[120] - 上海中创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在2019年6月10日至12月9日期间增持不少于公司总股本10%的股份[121] - 祥盛环保2020-2022年度承诺净利润分别不低于8000万元、9600万元、10400万元[122] - 祥盛环保业绩补偿及资产减值补偿总额不超过4.6亿元[122] - 周口市城投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暂无12个月内改变主营业务或重大资产重组计划[95][96] - 周口市城投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暂无调整公司章程、员工聘用或分红政策的计划[96][97] 关联交易与担保 - 公司向厦门珀挺提供2亿元最高额保证担保[125] - 廖政宗承诺质押厦门珀挺合计60%股权(21.30%+38.70%)作为反担保[125] - 公司向厦门珀挺提供2亿元人民币最高额保证担保[147] - 关联方廖政宗将厦门珀挺60%股权(21.30%+38.70%)质押给公司作为反担保[147] - 所有关联担保均为无偿担保,实质关联交易金额为0[141][142] - 公司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12,371.52万元[156] - 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为2,706万元[156] - 公司实际担保总额占净资产比例为13.22%[156] - 公司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为78,000万元[156] - 公司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为78,000万元[156] -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形(不包括对子公司)[155] - 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157] -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2,371.52万元[168] -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78,000万元[167] - 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5亿元[166] - 公司为厦门珀挺提供担保额度20,000万元[167] - 公司累计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87.27%[168] - 周口城建承诺为三维丝及子公司提供不少于10亿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支持或担保支持[143] - 周口城建承诺为公司提供不少于10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支持或担保[183] 重大资产与股权交易 - 公司以厦门珀挺100%股权置换江西祥盛51%股权[144][146] - 江西祥盛51%股权交易价格为46,000万元[174] - 厦门珀挺100%股权交易价格为46,000万元[174] - 江西祥盛净资产为211,636,839.99元[174] - 厦门珀挺净资产为176,431,468.88元[174] - 江西祥盛承诺2020-2022年净利润分别不低于8,000万元、9,600万元、10,400万元[175] - 公司拟以厦门珀挺100%股权置换江西祥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196][197] - 公司签订资产置换协议进行首期股权置换[197] - 厦门珀挺应付公司股利1亿元需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125] - 厦门珀挺应付公司股利1亿元人民币需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147] - 公司注销华电三维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91] - 公司转让沈阳洛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给天津三维丝[191] - 公司投资设立河南三维丝城市服务有限公司[192] - 公司转让北京三维丝环保技术有限公司30%股权给中水电(上海)实业有限公司[192] - 公司通过天津三维丝转让中油三维丝100%股权给新疆三维丝[192] - 公司完成无锡三维丝迁址并更名为合肥三维丝[192] 诉讼与回款 - 厦门洛卡诉讼案涉案金额12621.48万元已结案并收到回款[128] - 厦门洛卡回款126,214,806.28元对公司本期利润产生积极影响[128] - 北京洛卡收到齐星项目回款26,429,640.50元,预计对公司本期利润产生较大积极影响[129] - 公司作为原告的未重大诉讼事项汇总涉案金额4,260.04万元,已回款4,247,188元[130] - 公司作为被告的未重大诉讼事项汇总涉案金额2,785.55万元,已计提预计负债[130] - 厦门洛卡收到山东信达项目收购款人民币126,214,806.28元[194] - 北京洛卡收到山东信达项目收购款人民币26,429,640.50元[195] 融资活动 - 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25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1年[141] - 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本金为5500万元人民币,租赁期限3年[142] - 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5亿元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188] 股份回购与持股计划 - 公司计划以2,000-3,000万元自有资金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9.00元/股[190] - 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并终止[135] 处罚与合规 - 公司因信息披露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处以60万元罚款[132] - 原相关责任人廖政宗、罗祥波分别被处以30万元罚款[133] - 原相关责任人刘明辉、张永丰、朱利民、王荣聪分别被处以20万元罚款[133] - 原相关责任人李凉凉被处以10万元罚款[133] - 原相关责任人罗红花等8人分别被处以5万元罚款[133] - 原相关责任人张煜等4人分别被处以3万元罚款[133] - 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处以60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被罚3-30万元不等[187] - 公司因环保问题被罚款5.5万元[159] 其他事项 - 公司股东罗红花自行缴纳利润分配个人所得税0.52万元及滞纳金0.12万元[119] - 公司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160][161][162] - 公司承诺不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业务或投资[83] - 公司承诺将获得的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商业机会优先给予上市公司[83] - 公司承诺不利用股东地位谋求优于市场第三方的业务合作或交易优先权利[84] - 公司承诺杜绝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行为且不要求违规担保[84][85] - 公司承诺尽量减少关联交易 无法避免时确保价格公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85] - 公司承诺保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方面的独立性[87][88][89][90] - 公司承诺不干预上市公司重大决策事项以保持独立性[90] - 城投园林公司成立于2018年5月且尚未开展实际经营[91] - 城投园林公司承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收购情形[93] - 公司承诺采取合法有效措施使控股子公司不从事与上市公司竞争的业务[91] - 公司对供应链进行持续优化以应对原材料价格变动风险[69]
中创环保(300056) - 2019 Q2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