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中创环保(300056) - 2019 Q2 - 季度财报
中创环保中创环保(SZ:300056)2019-08-22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公司2019年上半年销售收入为85,111.98万元,同比增长163.3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203.68万元,亏损同比增加330.06%[7] - 营业总收入为8.5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63.31%[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2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30.06%[23] - 基本每股收益为-0.37元/股,同比下降311.11%[2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5.78%,同比下降13.39个百分点[23] - 公司取得销售收入85,111.98万元,同比增长163.31%[31]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63.31%至8.51亿元人民币,主要因贸易业务增加[48]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203.23%至8.02亿元人民币,主要因贸易业务增加[48] - 财务费用同比下降65.69%至765.05万元人民币,主要因上年同期发生大额汇兑损失[48] 经营活动现金流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414.46万元,同比增长95.19%[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414.46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95.19%[23]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95.19%至7414.46万元人民币,主要因销售回款增加[48] 资产和负债相关财务数据 - 应收账款余额为38,168.75万元,占总资产的14.35%[5] - 总资产为26.60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1.00%[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32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下降14.37%[23] - 存货占总资产比例同比增加21.39个百分点至38.39%,主要因子公司工程项目未验收成本在存货核算[52] - 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同比下降6.40个百分点至14.35%,主要因销售回款增加[52] - 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例同比下降2.32个百分点至6.23%[52] 业务线表现 - 公司主营业务包含高温滤料研发生产销售和烟气脱硝业务[7] - 公司开展固废危废处理业务,采取先并后自建方式[9] - 公司整合贸易板块,搭建大供应链贸易金融平台[9] - 公司业务驱动因素包括滤料市场拓展和环保工程业务开发[8] - 公司主营业务包含袋式除尘器核心部件高性能高温滤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31] - 公司业务涵盖烟气脱硫脱硝除尘脱白、环保节能、散物料智能输储等领域[37] - 公司工程业绩遍布火电、水泥炉窑、钢铁、垃圾焚烧等领域[38] - 公司通过开展贸易业务增大整体销售量并降低综合融资成本[33] - 公司并行推动烟气岛综合治理、清洁能源投资运营、散物料输储系统、危废固废处理及供应链贸易金融平台五大业务[43] - 贸易业务收入同比增长459.16%至5.53亿元人民币,毛利率同比下降1.89个百分点[50] - 散物料输储系统收入同比增长1099.60%至1.04亿元人民币,毛利率同比下降22.89个百分点[50] - 滤料系列收入同比增长5.10%至1.40亿元人民币,毛利率同比微增0.52个百分点[50] - 公司主营业务包含袋式除尘器核心部件高性能高温滤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68] - 公司主营业务包含烟气脱硝核心部件业务的研发生产和销售[68] - 公司主营业务包含环保行业烟气综合治理相关BOTBT业务[68] - 公司主营业务包含清洁能源投资运营与散物料输储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68] - 公司正搭建大供应链贸易金融平台以支撑业务发展拓宽融资渠道[70] 知识产权与研发 - 公司在中国大陆拥有54项注册商标、24项发明专利、74项实用新型专利、3项外观设计专利、8项软件著作权[36] - 公司拥有1项美国发明专利、3项台湾实用新型专利[36] - 公司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二十余项,其中已颁布国家标准1项、行业标准17项、团体标准1项[36] - 公司累计拥有有效专利权105项、软件著作权8项[43] - 报告期内公司正在开发的项目和产品共有11项[43] - 科研项目方面完成鉴定验收6项[43] 公司治理与股权结构 - 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存在股权分散风险[6] - 上海中创股份限售承诺于2019年5月14日届满[74] - 上海中创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的承诺长期有效且正常履行中[74] - 周口城投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于2019年8月19日作出长期有效[74] - 周口城投关于减少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于2019年8月19日作出长期有效[74] - 周口城投关于权益变动后续计划的说明承诺正常履行中[75] - 刘明辉等11人重大资产重组承诺部分未正常履行需说明原因及计划[75] - 彭娜分割财产承诺部分未正常履行需说明原因及计划[75] - 鑫众三维丝蓝天1号计划重大资产重组承诺正常履行中[75] - 坤拿商贸上越投资重大资产重组承诺业绩承诺已履行完毕[75] - 上海中创承诺权益变动完成后12个月内不转让所获股份及委托表决权权益[80] - 公司承诺不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业务[81] - 公司保证不利用股东地位谋求优于市场第三方的业务合作或交易优先权[82] - 公司杜绝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行为且不要求违规担保[83] - 关联交易将按无关联第三方价格确定保证公允性[83] - 公司承诺保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工作并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86] - 公司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不违规占用其资产资金及资源[86] - 公司确保上市公司财务独立拥有独立银行账户和财务核算体系[87] - 公司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拥有产供销体系及自主经营能力[88] - 城投园林公司成立于2018年5月尚未开展实际经营且不存在同业竞争[89] - 公司承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91] - 周口城投暂无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重大调整计划[93] - 刘明辉等11名交易对方因发行股份取得的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96] - 彭娜女士通过离婚析产取得的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100] - 交易对方承诺避免与三维丝及洛卡环保的同业竞争[98] - 交易对方承诺规范关联交易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99] - 股份锁定期为上市交易日起36个月内[101] - 控股股东罗红花承诺在交易完成后36个月内增持不少于260万股三维丝股票以维持控制权[112] - 控股股东罗红花及一致行动人承诺36个月内不放弃三维丝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地位[112] - 控股股东罗红花及一致行动人承诺通过二级市场增持确保持股量超过其他任何股东[113] - 交易对方坤拿商贸及廖政宗承诺不与任何方签订一致行动协议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111] - 交易对方承诺不通过增持股份、接受委托或协议等方式获得上市公司表决权[111] - 核心管理人员廖政宗等5人承诺避免非法占用三维丝及厦门珀挺资金资产[109] - 承诺人保证离职后两年内不从事与三维丝及厦门珀挺相同或类似业务[108] - 承诺人违反竞业禁止承诺的所得归厦门珀挺所有并赔偿全部损失[108] - 公司控股股东及股东丘国强等承诺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113] - 控股股东罗红花等承诺不从事与三维丝及其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113] - 公司股东罗红花承担2001年利润分配个人所得税0.52万元及滞纳金0.12万元[117] - 上海中创承诺对员工2018年10月18日至25日净买入的股票亏损部分予以全额补偿[118] - 上海中创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在2019年6月10日至12月9日期间增持不少于公司总股本10%的股份[119] - 表决权委托协议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180] - 上海中创可行使公司19.34%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成为报告期末表决权比例最高股东[180] - 罗红花委托周口城投行使57,854,328股(占总股本15.01%)表决权[181] - 周口城投可行使公司共计24.83%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成为表决权比例最高股东[181][182] - 周口城投持有公司37,876,09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83%[182] - 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97,201,450股至75,062,475股,占比从44.69%降至19.47%[200] - 无限售条件股份增加97,201,450股至310,427,968股,占比从55.31%升至80.53%[200] - 境内自然人持股减少94,572,058股至21,524,314股,占比从30.12%降至5.58%[200] - 境内法人持股减少2,629,392股至53,538,161股,占比从14.57%降至13.89%[200] 业绩承诺与补偿 - 北京洛卡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承诺2014年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2650万元[97] - 北京洛卡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承诺2015年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3313万元[97] - 北京洛卡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承诺2016年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4141万元[97] - 业绩补偿采用股份补偿方式 不足部分以现金补偿[97] - 承诺期限届满时将对标的股权进行资产减值测试[98] - 厦门珀挺2015年承诺净利润不低于7200万元[101] - 厦门珀挺2016年承诺净利润不低于9720万元[101] - 厦门珀挺2017年承诺净利润不低于13122万元[101] - 坤拿商贸承担盈利补偿比例为82.54%[105] - 上越投资承担盈利补偿比例为17.46%[105] - 业绩补偿期涵盖2015至2017三个会计年度[101] - 补偿计算以累积承诺净利润与实际净利润差额为基础[102] - 补偿优先顺序为现金补偿→股份补偿→自筹现金补偿[103] - 承诺期满需进行标的股权减值测试[105] - 祥盛环保2020-2022年承诺净利润分别不低于8000万元、9600万元、1.04亿元[120] - 江西祥盛承诺2020-2022年度净利润分别不低于8000万元、9600万元、1.04亿元[174] - 业绩补偿及资产减值补偿总额不超过4.6亿元人民币[144] - 北京洛卡原股东应补偿股份合计20,382,630股[76] - 北京洛卡补偿股份中彭娜、孙玉萍2人补偿股份司法过户正在办理[77] - 北京洛卡补偿股份中武瑞召、杨雪、王晓红、毕浩生4人补偿股份无偿划转将着手办理[77] - 北京洛卡补偿股份中刘明辉、朱利民、马力、曲景宏、陈云阳、陈茂云6人业绩补偿因诉讼暂未能办理[77] - 厦门珀挺补偿股份无偿划转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2月13日[79] - 厦门珀挺补偿股份到账日为2019年2月18日[79] - 厦门珀挺补偿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2月19日[79] 投资与资产重组 - 公司投资设立河南三维丝城市服务有限公司以扩大市场份额和经营范围[62] - 公司完成注销华电三维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90] - 沈阳洛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至天津三维丝,仍属合并报表范围[190] - 公司设立河南三维丝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并取得营业执照[191] - 公司通过股权置换转让厦门珀挺100%股权并收购江西祥盛51%股权[195][196] - 公司以厦门珀挺100%股权置换江西祥盛51%股权[142][144] - 江西祥盛51%股权交易价格上限为4.6亿元[120] - 江西祥盛净资产为2.116亿元,厦门珀挺净资产为1.764亿元[173] - 江西祥盛100%股权评估值为9.045亿元,厦门珀挺100%股权评估值为4.631亿元[173] - 江西祥盛51%股权交易价格确定为4.6亿元,厦门珀挺100%股权交易价格确定为4.6亿元[173] 融资与担保 - 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2500万元人民币,期限1年[139] - 关联方上海中创及王光辉提供无偿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实质交易金额为0[139] - 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本金为5500万元人民币,租赁期限3年[140] - 关联方上海中创提供股份质押担保,王光辉及宋安芳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均为无偿担保[140] - 周口城建承诺提供不少于10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支持或担保支持[141] - 公司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12,371.52万元[155] - 公司实际担保总额占净资产比例为14.87%[155]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为78,000万元[155]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为2,706万元[155] -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形(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154] - 公司不存在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形[155]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156] - 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165] -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金额不超过7.8亿元人民币,其中包含为厦门珀挺提供2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166] - 公司对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81,962.24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87.27%[167] - 截至报告披露时,公司对各子公司担保余额降至12,371.52万元[167] - 厦门珀挺应付公司股利1亿元需在董事会审议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123] - 公司为厦门珀挺提供2亿元最高额保证担保[123] - 廖政宗将质押厦门珀挺合计60%股权(21.30%+38.70%)作为反担保[123] - 厦门珀挺应付公司股利1亿元,需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146] - 公司拟向厦门珀挺提供2亿元最高额保证担保[174] - 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187] 诉讼与监管处罚 - 厦门洛卡诉讼案涉案金额1262.148万元,已收回款项1262.148万元[126] - 北京洛卡收到齐星项目回款26,429,640.50元,预计对公司本期利润产生较大积极影响[127] - 公司诉刘明辉股权转让案涉案金额122.3万元,刘明辉已上诉[127] - 公司诉彭娜股权转让案涉案金额122.3万元,一审判决生效[127] - 公司诉朱利民等股权转让纠纷案涉案金额122.3万元,部分被告已上诉[127] - 未达重大诉讼事项汇总作为原告起诉涉案金额4,260.04万元,已回款4,247,188元[128] - 未达重大诉讼事项汇总作为被告应诉涉案金额2,785.55万元,已计提预计负债[128] - 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厦门证监局处以60万元罚款[130] - 原相关责任人廖政宗、罗祥波分别被处以30万元罚款[131] - 原相关责任人刘明辉等4人分别被处以20万元罚款[131] - 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处以60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被处以3-30万元不等罚款[186] - 厦门洛卡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收到齐星项目款人民币126,214,806.28元[193] - 北京洛卡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收到齐星项目款人民币26,429,640.50元[194] 股利政策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10] -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73] 其他重大事项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金额为393.09万元人民币[28] - 公司原材料成本占营业成本比重较大[67] - 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57.33%[72] - 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47.63%[72] - 周口园林通过表决权委托可行使公司24.83%股份对应表决权[141] - 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并终止[133] - 公司因环保设施问题被罚款5.5万元[158] - 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并由董事长代行职责[163] - 公司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且无后续计划[159][160][161][162] - 公司计划以2,000-3,000万元自有资金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9.00元/股[189] - 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8,278,5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5%,已全部出售完毕[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