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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欣氟材(002915) - 2018 Q4 - 年度财报
中欣氟材中欣氟材(SZ:002915)2019-04-18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4.390亿元,同比增长9.60%[19][3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15.67万元,同比下降23.14%[19][3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933.32万元,同比下降23.22%[19][30] - 营业利润36,683,890.38元 同比下降34.95%[40] -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6,156,669.44元 同比下降23.14%[40] - 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为4.39亿元,同比增长9.60%[44] - 基本每股收益为0.3228元/股,同比下降40.76%[1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7.80%,同比下降7.84个百分点[19]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销售费用同比增加79.27%至897.78万元,主因国内运费及出口佣金增加[54] - 财务费用同比下降55.44%至324.10万元,主要因利息收入增加[54] - 研发投入2163.98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4.93%,同比下降0.58%[55] - 2.3.4.5-四氟苯系列直接材料成本同比增加1870.47万元,占营业成本比重升至59.67%[51] - 氟氯苯乙酮系列直接材料成本达7869.16万元,占该系列营业成本比重87.01%[51] - 管理费用本期调减2094.75万元,上期调减2205.54万元,重分类至研发费用[101] 各条业务线表现 - 2.3.4.5-四氟苯系列产品收入1.52亿元,占比34.60%,同比增长27.98%[44] - 哌嗪系列产品收入2496.92万元,同比增长45.17%[44] - 医药化工行业毛利率24.37%,同比下降4.77个百分点[45] - 2.3.4.5-四氟苯系列生产量1633.31吨,同比增长30.27%[47] - 哌嗪系列销售量721.64吨,同比增长45.47%[47] - 2.3.5.6-四氟苯系列库存量29.52吨,同比增长151.27%[47] - 氟氯苯乙酮系列销售量1663.89吨,同比下降25.84%[47] - 公司产品包括2,3,4,5-四氟苯甲酰氯、2,4-二氯-5-氟苯乙酮、N-甲基哌嗪及2,3,5,6-四氟苯系列产品、BMMI等[79] 各地区表现 - 国外市场收入1.02亿元,同比增长89.05%[44] - 公司客户主要集中在江浙地区,包括京新药业、国邦药业、浙江医药等知名企业[78] 资产和负债变化 - 货币资金同比减少48.22% 减少金额10575.38万元[33] - 应收票据同比减少65.00%[33] - 其他应收款同比减少55.63%[33] - 存货同比增加54.79%[33] - 其他流动资产同比增加82625.98%[33] - 在建工程同比增加2934.11% 增加金额1214.72万元[33] - 其他非流动资产同比增加3299.03%[33] - 总资产为7.080亿元,同比增长3.30%[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731亿元,同比增长4.27%[19] - 货币资金1.14亿元占总资产16.04%,同比下降15.96个百分点[57] - 应收账款9,631万元同比增长16.7%,占比提升至13.6%[57][60] - 存货9,907万元同比增54.8%,主要因原料价格上涨[60] - 固定资产3.44亿元占比34.47%,同比下降1.24个百分点[60] - 在建工程1,256万元同比增29倍,主要系募投项目新购设备[60] - 短期借款1.5亿元同比增25.7%,占总资产21.19%[60]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期金额为1.067亿元,上期金额为1.124亿元[101]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本期金额为6918.14万元,上期金额为9025.29万元[101]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520.41万元,同比下降16.52%[19][30] - 第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最高,为5743.25万元[23]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3520.41万元,同比下降16.52%[56]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流出1.32亿元,同比扩大543%[56]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751.28万元,同比下降94.47%[56] - 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751.28万元,同比减少94.47%[57] 研发与创新 - 公司2018年申请国家发明专利3项,世界专利2项[41] -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施正军参与发明并获得8项国家专利[178] - 公司总工程师兼副总经理袁其亮参与发明并获得20项国家专利[178] - 袁其亮获得省级科技奖1项及市级科技奖2项[178] 募集资金使用 -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1.45亿元,累计使用3,591.84万元[66] - 奈诺沙星环合酸项目投资进度仅5.87%[67] - 年产1500吨BPEF项目已建设完成但未达预期收益 因仍处技术改造中尚未实现量产[68] - 年产1500吨BPEF项目实际投资额2881.18万元 占计划投资额5158.74万元的55.85%[68] -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际投资额282.18万元 占计划投资额2000万元的14.11%[68]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总额14458.74万元 累计投入3591.84万元[68] -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2477万元[68] - 截止2018年末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含利息)11984.27万元[68] 关联交易 - 公司与浙江奥翔药业股份关联交易金额215.73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0.49%[110] - 浙江华颀安全科技关联交易金额39.62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29.54%[110] - 浙江大齐机械关联交易金额5.68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0.49%[110] - 白云环境建设关联交易金额97.77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19.88%[110] - 绍兴上虞白云宾馆关联交易金额3.58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10.17%[110] - 新昌县黎东茶业关联交易金额4.06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0.01%[110] - 新昌县白云文化艺术村关联交易金额2.2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4.04%[111] - 日常关联交易总额368.64万元获批总额1,525万元[111] - 关联银行账户活期存款余额2,008,886.61元[115] 股东和股权结构 - 有限售条件股份从75.00%减少至69.31%,减少6,370,000股[155] - 无限售条件股份从25.00%增加至30.69%,增加6,370,000股[155] - 境内法人持股比例从41.15%降至39.99%,减少1,300,000股[155] - 境内自然人持股比例从33.85%降至29.32%,减少5,070,000股[155] - 股份总数保持112,000,000股不变[155] - 王大为、梁志毅等5名股东限售股解禁数量合计6,370,000股[158]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5,821名,较上一报告期末13,599名增长16.3%[160] - 浙江白云伟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6.12%,持股数量为29,250,000股[160] - 绍兴中玮投资合伙企业持股比例为13.88%,持股数量为15,540,000股[161] - 自然人股东陈寅镐持股比例为8.32%,持股数量为9,321,000股[161] - 自然人股东曹国路持股比例为6.38%,持股数量为7,150,000股[161] - 自然人股东王超持股比例为5.51%,持股数量为6,175,000股[161] - 自然人股东徐建国持股比例为4.27%,持股数量为4,784,000股[161] - 徐建国同时持有浙江白云伟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74%股权及绍兴中玮投资合伙企业48.18%股权[161]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王大为持股数量为2,145,000股,梁志毅持股数量为1,300,000股[161] -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白云伟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23日,注册资本未披露[163]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末持股总数31,160,000股[171] - 董事长陈寅镐持股9,321,000股,占总持股比例29.9%[170][171] - 董事兼总经理王超持股6,175,000股,占总持股比例19.8%[170][171] - 董事曹国路持股7,150,000股,占总持股比例22.9%[170][171] - 董事徐建国持股4,784,000股,占总持股比例15.4%[170][171] - 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袁少岚持股593,340股,占总持股比例1.9%[170][171] - 监事会主席俞伟樑持股1,300,000股,占总持股比例4.2%[170][171] - 监事何黎媛持股650,000股,占总持股比例2.1%[170][171] - 副总经理施正军持股593,330股,占总持股比例1.9%[170][171] - 副总经理袁其亮持股593,330股,占总持股比例1.9%[170][171] 利润分配 -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112,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6] - 2018年现金分红金额为1120万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0.98%[86] - 2017年现金分红金额为1680万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5.71%[86] - 2016年现金分红金额为1260万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8.46%[86] - 2018年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息1.0元(含税),总股本基数为1.12亿股[87] - 2017年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现金1.5元(含税),总股本基数为1.12亿股[85] - 2016年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现金1.5元(含税),总股本基数为8400万股[85] 管理层和治理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税前报酬总额为288.18万元[182][183] - 董事长陈寅镐税前报酬为49.9万元[182] - 董事兼总经理王超税前报酬为44.9万元[182] - 财务总监袁少岚税前报酬为40.18万元[182] - 在职员工总数446人,其中生产人员328人占比73.5%[183] - 本科及以上学历员工65人占比14.6%[183] - 大专学历员工63人占比14.1%[183] - 大专以下学历员工318人占比71.3%[183] - 技术人员68人占比15.2%[183] - 销售人员10人占比2.2%[183] - 独立董事沈玉平在6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职务[179] - 独立董事余劲松在5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职务[179] - 独立董事张福利在4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职务[180] - 监事何黎媛同时担任浙江湃肽生物有限公司财务总监[180] - 副总经理袁其亮同时担任绍兴中科白云化学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180] - 董事长徐建国在浙江白云伟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领取报酬津贴[178] - 董事梁流芳在新昌县子又建设有限公司领取报酬津贴[179] -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75.00%[196] -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73.84%[196] - 2018年度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75.00%[196] - 独立董事沈玉平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6次,现场出席5次,委托出席1次[198] - 独立董事余劲松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6次,现场出席4次,通讯方式参加1次,委托出席1次[198] - 独立董事张福利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6次,现场出席4次,通讯方式参加1次,委托出席1次[198] -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199] -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200] - 公司未发生股东违规干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194] - 公司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的情况[193] - 公司报告期无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99] 子公司信息 - 子公司绍兴中科白云总资产3497.37万元 净资产790.66万元[72] - 子公司绍兴中科白云营业收入1.43亿元 净利润34.43万元[72] 承诺与协议 - 白云集团所持股份自上市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89] - 白云集团锁定期满后2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上年末持股总数10%[89] - 徐建国所持股份自上市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90] - 徐建国锁定期满后2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上年末持股总数10%[90] - 董事及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25%[90] -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90] - 离职半年后12个月内通过交易所出售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50%[90] - 绍兴中玮锁定期满后2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上年末持股总数25%[90] - 所有承诺方减持价格均不低于发行价(除权除息调整后)[89][90] - 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89][90] - 袁其亮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91] - 袁其亮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持有总数的25%[91] - 袁其亮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股份,且之后12个月内通过交易所出售比例不超过50%[91] - 俞伟樑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股份[91] - 吴刚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股份[91] -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91] -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91] - 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单个受让方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5%[91] - 公司承诺当股价触发启动条件时,将在3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91] - 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91] - 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92] - 单次回购股份资金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92]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92]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资金金额不低于其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所获现金分红金额的100%[92] - 控股股东增持股份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92] - 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上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92] - 股份回购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2] - 控股股东增持启动条件成就后需在3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方案[92] - 董事及高管增持启动条件与控股股东增持后股价仍低于净资产时触发[92] - 稳定股价措施实施主体依次为公司回购、控股股东增持、董事及高管增持[92] - 公司董事及高管承诺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低于其上年从公司领取现金分红与薪酬合计值的30%[93] - 若招股书存在重大虚假记载等情形公司承诺在证监会认定后30个交易日内回购全部首次公开发行新股[93] - 控股股东白云集团承诺在证监会认定违法事实后30个交易日内促成公司回购新股并购回已转让原限售股份[93] - 公司及相关责任方承诺在证监会认定违法事实后30个交易日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93]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不从事与公司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业务经营[93] - 股东承诺期间不投资任何与公司产品生产或业务经营构成竞争的企业[93] - 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前若公司股价不再满足稳定股价条件则可终止实施该方案[93] - 回购价格按股票发行价格执行若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相应调整[93] - 稳定股价措施需在获得批准后3个交易日内通知发行人[93] - 发行人披露股份买入计划后3个交易日开始实施增持方案[93] - 浙江白云伟业控股集团及徐建国承诺避免与中欣氟材扩展业务竞争,否则将采取停止生产、转让业务等措施退出竞争[94] - 浙江白云伟业控股集团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