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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明医药(002826) - 2018 Q4 - 年度财报
易明医药易明医药(SZ:002826)2019-04-23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4.8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8.53%[17] - 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为4.89亿元,同比增长28.53%[4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25.5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58.24%[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721.47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68.32%[17]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3元/股,同比下降59.38%[1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14%,同比下降6.32个百分点[17] - 净利润为2525.50万元,受计提1225万元项目损失影响[78] - 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90.73百万元,第二季度增长至125.63百万元(环比增长38.4%),第三季度略降至119.63百万元(环比下降4.8%),第四季度大幅回升至152.78百万元(环比增长27.7%)[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第一季度为6.15百万元,第二季度增长至9.36百万元(环比增长52.3%),第三季度亏损4.56百万元,第四季度扭亏为盈至14.30百万元[22]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心血管类产品主营业务成本同比激增315.41%至2.36亿元,占营业成本比重达70.99%[54] - 糖尿病类产品主营业务成本同比上升196.35%至717.23万元[54] - 瓜蒌皮注射液(市场推广)成本暴涨1,307.25%至2.30亿元,占营业成本69.23%[56] - 卡贝缩宫素注射液成本同比增长370.93%至4,189.15万元[56] - 盐酸纳美芬注射液成本同比猛增2,483.52%至1,620.22万元[56] - 瓜蒌皮注射液(产品购销)成本同比下降85.58%至583.86万元[56] - 销售费用同比下降45.53%至9895.84万元主要因两票制政策实施[71] - 研发费用同比上升356.67%至1640.89万元因计提项目损失1225万元[72] - 研发投入金额同比增加74.73%至1884.49万元[73] - 研发投入资本化金额同比上升162.97%至1289.87万元[73] - 市场推广投入增加近2000万元导致毛利下降[79] 各条业务线表现 - 自主生产药品业务包括米格列醇片(国内首仿药,市场份额连续三年超50%)、蒙脱石散、红金消结片和醋氯芬酸肠溶片[28] - 第三方合作药品包括瓜蒌皮注射液(公司独家供应原材料+全国经销)、盐酸纳美芬注射液(合作开发+独家经销)和卡贝缩宫素注射液(独家经销)[28] - 醋氯芬酸原料药已成为国内市场主要提供商,占据绝大部分市场份额[29] - 米格列醇片在我国米格列醇制剂市场份额连年稳居首位[36] - 卡贝缩宫素注射液为国内首仿药[36] - 糖尿病类产品收入8097.8万元,同比增长234.53%[48] - 心血管类产品收入2.64亿元,占比54.1%,同比增长4.15%[48] - 妇科类产品收入8014.2万元,同比增长52.15%[48] - 卡贝缩宫素注射液(市场推广)收入5176.7万元,同比增长281.75%[49] - 盐酸纳美芬注射液(市场推广)收入2608.8万元,同比增长385.43%[49] - 瓜蒌皮注射液(产品购销)收入同比下降85.91%至2488.42万元[67] - 瓜蒌皮注射液(市场推广)收入同比上升210.07%至23952.87万元[67] - 瓜蒌皮注射液(市场推广)毛利率同比下降74.97个百分点至3.85%[67] - 瓜蒌皮注射液业务收入占比54%,毛利占比52%[108][109] 各地区表现 - 华北大区销售收入同比增长34.55%至5,304.76万元[52] - 西南大区销售收入同比上升58.36%至1.18亿元[52] - 东北大区销售收入同比增长20.90%至1.41亿元[52]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因"两票制"政策调整合作模式,将瓜蒌皮注射液业务转为推广服务模式[59][63] - 公司面临医药行业政策风险包括带量采购和DRGs收费改革[109] - 公司存在因规模扩张导致的资产管理风险,可能影响未来盈利预期[110] - 药品质量安全风险可能对品牌经营及业绩产生重大影响[110] - 公司2018年继续秉承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结合原则履行社会责任[200]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31.39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82.77%[1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82.77%至1331.39万元[77][7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同比下降8.87%至5.56亿元[7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第一季度为负21.54百万元,第二季度转正为1.13百万元,第三季度微增至0.46百万元,第四季度大幅改善至33.26百万元[2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345.94万元,同比改善10.35%[7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激增3661.76%至4000万元[77][81] 资产和投资活动 - 固定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增长12.1%[32] - 无形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增长20.24%[32] - 在建工程本期新增2382.84万元[32] - 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增长79.91%[32] - 支付北京办公经营场所购房款1376.81万元[32] - 支付维奥制药工程及设备、品种转移款项共1800万元[32] - 蒙脱石散通过一致性评价转无形资产[32] - 新建青稞茶系列健康产品项目转入固定资产2347.51万元[32] -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非股权投资总额为2733.76万元,其中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投资460.33万元,青稞茶系列健康产品投资1014.49万元,维奥原料药车间投资1258.94万元[90] - 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项目累计投入1286.79万元,完成进度4.35%,未完工[90] - 青稞茶健康产品项目累计投入2601.02万元,完成进度82.62%,主体已完工[90] - 维奥原料药车间项目累计投入1258.94万元,完成进度30.63%,未完工[90] - 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总额2.52亿元[9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566.99万元[92]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83亿元,存放于专用账户活期存款[92] - 小容量注射剂项目承诺投资1.71亿元,实际投入1240.77万元,进度7.28%[94] - 青稞茶健康产品项目承诺投资3148万元,实际投入2591.02万元,进度82.31%[94] - 营销中心网络项目承诺投资4980万元,实际投入3735.2万元,进度75%[94] - 承诺投资项目总额为251.8258百万元[95] - 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项目投资进度为7.28%[95] - 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项目剩余募投资金变更为158.1381百万元[95] - 青稞茶系列健康产品项目投资进度为82.31%[95] - 营销网络整合建设项目投资进度为75.00%[95] - 截至2018年末募集资金余额为183.022793百万元[96] - 营销网络整合建设项目累计投入3735.2万元,投资进度75%[42] - 青稞茶系列健康项目累计投入2591.02万元,投资进度82.31%[42] 子公司表现 - 北京康元子公司净资产为负11.731428百万元[100] - 北京康元子公司净利润为负0.602212百万元[100] - 北京康元子公司营业收入为2.122641百万元[100] - 北京康元子公司总资产为2.498066百万元[100] - 子公司易明海众总资产3633.34万元,净资产1417.74万元[101][102] - 子公司维奥制药总资产2.77亿元,净资产9634.54万元[101][102] - 子公司成都康元总资产200.13万元,净资产200.12万元[101][104] - 北京易明康元医药科技总资产249.81万元,净资产-1173.14万元[101] - 新设成都易明康元医药科技子公司用于医学研发[101] - 维奥制药净利润1621.58万元[101] - 易明海众投资管理净亏损2.9万元[101] - 成都康元净利润0.12万元[101] - 新设子公司成都易明康元医药科技,注册资本200万元,实际出资200万元[173] 非经常性损益和政府补助 - 公司收到政府补助5.00百万元,主要包括彭州工业开发区财政扶持金200万元、蒙脱石散一致性评价奖励160万元等[24] -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为3.34百万元[24]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为8.04百万元[24] - 公司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企业发展金为22.02百万元,系根据与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签订的协议获得[25] - 政府补贴收入2501.90万元占利润总额86.29%[83] 财务结构和负债 - 总资产为7.5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36%[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1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29%[18] - 货币资金占比下降4.19个百分点至31.49%[85] - 短期借款新增4000万元,占总资产5.28%[85] - 预收款项减少555个百分点至1.01%,因收入确认及两票制影响[86] - 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8426.66万元,上期为8633.18万元[170]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1122.46万元,上期为814.74万元[170] - 长期应付款调增0元,上期调增50万元[170] - 研发费用重分类调减管理费用1640.89万元,上期调减359.31万元[170] 利润分配和股利政策 - 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897亿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6] -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总股本基数为1.8972亿股[118] - 2018年提取盈余公积金后可分配利润为2430.34万元,现金分红占比23.42%[118] - 2018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为569.16万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22.54%[117] - 2017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为1138.32万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18.82%[117] - 2016年度现金分红金额1138.32万元,以总股本1.8972亿股为基数每10股派0.60元[115] - 2017年度现金分红1138.32万元,分红比例超过20%[44] - 2018年合并报表净利润2525.5万元,累计未分配利润1.87亿元[118] - 报告期内严格执行既定现金分红政策,未进行调整[114] - 近三年现金分红政策符合章程规定,决策程序完备[115] - 公司股利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且每年进行一次[142] - 公司现金分红条件要求该年度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满足经营需求[142] - 公司现金分红比例规定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42] - 公司承诺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时同步实施现金分红[142] - 重大资金支出标准为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144] - 重大资金支出标准为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144]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应达到80%[144][146]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应达到40%[144][146]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应达到20%[144][146] - 上市后三年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20%[146] - 公司未启动稳价措施时需以不超过上年归母净利润20%的标准实施现金分红[154] - 公司未启动稳价措施时单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不超过上年归母净利润50%[154] 委托理财和投资 - 公司委托理财累计实施3.65亿元,获得收益333.59万元[44] - 购买保本理财产品36500万元,同比增加10.61%[80] - 委托理财发生额总计36,500万元,其中自有资金6,500万元,募集资金30,000万元[191][193] - 银行理财产品使用自有资金6,500万元,募集资金10,000万元,合计16,500万元[191] - 券商理财产品使用募集资金20,000万元,全部为保本型产品[191] - 太平洋证券保本理财金额15,000万元,参考年化收益率5.05%,实际收益205.70万元[191] - 华泰证券保本理财金额5,000万元,参考年化收益率2.20%,实际收益28.03万元[191] - 广发证券保本理财金额5,000万元,参考年化收益率3.59%,实际收益42.22万元[191] - 浙商银行保本理财金额5,000万元,参考年化收益率4.25%,实际收益50.72万元[193] - 中国银行低风险理财使用自有资金共6,500万元,最高参考年化收益率3.10%[193] - 委托理财未到期余额0万元,逾期未收回金额0万元[191][194] - 报告期委托理财实际损益总额333.59万元,预期收益350.59万元[193] - 委托理财事项适用但未披露具体金额[190] 关联交易和协议 - 公司向关联方周战购买房产交易价格为1376.81万元[180] - 房产购买交易价格与账面价值及评估价值一致均为1376.81万元[180][181] - 预付购房款暂列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181][184] - 北京办公租赁年化成本约1155.3万元(535.68万+619.62万)[188] - 林芝药材种植土地租赁新签5年合同总金额43.83万元[188] - 林芝土地租赁年租金8.77万元(87.65亩×1000元/亩)[188] - 易明医药与珠海卓悦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药品独家全国代理协议原定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198] - 协议因市场环境变化于2018年7月1日终止[198] - 维奥制药与珠海卓悦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药品独家全国代理协议原定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198] - 维奥制药协议因市场环境变化于2018年12月1日终止[198] - 珠海卓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将协议权利义务转移至珠海卓悦健康管理有限公司[198] - 公司报告期无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169] 股东承诺和股份管理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高帆首次公开发行股份限售承诺期限为自2016年12月9日起36个月至2019年12月9日[120] - 董事及高管股东(周战、庞国强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122] - 所有承诺方离职后6个月内禁止转让股份[120][122][124] - 离职满6个月后12个月内通过交易所出售股份比例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50%[120][122][124] - 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除权除息后复权处理)[120][122] - 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20][122] - 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期间不得减持股份[120][122][124] - 因违反交易所规则被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不得减持股份[120][122][124] - 监事彭辉的股份限售承诺期限为2016年12月9日至2017年12月9日[124] - 所有承诺方均报告截至期末严格履行承诺[120][122][124] - 时任监事李前进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总数的25%[127] - 李前进承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127] - 李前进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交易所出售股份比例不超过间接持有总数的50%[127] - 西藏易家团及西藏易水承诺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127] - 华金天马承诺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易明药业股份[127] - 高帆承诺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0%[131] - 高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时任意连续三个月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131] - 尚磊及周战承诺锁定期满后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股份总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