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3.1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1.33%[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66.0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3.84%[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273.95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3.55%[15]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81元人民币/股,同比增长13.84%[1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6.27%,同比增长0.55个百分点[15] - 公司2018年营业总收入为3.19亿元,同比增长11.33%[4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465.97万元,同比增长13.84%[40] - 每股收益0.181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022元[40] - 公司全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66.07万元,其中第四季度贡献1111.13万元[19] - 公司2018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达9399.73万元,为全年最高季度[19]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60.40%,金额154,029,858.67元,同比下降0.59%[53][55] - 制造费用24,449,409.90元,同比增长16.10%,占营业成本比重9.59%[53][55] - 贸易业务材料成本56,422,893.59元,同比大幅增长205.93%,占营业成本比重22.13%[54][55] - 财务费用为-11,147,137.33元,同比下降269.67%,主要因美元汇率波动产生汇兑收益[61] - 研发费用14,719,202.15元,同比下降16.22%[61] - 研发投入金额为1471.92万元,同比下降16.22%[63]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4.62%,同比下降1.52个百分点[63] 各业务线表现 - 制造业收入2.53亿元,占营业收入79.31%,同比下降2.81%[46] - 贸易收入6365.39万元,占营业收入19.97%,同比增长143.23%[46] - 激光OPC鼓收入2.53亿元,同比下降2.81%[46] - 碳粉、硒鼓及其他耗材收入6365.39万元,同比增长143.23%[46] - 制造业营业收入252,867,919.81元,同比下降2.81%,毛利率21.74%,同比下降3.19个百分点[48][49] - 贸易业务营业收入63,653,942.26元,同比大幅增长143.23%,但毛利率仅11.36%,同比下降18.17个百分点[49] - 激光OPC鼓销售量724.1万支,同比增长5.17%,但库存量344.7万支,同比大幅增长32.99%[50] 各地区表现 - 内销收入2.38亿元,占营业收入74.63%,同比增长14.42%[46]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501.62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382.24%[15]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在第四季度转正为2590.80万元,前三季度均为负值[19]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3501.62万元,同比下降1382.24%[65]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6431.86万元,同比下降250.23%[65]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5084.73万元,同比上升453.31%[65]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4024.36万元,同比下降271.16%[65] 资产和负债结构变化 - 股权资产期末较期初大幅增长50.72%,主要由于新增对外投资[31] - 应收票据期末激增195.70%,系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31] - 应收账款增长55.60%,反映应收货款及保理款增加[31] - 衍生金融资产期末增长100%,源于外汇掉期公允价值变动[31] - 预付款项期末增长73.31%,表明预付货款增加[31] - 其他应收款增长114.07%,主要系应收利息增加[31] - 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例23.34%,同比下降9.18个百分点[71] - 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16.83%,同比上升4.89个百分点[71]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加快募投项目有机光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96] - 公司产品面临市场竞争加剧导致销售价格下降风险[98] - 公司持续研发投入专注于有机光电产业领域技术发展[100] - 公司原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比重较高主要包含铝管齿轮等[101] - 公司产品外销结算货币主要为美元美元资产占公司资产总额一定比重[10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2016年IPO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07亿元[77]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502.89万元[77][83]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5585.85万元[77]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4377.10万元[77] - 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投资进度86.53%[83] - 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投资进度仅0.05%[83] - 2018年将激光项目节余资金6704万元转为流动资金[81] - 截至2018年末募集资金余额5585.85万元[81] - 2018年度理财收益180.19万元[81] - 募集资金变更用途比例为0%[77] - 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建筑面积由5000平方米增加至7500平方米,增幅50%[84] - 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转出节余募集资金6704.0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84] - 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5585.85万元,其中购买理财产品1000万元、定期存款4494万元[85] - 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14992.1万元,含铺底流动资金3200万元[84] -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铺底流动资金,减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84] - 通过设备集成与工艺优化降低募投项目投资成本[85] -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生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85] 对外投资和参股公司表现 - 参股公司深圳市壹办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现净利润1647.61万元,公司按权益法核算投资收益453.09万元[89] - 吴中恒久子公司营业收入1.63亿元,营业利润640.81万元,净利润547.79万元[88] - 深圳市壹办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3.99亿元,营业利润1566.02万元[89] - 公司认购深圳市壹办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占其发行后总股本27.5%,投资金额为2198.21万元[135] - 深圳市壹办公2017及2018年度承诺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1700万元[135] - 深圳市壹办公2017及2018年度实际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计为1997.64万元,超额完成承诺[136] - 投资收益为602.93万元,占利润总额比例15.56%[68] 利润分配和股东回报 -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人民币(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4] -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以总股本192,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9,600,000元[106] -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以总股本12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1.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12,000,000元[107] - 公司2016年度以资本公积每十股转增六股完成转增股本方案[107] - 2017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960万元,每10股派0.5元(含税),基于总股本1.92亿股[108] - 2018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960万元,每10股派0.5元(含税),同时每10股转增4股,总股本将增至2.688亿股[110][112] - 2018年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率为27.70%[109] - 2017年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率为31.53%[109] - 2016年现金分红金额为1200万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率为29.23%[109] - 母公司2018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694亿元[110][112] - 2018年度计提法定盈余公积250.22万元[112]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数量为7680万股[112] - 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502.17万元[112] - 现金分红总额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为100%[110] 股东结构和持股变化 - 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874,666股至103,295,430股[170] - 无限售条件股份增加874,666股至88,704,570股[170] - 股份总数保持192,000,000股不变[170] - 公司控股股东余荣清持股75,886,080股,占总股本39.52%[177] - 股东兰山英持股13,994,667股,占总股本7.29%[177] - 苏州恒久荣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股9,397,333股,占总股本4.89%[177] - 江苏省苏高新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837,180股,占总股本3.04%,报告期内减持4,308,499股[177] - 股东黄解平持股2,961,974股,占总股本1.54%,报告期内增持1,649,954股[177] - 股东刘畅持股2,921,860股,占总股本1.52%,报告期内新进持股[177] - 股东姚真明持股2,760,000股,占总股本1.44%,报告期内增持1,158,030股[177] - 股东马思行持股2,211,807股,占总股本1.15%,报告期内新进持股[177] - 股东余仲清持股2,099,200股,占总股本1.09%[177] - 报告期末限售股总数103,295,430股,较期初减少874,666股[173][174] - 实际控制人余荣清持股75,886,080股,占总股本比例未披露[186] - 一致行动人兰山英持股13,994,667股,占总股本比例未披露[186] - 一致行动人余仲清持股2,099,200股,占总股本比例未披露[186] - 董事张培兴持股808,200股,占总股本比例未披露[186] - 董事及高管层合计持股92,788,147股,报告期内无增减持变动[186] - 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无持股10%以上法人股东[180][181] 公司治理和承诺 - 董事、监事及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苏州恒久股份总数的25%[115][117] - 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苏州恒久股份[115][117] - 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交易所出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苏州恒久股份总数的50%[115][117] - 上市后6个月内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15][117] - 所持股份36个月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所持苏州恒久股份数量的25%[115][117] - 减持价格不低于以减持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115][117] - 减持需提前3个交易日通过苏州恒久公告减持意向[115][117] - 未履行承诺所得收入归苏州恒久所有 需在5日内支付至指定账户[117] - 股份减持承诺于2016年8月12日作出且长期有效[115][117] - 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交所认可的合法方式[115][117] - 董事、监事及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持股总数的25%[119][121] - 董事、监事及高管离职后6个月内禁止转让股份[119][121] - 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交易所出售股份比例不超过持股总数的50%[119][121] - 江苏省苏高新风险投资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减持日公告每股净资产的1.5倍[121] - 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可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119][121] - 未履行减持承诺需在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119][121] - 因未履行承诺所获收入归苏州恒久所有并在5日内支付[119][121] - 未履行承诺造成损失需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19][121] - 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触发股份回购义务[125] - 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适用股价稳定承诺[125] - 持股比例低于5%时减持前无需公告减持意向[123] - 违反承诺所得收入需在5日内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123] - 稳定股价承诺有效期自2016年8月12日至2019年8月11日[125] - 同业竞争承诺要求关联方不得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类似业务[123] - 违反承诺造成损失需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23] - 每股净资产计算需根据分红、配股等权益变化进行调整[125] - 涉及同业竞争事项时承诺人需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回避表决[123] - 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将触发回购义务[126][128] - 控股股东增持方案实施期限届满后10个交易日股价仍低于净资产需启动稳定措施[126] - 增持方案实施完毕后6个月内再次触发条件需重新启动[126] - 未履行承诺时相关董事需在5个工作日内停止领取薪酬及分红[126] - 违反承诺时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单次不超过上年度可分配利润20%[128] - 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不超过上年度可分配利润50%[128] - 股价稳定承诺有效期自2016年8月12日至2019年8月11日[126][128] - 每股净资产按最近一期期末公告值或分红配股调整后值计算[126][128] - 回购方案依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执行[128] - 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承诺未履行需披露原因并提出替代方案[126][128] - 公司控股股东在股价连续1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时承诺增持股份[130] - 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后6个月内再次触发稳定股价条件时控股股东将增持[130] - 控股股东若未履行承诺将在5个工作日内停止领取股东分红[130]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共11人签署长期履职承诺自2016年8月12日起生效[130] - 公司承诺若招股书存在虚假记载将在30天内启动全部新股回购程序[132] - 新股回购价格取发行价或违法事实认定前3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较高者[132] - 公司承诺在违法事实认定后30天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32] - 控股股东余荣清承诺促成公司在30天内回购全部首次公开发行新股[132] - 余荣清同时承诺回购其公开发售的股份价格参照发行价或30日均价较高者[132] - 所有承诺自2016年8月12日起长期有效且处于严格履行状态[130][132] - 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导致投资者损失,相关责任人承诺在证监会认定后30天内依法赔偿[134][135] - 违反赔偿承诺的责任人需在5个工作日内停止领取薪酬及分红,并冻结股份转让[134][135] - 公司2019年控股股东及董监高承诺6个月内不减持股份,期限为2019年3月16日至9月15日[134] 其他重要事项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金融资产相关收益186.83万元,占非经常性损益总额的97.3%[20] - 资产减值损失为762.52万元,占利润总额比例19.68%[68] - 6名董事及监事因任期届满于2018年5月18日离任[188] - 公司2018年度审计费用为37.1万元,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服务9年[142] - 公司2018年执行财政部财会〔2018〕15号文件修订财务报表格式[138][139] - 报告期内无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137] - 报告期内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及合并范围变更[140][141] - 委托理财发生额自有资金部分为8,900万元[155] - 委托理财发生额募集资金部分为5,063万元[155] - 委托理财总发生额为13,963万元[155] - 委托理财未到期余额自有资金部分为5,281.32万元[155] - 委托理财未到期余额募集资金部分为5,044万元[155] - 委托理财总未到期余额为10,325.32万元[155] - 逾期未收回委托理财金额为0元[155] - 公司无优先股发行[184] -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资管方式控制公司的情况不适用[181]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股份限制减持情况[182] 公司基本信息和人员结构 - 公司注册地址及办公地址均为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火炬路38号[11] - 公司员工总数243人,其中生产人员129人占比53.1%[198] - 技术人员44人占员工总数18.1%[198] - 销售人员25人占员工总数10.3%[198] - 本科及以上学历员工58人占总数23.9%[198] - 董事长兼总经理余荣清税前报酬总额29.97万元[197] - 副总经理施建豪税前报酬总额23.7万元[197] - 监事魏先锋税前报酬总额23.4万元[197] -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孙仕杰税前报酬总额
ST恒久(002808) - 2018 Q4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