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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焰控股(000968) - 2018 Q4 - 年度财报
蓝焰控股蓝焰控股(SZ:000968)2019-04-19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公司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8.87亿元,同比增长16.27%[26] - 公司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02亿元,同比增长37.81%[26] - 公司2018年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52元,同比增长36.84%[26]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2.57%至23.33亿元[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38.66%至6.79亿元[2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39.81%至6.73亿元[25] - 2018年营业收入23.33亿元,同比增长22.57%[5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9亿元[47] - 2017年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489,404,571.49元[103] - 2016年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384,457,198.26元[103]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营业成本6.75亿元,同比下降5.52%[60] - 研发投入金额5770.8万元,同比下降2.81%[70] - 销售费用1920.2万元,同比下降14.17%[67] - 财务费用1.38亿元,同比下降15.57%[67] -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材料费用2.03亿元,同比下降10.71%[63] 经营活动现金流 - 公司2018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7.19亿元,同比增长19.27%[2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1.99%至6.92亿元[2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99%至6.92亿元[71] 投资和筹资活动现金流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89.49%至-5969.61万元[7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211.12%至-8.72亿元[71]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下降126%至-2.4亿元[71] 煤层气业务表现 - 公司2018年煤层气销售量为6.40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0.34%[26] - 公司2018年煤层气销售收入为人民币15.31亿元,同比增长15.28%[26] - 煤层气销售价格提升及气井建造工程业务量增加驱动营收增长[26] - 公司煤层气产量14.64亿立方米,占全国总产量27.05%[37] - 公司煤层气利用量11.50亿立方米,占全国总利用量23.47%[37] - 2018年煤层气抽采量14.6亿立方米,利用量11.5亿立方米[47] - 煤层气销售收入11.82亿元,同比增长5.41%[56] -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营业收入11.82亿元,同比增长5.41%[60] -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毛利率42.86%,同比增长6.60个百分点[60] - 煤层气销售量6.87亿立方米,同比下降1.86%[61] - 公司煤层气抽采量和利用量常年居全国前列[94] 建筑施工业表现 - 建筑施工业收入8.44亿元,同比增长79.64%[56] - 建筑施工业营业收入8.44亿元,同比增长79.64%[60] 资产和负债状况 - 公司2018年期末总资产为人民币71.59亿元,同比增长5.56%[26] - 公司2018年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40.11亿元,同比增长14.31%[26] - 总资产同比增长8.52%至79.79亿元[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同比增长21.5%至38.4亿元[25] - 期末总资产79.7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38.40亿元[47] - 资产负债率50.75%,较期初下降4.9个百分点[52] - 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上升15.2个百分点至26.93%[76] - 存货占总资产比例下降5.47个百分点至1.58%[76] - 短期借款占总资产比例下降10.31个百分点至1.25%[77] - 受限资产总额达4.4亿元[78] - 山西蓝焰煤层气集团总资产73.093亿元,净资产38.512亿元[92] 盈利能力指标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提升0.5个百分点至19.39%[25] - 山西蓝焰煤层气集团营业利润8.6485亿元,净利润7.108亿元[92] 季度表现 -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达9.16亿元,为全年最高季度[30] 政府补助和补贴 - 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916.6万元[30] - 山西省财政补贴标准为0.10元/立方米(2015年)[44] - 中央财政补贴标准提高至0.3元/立方米("十三五"期间)[44] - 其他收益占利润总额比例达39.3%[74] 客户和销售集中度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84.69%[65] 投资和项目进展 - 报告期投资额同比增长54.46%至4.08亿元[79] - 支付重组对价5亿元人民币,投资进度100%[87] - 晋城矿区低产井改造提产项目投资81,711万元,实际投入79,801.19万元,进度97.66%[87] - 晋城矿区低产井改造提产项目实现收益6,288.57万元,收益率7.88%[87] -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投资131,711万元,实际投入129,801.19万元[87]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人民币暂时补充子公司流动资金[87] - 公司2019年预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0亿元[95] 新区块和资源储备 - 公司取得和顺横岭等四个新区块探矿权,三个区块已成功点火出气[40] - 公司取得4个煤层气区块探矿权(2017年)[44] - 公司2017年通过竞标取得610平方公里煤层气探矿权[95] - 柳林石西区块累计完钻34口井,累计压裂18口井,集输管线施工26公里[169] - 武乡南区块累计完钻13口井,压裂10口井[169] - 和顺横岭区块累计完钻3口井,累计压裂1口井[169] - 和顺西区块累计完成放点13个[169] 行业和市场环境 - 全国地面煤层气产量54.13亿立方米,同比增长9.16%[37] - 全国地面煤层气利用量49.00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1.46%[37] - 山西省地面煤层气产量50.4亿立方米,占全国总产量93.11%[43] - 山西省地面煤层气利用量45.4亿立方米,占全国总利用量92.65%[43] - 中国埋深2000米以浅煤层气地质资源量约30.8万亿立方米[37] - 中国煤层气可采资源量12.5万亿立方米[37] - 山西省煤层气资源总量8.31万亿立方米,占全国27.7%[43] - 国家规划2020年煤层气抽采量达240亿立方米,地面抽采量100亿立方米[93] - 山西省规划2020年煤层气抽采量达190-220亿立方米[93] - 燃气集团规划2020年煤层气抽采规模达43亿立方米[93] 技术和管理能力 - 公司掌握自主知识产权煤层气开发技术体系[94] - 公司被确定为山西煤矿瓦斯抽采全覆盖工程牵头实施单位[94] 风险和挑战 - 公司煤层气资源储备不足,部分煤层气井将陆续减产、报废[8] - 公司后备资源短缺问题尚未彻底解决[95] - 公司施工煤层气井大部分位于煤炭规划生产区受采掘活动影响产量[95] - 公司储气调峰设施不足难以满足季节性调峰要求[95] - 煤层气开发项目经济性总体欠佳对扶持政策依赖性强[95] 关联交易 - 公司与晋城蓝焰煤业股份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54694.88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47.36%[151] - 公司与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寺河矿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9550.81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16.93%[151] - 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累计为190181.91万元,低于批准额度227036.62万元[151] - 晋煤集团和太原煤气化与上市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保证公允并按正常商业条件进行[113] 担保情况 - 公司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为0万元,期末实际担保余额为2550万元[160][161] - 公司对子公司山西蓝焰煤层气集团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为79950万元[161] - 公司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总额为82500万元,占净资产比例21.48%[161] - 公司为股东及关联方提供担保余额为2550万元[161] - 晋煤集团同意承担太原煤气化龙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61,200万元银行贷款担保责任[137] - 晋煤集团承诺在接到无法偿还通知起五日内无条件承担龙泉能源61,200万元还款义务[138] 股东和股权结构 - 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97,631股至454,065,354股,占比从46.94%降至46.93%[176] - 无限售条件股份增加97,631股至513,437,306股,占比从53.06%升至53.07%[176] - 境内自然人持股减少97,631股至309,694股,占比从0.04%降至0.03%[176] - 股份变动原因为离职独董王超群减持101,831股及离职监事赵建民持有4,200股高管锁定股[176][179] - 股东王超群期初限售股407,325股,本期解除限售101,831股,期末限售股为305,494股[179] - 股东赵建明本期增加限售股4,200股,期末限售股为4,200股[179] - 第一大股东晋煤集团持股387,490,182股(占比40.05%),其中有限售股262,870,153股[181] - 第二大股东太原煤气化持股129,417,726股(占比13.38%),全部为无限售股且质押4,426,000股[181] - 第三大股东中国信达持股67,963,375股(占比7.02%),全部为有限售股[181] - 陕西畅达油气持股43,478,261股(占比4.49%),全部为有限售股且质押43,478,261股[181] - 太原煤炭气化持有公司无限售股份129,417,726股[182] - 晋煤集团持有公司无限售股份124,620,029股[182]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零零三组合持股16,575,381股[182] - 晋煤集团与太原煤气化为一致行动人关系[182] - 晋煤集团托管太原煤气化51%股权[182] -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持有太原煤气化35.39%股份[182] - 个人股东赵凯通过信用账户持有5,209,900股[182] - 公司控股股东为地方国有控股的晋煤集团[183] - 晋煤集团成立日期为1958年12月31日[183][186] -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地方国资管理机构[186] - 公司持股10%以上法人股东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注册资本为12.8亿元人民币[189] - 独立董事王超群持股从407,325股减持至305,494股 减持比例25%[194] - 监事赵建明持股从0股增持至4,200股[194] - 公司董事及监事合计持股从407,325股减少至309,694股 净减持24%[194] 公司治理和人员变动 - 2018年5月16日三位独立董事因个人原因离任[195] - 2018年8月23日监事赵建明因个人原因离任[195] - 董事长王保玉同时担任晋煤集团副总经理及山西燃气集团总经理[196] - 总经理董文敏持有工学硕士学位及成绩优异高级工程师职称[197] - 董事刘家治现任晋煤集团上市办公室主任及晋城蓝焰煤业董事会秘书[198] - 副总经理杨军曾任职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199] 分红政策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11] - 公司近三年(2016-2018)现金分红金额均为0元,分红比例均为0%[103]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103] 承诺和协议履行 - 晋煤集团承诺蓝焰煤层气公司2016年、2017年及2018年盈利预测指标分别不低于34,951.95万元、53,230.15万元和68,687.21万元[126] - 若蓝焰煤层气未达承诺净利润,晋煤集团将依据《业绩补偿协议》进行补偿[126] - 超额利润可用于弥补后续年度未达承诺净利润的差额[127] - 业绩补偿和减值测试补偿累计总额不超过标的资产经评估确认的交易价格[127] - 山西蓝焰煤层气公司2018年实际净利润为71,662.33万元,超出预测68,687.21万元[141] - 晋煤集团承诺蓝焰煤层气2018年扣非净利润不低于68,687.21万元,实际完成71,662.33万元[141] - 晋煤集团承诺在2017年3月31日前将4项煤层气采矿权办理至蓝焰煤层气名下但未完成[130] - 晋煤集团承担煤层气采矿权办理过程中的全部相关税费[130] - 晋煤集团承诺若因未取得采矿权导致生产经营损失将在1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赔偿[130] - 晋煤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不得从事地面瓦斯治理业务需全部委托蓝焰煤层气进行[131] - 晋煤集团承诺土地租赁期满后按蓝焰煤层气要求续签二十年租赁协议[131] - 晋煤集团确认租赁土地上房产归蓝焰煤层气所有并承担权属瑕疵导致的赔偿责任[132] - 晋煤集团承诺重组完成后五年内通过作价出资等方式解决房地不合一问题[132] - 晋煤集团承诺若因租赁房产瑕疵导致搬迁损失将以现金方式补偿[132][133] - 晋煤集团承诺承担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导致的拆除损失或处罚赔偿[133] - 晋煤集团对柳林县临时用地上的简易用房权属问题承担全部经济损失赔偿责任[133] - 晋煤集团承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将4项煤层气矿业权办理至蓝焰煤层气名下并承担全部相关税费[134] - 晋煤集团承诺若蓝焰煤层气因矿业权未办理完毕导致生产经营损失将在损失发生后1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赔偿[135] - 公司实际控制人太原煤气化集团承诺严格遵守股份减持相关规定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04] - 晋煤集团等承诺方向公司提供的交易文件资料保证真实准确完整[105] - 晋煤集团认购的公司新增股份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106] - 资产认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票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若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或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107] - 晋煤集团承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上市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不在关联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108] -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建立独立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决策独立性和银行账户独立性[109] -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晋煤集团在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完全分开确保机构独立[110] - 晋煤集团承诺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保证资产独立完整[111] - 晋煤集团承诺尽量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子公司的持续性关联交易杜绝非法占用资金资产行为[111] - 晋煤集团承诺避免与上市公司发生同业竞争不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112] - 晋煤集团承诺将可能构成竞争的商业机会优先提供给上市公司[113] - 公司承诺逐步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114] - 关联交易价格将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114] - 公司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占用、转移公司的资金、利润[115] - 公司承诺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谋取不当利益[115] - 公司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资金或资产[116] - 公司承诺若违反关联交易承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16][117] - 公司承诺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将在平等自愿基础上按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原则进行[118] - 公司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118] - 公司认可并接受置出资产的现状和瑕疵不会要求上市公司或晋煤集团承担法律责任[119] - 公司将于资产交割日直接接收全部置出资产、业务及相关人员[120] - 资产交割后,与置出资产相关的诉讼、仲裁及索赔责任由本公司承担[124] - 资产交割后,本公司承担解决因置出资产可能产生的所有赔偿、支付义务及处罚责任[124] - 上市公司截至交割日全部职工随置出资产进入本公司并由本公司负责安置[125] - 职工劳动关系、社会保险关系及其他福利义务均由本公司继受[125] - 若违反承诺,本公司将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上市公司全部损失[126] - 债权人主张权利时,本公司需在5个工作日内负责处理或支付相应款项[123] 审计和合规 - 公司支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费用110万元[146] - 公司支付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146]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142] -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