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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钢股份(000959) - 2020 Q1 - 季度财报
首钢股份首钢股份(SZ:000959)2020-04-23 16:00

根据您的要求,我对提供的关键点进行了整理和归类。以下是按照单一主题维度分组的要点: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171.5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1.46%[3] -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11.5%至171.51亿元[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9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7.5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89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1.20%[3] - 净利润同比下降29.2%至2.71亿元[2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同比下降27.5%至1.99亿元[25] - 母公司净利润同比下降49.88%至5983.34万元[27]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376元/股,同比下降27.41%[3] -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27.41%至0.0376元[2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0.73%,同比下降0.34个百分点[3]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研发费用同比增长14.3%至3756万元[24] - 母公司营业成本同比增长8.04%至69.67亿元[27] - 母公司财务费用同比增长27.14%至2.11亿元[27] - 资产减值损失扩大91.3%至4590万元[25] 现金流量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3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09.98%[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27亿元,同比下降110%[2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同比下降15.25%至80.82亿元[2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增长35.52%至81.95亿元[28]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因购买原燃材料现金支出增加[10]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现金支付同比增长79.35%至63.88亿元[28] - 税费返还收入同比下降78.41%至4469.58万元[2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471万元,同比改善76.8%[2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因取得借款大于偿还[1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37亿元,同比由负转正[29]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140.42亿元,同比增长236.4%[29]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9.397亿元,同比改善219.6%[29]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48.58亿元,同比增长52.6%[29] - 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7.968亿元,同比下降190.8%[30] - 母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3450万元,同比增长345.2%[30] - 母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2.199亿元,同比改善117%[30] - 母公司期末现金余额为12.12亿元,同比增长14.9%[30] 资产和负债关键项目变化 - 货币资金增加至59.92亿元,较期初增长34.0%[18] - 应收账款较上年末增加,主要因销售收入增加和受疫情影响赊销增加[10] - 应收账款增长至15.89亿元,较期初大幅上升90.0%[18] - 存货增长至68.68亿元,较期初上升4.2%[18] - 固定资产减少至813.57亿元,较期初下降1.8%[18] - 固定资产减少1.7%至207.89亿元[22] - 在建工程略降至249.57亿元,较期初减少1.4%[18] - 在建工程大幅减少25.8%至27.27亿元[22] - 无形资产激增111.7%至18.53亿元[22] - 短期借款减少至252.05亿元,较期初下降16.7%[19] - 短期借款达121.57亿元[22] - 长期借款增加至269.17亿元,较期初增长40.9%[19] - 预收款项下降至19.01亿元,较期初减少44.5%[19] - 未分配利润亏损收窄至-18.53亿元,较期初改善9.7%[20] - 母公司货币资金减少至18.01亿元,较期初下降14.2%[21] 其他综合收益与总额 - 其他综合收益录得亏损1.31亿元[25] - 综合收益总额同比下降80.96%至1.4亿元[26] 管理层承诺与集团安排 - 首钢集团承诺在2018年12月27日后36个月内完成境内钢铁及铁矿资源业务整体上市[12] - 首钢集团承诺在启动资产注入事宜后36个月内完成[12] - 首钢集团承诺促使京唐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1240米岸线码头工程验收[14] - 首钢集团承诺促使京唐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自建房屋权属证书办理[14] - 首钢集团承诺促使京唐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前办理完成全部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14] - 首钢集团承诺在未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时不实际开展552米岸线码头工程经营业务[14] - 首钢集团承诺在未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时不实际开展1600米岸线码头工程经营业务[14] - 首钢股份和京唐公司共同为首钢集团17家钢铁板块企业提供管理服务[13] - 首钢矿业公司等14家企业由首钢股份负责管理服务[13] - 首钢凯西钢铁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由京唐公司负责管理服务[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