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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实业(000691) - 2023 Q2 - 季度财报
亚太实业亚太实业(SZ:000691)2023-08-09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2.11亿元,同比下降0.90%[19] - 营业收入同比下降0.90%至211,377,320.21元[48][50] - 营业总收入211,377,320.21元,较去年同期下降0.9%[18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4.5万元,同比下降72.96%[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62.3万元,同比下降13.98%[19]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147元/股,同比下降72.94%[1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40%,同比下降1.37个百分点[19] - 营业利润亏损收窄65.9%至-84万元[182]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亏损扩大73%至-475万元[183]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147元[183] - 本期综合收益总额为4,745,013.32元[193] - 本期综合收益总额为-27,433,960.75元[196] - 综合收益总额增加1,270,292.30元[200]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同比下降3.86%至173,763,530.13元[48] - 营业成本同比下降3.9%至1.74亿元[182] - 销售费用同比大幅增长64.45%至2,564,517.43元[48] - 销售费用同比大幅增长64.5%至256万元[182] - 财务费用同比增长43.28%至3,864,893.61元[48] - 财务费用同比增长43.3%至386万元[182] - 研发费用同比下降9.6%至778万元[182] - 信用减值损失扩大26.4%至-147万元[182] - 营业总成本210,441,195.81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0%[181]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公司产品主要分为吡啶类、硝化类及其他化工产品三类,应用于农药、医药及饲料添加剂领域[31] - 吡啶类产品收入同比下降4.50%至184,732,240.68元[50] - 非吡啶类产品收入同比增长34.21%至26,645,079.53元[50] - 2,3-二氯吡啶生产线设计产能为年产400吨[103] - 2,3-二氯吡啶生产线投资额约1000万元人民币[103] - 生产线预计2020年6月验收试生产(截至2020年3月承诺出具日仍在建设中)[104] 各地区表现 - 华北地区收入同比增长42.34%至61,482,087.85元[50] - 华中地区收入同比下降77.44%至5,667,964.60元[50] - 境外亚欧地区收入同比增长25.67%至25,054,545.82元[50] - 境外亚欧地区营业收入2505.45万元,同比增长24.55%[52] - 境外南美洲地区营业收入1687.63万元,同比增长27.65%[52]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4] - 公司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69] -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70] - 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为保留意见,董事会表示认可并采取措施消除影响[121] -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119] -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173] -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165] 现金流状况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38.7万元,同比下降893.07%[1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大幅下降893.07%至-22,386,562.25元[48]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长15.6%,从1.1356亿元增至1.3124亿元[18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恶化,从-225.4万元扩大至-2238.7万元[187]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同比增长9.3%,从2938.1万元增至3211.0万元[187] - 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增长88.2%,从477.5万元增至898.8万元[187]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增长50.4%,从3310.7万元增至4979.0万元[188]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同比下降6.9%,从1670.6万元降至1786.7万元[188] - 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大幅增长502.4%,从319.4万元增至1924.3万元[189] - 母公司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04.0万元[189] - 母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1779.0万元[190] - 母公司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同比增长46.2%,从44.2万元增至64.6万元[190] 资产和负债变动 - 总资产为7.40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5.00%[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37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3.40%[19] - 货币资金减少至2283.11万元,占总资产比例下降1.33个百分点至3.09%[53] - 应收账款增至8470.95万元,占总资产比例上升1.93个百分点至11.45%[53] - 存货增至1.15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上升1.38个百分点至15.61%[53] - 固定资产减少至2.42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下降2.61个百分点至32.73%[53] - 受限货币资金共计496.38万元,主要为票据保证金496万元[54] - 抵押物账面价值2507.78万元对应借款余额1636万元[55] - 子公司抵押房屋建筑物价值4934.83万元对应借款余额6500万元[55] - 公司总资产从704,316,945.23元增长至739,513,150.61元,增幅5.0%[175][176] - 货币资金减少8,295,001.77元至22,831,054.44元,降幅26.6%[174] - 应收账款增加17,661,250.35元至84,709,520.76元,增幅26.3%[174] - 预付款项增加34,464,259.28元至37,588,558.85元,增幅1103.8%[174] - 短期借款减少1,390,000.00元至113,360,000.00元,降幅1.2%[175] - 应付账款增加26,696,415.88元至49,647,925.90元,增幅116.3%[175] - 未分配利润减少4,745,013.32元至-385,013,545.61元[176] - 母公司货币资金从36,781.07元增至645,815.44元,增幅1655.6%[178] 关联交易和承诺事项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64.8万元[23] - 公司及关联方承诺规范关联交易,按市场公允原则进行[88][89] - 公司承诺不通过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亚太实业资金或利润[89] - 兰州亚太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减少关联交易,按市场化原则操作[89] - 所有提及承诺事项均显示为正常履行中状态[86][88][89] - 兰州亚太工贸集团等承诺方确保资产重组不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权益的关联交易承诺正常履行中[90] - 公司董事及高管承诺不以不公平条件输送利益并约束职务消费行为正常履行中[91] - 董事及高管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正常履行中[91] - 薪酬制度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的承诺正常履行中[91] - 未来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挂钩的承诺正常履行中[92] - 承诺方同意按证监会要求对摊薄即期回报事项接受监管处罚措施[92] - 兰州亚太工贸集团等承诺方确认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正常履行中[92] - 承诺方及关联企业不以任何方式从事与上市公司同业业务正常履行中[92] - 实际控制人朱全祖承诺避免与上市公司发生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93][94] - 控股股东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规范关联交易并避免资金占用[96] - 关联交易承诺要求交易价格按独立第三方公允价格确定[95] - 承诺方保证不利用控制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95] - 所有承诺自2020年6月10日起生效且长期持续有效[93][96] - 承诺包含避免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资产条款[95] - 若发生同业竞争承诺方将无条件放弃相关业务并赔偿损失[93] - 承诺涵盖实际控制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所有企业[94][96] - 承诺事项目前处于正常履行状态[93][96] - 控股股东亚太工贸及一致行动人太华投资分别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9.95%和6.98%[98] - 控股股东承诺交易完成后三年内不转让公司控制权[98] - 河北亚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协助临港亚诺化工办理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99] - 临港亚诺化工在未取得体系认证前可无偿使用亚诺生物现有认证[99] - 若因控股股东变化导致临港亚诺化工产生额外费用由亚诺生物承担[99] - 公司分立涉及沧渤国有(2015)第Z-007号土地使用权及6处房产产权转让[99][100] - 承诺在交易完成后按政府规定办理土地分割及变更手续[100] - 产权转让手续需在政府批准后3个月内完成[100] - 00384号房产由临港亚诺化工使用但不办理产权变更[100] - 00384号房产后续将通过买卖合同出售给临港亚诺化工[100] - 污水处理厂租赁承诺:亚诺生物子公司临港亚诺生物以合理公平条件将污水处理厂租赁给临港亚诺化工使用,且不提供给第三方[102] - 损失赔偿条款:若因污水处理问题导致损失,亚诺生物及临港亚诺生物需在30日内以现金足额赔偿,包括行政处罚及生产经营损失等[102] - 委托管理协议:2,3-二氯吡啶生产线达到可生产条件后委托临港亚诺化工管理[104] - 同业竞争解决方案:交易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3年内将竞争性生产线剥离至独立法律主体[103] - 优先收购权:临港亚诺化工拥有以市场公允价格优先收购该法律主体的权利[103] - 股权转让承诺:若3年内未达收购条件,亚诺生物及乌海兰亚承诺将股权转让至无关联第三方[104] - 补充承诺签订时间:2020年3月16日(针对受托经营及收购事项)[104] - 委托管理期限暂定为3年并可协商延长[105] - 临港亚诺化工拥有以市场公允价格优先收购乌海兰亚2,3-二氯吡啶生产线的权利[105] - 优先收购权需满足生产线产能利用率达到行业平均水平等4项条件[105] - 河北亚诺生物承诺将MNO业务和3-氰基吡啶及其衍生物产品全部纳入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限公司[106] - 控股股东承诺减少关联交易并保证交易价格公允性[107] - 控股股东承诺杜绝非法占用亚太实业资金及资产的行为[107] - 控股股东承诺不利用关联交易转移上市公司资金和利润[108] - 保证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外的职务[108] - 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108]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正常履行中(截至2019年11月01日)[106] - 公司保证建立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核算体系及财务管理制度[109] - 公司承诺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控股股东共用账户[109] - 公司确保依法独立纳税并独立做出财务决策[109] - 公司财务人员不在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双重任职[109] - 公司拥有完整经营性资产且不存在资金资产被违规占用情形[109] - 公司具备独立开展经营的资产、人员、资质及自主经营能力[110] - 控股股东承诺尽量减少关联交易,若发生将按市场公允原则执行[110][111] - 控股股东及关联企业承诺不从事与公司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110][112] - 关联交易需依法签订协议并履行法定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110][111]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不以任何形式占用公司资金或其他资产[111] - 公司承诺关联交易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113] - 公司董事及高管承诺薪酬制度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114]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17]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118] - 报告期内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未超过预计总金额[130]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133] - 公司与关联方财务公司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134][135] - 所有承诺事项均显示为正常履行中状态[86][88][89] 股东和股权结构 - 北京大市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亚太实业32,22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9.97%[86] - 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拍卖获得大市投资持有的亚太实业9.97%股份[86] - 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上市公司总股本26.90%[86] - 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承诺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期限至9999年12月31日[86][87] - 公司拟向兰州亚太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出售所持控股子公司兰州同创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4.156%全部股权[94][96] -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6,400,000股[147] - 兰州太华以每股4.6965元转让16,2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01%)予王玉倩[147] - 兰州太华持有公司12,250,000股被司法再冻结,占其所持股份54.24%,占公司总股本3.79%[148] -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47,75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87.20%[148] - 累计被冻结及标记股份占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81.13%[148] - 公司支付第四期股权转让款87.21百万元,完成收购临港亚诺化工51%股权对价支付[149][150] - 广州万顺通过表决权委托获得54,760,995股表决权(占公司股本总额16.94%),公司实控人变更为陈志健与陈少凤[151][152] -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96,880,000股,广州万顺现金全额认购[153] - 发行完成后广州万顺将持股23.06%,合计控制36.09%表决权,成为控股股东[153]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7,562户[161] - 总股本为323,270,000股,变动前后均为100%无限售条件股份[159][160] - 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323,270,000股,占比100%[159] - 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0股,占比0.00%[159] - 第一大股东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持股32,177,295股,占比9.95%[161] - 兰州亚太矿业集团质押股份26,500,000股[161] - 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标记股份26,500,000股[161] - 兰州亚太矿业集团冻结股份5,677,295股[161] - 第二大股东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持股22,583,700股,占比6.99%[161] - 兰州太华投资控股质押股份21,250,000股[161] - 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2,177,295股,占总股本9.95%[162] - 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2,583,700股,占总股本6.99%[162] - 股东王玉倩持有公司股份16,200,000股,占总股本5.01%[162] - 芜湖长元股权投资基金持有公司股份7,015,489股,占总股本2.17%[162] - 股东谢锦和持有公司股份4,330,900股,占总股本1.34%[162] - 红荔湾昌雄五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公司股份3,600,000股,占总股本1.11%[162]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54,760,995股(占总股本16.94%)表决权委托给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162]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与普通股股东持股数量完全一致[163] - 控股股东亚太矿业及一致行动人表决权委托使广州万顺获得16.94%表决权[127]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陈志健和陈少凤[127] 借款和担保 - 公司向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2亿元[115] - 广州万顺承诺借款可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115] - 借款利息按实际占用天数和合同约定利率计算[115] - 广州万顺承诺借款到期前不处置沧州临港亚诺化工51%股权[115] - 公司向广州万顺借款人民币20000万元用于支付股权转让尾款及其他用途[121] - 公司委托广州万顺代为支付第四期股权转让款8721万元[121] - 截至2023年6月25日公司已全额支付沧州临港亚诺化工51%股权对价款[121] - 广州万顺承诺借款可延期至2024年12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