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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实业(000691) - 2021 Q2 - 季度财报
亚太实业亚太实业(SZ:000691)2021-08-19 16:00

收入和利润表现 - 营业收入为2.804亿元,同比增长332.45%[20]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32.45%至280,438,522.17元[47] - 营业收入总额为280,438,522.17元,同比增长332.45%[50] - 制造业营业收入为280,408,271.72元,同比增长405.10%[5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68.69万元,同比下降8.42%[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524.95万元,同比增长9691.56%[20]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485元/股,同比下降8.49%[2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5.28%,同比下降5.16个百分点[20] 成本和费用表现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303.81%至204,353,806.73元[47] - 制造业营业成本为202,563,555.88元,同比增长369.19%[52] - 制造业毛利率为27.76%,同比增长5.53个百分点[52] - 研发投入同比增长502.12%至8,740,965.99元[47]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694.92万元,同比增长434.72%[2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434.72%至46,949,173.37元[4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286.64%至-32,307,217.65元[4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310.06%至-10,858,767.40元[48]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下降58.42%至3,476,296.46元[48] 业务线表现 -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控股子公司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限公司[28] - 公司主要产品分为吡啶类、硝化类及其他化工产品三类[28] - 公司所处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36] - 中国精细化工行业总体精细化率达40%左右[38] - 美国、欧洲和日本等发达经济体精细化率达60%-70%[38] -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为主的生产模式[34] - 公司采购主要原材料包括吡啶类原料、液碱、次氯酸钠、液氨等[34] - 公司结算模式:境内客户采用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境外客户采用电汇或LC方式[35] - 2,3-二氯吡啶生产线设计年产能为400吨[126] - 2,3-二氯吡啶生产线投资额约为1000万元人民币[126] - 生产线计划于2020年6月验收并开始试生产[126] - 生产线预计2020年7至8月获得相关生产许可[128] - 乌海兰亚2,3-二氯吡啶项目已达到试生产条件[125] - 2020年2-氯烟酸生产订单产品由临港亚诺化工生产[125] 子公司表现 - 主要子公司沧州临港亚诺化工净利润为38,476,966.36元,营业收入为280,438,522.17元[64] - 临港亚诺化工享受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67] - 临港亚诺化工2020年、2021年和2022年承诺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500万元、5300万元和6200万元[122] - 临港亚诺化工三年业绩承诺期总承诺净利润为16000万元[122] - 业绩承诺期总实现净利润达到承诺总额的90%即14400万元可视为完成承诺[122] - 若累计净利润未达承诺总额的90%即14400万元则需进行业绩补偿[123] - 业绩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累计承诺净利润-累计实现净利润)/累计承诺净利润]×交易作价总额-第四期未付款[124] - 业绩补偿方逾期支付需按每日万分之五标准支付违约金[125] 资产和负债状况 - 总资产为7.048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3.11%[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105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6.54%[20] - 货币资金为25,713,421.98元,占总资产比例3.65%,同比下降2.90个百分点[56] - 应收账款为56,199,006.94元,占总资产比例7.97%,同比上升1.16个百分点[56] - 存货为137,412,576.01元,占总资产比例19.50%,同比上升0.36个百分点[56] - 固定资产为248,293,528.49元,占总资产比例35.23%,同比上升0.40个百分点[57] - 受限资产总额为85,875,454.53元,包括货币资金、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58] - 对北京蓝景丽家长期股权投资已计提减值准备7000万元人民币[147] - 北京蓝景丽家长期股权投资追溯调整后2009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为3000万元人民币[147] - 预计可从北京蓝景丽家投资中收回3000万元人民币[147][148] - 内蒙古通辽珠日河牧场土地面积9,288,975.50平方米尚未完成处置[148] -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后余额为12,780,401.68元[149] - 控股股东承诺以现金或资产补偿无形资产处置差额部分不低于12,780,401.68元[149] - 蓝景丽家相关承诺履约现金补偿金额为3000万元[151] - 通辽土地相关承诺履约现金补偿金额为12,780,401.68元[151] - 两项承诺履约截止期限明确变更为2021年10月15日[151] 股东和股权变动 - 北京大市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2,220,2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97%[86] - 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通过拍卖获得公司32,220,2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97%[86] - 权益变动完成后,兰州太华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总股本的26.90%[86] - 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通过拍卖获得大市投资持有的亚太实业股份32,22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9.97%[92][94][97] -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兰州太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公司总股本26.90%[93][94][97] - 大市投资原持有亚太实业股份32,22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9.97%[92][94][97] - 北京大市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亚太实业股票32,22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7%[99] - 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拍卖获得大市投资持有的32,220,2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97%[99] - 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拥有公司总股本的26.90%[100] - 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承诺在权益变动完成后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因本次权益变动所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100] - 控股股东兰州太华投资持股比例为6.98%[113] - 一致行动人兰州亚太工贸持股比例为9.95%[113] - 实际控制人朱全祖承诺交易完成后三年内不转让控制权[113] - 北京大市持有的公司32,220,200股股权原定于2018年9月进行司法拍卖但被撤回[194][195] - 北京大市破产清算申请于2018年9月4日被法院裁定受理[195] - 北京大市持有的公司32,220,200股股权司法拍卖于2018年10月18日被裁定终结[196] - 北京大市破产清算案管理人于2019年2月14日被法院指定[197] - 北京大市持有的公司32,220,200股股权于2020年5月7日至8日进行公开拍卖[198] - 兰州太华竞拍获得北京大市持有的公司32,220,200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9.97%[198] - 兰州太华完成过户北京大市持有的公司16,220,200股股票[199] - 兰州太华完成剩余16,000,000股公司股票的过户登记[199] - 兰州亚太工贸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合计持有公司86,960,995股股票,占总股本的26.90%[200] - 截至报告出具日北京大市不再持有公司股票[200] 关联交易和承诺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为77.58万元[24] - 所得税影响额为151,740.38元[25]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为421,332.47元[25] - 公司承诺规范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合理和正常商业交易条件进行[91] - 公司承诺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92] - 公司承诺不存在利用上市公司收购损害被收购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93] - 公司承诺不进行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务[95][96] - 公司承诺将获得的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的商业机会优先让与上市公司[96] - 公司承诺不向与上市公司业务构成竞争的企业提供技术信息等商业秘密[97]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正常履行中,有效期至9999年12月31日[94][97] - 兰州亚太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的关联交易操作[100] - 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朱全祖承诺确保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101] - 公司董事及高管陈芳平、李克宗等承诺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102] - 公司董事及高管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103] - 公司董事及高管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103] - 公司董事及高管承诺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103] - 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全祖承诺避免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105][106] - 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全祖承诺规范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107][108] - 关联交易价格将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108]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杜绝非法占用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108][109]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不要求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109] - 上述承诺在承诺方构成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109]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由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朱全祖共同作出[105] - 关于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由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朱全祖共同作出[107][109] - 控股股东承诺规范关联交易并杜绝资金占用行为[111][112] - 关联交易定价将参照独立第三方公允价格[111] - 公司承诺尽量减少与亚太实业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关联交易,若发生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按公平公允原则签订协议[132] - 公司及实际控制企业承诺杜绝非法占用亚太实业的资金资产行为,且不要求公司提供任何形式担保[133] - 公司承诺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公司资金利润[133] - 公司保证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控制的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领薪[134] - 公司建立独立财务核算体系,独立银行账户,独立纳税,不干预资金使用[135] - 公司保证具有完整独立的经营性资产,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136] - 公司及控制企业承诺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137] - 公司承诺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按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原则进行[138] - 公司承诺不占用亚诺生物资金或其他资产[139] - 公司承诺不进行有损亚诺生物及其股东的关联交易[139] -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与亚诺生物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140]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与亚诺生物相同业务情形[140] - 公司承诺减少关联交易并确保公允性[141] - 公司承诺关联交易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141]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自2021年2月1日至非公开发行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股票[142]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不存在减持亚太实业股票的计划[142]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不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143]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不侵占公司利益[143] 关联交易具体发生额 - 关联交易采购次氯酸水消毒液金额2.25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100%[169] - 关联交易方河北亚诺生物科技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重要股东[169]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为银行结算且未超过获批额度[169] - 河北亚诺生物科技向重要股东采购益生菌粉金额为8.61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100%[170] - 沧州临港亚诺生物医药接受重要股东全资子公司污水处理服务金额为159.29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100%[170] - 兰州万山红餐饮接受同一实控人控制方餐饮服务金额为1.88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5.14%[171] - 河北亚诺生物科技向重要股东出售3-氰基吡啶金额为3,847.66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31.87%[171] - 公司控股子公司石家庄信诺化工向关联方出售2-氯烟酸,交易金额为765.45万元人民币[172] - 该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为33.88%[172] - 公司控股子公司乌海兰亚化工接受关联方提供的2,3-二氯吡啶劳务,交易金额为2,200万元人民币[173] - 该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为0.00%[173] - 公司接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兰州飞天酒业提供的酒水劳务,交易金额为2万元人民币[173] - 该酒水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为0.00%[173] - 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172] - 向河北亚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3-氰基吡啶报告期内发生3847.66万元,占全年预计24000万元的16.03%[174] - 向石家庄信诺化工有限公司出售2-氯烟酸报告期内发生765.45万元,占全年预计1000万元的76.55%[174] - 接受沧州临港亚诺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服务报告期内发生159.29万元,占全年预计360万元的44.25%[174] - 独家委托乌海市兰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对2,3-二氯吡啶委托加工全年预计2200万元,报告期内尚未发生[174] - 向河北亚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次氯酸水消毒液报告期内发生2.25万元,占全年预计80万元的2.81%[174] - 向河北亚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益生菌粉报告期内发生8.61万元,占全年预计60万元的14.35%[174] - 接受兰州万山红餐饮有限公司餐饮服务报告期内发生1.88万元,占全年预计13.00万元的14.46%[174] 资产处置和业务调整 - 公司拟出售所持控股子公司兰州同创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4.156%的全部股权[107] - 公司拟出售控股子公司同创嘉业84.156%股权[110] - 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2,722.53平方米建筑物未取得产权证书[115] - 临港亚诺化工两项实用新型专利有效期到期后不再续费[114] - 临港亚诺化工六项实用新型专利因未缴年费已终止[114] - 专利相关损失由河北亚诺生物科技承担赔偿责任[114] - 公司承诺承担因临港亚诺化工未完成建筑手续造成的损失赔偿[116] - 亚诺生物协助临港亚诺化工办理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116][117] - 临港亚诺化工在体系认证完成前可无偿使用亚诺生物现有认证[116][117] - 若因控股股东变更导致临港亚诺化工产生额外费用由亚诺生物承担[117] - 公司承诺在交易完成后3个月内完成土地分割及产权变更手续[118][119] - 00384号房产暂不办理产权变更继续由临港亚诺化工使用[118][119] - 00384号房产后续将通过买卖合同出售给临港亚诺化工[119] - 产权转让产生的税费按国家规定执行不明确部分由临港亚诺生物承担[119] - 分立给临港亚诺生物的债务由该公司承担亚诺生物负连带责任[119][120] - 临港亚诺化工通过亚诺生物子公司处理污水处理事项[120] - 公司承诺将污水处理厂租赁给临港亚诺化工使用且不提供给第三方[121] - 因污水处理问题导致损失需在30日内以现金足额补偿[121] - 委托管理期限暂定为3年并可协商延长[129] - 临港亚诺化工拥有以市场公允价格优先收购生产线的权利[129] - 生产线需达到行业平均产能利用率水平方可被收购[129] - 生产线需处于独立核算且盈利状态方可被收购[129] - 若3年内未达收购条件则股权将转让至无关联第三方[127] - 本次交易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3年内需完成竞争性生产线剥离[126] 融资和担保情况 -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于2021年6月28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183] -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00万元,发行价格为4.01元/股[179] -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获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184] - 公司控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