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收入增长 -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57亿元,同比增长301.87%[4]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3.36亿元,同比增长164.01%[4] -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163.95%,从1.27亿元增至3.36亿元[29] 营业成本及费用变化 - 营业成本大幅增长367.78%,从1645.63万元增至7697.24万元[29] - 税金及附加费用增长212.45%,从1766.18万元增至5520.32万元[29] - 销售费用增长241.15%,从464.53万元增至1584.40万元[29] - 财务费用下降20.99%,从7491.38万元降至5919.19万元[29] 净利润改善 - 公司实现净利润3014.98万元,相比去年同期亏损6603.56万元显著改善[30] 资产项目变动 - 货币资金为8004.60万元,同比下降65.27%,主要因偿还借款及缴纳税费[10] - 货币资金从2020年末2.3亿元降至2021年9月末8004.6万元,降幅65.3%[25][26] - 应收账款为956.13万元,同比下降85.33%,主要因收回房款[10] - 应收账款从2020年末6515.7万元降至2021年9月末956.1万元,降幅85.3%[26] - 存货为1906.19万元,同比下降74.04%,主要因加速尾盘销售及资产用途转换[10] - 存货从2020年末7342.5万元降至2021年9月末1906.2万元,降幅74%[26] - 投资性房地产从2020年末44.85亿元降至2021年9月末44.51亿元[26] - 总资产为57.02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3.75%[5] - 公司总资产从592.38亿元人民币增加至598.99亿元人民币,增长66.08亿元人民币(增幅1.1%)[36][37] - 流动资产减少1,435.18万元人民币,主要因预付款项减少1,435.18万元人民币(降幅82.5%)[35] - 非流动资产增加8,042.77万元人民币,主要新增使用权资产8,042.77万元人民币[36] - 投资性房地产保持稳定,价值44.85亿元人民币[35] - 长期股权投资保持稳定,价值9.79亿元人民币[35] 负债及权益变动 - 合同负债为3592.47万元,同比增长148.25%,主要因开发项目预收款增加[10] - 应交税费从2020年末2.58亿元降至2021年9月末1.22亿元,降幅52.7%[27] -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从2020年末3.5亿元降至2021年9月末2.74亿元,降幅21.7%[27] - 负债总额增加6,607.59万元人民币至236.59亿元人民币(增幅2.9%)[36][37] - 新增租赁负债6,607.59万元人民币[37] - 流动负债保持稳定为124.14亿元人民币[36] - 非流动负债增加6,607.59万元人民币至112.45亿元人民币(增幅6.2%)[36][37] - 所有者权益保持稳定为362.40亿元人民币[37] 现金流量变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991.35万元,同比下降59.31%[4]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4991.35万元,较去年同期1.23亿元下降59.32%[33] -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396.93万元,较去年同期307.27万元扩大29.19%[33]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2.17亿元,同比下降628.71%,主要因偿还债务支付现金增加[12] -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出21674.90万元,去年同期为净流入4099.59万元[33]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5625.68万元,较期初2.27亿元下降75.24%[3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3000万元,同比下降100%,主要因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下降[11] 股东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6,093户[13] - 控股股东京基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9.97%,持股数量224,771,000股,其中质押172,500,000股[13] - 第二大股东上海永磐实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2.25%,持股数量91,827,538股[13] - 第三大股东上海天倚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倚道励新1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比例4.89%,持股数量36,649,000股[13][14] 关联交易及财务资助 -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京基集团借款1.7亿元人民币,年化利率5%[15][16] - 该笔1.7亿元借款已获展期12个月,利率维持年化5%不变[17] - 全资子公司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租赁京基一百大厦办公场所1,120.17平方米,月租金280,042.50元[18] - 年初至报告期末累计发生租赁费254万元[19] - 同一办公场所物业管理费为32元/月/平方米,月管理费合计35,845.44元[19] - 年初至报告期末累计发生物业服务费38万元[20] - 公司按持股比例向上海银河提供财务资助上限为120万元,累计上限为805万元[20] - 报告期末已按股权比例向上海银河提供财务资助60万元,累计达675万元[21] - 瑞和新业按京基百纳净利润的5%收取托管费[21] 诉讼事项 - 公司涉及诉讼案件,原告要求赔偿拆迁损失1,876万元及资金损失1,146万元[15]
阳光股份(000608) - 2021 Q3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