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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贝尔(688566) - 2021 Q2 - 季度财报
吉贝尔吉贝尔(SH:688566)2021-08-26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2.50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18%[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64.96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2.31%[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736.82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09%[21]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18%至2.508亿元[101] -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080.31万元,同比增长3.18%[7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564.96万元,同比增长22.31%[77]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7.01%至2936万元[101] - 管理费用同比上升17.58%至2104万元[101]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6.77%,同比增加0.04个百分点[22] - 报告期内研发投入总额为16,978,177.06元,同比增长3.76%[59]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为6.77%[59] 核心产品与市场地位 - 公司核心产品利可君片在口服升白化药领域处于绝对领先地位[29][32] - 公司是国内外唯一生产利可君原料药及利可君片的企业[32] - 尼群洛尔片是国内首个一类复方抗高血压新药且为公司独家生产[32][33] - 醋氯芬酸肠溶片为国家化药二类新药并纳入国家医保目录[33] - 玉屏风胶囊为独家产品并已纳入国家医保目录2020[35] - 益肝灵胶囊已被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目录2020[35] - 利可君片在升白化药领域处于绝对领先地位,市场前景广阔[79] - 尼群洛尔片被列为《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等多项指南推荐用药[52] 研发项目进展 - 抗肿瘤新药JJH201601在裸鼠药效研究中抑瘤率达到99%以上[38] - 抗抑郁新药JJH201501正在进行II期临床试验已完成受试者入组和随访观察[37] - 抗胃酸新药JJH201701对胃液量和总酸量的抑制作用优于阳性药沃诺拉赞[39] - 立他司特衍生物在角膜和结膜组织中药物浓度明显高于原化合物[41] - 桑酮碱胶囊已完成动物急毒长毒及安全药理研究[42] - 抗肿瘤药JJH201601已完成制剂中试放大研究[38] - 盐酸氯卡色林衍生物旨在解决药物不良代谢问题并减少毒副作用[43] - 牛磺熊去氧胆酸衍生物JJH201801对正常细胞毒性明显降低[40] - 抗抑郁新药JJH201501已完成Ⅰ期临床正在进行II期临床试验[53][54] - 氘代药物JJH201501可延长药物半衰期和提高血药浓度[54] - 抗抑郁一类新药JJH201501正在进行II期临床研究,化合物专利获中国、美国和欧洲授权[83] - 抗肿瘤药JJH201601已完成中试放大,药理毒理研究显示药效及安全性优于阳性对照组[83] - 抗胃酸药JJH201701已合成样品并开展临床前研究,化合物专利获中国、美国和欧洲授权[83] - 抗抑郁一类新药JJH201501已进入Ⅱ期临床试验阶段[87] - 脂质体技术包封率提高至95%,粒径控制在100nm左右[62] - JJH201601在裸鼠模型中抑瘤率达到99%以上[55] - JJH201601已完成制剂中试放大研究和急毒研究[55][62] 研发投入与成果 - 报告期内新增获得发明专利3个,累计发明专利申请数32个,获得数19个[57] - 公司获得镇江新区专利密集型企业培育计划项目立项[57] - 公司建立合成室等五大研发职能部门[44] - 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104人,占公司总人数比例11.99%[67]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733.72万元,研发人员平均薪酬7.05万元[67] - 研发人员中博士学历2人占比1.92%,硕士学历20人占比19.23%[67]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以31-40岁为主共54人占比51.92%[67] - 费用化研发投入16,978,177.06元,资本化研发投入为0元[59]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575.65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9.31%[21]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29.31%至5576万元[101] 资产与投资活动 - 交易性金融资产新增6.1亿元理财投资[105] - 货币资金同比减少47.95%至6.701亿元[105] - 在建工程同比增长27.17%至7011万元[105] - 合同负债同比激增139.05%至241万元[105] - 货币资金为6.701亿元,较期初12.874亿元减少48.0%[2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为6.100亿元,期初无此项资产[200] - 应收票据为5552万元,较期初6724万元减少17.4%[200] - 应收账款为1.159亿元,较期初1.203亿元减少3.6%[200] - 预付款项为383万元,较期初276万元增长38.7%[200] - 其他应收款为25万元,较期初17万元增长47.8%[200] - 存货为3330万元,较期初3211万元增长3.7%[200] - 流动资产合计为14.888亿元,较期初15.099亿元减少1.4%[200] - 固定资产为9906万元,较期初1.017亿元减少2.6%[200] - 在建工程为7011万元,较期初5513万元增长27.2%[200] - 公司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实现投资收益8,086,707.55元[24] 非经常性损益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221.58万元人民币[23] - 其他营业外支出净额为-401,210.97元[24]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所得税影响额为-1,611,227.71元[24] - 非经常性损益中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为-8,715.30元[24]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净额为8,281,347.03元[24] 每股收益与净资产收益率 - 基本每股收益为0.30元/股,同比下降3.23%[2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25元/股,同比下降16.67%[2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48%,同比下降3.45个百分点[22] 利润分配 -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0元(含税)[5] - 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4,865,984.00元(含税)[5] - 公司总股本为186,941,600股[5] -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息2.40元(含税)[113][118] 募集资金使用 - 募集资金总额为102,088.85万元人民币,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1,881.73万元人民币,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8,992.90万元人民币[169] -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承诺投资总额44,254.33万元人民币,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3,297.40万元人民币,投入进度仅7.45%[169]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承诺投资总额7,926.48万元人民币,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1,198.17万元人民币,投入进度为15.12%[169] - 抗抑郁及抗肿瘤新药研发项目承诺投资总额16,819.19万元人民币,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4,497.33万元人民币,投入进度为26.74%[171] - 所有募集资金项目合计承诺投资总额69,00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8,992.90万元人民币,总体投入进度为13.03%[171] -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171] -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达7,325,205.47元人民币[171] -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金额为54,000.00万元人民币[171] - 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8992.9万元用于募投项目工程建设[84] - 抗肿瘤新药JJH201601因工艺优化导致项目进度延迟,未按原计划实施[174] - 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董事会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174] 产能与建设项目 - 公司自筹资金投资不超过1.5亿元建设抗肿瘤新药JJH201601原料及制剂车间项目[84] - 抗肿瘤新药JJH201601项目主体建筑已完成封顶[84] - 抗肿瘤新药项目投资不超过1.5亿元[108] 市场前景与行业趋势 - 中国医药市场规模预计2023年将达到2.1万亿元[28] - 中国抗高血压药物市场预计2022年突破千亿规模,尼群洛尔片目标细分市场占比38.2%[80] 销售模式与生产资质 - 采用学术推广加药品流通商销售模式[48] - 所有在产剂型均通过GMP认证[47] 技术与质量提升 - 利可君原料含量提升至99%以上[50] - 利可君片质量检测方法改为高效液相法[50] - 公司持续实现0质量事故和0安全事故[78] 产品上市与推广 - 尼群洛尔片新规格已完成全国大部分区域挂网并正式销售[80] 子公司业绩 - 全资子公司江苏永瑞科技实现净利润55.78万元[111] 环保与安全 - 公司2021年半年度废水排放化学需氧量浓度63mg/L,排放总量1.491吨,核定总量17.745吨[121] - 公司2021年半年度废水氨氮排放浓度0.823mg/L,排放总量0.047吨,核定总量0.163吨[121] - 公司2021年半年度废气氮氧化物排放浓度110mg/L,排放总量0.979吨,核定总量7.57吨[121] - 公司2021年半年度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9.2mg/L,排放总量0.313吨,核定总量0.901吨[121] - 公司排污许可证换证申请于2021年5月27日获得通过[124] - 公司2020年11月取得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124] - 公司属于镇江市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121] 公司治理与股东结构 - 股东大会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并通过10项决议[113] - 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38,673,540股,占比从78.50%降至57.81%[178]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增加38,673,540股,占比从21.50%升至42.19%[178] - 境内自然人持股减少17,680,000股,占比从22.62%降至13.16%[178] - 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减少20,993,540股,占比从55.88%降至44.65%[178] - 2021年5月18日38,673,540股限售股上市流通,占股本总数20.69%[179] - 股东胡涛解除限售股17,680,000股[181] - 股东南通汇吉科技解除限售股16,320,000股[181] - 国金证券资管计划解除限售股4,673,540股[181]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0,435户[182] - 第一大股东镇江中天投资持股54,400,000股,占比29.10%[185] - 胡涛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680,000股,占前十名无限售股东首位[186] - 南通汇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6,320,000股[186] - 战略配售资管计划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673,540股[186] - 镇江中天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54,400,000股限售股,限售期至2023年5月18日[189] - 南通汇瑞投资有限公司持有27,200,000股限售股,限售期至2023年5月18日[189] - 实际控制人耿仲毅直接持有24,606,200股限售股,另通过多家实体间接持股[188][189] - 耿仲毅持有镇江中天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34.94%股份及南通汇瑞投资有限公司100%股份[188] - 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869,416股限售股,限售期至2022年5月18日[189] - 前十名股东中无限售流通股最低持股量为195,533股[186] - 公司不存在优先股、债券及存托凭证相关安排[194][196] 核心技术人员与荣誉 -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耿仲毅获2019年上海市科学技术一等奖[51] - 公司拥有复方抗高血压制剂专利ZL201310152399.0[51] - 公司认定核心技术人员6人包括耿仲毅、吴莹等[117] 承诺与锁定期安排 - 控股股东中天投资承诺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31] - 实际控制人耿仲毅承诺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33] - 股东汇瑞投资承诺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35] - 耿仲毅承诺在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133] - 耿仲毅作为核心技术人员承诺限售期满后4年内每年转让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所持总数的25%[134] - 所有承诺方在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期间及处罚后6个月内不减持股份[131][134] - 所有承诺方在公司触及重大违法退市标准时不减持股份直至股票终止上市[132][134] - 公司及控股股东等承诺方报告期内均按时严格履行承诺事项[129] - 股份锁定期承诺包含自动延长机制:若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延长至少6个月[131][133] - 承诺方同意根据监管机构要求对股份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131][133][135] - 股东汇吉投资承诺首次公开发行A股上市后12个月内不减持所持股份[137]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承诺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股总数的25%[139][143] - 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期间及处罚后6个月内不减持股份[136][138][140][143] - 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公开谴责后3个月内不减持股份[136][138][140][143] - 触及退市标准自行政处罚或司法裁判日起至终止上市前不减持股份[137][138][141][144] - 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自相关决定日起至终止或恢复上市前不减持股份[137][138][141][144] - 董事胡涛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39] -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39] - 高管及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139][143][144] - 所有承诺方同意根据监管要求对股份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137][139][142][144] - 核心技术人员吴修艮承诺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首发前股份[145] - 锁定期满后四年内吴修艮每年减持比例不超过上市时持股总数的25%[146] - 控股股东等承诺减持时单年度用于增持资金不超过最近一次现金分红金额的50%[150] - 董事及高管增持后6个月内不得出售所增持股份[151] - 董事及高管增持股票资金不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税后薪酬的10%[152] - 单个年度内董事及高管增持累计资金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税后薪酬的30%[152] - 公司承诺若欺诈发行将依法回购全部首次公开发行新股[153] - 公司及控股股东承诺若不符合发行条件将购回全部公开发行新股[154] - 股份回购决议需经全体董事会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153] - 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3] - 公司承诺严格执行上市后三年内分红回报规划[156] - 公司及控股股东承诺对信息披露虚假导致投资者损失依法赔偿[157] - 董事及高管承诺职务消费约束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无关投资[155] - 董事及高管承诺推动薪酬制度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155]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避免同业竞争[159][160]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160][161] - 公司承诺因非不可抗力未履行承诺时将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161][162] - 公司承诺因不可抗力未履行承诺时将研究最小化投资者损失方案[162] -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诚信状况良好[165] - 报告期内无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162] - 报告期内无违规担保情况[162] - 报告期内无重大关联交易需披露事项[166] 股价稳定措施 - 公司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上年度每股净资产[147] - 公司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IPO募集资金总额[149] - 公司累计回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