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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细胞(688520) - 2020 Q2 - 季度财报
神州细胞神州细胞(SH:688520)2020-08-27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164,082.54元,同比下降90.93%[27] - 公司2020年1-6月营业收入为164,082.54元,同比下降90.93%[8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340,209,262.17元[27] - 公司净利润为-340,948,418.08元,同比增加20.81%[84]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020.93万元[4]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0,209,262.17元,同比减少20.57%[8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亏损355,294,772.67元[27] - 公司2020年1-6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529.48万元[4] - 基本每股收益-0.88元/股[27] - 稀释每股收益-0.88元/股[2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7.50%[27]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为29,626.08元,同比下降98.28%[86] - 管理费用为57,666,994.53元,同比下降74.19%[86] - 财务费用为7,791,282.26元,同比上升23.84%[86] - 研发费用为289,076,428.89元,同比上升28.93%[86] - 2020年上半年研发投入金额28,907.64万元,同比增长28.93%[68] - 公司2020年1-6月研发费用为28,907.64万元[5] -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总额为289,076,428.89元[51] - 研发投入总额为3.18亿元,其中进入临床研究阶段前投入为7614.84万元[55][56] 资产、负债和现金流 - 总资产1,908,379,421.92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36.13%[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31,145,131.00元,较上年度末增长2,465.43%[27] - 货币资金大幅增至12.28亿元,占总资产比例64.36%,主要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同比增长8,695.25%[91] - 交易性金融资产降至2,400万元,占总资产比例1.26%,同比减少92.39%,主要因银行理财产品减少[91][93] - 在建工程增至1.26亿元,占总资产比例6.60%,同比增长141.08%,主要因生物药制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入增加[91] - 长期借款增至3.50亿元,占总资产比例18.36%,同比增长207.97%,主要因银行长期贷款增加[91] - 短期借款新增9,880.64万元,占总资产比例5.18%[91] -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增至6,783.17万元,占总资产比例3.55%,同比增长73.54%[9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4,900,364.43元[2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2,950,273.72元[8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62,305,616.54元,同比上升155.01%[86] - 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净额120,117.32万元[72]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于2020年6月到账[28] -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77,231.04万元[4] 研发项目和管线进展 - 公司所有产品均处于研发阶段尚未实现销售收入[4] - 公司拥有21个创新药和2个生物类似药研发管线[34] - 公司拥有23个药物研发产品管线,其中21个为创新药物[63] - 产品管线包括21个创新药和2个生物类似药,其中2个品种上市申请获受理,3个产品进入III期临床[68] - 2个产品临近商业化阶段(SCT800和SCT400上市申请已获受理)[34][35] - 3个产品进入III期临床研究(SCT510、SCT630、SCT-I10A)[34][35] - 公司SCT510和SCT630已进入Ⅲ期临床阶段[5] - 1个产品处于II期临床研究(SCT200)[35] - 14价HPV疫苗SCT1000已获临床试验批件[35] - 14价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覆盖HPV6、11、16、18、31、33、45、52及58型别[18] - 重组八因子用于甲型血友病患者的治疗[18] - 阿达木单抗被描述为连续多年销售额排名全球第一的抗体药物[18] - 贝伐珠单抗(安维汀®)获批用于治疗多种癌症包括乳腺癌、宫颈癌、大肠癌等[18] - 4-1BB(CD137/TNFRSF9)被定义为肿瘤治疗药物靶点[18] - ADCC代表抗体依赖性细胞介导的细胞毒性作用[18] 研发投入和资本开支 - 在研项目SCT200预计总投资规模41,000万元,累计投入15,045万元[54] - 在研项目SCT400预计总投资规模15,000万元,累计投入14,187.98万元[54] - 在研项目SCT510预计总投资规模48,000万元,累计投入13,835.68万元[54] - 在研项目SCT630预计总投资规模18,000万元,累计投入9,178.86万元[54] - 在研项目SCT800预计总投资规模25,800万元,累计投入10,131.96万元[54] - 项目SCT-I10A研发投入为8800.00万元,累计投入6704.22万元[55] - 项目SCT1000研发投入为8000.00万元,累计投入1202.39万元[55] - 公司二期生产基地规划建筑面积42,000余平方米[6] - 生产基地设备预计总投入53,000万元[6] 生产和产能建设 - 公司已完成6个品种2000L规模试生产并获得药品生产许可证[45] - 公司商业化规模生产车间已完成6个生物药品种的试生产[47] - 公司已建立设计年产能最高达100亿IU的重组八因子原液生产线[54] - 公司建有2条CHO细胞原液生产线,规模分别为4000升和8000升[64] - 已建成2条原液生产线和1条冻干生产线,为SCT800和SCT400商业化做准备[69] - 公司开发了200mg/mL高浓度制剂技术,可将皮下或肌肉给药最大剂量提高至200毫克[46] - 公司抗体药物最高制剂浓度达160mg/mL[45] 研发团队和知识产权 - 研发人员数量为748人,占公司总人数的86.98%[58] - 研发人员748人,占总人数比例86.98%,其中硕士及以上学历占比接近30%[70] - 研发人员中博士学历29人(占比3.88%),硕士192人(占比25.67%)[58] - 20-29岁研发人员493人,占比65.91%[58] - 本科及以上学历研发人员占比83.56%[70]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为6430.68万元,平均薪酬为8.60万元[58] - 疫情期间社保减免632.88万元,不考虑减免时研发薪酬总额为7063.56万元[59] - 公司拥有已授权专利8项,新提交专利申请8项[48] - 2020年1-6月提交8项专利申请并获得受理[68] 风险因素 - 公司预期持续亏损且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4] - 公司营运资金依赖于外部融资[7] - 存在因持续亏损触发财务类强制退市条款的风险[73] - 临床前及临床研发需与CRO等第三方合作,存在数据合规性风险[76] - 公司预计下一报告期累计净利润将继续亏损,因尚无药品上市销售[97] - 控股子公司神州细胞工程期末总资产6.53亿元,净资产为-2.36亿元,净利润为-2.96亿元,主要产品尚未商业化[95][96] - 受限资产总额3.60亿元,包括固定资产2.08亿元、在建工程1.21亿元等,主要因贷款抵押及售后回租设备抵押[92]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42亿元人民币,占净资产比例58.30%[193] - 涉及石药集团未支付SCT400项目第二期里程碑付款1亿元人民币[185] 非经常性损益和政府补助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为1400.26万元[30] -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及处置收益为126.91万元[30] - 交易性金融资产均为中国农业银行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上半年赎回收益126.91万元[93] - 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为700.02元[31] - 股份支付费用为15.84万元[31]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金额为1508.55万元[31] 公司治理和股东承诺 - 实际控制人谢良志承诺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104] - 实际控制人谢良志承诺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04] - 实际控制人谢良志承诺在公司实现盈利前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发行前股份[104] - 实际控制人谢良志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总数25%[105] - 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李翰园及拉萨良昊园承诺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107] - 控股股东拉萨爱力克承诺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108] - 控股股东拉萨爱力克承诺若触及重大违法退市标准则不减持股份直至终止上市[108]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上市后十二个月内或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股份[102] - 股东鼎晖孚冉承诺增资扩股部分完成工商变更后3年内不转让股份[102] - 公司及控股股东承诺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履行股份锁定相关义务[102] - 员工持股平台承诺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发行前持有的股份[109] - 股东华宏强震等承诺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发行前持有的股份[110] - 集桑医疗2019年2月受让的668,497股股份承诺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且盈利前3个完整会计年度不减持[111] - 集桑医疗2019年3月通过增资扩股取得的3,128,571股股份承诺工商变更登记后3年内不转让[111] - 清松稳胜2019年2月受让的891,330股股份承诺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且盈利前3个完整会计年度不减持[114] - 清松稳胜2019年3月通过增资扩股取得的6,257,143股股份承诺工商变更登记后3年内不转让[114] - 盼亚投资2019年3月通过增资扩股取得的2,607,143股股份承诺工商变更登记后3年内不转让[116] - 鼎晖孚冉2019年2月受让的1,336,993股股份承诺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且盈利前3个完整会计年度不减持[117] - 鼎晖孚冉2019年3月通过增资扩股取得的8,342,857股股份承诺工商变更登记后3年内不转让[118] - 所有涉及控股股东转让的股份均设有股价触发机制:上市6个月内连续20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11][114][117] - 董事及高管持股锁定期为上市后12个月[119] - 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19] - 公司盈利前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发行前股份[119][120] - 任职期间每年减持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股总数的25%[120] -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股份[120] - 触及退市标准时至终止上市前不减持股份[120] - 核心技术人员限售期满后4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上市时持股的25%[121] - 实际控制人锁定期满后第4-5会计年度每年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123] - 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除权除息调整后)[123][126] - 控股股东减持需满足股价高于发行价或每股净资产的条件[128] - 减持数量限制为每年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129] - 减持价格不得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129][131] 稳定股价和回购承诺 - 稳定股价措施触发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33] - 单次回购股份数量上限为公司股本总额的1%[134] - 单一会计年度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上限为公司股本总额的2%[134] - 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134]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股份数量上限为公司股本总额的1%[134] - 控股股东单一会计年度累计增持数量上限为公司股本总额的2%[134]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上年度从公司获得税后现金分红的25%[134] - 董事及高管增持资金范围为上年度税后薪酬总和的25%至75%[135] - 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后2个交易日内需公告实施情况[136] - 股价稳定方案公告后90个自然日内未达终止条件则方案自动重新生效[136] - 控股股东未履行增持义务时公司可从其现金分红中等额扣除资金[136] - 董事及高管未履行增持义务时公司可从其税后薪酬中等额扣除资金[136] 欺诈发行责任承诺 - 若招股书存在虚假记载将依法回购全部新股并加算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138][139] - 新股上市后回购价格需按发行价加计上市日至回购要约发出日活期存款利息[139] - 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导致投资者损失需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139][141][143] - 控股股东承诺购回已转让原限售股份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加活期存款利息[141] - 实际控制人承诺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投资者直接损失[143] - 董事监事高管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147] - 公司承诺若欺诈发行将在中国证监会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全部新股[148][150] - 控股股东承诺若欺诈发行将在中国证监会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全部新股[149][150] - 实际控制人承诺若欺诈发行将在中国证监会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全部新股[151] - 一致行动人拉萨良昊园承诺若欺诈发行将在中国证监会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全部新股[152] 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承诺 - 实际控制人谢良志承诺不经营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164][165] - 实际控制人谢良志承诺若产生竞争将以停止经营或转让业务等方式避免同业竞争[165] - 控股股东拉萨爱力克及一致行动人李翰园、拉萨良昊园作出不竞争业务承诺[166][167] - 实际控制人谢良志承诺尽可能避免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169] - 实际控制人承诺不占用公司资金和资产不要求公司提供违规担保[169] - 实际控制人承诺关联交易将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170] - 实际控制人保证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的独立性[172] - 实际控制人承诺关联交易比例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172] - 控股股东拉萨爱力克及一致行动人承诺避免与公司集团发生关联交易 若发生将遵循市场公平原则[174] -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等方式占用公司集团资金和资产[174] - 关联方义翘科技承诺与神州细胞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方面保持独立[178] - 关联方义翘科技承诺尽量减少与神州细胞关联交易 确有必要时保证合理性和公允性[178] - 关联方义翘科技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等方式占用神州细胞资金和资产[178] - 关联方义翘科技对神州细胞销售试剂按行业定价特点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179] - 关联方义翘科技技术服务定价参考无关联第三方相同或类似服务价格[179] - 股东神州安元作为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避免与公司集团发生关联交易[181][183] - 股东神州安元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等方式占用公司集团资金和资产[181] - 所有关联方均承诺如违反承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76][180][183] 担保和关联方贷款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42亿元人民币,占净资产比例58.30%[193] - 对子公司神州细胞工程提供担保2.4亿元人民币,期限2019年9月17日至2024年9月17日[192] - 对子公司神州细胞工程提供担保3亿元人民币,期限2019年12月9日至2024年11月29日[192] - 对子公司神州细胞工程提供担保9000万元人民币,期限2020年2月21日至2021年2月21日[192] - 对子公司神州细胞工程提供担保1亿元人民币,期限2020年3月27日至2021年3月27日[192] - 对子公司神州细胞工程提供担保3亿元人民币,期限2020年5月9日至2021年5月9日[192]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2.14亿元人民币[193] - 所有担保均为连带责任担保且未出现逾期[192] - 关联方拉萨爱力克提供委托贷款4500万元人民币,年利率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