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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淼科技(688350) - 2020 Q4 - 年度财报
富淼科技富淼科技(SH:688350)2021-03-30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为11.35亿元人民币,较2019年增长0.39%[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5亿元人民币,较2019年大幅增长23.07%[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601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6.57%[21] - 营业收入为11.3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0.39%[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3.07%[2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601.23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6.57%[24] - 基本每股收益为1.15元/股,同比增长23.66%[23][25] -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3,478.30万元,同比增加0.39%[79] - 营业利润12,286.53万元,同比增加22.84%[7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91.05万元,同比增加23.07%[79] - 营业收入为1,134.783百万元,同比微增0.39%[106] -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11.35亿元,同比增长0.39%[110] - 水溶性高分子产品收入5.32亿元,同比增长2.36%,销量增长4.72%[112] - 功能性单体产品收入3.62亿元,同比减少2.71%,销量增长9.63%[112] - 水处理膜及膜应用收入6551.57万元,同比增长19.33%[112] - 外销收入1.46亿元,同比增长16.13%[109]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为849.768百万元,同比仅增0.09%[106] - 销售费用同比下降36.89%至44.567百万元[106] - 财务费用同比激增127.93%至6.348百万元[106] - 销售费用同比下降36.89%至4,456.74万元,主因运费重分类及差旅减少[121] - 财务费用同比激增127.93%至634.80万元,主因汇兑损失增加[122] - 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超80%[96] 现金流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6亿元人民币,较2019年下降15.95%[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6亿元人民币,占当期净利润的157.85%[24]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5.95%至165.575百万元[106]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5.95%至16,557.47万元[124]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76.405百万元[106] 资产和负债 - 2020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9.70亿元人民币,较2019年末增长7.17%[22] - 公司2020年末总资产为13.10亿元人民币,较2019年末增长2.73%[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9.70亿元人民币,较上期末增长7.17%[24] - 货币资金同比下降13.04%至11,170.07万元,占总资产比例8.52%[126] - 应收账款同比上升7.52%至24,643.58万元,占总资产比例18.81%[126] - 短期借款同比下降68.64%至2,612.27万元,主因银行借款减少[126] - 应收账款净额为246.4358百万元,占期末流动资产比例34.08%[100] 业务线表现 - 公司功能性单体产品包括丙烯酰胺类、烯丙基类、特种阳离子类和制膜专用单体等四大类[37] - 水溶性高分子产品细分品种多达上百种[37] - 水处理膜产品使用寿命一般为三到五年[40] - 热电联产装置向索尔维、阿科玛、北方天普等集中区企业供应蒸汽和电力[38] - 天然气制氢车间向索尔维和阿科玛供应氢气[38] - 采用直销和经销两种销售模式[40][41] - 功能性单体和水溶性高分子采用月度计划生产模式[39] - 水处理膜产品采用常规月度计划与项目定制相结合的生产模式[40] - 公司功能性单体DMDAAC产品品质和产量均为市场领先生产商之一[51] - 公司在制浆造纸领域市场占有率2020年进一步提升[51] - 水处理膜产品成功赢得台湾市场MBR大额供应订单[51] - 工业水过程与水处理行业营业收入9.72亿元,毛利率23.26%,同比减少0.26个百分点[109] - 能源供应行业营业收入1.63亿元,毛利率36.19%,同比增加3.67个百分点[109] - 水处理膜及膜应用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低于5%[93] - 功能性单体生产量36009.65吨,同比增长11.70%[110] - 水处理化学品生产量24298.01吨,同比增长0.68%[110] 研发与创新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28%,同比减少0.18个百分点[23] - 研发体系设立聚合物与单体研发中心、膜材料与膜产品研发中心、膜应用工程技术中心和分析测试中心[41] - 研发人员按职能分为专家、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实验员等层级[42] - 公司参与制定12项国家/行业标准 其中8项已实施(2项国标+6项行标)[52] - 丙烯酰胺单体生产技术反应转化率和纯度达到99.9%以上[60] - 公司拥有13项实用新型专利和2项申请中发明专利[60] - 公司参与12项国家/行业标准制定修订工作[60] - 其中2项国家标准与6项行业标准已实施[60] - 公司拥有3项烯丙基类单体(DMDAAC)生产技术相关发明专利和3项实用新型专利,另有3项发明专利和1项实用新型专利在申请中[61] - 公司在特种阳离子单体(DMAEMA、DMAPMA、DMC、MAPTAC等)制造技术上拥有4项发明专利和4项实用新型专利,另有4项发明专利和1项实用新型专利在申请中[61] - 公司固体型聚丙烯酰胺生产技术拥有1项发明专利和2项实用新型专利,另有8项发明专利在申请中[61] - 公司水分散型聚丙烯酰胺生产技术拥有2项发明专利[61] - 公司乳液型聚丙烯酰胺生产技术拥有6项发明专利,另有5项发明专利在申请中[61] - 公司聚二甲基二烯丙基氯化铵生产技术拥有2项发明专利和1项实用新型专利,另有1项发明专利在申请中[61] - 公司造纸施胶专用高分子乳化剂、促进剂合成及乳化技术拥有6项发明专利和3项实用新型专利,另有4项发明专利和1项实用新型专利在申请中[61] - 公司PVDF中空纤维膜材料及柱式膜组件生产技术拥有1项发明专利和3项实用新型专利,另有1项发明专利在申请中[62] - 公司内衬增强型PVDF中空纤维膜材料及帘式膜组件生产技术拥有1项发明专利和2项实用新型专利,另有3项发明专利在申请中[62] - 公司以MBR为核心工艺的可生化污水的提标改造与超低排放技术拥有2项实用新型专利[62] - 报告期内研发投入总额为48,587,200.57元,同比下降3.62%[67]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为4.28%,同比下降0.18个百分点[67] - 报告期内新增授权专利42项,其中发明专利14项,实用新型专利28项[65] - 报告期末累计授权专利及软件著作100项,其中发明专利32项[65] - 报告期内共有在研项目16项[65] - 新型固体聚丙烯酰胺制造技术开发,旨在提高规模化生产能力并降低生产成本[64] - 高效能内衬增强型PVDF中空纤维膜材料及组件生产技术开发,提升产品耐污染能力和运行稳定性[64] - 新型水溶性高分子助滤剂研发项目累计投入金额205万元[68] - 特种固体聚丙烯酰胺开发项目累计投入金额308万元[68] - 膜法废水资源化技术获得1项实用新型专利[63] - 季铵化新工艺实现转化率达到99%[69] - 健康型生活用纸化学品AOX含量≤1000ppm[69] - 新型DMDAAC生产工艺实现转化率达到99%[69] - 聚丙烯酰胺产品耐盐性提高50%[69] - 反相乳液型水溶性高分子生产工艺优化使乳液存储稳定性提高一倍[69] - 膜阻垢剂性能比市场普通产品提升一倍[70] - 新型聚丙烯酰胺材料保水性能提高10-30%[70] - 适用于污泥深度脱水技术使出泥水份≤60%[70] - 新型微生物催化剂研究提升水合反应产物浓度20%[70] - 帘式膜组件自动化浇注工艺提高生产效率5倍以上并节降膜丝原材料消耗8%以上[70] - 研发投入合计3,430万元,实际投入2,894万元[71] - 报告期内新增授权专利42项其中发明专利14项实用新型专利28项[80] - 报告期末合计拥有授权专利95项其中发明专利32项[80] - 聚砜超滤膜制备的二价离子截留率大于98%,一价离子截留率小于30%[71] - MBR及纳滤膜工艺降低药剂消耗10%,延长膜使用寿命10%[71] - 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102人,占公司总人数比例13.23%[73]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18,643,336.03元,平均薪酬182,777.80元[73] - 研发人员中硕士及以上学历28人,占比27.72%[74] - 研发人员年龄30岁及以下40人,占比39.60%[74] 客户与供应商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3.48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30.62%[114]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总计34,757.33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30.62%[116] - 客户1为最大客户,销售额15,197.69万元,占比13.39%[115]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46,545.27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42.27%[118] - 供应商1为最大供应商,采购额16,243.88万元,占比14.75%[118] 子公司表现 - 南通博亿化工有限公司净利润为2731.98万元,占公司净利润比例26.04%[133] - 苏州富淼膜科技有限公司净利润为-1738.13万元,占公司净利润比例-16.57%[133] - 苏州聚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净利润为-7.37万元[128] - 苏州金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净利润为85.81万元[128] - 盐城富淼科技有限公司净利润为-9.03万元[128] - 盐城市大丰区丰阳水务有限公司净利润为0.19万元[128] - 南通博亿化工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27105.58万元,主营业务利润为4779.76万元[133] - 苏州富淼膜科技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1819.10万元,主营业务利润为-239.32万元[133] 分红政策 - 2020年度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10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红利50,081,500元[5] - 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7.74%[5]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85,178,578.55元[5] - 公司总股本为122,150,000股(截至2021年3月29日)[5] - 公司2020年现金分红总额为50,081,500元,占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7.74%[146][147] - 公司2019年现金分红总额为40,000,000元,占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6.92%[147] - 公司2018年现金分红总额为60,000,000元,占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90.06%[147] - 公司2020年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85,178,578.55元[146] - 公司2020年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04,910,487.86元[147] - 公司2020年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10元(含税)[146] - 公司现金分红政策规定现金分红比例最低为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或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42]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为80%[144] - 公司承诺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度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10%[197] - 利润分配形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且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197] - 公司可根据经营状况进行中期分红或股票股利分配[199] - 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定义为未来12个月内累计支出超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50%且金额超5000万元人民币[198] - 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需达最近一期审计总资产30%[198]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需达80%[198]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需达40%[198]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需达20%[198] 上市与股份信息 - 公司股票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股票代码688350[18] - 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完成科创板IPO上市[84] - 公司股票于2021年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138]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限售承诺期为36个月[149] - 控股股东飞翔股份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首发前股份[154] - 实际控制人施建刚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首发前股份[156] - 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若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控股股东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54] - 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若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实际控制人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56] - 控股股东所持首发前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54] - 实际控制人所持首发前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56] - 控股股东若违反股份减持承诺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55] - 实际控制人若违反股份减持承诺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57] - 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158][159][161][163] - 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59] - 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59]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股份总数的25%[159][161] -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159][161] - 锁定期届满后4年内每年转让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持有总数的25%[163] - 减持采取集中竞价方式时,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不超过股份总数1%[180][182] - 减持采取大宗交易方式时,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不超过股份总数2%[180][182] - 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时,单个受让方受让比例不低于股份总数5%[180][182] - 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上年度每股净资产,将启动股价稳定预案包括回购或增持等措施[183] - 公司上市后36个月内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上年度每股净资产将启动股价稳定预案[184][186] - 控股股东承诺无条件执行股价稳定预案中的增持措施[186] - 董事及高管未履行增持义务将被扣减薪酬或解聘[185][187] - 股份购回程序将在证监会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200] 公司治理与承诺 - 审计机构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4] - 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7] - 公司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7] - 公司不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年度报告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情况[7] - 报告期指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10] - 公司控股股东为江苏飞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飞翔股份)[10] - 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签字会计师为郭文令和罗静[1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瑞仕邦鸿程景辉承诺解决关联交易[151]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解决关联交易[153] - 未履行承诺事项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58][160][162][163] - 因未履行承诺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158][160][162][163] - 关联交易需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164][165][166][167] - 违反关联交易承诺将承担全部经济损失[164][165][166][167] - 富淼科技业务定位为水基工业领域功能性单体、水溶性高分子、水处理膜及膜应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提供能源外供服务[171] - 中科催化业务定位为生产销售综合分子筛催化剂,发展战略为成为国内顶尖、世界一流的新型化工工艺及催化剂产品领军企业[171][172] - 富淼科技为从事水基工业领域功能性单体、水溶性高分子、水处理膜及膜应用业务的唯一主体[172] - 承诺避免富淼科技与中科催化发生业务引流、依赖或促进情形,保持独立运营与决策[172] - 若未来获得与富淼科技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机会,将优先让予富淼科技[170][174] - 承诺不从事与富淼科技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包括不收购竞争性公司或经济组织[169][174] - 若富淼科技拓展新业务领域,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参与竞争性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