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2.0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2.60%[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624.71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14%[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843.76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6.16%[24] - 2021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7,170,093.72元,同比增长12.60%[83] - 2021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6,247,090.60元,同比增长10.14%[83] - 营业收入为207,170,093.72元,同比增长12.60%[94][9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6,247,090.60元,同比增长10.14%[9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8,437,562.03元,同比下降6.16%[96]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为99,341,951.03元,同比增长19.17%[97] - 销售费用为4,163,882.56元,同比增长139.57%[97] - 研发费用为19,322,896.87元,同比增长68.35%[97] - 研发投入总额1932.29万元同比增长68.35%[61][62]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9.33%同比上升3.09个百分点[61] 业务线表现 - 玻璃非球面透镜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126.49%[28] - 公司光学棱镜产品包括长条棱镜、成像棱镜、大尺寸映像棱镜和微棱镜,其中大尺寸映像棱镜长度在200mm以上[42][45] - 微棱镜产品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潜望式镜头等消费电子领域[45] - 成像棱镜产品主要应用于望远镜等光学仪器中[42] - 长条棱镜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中的人脸识别等领域[42] - 公司玻璃晶圆产品包括显示玻璃晶圆、衬底玻璃晶圆和深加工玻璃晶圆,深加工包括WLO玻璃晶圆、TGV玻璃晶圆和光刻玻璃晶圆等[49] - 消费电子、汽车智能驾驶及5G光通信需求爆发推动玻璃非球面业务产能扩充[84] 研发投入与项目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9.33%,同比增加3.09个百分点[27] - 研发投入1,932.29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9.33%,相比上年同期的1,147.75万元及6.24%增长显著[84] - 在研项目9个预计总投资规模6590万元本期投入金额1447.3万元累计投入金额3758.92万元[65][67] - 高精度晶圆开发项目预计投资500万元累计投入433.13万元[65] - 新型微棱镜加工技术研发项目预计投资3200万元累计投入1472.62万元[65] - 长条工艺研发项目预计投资540万元累计投入531.43万元[65] - 键合工艺玻璃晶圆加工技术项目预计投资400万元累计投入366.8万元[65] - 研发项目"宽光谱光刻机镜头"预算350万元,累计投入166.5万元[12] - 研发项目"普标类光通讯用非球面透镜"预算150万元,累计投入104.38万元[11] - 研发项目"激光雷达用柱面镜制造工艺"预算200万元,累计投入117.86万元[10] - 研发项目"工业自动化应用镜头"预算80万元,累计投入57.38万元[14] - 研发项目"低畸变显微物镜镜头"预算100万元,累计投入11.82万元[13] - 研发项目"轻型望远微光镜头"预算60万元,累计投入27.25万元[15] -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授权专利19项其中发明专利1项申请专利6项其中发明专利1项[57]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专利63项其中发明专利9项[57] 研发团队与能力 - 研发人员数量为124人,占公司总人数比例16.38%[75]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846.11万元,平均薪酬10.42万元[75] - 研发人员中硕士及以上学历占比2.42%,本科学历占比31.45%[75]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以40岁以下为主,占比81.45%[75] - 公司研发模式包括客户需求响应和主动技术储备两类,通过"浙江蓝特高精度光学元件研究院"和"蓝特光学元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作为技术平台[50] - 公司承担了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和国家工信部工业强基项目等重点科研项目[41] - 公司在玻璃光学元件冷加工、玻璃非球面透镜热模压、高精密模具设计制造、中大尺寸超薄玻璃晶圆精密加工等领域具有核心技术[41] - 公司玻璃非球面透镜采用精密控制的批量热模压技术生产,包括从产品模具设计、加工到产品制造的全过程[46] 核心技术指标 - 公司超高精度玻璃靠体加工技术角度精度控制在1秒以内,尺寸精度控制在1μm以内[54] - 超高效大批量胶合切割技术使微棱镜尺寸公差控制在0.01mm以内,角度公差控制在1分以内[54] - 大尺寸棱镜加工技术实现最大尺寸500mm棱镜角度精度误差控制在3分以内,胶合精度误差控制在3分以内[54] - 屋脊棱镜加工技术将屋脊角度误差控制在3秒以内精度[54] - 模具制造补偿技术生产面型粗糙度小于5nm,表面粗糙度小于0.1μm,真圆度和外径精度误差小于0.3μm的模具[56] - 多模多穴热模压加工技术使产品偏心度小于3μm,面型粗糙度小于0.3μm,外径偏差小于4μm,中心厚度偏差小于4μm[56] - 镜筒一体成型技术实现漏气率小于1.0E-9Pa.m³/s.max,中心轴偏差小于5μm[56] - WLO玻璃晶圆开孔技术实现尺寸误差小于1μm,位置误差小于5μm,破口小于10μm[56] - 光学级高精密光刻技术将光刻图案尺寸精度误差控制在1μm以内,图案位置误差在2μm以内[56] - 高精密光刻技术的光刻胶喷涂工艺胶厚均匀程度最小控制在30nm以内[56] 客户与市场风险 - 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为52.88%,较历史年度(2018-2020年74.54%/68.17%/68.11%)有所下降[89] - AMS集团及康宁集团为主要客户,其经营状况变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89][92] - 公司明确用于苹果公司产品的销售收入较高,存在对苹果产业链的依赖风险[92] -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处于相对较高水平,但面临市场竞争加剧及毛利率下滑风险[92]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576.85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9.78%[2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5,768,463.71元,同比增长9.78%[9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1,107,161.82元,同比下降74.84%[97] - 货币资金为79,035,831.40元,同比下降48.79%[101] - 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为751,033,526.28元[106] 股权激励 - 公司向43名激励对象授予127.0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127.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2.00元/股[83] - 实际完成登记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为126.5万股(因一名激励对象放弃0.5万股)[83] - 2021年1月8日以12元/股授予价格向43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27万股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27万股[112] - 实际登记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26.5万股[115] - 公司总股本由4.0158亿股变更为4.02845亿股[115] 公司治理与合规 -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6] - 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6] - 公司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6]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6] - 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无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6] - 公司不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6] - 公司不存在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6] -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5] - 公司负责人徐云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家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6] - 公司半年度报告载有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10] - 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111] - 公司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117] - 公司无环境行政处罚记录[117] 股东承诺与股份锁定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123]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若股价触发条件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23]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23] - 董事及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总数的25%[123] - 董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王芳立承诺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25] - 王芳立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上年末所持股份数量的25%[125] - 王芳立作为核心技术人员承诺上市满36个月起四年内每年转让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所持总数的25%[125] -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28] - 董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王晓明承诺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所持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31] - 王晓明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上年末所持股份数量的100%[131] - 所有减持行为需通过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且提前3个交易日书面通知公司[125][131] - 减持价格均不得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125][128][131] - 董事及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5%[125][128][131]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125][128][131] - 持股5%股东张引生承诺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34] - 张引生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上年末持股数量的100%[134]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37] - 董事及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股总数的25%[137] - 持股监事俞伟承诺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40] - 核心技术人员承诺上市后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40] - 核心技术人员锁定期满后4年内每年转让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所持总数的25%[140] - 所有承诺方若未履行承诺需将相关收入归公司所有[134][137][140] - 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若收盘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将自动延长锁定期6个月[137]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蓝拓投资股份锁定期为上市后36个月[143] - 蓝拓投资承诺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43] - 蓝拓投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除权除息调整后)[143] - 远宁荟鑫等8家机构股东股份锁定期为上市后12个月[146]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弟徐桂明股份锁定期为上市后36个月[146] - 外部自然人股东张茂等3人股份锁定期为上市后12个月[149] - 公司内部非董监高自然人股东徐舟等股份锁定期为上市后12个月[149] - 所有承诺主体均声明若未履行承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43][146][149] - 控股股东及董事等承诺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首发前股份[152] - 锁定期满后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所持总数的25%[152] 股价稳定与回购承诺 - 公司设置股价稳定机制当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上年度每股净资产时启动预案[155] - 股价稳定措施包括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回购股份等方式[158] - 股份回购价格不高于上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58] - 单次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158] - 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158] - 年度累计回购资金不超过上年度归母净利润的50%[158] - 回购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IPO募集资金总额[158] - 稳定股价承诺有效期自2020年3月16日起三年内有效[155] - 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时终止股份回购[161]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次增持资金不超过累计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20%[161]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一会计年度累计增持资金不超过累计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60%[161] - 董事及高管单次或连续12个月增持资金不少于上年度税前薪酬总和20%[164] - 董事及高管增持资金不超过上年度税前薪酬总和60%[164] - 稳定股价措施触发后10个交易日内董事会需作出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决议[164] - 股东大会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方案实施[164] - 股份回购方案需在股东大会决议后30日内实施完毕[164]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需在公告后3个交易日内启动30日内完成[167] - 董事及高管增持需在公告后3个交易日内启动30日内完成[167] 其他承诺与责任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将依法回购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或前30个交易日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的孰高者[170] - 控股股东徐云明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内容将购回全部已转让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为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或前30个交易日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的孰高者[173] - 公司承诺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尽快实现收益[176] - 公司承诺继续加大研发投入以适应新老客户需求[176] - 公司承诺继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开发新优质客户[176] - 公司承诺根据盈利情况完善利润分配制度[176] - 控股股东徐云明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176]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进行与职责无关的公司资产投资消费活动[176]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约束个人职务消费行为[176]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薪酬制度与填补回报措施相挂钩[176] - 公司承诺若未能履行公开承诺将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接受监管处罚[179] - 公司承诺若因客观原因无法履行承诺将及时披露原因并提出替代方案[179] - 控股股东徐云明承诺将严格履行发行相关所有公开承诺事项[182] - 控股股东承诺若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并依法赔偿损失[182] - 控股股东同意公司调减其工资奖金用于执行未履行承诺[182] - 董事监事及高管承诺严格履行发行相关所有公开承诺事项[185] - 董事监事及高管承诺若违反承诺同意公司调减其薪酬用于赔偿损失[185] - 持股5%以上股东徐云明承诺严格履行发行相关所有公开承诺事项[185] - 所有承诺自2020年3月16日起长期履行[179][182][185] - 承诺内容不因相关人员在公司的职务调整或离职而发生变化[185]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徐云明承诺长期履行避免同业竞争义务[188][191]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徐云明承诺长期履行规范关联交易义务[194] - 持股5%以上主要股东王芳立、王晓明、张引生承诺长期履行规范关联交易义务[194] - 公司承诺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并确保价格公允遵循市场独立第三方标准[197] - 公司及控股股东承诺若欺诈发行上市将回购全部新股[197][200] - 公司承诺遵守上市后章程并执行分红回报规划维护股东权益[200] - 控股股东徐云明对欺诈发行承担股份购回责任[200]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违规占用或转移资金资产[197] - 关联交易承诺自2020年3月16日起长期履行[197][200] - 违规承诺事项将导致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197] - 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且不可撤销[197]
蓝特光学(688127) - 2021 Q2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