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10.697亿元,同比增长2.62%[20] - 2018年公司营业收入106,973.6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2%[38] - 公司营业收入为10.7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62%[41][42][4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23.74万元,同比下降37.91%[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406.83万元,同比下降48.40%[20] - 2018年公司净利润同比下降37.91%[23]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5623.74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7.91%[4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44元/股,同比下降49.43%[2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5.00%,同比下降9.19个百分点[22] - 第一季度营业收入2.59亿元人民币[23] - 第二季度营业收入2.78亿元人民币[23] -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2.67亿元人民币[23] -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2.66亿元人民币[23] - 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65.76万元人民币[23] - 全年非经常性损益总额1216.9万元人民币[26] - 汽车零部件收入为9.39亿元人民币,占营业收入87.78%[193]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为8.8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61%[42][44] - 财务费用下降39.12%,主要因借款减少导致利息支出减少[42][53] - 研发投入总额为3850.99万元人民币,占营业收入比例3.60%[55]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333.23万元人民币[25]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803.3万元人民币[25] 各条业务线表现 - 汽车零部件业务毛利率下降7.48个百分点至13.77%[46] - 模具业务收入增长42.69%,但毛利率下降20.07个百分点至2.84%[46] - 公司重点开发新能源电池盒托架总成,上汽大众项目于2019年初进入量产阶段[40] - 公司采用冷冲压工艺生产高强度钢零部件,克服热成形生产成本高且效率低的弊端[34] - 公司与大陆汽车共同开发铝合金真空助力器壳体和电池盒盖冲压技术[34] -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质量合格率99.86%[36] - 公司拥有发明专利16项,实用新型专利55项[39] - 2018年成功实现52个项目批量生产,承接35个新研发项目[38] - 截至2018年底共有75个项目在开发过程中[38] - 汽车零部件产销量分别增长14.81%和23.47%,库存量增长17.52%[48] - 汽车零部件销量累计同比增长23.47%至6865.19万件,产量累计同比增长14.81%至6823.75万件[70] - 苏州工厂产能利用率92.14%,设计产能1871万次冲压[66] - 长沙工厂产能利用率65.38%,设计产能361万次冲压[66] - 重庆生产基地计划投资9286万元,预计2019年11月投产[69] 各地区表现 - 全资子公司海宁金鸿顺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净利润为-171.99万元[73] - 全资子公司重庆伟汉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净利润为-115.13万元[73] - 全资子公司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净利润为-124.59万元[73] - 全资子公司沈阳金鸿顺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净利润为-76.22万元[73] - 子公司张家港鸿洋机械工业有限公司净利润为52.15万元[73] - 公司对参股公司投资收益较上年下跌103.03%[71] - 参股公司湖南长丰内装饰有限公司净利润为-104.09万元[73] - 参股公司湖南长丰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净利润为-37.28万元[73]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2018年中国汽车市场产销同比下降4.2%和2.8%,乘用车产销同比下降5.2%和4.1%[38] - 2018年中国汽车市场产销同比下降4.2%和2.8%,乘用车产销同比下降5.2%和4.1%[74] - 公司客户包括上汽大众、上汽通用、本特勒、博世、大陆汽车等知名企业[35][36]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占比57.24%,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占比50.83%[52]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为57.24%[81]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占采购总额比例为50.83%[81] - 车用钢材价格波动对主营业务毛利率影响显著[82] - 公司承诺通过提升自动化水平和信息化管理提高资产运营效率[115] - 募集资金将进行专项存储并严格按监管要求规范使用[116] - 加快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提升盈利水平和竞争能力[116] - 公司章程明确现金分红政策及分红比例以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116] - 公司承诺上市后三年内现金分红比例不少于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20%[119] - 公司规定特殊情况下可豁免分红包括未来12个月内累计支出超净资产40%且超5000万元[119] - 公司规定资产负债率超70%或经营净现金流为负时可豁免分红[119] - 控股股东承诺承担公司因上市前社保公积金缴纳不合规导致的罚款及损失[126] - 实际控制人承诺避免同业竞争并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可举证损失[121] - 控股股东承诺不以借款代垫款项等方式占用公司资金[124] - 董事及高管承诺将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118]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不干预公司经营及侵占利益[117] - 公司承诺若违反承诺事项相关方获得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127] - 公司承诺若未履行分红义务将停止相关责任人的薪酬及投票权[127] 现金流和资产负债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978.16万元,同比大幅增长7458.18%[20]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改善至4978.16万元人民币,同比大幅增长7458.18%[42][57] - 第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1亿元人民币[24]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88.27%,主要因理财规模从2亿元减至1亿元[58]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14.3%,主要因公司分红3200万元并偿还部分借款[5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1.38亿元,同比增长2.18%[21] - 总资产为16.41亿元,同比下降4.37%[21] - 货币资金减少29.08%至1.47亿元,占总资产比例降至8.97%[60] - 在建工程增长161.08%至5091万元,因募投项目投入增加[60][61] - 预收款项增长366.67%至3771万元,因广汽订单预付款增加[60][61] - 应付职工薪酬减少58.71%至1049万元,因人员减少及年终奖计提下降[60][61] - 应交税费增长117.1%至755万元,因进项税金减少[60][61] - 应收账款净额2.27亿元,其中一年内账期占比97.98%[82] - 存货净额4.46亿元,占流动资产比例39.08%[82] - 存货账面余额4.56亿元人民币,存货跌价准备1042.16万元人民币[194] - 存货账面价值占总资产27.18%,占流动资产39.08%[194] - 应收账款周转率保持稳定[82] - 存货构成主要为原材料、在产品及库存商品[82] 股东和公司治理 - 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3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728万元[5] - 公司总股本为1.28亿股[5] - 2018年现金分红金额为1728万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0.73%[92] - 2017年现金分红金额为3200万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5.33%[92] - 2016年未进行现金分红,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064亿元[92] - 2018年每10股派息1.35元(含税)[92] - 2017年每10股派息2.5元(含税)[92] - 现金分红比例要求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88]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需达80%[88] - 重大资金支出指交易额超净资产10%的事项[89] - 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90] - 未达现金分红条件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90] - 公司以每三年为周期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91] - 间接持股董事监事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97] - 持股5%以上股东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99] - 实际控制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票上一年末合计数的15%[100] - 公司回购股票资金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103] -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金额不超过其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的分红[106]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资金不超过其上一年度从公司取得的薪酬总额[106] - 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为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01] - 公司回购股票价格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103] -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价格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104]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价格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106] - 单一会计年度公司强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义务限一次[103] - 公司股东大会对实施回购股票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03] - 招股说明书虚假记载导致投资者损失时公司承诺三十日内赔偿投资者损失[109] - 招股说明书重大遗漏触发回购条件时公司承诺一个月内启动全部新股回购程序[109] - 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且不低于公告日前三十日加权平均价[109][110][111] - 实际控制人承诺促成发行人在证监会认定违法事实后三十天内启动新股回购[110] - 股东金鹤集团和高德投资承诺三十日内依法购回首次公开发行时转让的限售股股份[111] - 违反承诺期间相关方不得行使投票表决权并不得领取薪酬及公司分红[108][110][111][113]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6,050户,较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19,861户有所减少[154] - 第一大股东CRANE GOLD GROUP LIMITED持股62,130,029股,占总股本比例48.54%[156] - 第二大股东高德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4,702,555股,占总股本比例19.30%[156] - 第三大股东张家港众成投资管理企业持股3,763,543股,占总股本比例2.94%[156] - 第四大股东张家港力同投资管理企业持股3,146,917股,占总股本比例2.46%[156] - 第五大股东张家港众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256,956股,占总股本比例1.76%[156] - 公司现金分红在当次利润分配中最低比例为20%[147] - 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在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152] - 前十名股东中前五名股东持股均无质押或冻结情况[156] - 金鹤集团作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62,130,029股,持股比例为48.54%[157] - 高德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4,702,555股,持股比例为19.30%[157] - 众擎投资持有公司总股本1.76%,众成投资持有公司总股本2.94%[157] - 前十名自然人股东中黄国联持股最高,为276,000股人民币普通股[157] - 有限售条件股东金鹤集团62,130,029股限售期36个月,解禁日期2020-10-23[158] - 高德投资24,702,555股限售期36个月,解禁日期2020-10-23[158] - 众成投资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3,763,543股,解禁日期2020-10-23[158] - 力同投资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3,146,917股,解禁日期2020-10-23[158] -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洪建沧、洪伟涵,国籍中国台湾[160] - 董事、监事及高管年度报酬总额为221.97万元,最高为董事长洪建沧36万元[165] - 洪建沧自2016年12月起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168] - 洪伟涵自2016年12月起担任公司副董事长[168] - 周海飞自2015年8月起担任公司财务总监[169] - 洪建沧在高德投资担任执行董事自2010年12月24日起[170] - 洪伟涵在金鹤集团担任执行董事自2017年7月26日起[170] - 洪伟涵在众擎投资担任执行董事自2015年3月19日起[170] - 洪伟涵在众成投资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自2015年3月25日起[170] - 冯波自2015年8月起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兼采购部协理[168] - 丁绍标自2015年8月起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兼人力资源部经理[168] - 邹一飞自2015年8月起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投资部经理[168] - 母公司在职员工数量981人[176]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数量327人[176] - 在职员工总数1,308人[176] - 生产人员1,001人,占总员工数76.5%[176] - 技术人员158人,占总员工数12.1%[176] - 销售人员58人,占总员工数4.4%[176] - 行政人员80人,占总员工数6.1%[176] - 硕士及以上学历员工5人,占总员工数0.4%[176][177] - 本科学历员工104人,占总员工数7.9%[177] - 中专及以下学历员工955人,占总员工数73.0%[177] -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8次,其中现场会议1次,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会议7次[184] - 审计机构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87] - 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通过[186] - 独立董事未对公司事项提出异议[185] - 公司未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187] - 公司未披露债券相关情况[188] - 独立董事蔡庆辉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18年7月2日被证监会立案调查[134] - 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成立第二届董事会,蔡庆辉不再担任独立董事[134] -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不良诚信状况[135] - 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134] 审计和会计政策 - 公司根据财会〔2018〕15号要求对2017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合并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科目调整后为310,068,282.05元[129] - 合并研发费用科目新增42,444,165.17元,原计入管理费用的研发支出重分类[129] - 母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科目调整后为317,249,118.25元,应收票据58,330,948.87元及应收账款258,918,169.38元被合并[129] - 母公司研发费用新增39,589,355.93元,原管理费用减少相同金额[129][130] - 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合并其他应收款增加851,416.67元,应收利息科目被取消[129] - 公司支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报酬1,000,000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600,000元[132] - 审计确认收入确认时点存在两类客户差异[193] - 审计报告对金鸿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结论需关注相关披露[199] - 审计准则要求对持续经营能力重大疑虑事项在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199] - 财务报表列报结构和内容需评价是否公允反映交易事项[199] - 集团审计需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以发表审计意见[199] - 审计沟通事项包括计划范围时间安排及重大审计发现[199] - 关键审计事项确定基于与治理层沟通内容[200] - 审计报告需描述关键审计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披露[200] - 审计中发现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需与治理层沟通[199] - 已遵守独立性相关职业道德要求需向治理层提供声明[199] - 可能影响独立性的关系事项需与治理层沟通并说明防范措施[199] 委托理财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发生额为54,300万元人民币,未到期余额为10,000万元人民币[139][140] -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发生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未到期余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140] - 公司购买中信银行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7,000万元人民币,年化收益率4.40%,实际收益159.48万元人民币[142] - 公司购买浦发银行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6,400万元人民币,年化收益率4.30%,实际收益136.84万元人民币[142] - 公司购买工商银行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2,100万元人民币,年化收益率3.80%,实际收益39.35万元人民币[142] - 公司购买交通银行期限结构型理财产品3,400万元
金鸿顺(603922) - 2018 Q4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