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公司2017年营业收入为10.54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6.20%[27] - 公司2017年营业收入为10.5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6.20%[58][61] -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43.85%[49][5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6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43.85%[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2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90%[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90%[49][58] - 基本每股收益为6.46元/股,同比增长298.77%[2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52.00%,同比增加28.14个百分点[2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2.29%,同比减少10.7个百分点[28] - 系统销售收入为3.6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3.99%[63] - 用户付费共享单车业务收入为2652.05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100.05%[63] - 共享出行收入同比增长36.20%[64] - 系统销售收入同比增长53.99%[64] - 用户付费共享单车业务收入同比增长7,100.05%[65] - 2017年第四季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7亿元人民币,显著高于其他季度(第一季度:2683.93万元,第二季度:3451.58万元,第三季度:1791.71万元)[30] - 2017年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592.02万元人民币[30]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共享出行总成本同比增长41.46%至7.547亿元[67] - 用户付费共享单车业务成本同比增长163,969.10%[67][68] - 管理费用同比增长88.43%至7,953万元[72] - 研发费用同比增长227.44%至4,105万元[75] - 研发支出为4105.14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27.44%[60] 业务线表现 - 公司业务涵盖政府付费有桩公共自行车系统及用户付费无桩共享单车两种模式[14] - 公共自行车系统采用物联网技术及大数据分析进行运营管理[14] - 系统销售收入为3.6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3.99%[63] - 用户付费共享单车业务收入为2652.05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100.05%[63] - 公司在全国约252个城市和地区开展公共自行车项目,累计建设约3.8万个站点和约110万套系统设备[57] - 全国会员数约3900万人,线上会员超2100万人,年使用人次超8亿[57] - 公司已在全国超过50%的市县应用其公共自行车平台系统[51] - 公司共享出行业务覆盖334个地级行政区和2876个县级行政区[45] - 全国共享单车累计投放量达2500万辆(2017年底数据)[43] - 全国已有超过480个城市开展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截至2017年底)[45] 各地区表现 - 常熟便民公共自行车服务有限公司净利润为9.66万元[90] - 苏州自由运动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682.93万元[90] - 无锡市爱派克科技有限公司净利润为28.55万元[90] - 上海永兴自行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净利润亏损52.44万元[90] - 南通永安公共自行车有限公司净利润为72.14万元[90] - 常州永安公共自行车运营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11,911.32万元[90] - 安徽永安低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9,375.98万元[90] - 淮南永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4,156万元[90]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6] - 公司2018年计划实现营业收入较2017年增长10%以上[98] - 共享单车技术突破可能对公司现有公共自行车业务形成冲击[101] - 政府支持力度变化可能对自行车出行行业市场规模造成不利影响[102] - 新系统研发投入若未能在1-2年内产生效益将增加公司经营成本[103] - 5年期运营服务合同可能因物价上涨导致后期毛利率水平受影响[104] - 业务量持续增长将增加营运资金投入,可能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107] - 中国共享出行产业年出行次数超过百亿次[93] 现金流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41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7.62%[2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4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7.62%[60]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67.62%至3.416亿元[76] - 2017年第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45亿元人民币,远高于其他季度(第一季度:1239.10万元,第二季度:1.236亿元,第三季度:-4903.49万元)[30] 非经常性损益 - 公司因失去对永安行低碳控制权确认投资收益5.18亿元[28] - 丧失对永安行低碳控制权确认投资收益5.18亿元[78] - 丧失对子公司江苏永安行低碳科技有限公司控制权,确认投资收益5.18亿元[199] - 2017年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为5.18亿元人民币,主要来自失去控制权的永安行低碳股权公允价值重估[32][34] - 失去控制权时公司持有的永安行低碳剩余股权公允价值评估值为4.997亿元人民币[34] - 2017年非经常性损益合计为3.943亿元人民币,其中所得税影响额为-1.315亿元人民币[33] - 政府补助类非经常性损益项目2017年金额为810.72万元人民币[32] 股东回报和资本变动 - 公司拟以总股本96,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7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67,200,000元[5] - 公司拟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38,400,000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134,400,000股[5] - 公司2017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6720万元人民币,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13.01%[109][112] - 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3840万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1.344亿股[109] - 公司2016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16亿元[112] - 公司201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840万元人民币,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9.00%[112] - 公司总股本基数为9600万股[109] 关联方资金占用 - 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5,763.13万元[7] - 关联方江苏永安行低碳科技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6,075.89万元[7] - 公司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7] - 报告期末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5763.13万元人民币[127] - 关联方江苏永安行低碳科技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6075.89万元人民币[127] - 公司对永安行低碳丧失控制权前其作为线上业务运营主体暂存公共自行车押金及充值款[7] 审计意见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4] - 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保留审计意见,认为财务报表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196] - 关键审计事项包括应收账款减值及丧失子公司控制权投资收益确认[198][199] - 应收账款减值测试中,审计机构检查了账龄分析及坏账准备计提准确性[198] - 投资收益确认涉及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重大判断,审计机构复核了估值技术[200] -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及审计报告均未披露[193]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导致持续经营净利润增加149,880,620.76元[129] - 会计政策变更导致终止经营净利润增加366,557,474.50元[129] - 政府补助会计处理变更影响其他收益增加693,320.02元[129] - 政府补助变更同时减少营业外收入693,320.02元[129] - 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增加34,077.11元[129] - 营业外收入因会计政策变更减少42,536.93元[129] - 营业外支出因会计政策变更减少8,459.82元[129] 关联交易 - 与关联方江苏永安行低碳科技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795.06万元[134] - 应收账款中关联方江苏永安行低碳科技余额16,383,126.99元[139] - 其他应收款中关联方江苏永安行低碳科技余额88,816,269.06元[139] 募集资金使用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总额为1.5亿元人民币[142] - 其中中信银行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金额为7500万元人民币年化收益率4.35%[144] - 国泰君安本金保障型理财产品金额为7500万元人民币年化收益率4.85%[144]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2400万股发行价格26.85元/股[150] - 募集资金总额6.444亿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5.8088亿元人民币[150] - 发行后总股本从7200万股增加至9600万股[149][151] 资产和负债变动 - 货币资金大幅增长181.60%至4.75亿元,占总资产比例18.89%,主要因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80][1] - 应收账款增加67.27%至5.31亿元,占总资产21.13%,因业务规模扩大导致应收余额增加[80][2] - 其他应收款激增126.79%至1.42亿元,其中8881.63万元为对永安行低碳的押金应收款[80][3] - 存货减少33.75%至8799.36万元,因在建系统销售项目成本减少[80][4] - 其他流动资产暴增3334.99%至1.82亿元,主要因增加1.5亿元理财产品投资[80][5] - 短期借款减少71.43%至2000万元,因到期偿还后新增借款较少[80][9] - 长期借款减少60.50%至3950万元,因提前还款及重分类至流动负债[80][14]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增长203.82%至16.41亿元,因公开发行及年度盈利[80][21] - 2017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6.41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03.82%[27] - 2017年末总资产为25.14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92.86%[27] - 报告期初资产负债率为58.53%期末降至34.72%[154][155] - 期末资产总额25.15亿元人民币较期初13.04亿元增长92.9%[154][155] - 期末负债总额8.73亿元人民币较期初7.63亿元增长14.4%[154][155] -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原值为58,604.98万元,坏账准备为5,477.07万元[198] - 货币资金中629.84万元因保函保证金受限[84] 股东和股权结构 - 董事长兼总经理孙继胜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33,436,808股占比34.83%[158][163][165] - 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8,000,000股占比8.33%为第二大股东[158] - 福弘(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持股6,944,000股占比7.23%为第三大股东[158] - 陶安平持股4,924,800股占比5.13%为第四大股东[158] - 黄得云持股4,636,807股占比4.83%为第五大股东[158] - 索军持股4,348,805股占比4.53%其中质押700,649股[158] -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400,000股占比2.50%[158] - 苏州冠新创业投资中心持股2,399,999股占比2.50%[158] - 华鑫信托·价值回报5号信托计划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580,177股占比1.65%[159] - 孙继胜所持全部股份限售期至2020年8月17日其余主要股东限售期至2018年8月17日[161]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3,950户[156]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占比16.76%[70] 董监高持股及薪酬 - 董事长兼总经理孙继胜持股33,436,808股,年度税前报酬总额32.28万元[171] - 董事兼副总经理陶安平持股4,924,800股,年度税前报酬总额37.92万元[171] - 监事会主席索军持股4,348,805股,年度税前报酬总额22.85万元[171] - 总工程师黄得云持股4,636,807股,年度税前报酬总额22.76万元[171] - 财务负责人何小阳年度税前报酬总额21.59万元[171] -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董萍年度税前报酬总额21.59万元[171] - 独立董事王普查、鞠明、陈鹏年度税前报酬均为6万元[171] - 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合计持股47,347,220股,年度税前报酬总额185.88万元[171] - 监事匡鹤年度税前报酬总额2.4万元[171] - 职工代表监事牟静年度税前报酬总额6.49万元[171]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报酬合计185.88万元[178] 员工构成 - 母公司在职员工数量3,643人[180]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数量1,473人[180] - 在职员工总数5,116人[180] - 员工专业构成中运营人员占比最高达3,464人(约67.7%)[180] - 员工教育程度高中及以下学历3,392人(约66.3%)[180] - 本科学历及以上员工282人(约5.5%)[180] - 专科学历员工1,442人(约28.2%)[180] - 研发人员数量419人(约8.2%)[180] - 生产人员数量131人(约2.6%)[180] 公司治理 - 2017年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为11次,全部以通讯方式召开[190]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并接受考核,报告期内均严格履行职责[191][192] 承诺与减持安排 -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承诺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114] - 股东常州远为承诺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114] - 股东上海云鑫等承诺自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114] - 公司董事及高管承诺自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115] - 公司监事承诺自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115] - 董事及高管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总数的25%[115] - 公司稳定股价措施中回购股份资金上限为上一会计年度审计归母净利润的30%[115] - 控股股东增持股份金额上限为上市后累计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30%[116] - 公司可通过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稳定股价[115] - 公司可通过削减开支、限制高管薪酬等方式提升业绩稳定股价[116] - 董事及高管增持股份稳定股价方案期间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17] - 控股股东孙继胜先生基于其身份履行稳定股价义务无需以董事或高管身份履行[117] - 公司若因招股书虚假记载导致发行条件问题将退还投资者申购款加算同期存款利息[118] - 股票上市后因招股书问题将回购全部新股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加算存款利息[118] - 招股书虚假记载导致投资者损失公司将依法赔偿实际直接经济损失[118] - 回购方案需在违法事实认定后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118] - 稳定股价措施触发后不因董事或高管职务变更或离职而拒绝实施[117] - 公司董事及高管增持股份资金来自税后薪酬及现金分红总额的30%[117] - 除权除息后股票回购价格将调整为首发除权除息后的价格[118] - 公司承诺通过和解调解或赔偿基金等方式优先赔付投资者损失[118] - 孙继胜承诺若招股书虚假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投资者实际直接经济损失[119] - 公司若因招股书虚假记载被认定将回购全部新股并退还投资者申购款加算同期存款利息[119] - 孙继胜承诺在违法事实认定后5交易日内购回首次公开发行时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119] - 购回价格不低于公告前30个交易日该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119] - 董事监事高管承诺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并接受社会监督[120] - 孙继胜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结束时所持股份数量的15%[120] - 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120] - 减持需提前书面通知公司并公告3交易日后方可进行[120] - 减持交易需在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120] - 所有承诺长期有效且不因任职变动而变更或终止[120] - 股东常州远为承诺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时持股数量的15%[121] - 股东陶安平、黄
永安行(603776) - 2019 Q4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