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14.9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01%[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4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6.00%[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0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49%[22] - 2020年基本每股收益1.16元,同比下降6.45%[2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1.12元,同比下降1.75%[23] -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5.55亿元,环比增长19.5%[26] - 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95.91万元,环比增长89%[26] - 公司2020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4.98亿元[45] - 下半年销售收入同比增长30%[45] - 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为14.98亿元,同比增长4.01%[51][5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4亿元,同比下降6.00%[51][52] - 聚氨酯业务营业收入142,511.37万元,同比增长5.04%[92]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8.12%,主要因运输费用计入主营业务成本[54][55] - 销售费用同比下降72.22%,主要因运输费用计入主营业务成本[54][55] - 研发费用同比增长8.75%至6877.76万元[54] - 聚氨酯总成本1,143,806,519.88元,同比增长9.27%[61] - 聚氨酯制造费用89,701,093.56元,同比增长77.3%[61] - 销售费用12,787,295.88元,同比下降72.22%[68] - 研发投入总额68,777,622.36元,占营业收入比例4.59%[69] - 聚氨酯业务营业成本114,380.65万元,同比增长9.27%[92] - 主营业务毛利率为19.74%,同比下降3.11个百分点[51][57] - 聚氨酯业务毛利率19.74%,同比下降3.11个百分点[92]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2亿元人民币,同比大幅增长81.01%[22]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第四季度为1.05亿元,环比增长45.7%[26] - 第一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6959.92万元[2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81.01%至1.62亿元[5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1,823,355.79元,同比增长81.01%[7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181,004,983.88元改善至-30,213,685.39元,增长83.31%,主要因保本型结构性存款到期收回[7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89,720,308.01元降至-131,717,516.39元,减少46.81%,主要因子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保证金增加[72] 资产和负债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2.9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90%[22] - 总资产为20.1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7.83%[22] - 公司总资产达20.14亿元,同比增长17.83%[51][52] - 净资产为12.91亿元,同比增长6.90%[51][52] - 交易性金融资产减少85.64%至21,082,487.64元(占总资产1.05%),主要因银行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收回[74] - 应收款项融资增长32.21%至270,793,979.79元(占总资产13.45%),主要因银行承兑汇票收回货款增加[74] - 存货增长96.33%至176,832,471.06元(占总资产8.78%),主要因子公司投入生产储备存货[74] - 固定资产大幅增长405.85%至426,339,946.17元(占总资产21.17%),主要因子公司建造投入[74][75] - 在建工程减少97.81%至4,255,707.76元(占总资产0.21%),主要因子公司建造投入转入固定资产[75] - 应付票据增长57.58%至460,668,500.00元(占总资产22.88%),主要因采购原材料增加且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增加[75] - 货币资金受限249,340,242.86元,主要因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保证金[76] 业务表现 - 革用聚氨酯产量115,569.13吨,同比增长6.2%[59] - 革用聚氨酯库存量5,877.83吨,同比增长73.21%[59] - 聚氨酯弹性体及原液销售量3,507.84吨,同比下降6.7%[59] - 第四季度聚氨酯产品价格处于三年来的最高点[36] - 年产18万吨聚氨酯树脂及其改性体项目一期竣工投产[44] - 年产18万吨聚氨酯树脂及其改性体项目一期竣工投产[47] - 福建基地年产18万吨聚氨酯树脂项目一期已投产,新增产能包括10万吨/年革用聚氨酯、1万吨/年聚氨酯改性体和1.5万吨/年TPU[89] - 公司主营聚氨酯产品,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TPU)被列为国家鼓励类产业[79][80] - 软泡产品行业整体需求较去年下滑10%[81] - 公司聚氨酯产品产销量市场占比约6.5%[82] - 2020年聚氨酯泡沫消费量近400万吨,同比下滑约8-10%[98] - 2020年TPU产量约55万吨,同比增长2%[99] 原材料成本 - 主要原材料DMF采购价格同比上涨27.17%,采购量为68,888吨[90] - 主要原材料MDI采购价格同比下降15.59%,采购量为13,273.93吨[90] - 主要原材料AA采购价格同比下降17.24%,采购量为34,304吨[90] - DMF价格上涨导致成本增加约7,607.36万元[90] - MDI价格下降使成本减少约875.85万元[90] - AA价格下降使成本减少约3,205.84万元[90] - 天然气采购价格同比上涨9.69%,采购量为279.72万立方米[91] - 主要原材料(MDI、AA、DMF)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约60%[102] 研发与创新 - 近三年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在4%以上[40] - 报告期内申请18项发明专利,取得授权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40][46] -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共拥有31项有效授权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40] - 公司拥有28项已申请在审、受理发明专利[40] 股东和股权结构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8780户,较上年末增加377户[176] - 控股股东上海汇得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800万股,占比35.62%[178] - 实际控制人颜群持股2400万股,占比22.5%[178] - 上海湛然股权投资持股1300万股,占比12.19%[178] - 控股股东上海汇得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38,000,000股有限售条件股份[181] - 实际控制人颜群持有24,000,000股有限售条件股份[181] - 股东上海湛然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持有13,000,000股有限售条件股份[181] - 股东上海涌腾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持有5,000,000股有限售条件股份[181] - 所有有限售条件股份预计于2021年8月30日上市流通[181] - 实际控制人钱建中与颜群夫妇合计持有控股股东100%股权[181]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预计2021年实现销售收入25亿元[101] - 公司承诺在满足条件时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10]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107] - 公司主要产品革用聚氨酯市场需求受下游合成革行业景气度影响[103] - 环保政策趋严可能导致公司环保支出持续增加[105] - 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风险[106] - 募投项目投产后公司资产规模将快速扩张带来管理风险[108] 分红政策 - 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0元(含税)[5] - 公司2020年现金分红总额为38,400,000.12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91%[114] - 按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106,666,667股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0元[114] - 2019年现金分红39,680,000.12元,占净利润比例30.03%[116] - 2018年现金分红37,333,333.45元,占净利润比例32.34%[116] 承诺事项 - 控股股东汇得集团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17] - 股东颜群承诺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118] - 股东湛然合伙承诺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118] - 股东涌腾合伙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18] - 实际控制人钱建中、颜群承诺若上市后6个月股价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18] - 所有承诺方均报告期内严格履行承诺事项[117][118] - 董事及高管承诺在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19] - 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119] - 上市后6个月内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19]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119] -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19] - 控股股东承诺严格避免占用公司资金或通过关联交易侵占公司利益[119]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政府定价或市场公允价格或成本加合理利润[119] - 关联交易需签订书面协议并履行法定程序及回避义务[119] - 若因违反承诺导致公司损失将由控股股东承担[119] - 关联交易承诺在控股股东构成公司关联方期间持续有效[119] - 实际控制人钱建中、颜群承诺避免与汇得科技发生非必要关联交易并严格遵循市场定价原则[120] - 关联交易定价执行政府定价或无政府定价时执行市场公允价格或成本加合理利润水平[120] - 所有关联交易需以书面合同形式明确并履行法定程序包括回避义务和有权机构审议[120] - 控股股东汇得集团承诺不从事与汇得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或相近业务避免同业竞争[120] - 控股股东承诺不投资收购或兼并与汇得科技主要业务有竞争关系的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120] - 控股股东承诺不向汇得科技的竞争主体提供任何业务上的帮助[120] - 控股股东将通过派出机构和控股地位保证其他企业履行不与汇得科技同业竞争的承诺[120] - 若投资企业业务与汇得科技形成同业竞争同意通过合法方式将相关股权或资产纳入汇得科技[120] - 上述承诺自2017年6月15日起持续有效[120] - 若违反承诺导致汇得科技损失由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承担相应责任[120] - 控股股东承诺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时持股数量的25%[121] - 控股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时任意连续90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121] - 控股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时任意连续90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122] - 控股股东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122]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124][125] - 新收入准则以控制权转移取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标准[126] -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统一为一个收入确认模型[126] - 公司2020年4月24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计政策变更议案[124] - 会计政策变更原因系财政部2017年发布新收入准则要求[125] - 新收入准则对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提供更明确会计处理指引[126] - 新收入准则要求公司在合同开始日识别各单项履约义务并按单独售价相对比例分摊交易价格[127] - 新收入准则对特定交易如总额净额确认质量保证条款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等给出明确规定[127] - 新收入准则实施对公司收入确认方式无重大变化且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128] 审计与内部控制 - 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131]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酬为65万元人民币[131]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为15万元人民币[131]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为6年[131] 担保情况 -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适用需披露[134]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为1.167971亿元人民币[135]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为2.06亿元人民币[135] - 公司担保总额(A+B)为1.167971亿元人民币[135]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比例为9.05%[135]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福建汇得提供实际担保余额1.167971亿元人民币[135] 委托理财 - 委托理财保本型结构性存款年化收益率最高达3.70%[142] - 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单笔金额达5000万元人民币[140] - 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单笔最高金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140] - 委托理财实际收益总额超过166万元人民币(计算值)[140][142] - 所有委托理财资金均已按期收回[140][142] - 交通银行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总额达人民币3,000万元,年化收益率3.70%,收益人民币27,673.97元[144] - 交通银行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总额达人民币5,000万元,年化收益率3.70%,收益人民币63,863.01元[144] - 交通银行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总额达人民币5,500万元,年化收益率3.10%,收益人民币71,936.99元[146] - 交通银行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总额达人民币3,000万元,年化收益率3.05%,收益人民币38,605.48元[146] - 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产品期限普遍为3-6个月,最短28天(2020/3/20-2020/4/24)[144] - 所有列示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均已按期收回本金和收益[144][146] - 2020年下半年结构性存款收益率呈下降趋势,从3.40%逐步降至2.65%[146][147] - 公司持有交通银行结构性存款本金2,10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损益8.25万元[97] 非经常性损益 - 全年非经常性损益总额462.89万元,其中政府补助434.19万元[28][29] - 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导致当期亏损76.25万元[31] 客户与供应商集中度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324,076,398.14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1.63%[65]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552,106,988.77元,占年度采购总额45.77%[67] 募集资金使用 - 公司以募集资金11,500万元及自有资金3,500万元增资全资子公司福建汇得[95][96] - 福建汇得注册资本由30,000万元增至45,000万元[95][96] 安全生产 - 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销售收入≤1,000万元部分按4%提取,1,000万-1亿元部分按2%提取[150] - 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1亿元-10亿元部分按0.5%提取,>10亿元部分按0.2%提取[150] - 子公司交通运输业务按上年营业收入1.5%提取安全生产费用[151] 环保与排放 - 公司废水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2.71吨,占核定年排放量上限2.944吨的92.1%[154] - 公司废水氨氮排放总量为0.017吨,占核定年排放量上限0.297吨的5.7%[154] - 公司废水总氮排放总量为0.39吨,占核定年排放量上限0.462吨的84.4%[154] - 公司废气VOC排放总量为1.6256吨,占核定年排放量上限1.838吨的88.4%[154] - 公司废气颗粒物排放总量为0.8205吨,占核定年排放量上限0.99172吨的82.7%[154] - 公司废气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0.002吨,占核定年排放量上限0.012吨的16.7%[154] - 公司废气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2.49吨,占核定年排放量上限3.718吨的67.0%[154] - 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为200吨/天[155] - 公司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为90000立方米/小时[155] - 公司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达到100%[156] - 福建汇得新材料有限公司2020年废水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0.0363吨,排放浓度≤300mg/L,未超标[161] - 公司2020年废水氨氮排放总量为0.0005吨,排放浓度≤30mg/L,未超标[161] - 2020年废水总氮排放总量为0.0066吨,排放浓度≤35mg/L,未超标[161] - 公司2020年VOC废气排放总量为
汇得科技(603192) - 2020 Q4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