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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能科技(603105) - 2018 Q4 - 年度财报
芯能科技芯能科技(SH:603105)2019-04-25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2018年营业收入为3.84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58.97%[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616.27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3.15%[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163.26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60.42%[21] -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46.43%至0.15元/股[2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65.38%至0.09元/股[2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同比下降6.64个百分点至5.48%[2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同比下降7.5个百分点至3.45%[23] - 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71.26万元[25] -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38,194.58万元,同比下降58.97%[49][50] - 营业收入同比下降58.97%至3.84亿元人民币[58] - 2018年公司营业收入3.84亿元,净利润6616.27万元[183] - 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6亿元人民币(11,638.35万元)[115] - 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7771.28万元人民币[119]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同比下降71.04%至2.08亿元人民币[58] - 研发费用同比增长33.12%至1722.73万元人民币[58] - 营业成本同比下降70.49%至2.06亿元,主要因分布式光伏开发服务及光伏产品业务收缩[64][65] - 光伏发电成本同比上升12.72%至6418万元,占总成本比重达31.19%[64][65] - 光伏产品成本同比下降87.21%[63] - 组件及配件成本同比下降66.42%[63] - 光伏产品直接材料成本同比下降90.45%至2461万元,占比从75.93%降至56.68%[64] - 研发投入总额2526万元占营业收入6.58%,资本化率为0%[70]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收入20,985.75万元,占比54.95%,同比增长77.42%[49] - 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与服务收入13,387.82万元,占比35.05%,同比下降69.47%[49] - 光伏产品研发和制造收入3,821.01万元,占比10.00%,同比下降89.36%[49] - 自持电站业务毛利14,567.38万元,毛利率69.42%[51] -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46.12%,同比提升22.25个百分点[51] - 光伏行业毛利率提升22.25个百分点至46.12%[60] - 发电收入同比增长77.42%毛利率达69.42%[60] - 组件销售量同比下降49.70%[62] - 多晶硅片产销率为24.85%且销售毛利率为5.58%[90] - 多晶硅片产量为1077.4万片且产能利用率为15%[90] - 晶体硅电池组件产量为100,958,936W且产能利用率为20.19%[90] - 晶体硅电池产销率为54.57%且销售毛利率为22.57%[90] - 多晶方棒产销率为17.43%且销售毛利率为-30.56%[92] - 公司累计获取屋顶资源达946万㎡涉及工业企业599家可建设约946兆瓦分布式光伏电站[40] - 公司累计装机容量达849兆瓦年发电能力高达8.5亿度[40] - 公司新增自持分布式电站装机容量约132MW,近两年平均复合增长率为172.12%[48] - 公司累计自持分布式电站规模约311MW,在建或拟建电站约80MW[48] - 期末持有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310.66MW,较期初178.90MW增长73.7%[82] - 浙江地区光伏电站发电量230,579,912千瓦时,电费收入20,398.92万元[85] - 江苏地区光伏电站发电量6,462,230千瓦时,电费收入511.71万元[85] - 分布式光伏电站业务环保投入合计190万元[90] - 公司自2014年开展分布式光伏业务在屋顶资源整合、并网服务及运维领域积累丰富经验[41] - 公司通过专业团队一对一走访已成功获取众多知名企业屋顶资源包括娃哈哈、飞利浦、中通快递等[40] - 公司光伏组件生产线于2016年5月建成投产并获得ISO9000、ISO14000体系认证及SGS、TUV、CQC产品认证[42] - 单晶硅片非硅成本为0.72元/片(不含税),电费占总成本20.3%[79] 各地区表现 - 浙江地区收入占比91.5%毛利率达49.84%[60]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2018年政策调整导致光伏发电补贴退坡短期内行业内公司收入和利润出现较大幅度下降[34] - 分布式光伏"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因补贴下调取消而更具竞争力[35] - 技术进步如铸造单晶技术、金刚线切割等大幅降低硅片生产成本和组件光电转化效率提升[37] - 政策调整后行业集中度提高优质企业脱颖而出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下半年逆势增长[34] - 公司定位为以分布式光伏为核心的清洁能源服务商[105] - 持续提升分布式电站投资及运营发电收入在整体业务收入中占比[106] - 自持电站经济效益最高,光伏产品效益较低[106] - 全国累计竣工工业厂房仓库面积达650,691.64万㎡其中50%可开发分布式电站容量约325GW是当前累计开发容量的6.4倍[36] - 全国累计竣工工业厂房仓库面积达650,691.64万平方米[110] - 可开发分布式光伏电站潜力约325GW,是当前开发容量的6.4倍[110] - 通过租赁业主屋顶建设自持电站,租赁年限一般为20年左右[112] - 国家为已建成光伏电站提供20年固定期限的财政补贴[109] 现金流和财务活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64.59%[21] - 第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转为正值为3804.32万元[26]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转负为-1.2亿元人民币[5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下降,受收入减少及税费支付增加影响[72] - 公司拟以总股本5亿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5000万元人民币[5] - 2018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119] - 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率为75.57%[119] - 2018年度分红方案为每10股派息1.00元(含税)[119] -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于2018年8月16日完成修订并披露[115] -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47亿元人民币(24,662.32万元)[115] - 2017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115]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当期增加2758.8万元并产生442.75万元利润影响[30] - 公司持有可交易性金融资产2758.8万元且对利润影响为增加442.75万元[96]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合计影响利润2453.01万元[28] - 全年政府补助金额达1841.99万元[27] - 公司支付融资租赁保证金1122.3万元[178] - 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售后租回交易售价为3740.99万元,资产账面价值为3174.16万元,差额566.83万元确认为递延收益[178] - 截至2018年末未分摊完毕递延损益为232.17万元,未确认融资费用为134.14万元[178] - 2019-2021年需支付最低租赁付款额分别为796.86万元、796.86万元和235.14万元[178]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3.92亿元,占净资产比例26.89%[180]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70%被担保对象提供债务担保金额1.0亿元[181] 资产和负债变动 - 2018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4.5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3.21%[21] - 2018年末总资产为25.6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6.69%[21] - 公司总资产256,160.65万元,同比增长16.69%[5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45,927.50万元,同比增长43.21%[52] - 固定资产同比增加48.21%至16.11亿元,主要因自持电站完工结转[75] - 短期借款同比激增133.59%至1.59亿元,反映融资规模扩大[75] - 存货同比下降47.63%至1.36亿元,因光伏产品产量减少[75] - 在建工程同比下降87.20%至1244万元,因电站建设完工转入固定资产[75] - 预收款项同比下降85.44%,从2,090,927.95元降至304,444.63元[76] - 应交税费同比下降93.06%,从60,377,117.50元降至4,190,491.04元[76] - 其他应付款同比下降49.88%,从3,108,960.46元降至1,558,162.64元[76]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同比上升164.32%,从47,505,542.27元增至125,565,933.12元[76] - 长期借款同比上升63.27%,从175,869,400.00元增至287,143,400.00元[76] - 受限资产总额为716,357,625.92元,包括货币资金213,887,306.62元、应收票据15,088,490.05元、固定资产470,633,438.74元及无形资产16,748,390.51元[78] - 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为新项目金额为203,546,704.76元[169] - 其他应收款调整后金额为16,333,269.60元[169] - 在建工程包含工程物资后金额增至97,158,631.50元[169] - 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为新项目金额为774,544,645.83元[169] 子公司表现 - 全资子公司海宁茂隆实现营业收入4715.83万元且净利润2550.5万元[97] - 全资子公司桐乡科联实现营业收入4226.78万元且净利润2740.58万元[97] - 全资子公司能发电子实现营业收入19204.38万元且净利润-686.62万元[98] 会计和审计 - 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4] - 年度审计费用为700,000元[173] - 公司连续4年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173] - 管理费用调减至51,664,953.78元[169] - 研发费用单独列示金额为12,940,877.39元[17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调整增加240,000元至626,724,998.79元[17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调减240,000元至670,000元[170] 应收账款和客户集中度 - 报告期末账龄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78.71%[113] - 应收账款余额较期初增加[113]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占比61.99%达2.38亿元,供应商采购额占比28.26%达1.27亿元[66] 股份锁定和股东承诺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锁定期限为2018年7月9日至2021年7月8日[121] - 杭州鼎晖新趋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承诺自2018年7月9日至2019年7月8日锁定期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发行人股份[125] - 杭州鼎晖新趋势所持2016年6月30日增资扩股股份需锁定36个月至2019年6月30日[125]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26][128] - 上市后6个月内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或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126][128] - 董事戴建康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25%[128] - 董事戴建康承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128] - 若因信息披露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将在调查结论前暂停股份转让[125][126][128] - 所有承诺均声明具有法律约束力且接受监管监督[125][126][128] - 违反股份锁定承诺的转让所得将归发行人所有[125][126] - 权益分派等导致持股变化时仍需遵守原有锁定规定[125][126][128] - 股东章竞前认购增发股份锁定期为自登记完成日起36个月至2019年7月8日[130] - 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限制为直接或间接持股总数的25%[132] - 所有限售股东承诺IPO后12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130][132][134]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除权除息调整后)[130][132] - 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30][132] - 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130][132][134] - 若因信息披露违规被立案调查则暂停转让股份直至结论形成[130][132][134] - 违反锁定期承诺擅自转让股份的所得将归发行人所有[130][132][134] - 权益分派导致持股变化仍需遵守原有限售承诺[130][134] - 监事锁定期承诺与高级管理人员条款一致(含25%年度转让限制)[134] - 核心员工肖育辉、施雪萍、潘伟戢、雷阳、徐国华、裘永恒、花罡、姚戴凤、朱晴峰、谭贤友、沈千红、潘程强、张建琴承诺自2015年12月22日认购股份完成登记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股份[136] - 核心员工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股份[136] - 股东海宁象屿瑞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海宁瑞东启财投资合伙企业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股份[136] - 股东海宁瑞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海宁瑞东海润投资合伙企业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股份[138] - 所有股份限售承诺期限为2018年7月9日至2019年7月8日[136][138] - 违反股份锁定承诺的转让所得将归发行人所有[136][138]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利忠、张文娟、张震豪声明目前不存在与公司同业竞争的情况[138]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不从事与公司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138]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若违反同业竞争承诺,所获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并赔偿公司损失[140] - 股东正达经承诺若其参股公司业务与公司存在竞争,将行使否决权[140] - 公司及附属公司目前不存在任何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142] - 公司及附属公司未从事与公司子公司业务存在竞争的任何活动[142] - 持股5%以上股东的同业竞争承诺将持续有效至持股低于5%[144] - 股东戴建康承诺不利用股东地位占用公司资金或资产[146] - 股东戴建康承诺不向竞争对手提供公司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146] - 股东戴建康的承诺有效期至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且持股低于5%[146] - 杭州鼎晖新趋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承诺不存在同业竞争[148] - 杭州鼎晖新趋势承诺不向竞争对手提供公司商业秘密[148] - 杭州鼎晖新趋势承诺若违反竞争承诺将赔偿公司实际损失[148] - 所有竞争承诺均被视为对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保证[144][146][148]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持股5%以上期间持续履行声明与保证[150] - 控股股东张利忠、张文娟、张震豪承诺杜绝非法占用公司资金及资产行为[150] - 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认合理价格原则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50][152][154] - 股东正达经编承诺不利用股东地位谋取关联交易不正当利益[152] - 股东戴建康承诺不要求公司违规提供任何形式担保[152] - 股东杭州鼎晖新趋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承诺承担关联交易违规赔偿责任[154] - 违反承诺需在股东大会及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150][152][154] - 所有关联交易承诺均标注"不适用 否 是"的合规状态[150][152][154] - 承诺文件涉及《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依据[150][152][154] 信息披露和回购承诺 - 芯能科技承诺招股说明书及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154] - 若招股说明书虚假记载导致不符合发行条件,公司将在证监会处罚后30个工作日内启动回购全部新股程序[156] - 公司承诺在股份回购义务触发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回购事宜[156] - 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算截至回购日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156][158] - 若因招股说明书问题导致投资者损失,公司将依法赔偿直接经济损失[156][158] - 控股股东张利忠、张文娟、张震豪承诺投票同意回购方案并购回已转让限售股份[158] - 控股股东以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