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25.161亿元,同比增长27.90%[1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32亿元,同比增长21.08%[14] - 基本每股收益为0.524元/股,同比增长21.02%[1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95亿元,同比增长16.65%[14] - 营业收入25.16亿元,同比增长27.90%(增加5.49亿元)[28][29] - 利润总额9.43亿元,同比增长22.04%(增加1.70亿元)[28] - 基本每股收益0.524元,同比增长21.02%[28] - 2022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31,213,232.91元,同比增长21.1%[100] - 2022年半年度营业收入为2,514,512,861.93元,同比增长28.3%[10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31亿元[109] - 2022年半年度营业利润从7.71亿元人民币增至9.19亿元人民币,增长19.2%[98]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研发费用2354.40万元,同比增长691.51%[29] - 2022年半年度营业成本为1,479,148,460.06元,同比增长40.8%[101] - 2022年半年度研发费用为23,544,003.33元,同比增长691.5%[101] - 研发费用从297.46万元人民币增至2,354.40万元人民币,增长691.3%[98] - 财务费用为负6,080.01万元人民币,主要因利息收入达6,373.93万元人民币[98]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7.777亿元,同比增长16.56%[14]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27.78亿元,同比增长16.56%[29] - 2022年半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777,694,244.64元,同比增长16.6%[103] - 2022年半年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4,067,585,526.01元,同比增长29.4%[103] - 2022年半年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1,187,230,837.32元,同比增长80.1%[10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16.6%至27.81亿元[108]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长29.4%至40.67亿元[106]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长80.1%至11.87亿元[106]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基本持平为4.59亿元[106]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为7.10亿元[10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亏损收窄至-1.93亿元[105]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同比增长45.8%至35.56亿元[105] 资产和负债关键指标 - 货币资金35.6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11.46%[32] - 合同负债177.3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96.63%[32] - 资产负债率30.77%,较上年末增加14.35个百分点[28]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35.63亿元人民币,较期初16.85亿元人民币增长111.4%[91] -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15.07亿元人民币,较期初13.01亿元人民币增长15.9%[91] - 合同负债期末余额为17.73亿元人民币,较期初2.97亿元人民币增长496.7%[92] - 资产总计期末余额为100.18亿元人民币,较期初80.29亿元人民币增长24.8%[92][93] - 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12.17亿元人民币,较期初9.97亿元人民币增长22.1%[93] - 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为7.68亿元人民币,较期初4.12亿元人民币增长86.4%[92] - 存货期末余额为0.95亿元人民币,较期初1.80亿元人民币下降47.4%[91] -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为0.15亿元人民币,较期初0.06亿元人民币增长145.5%[91] -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0.55亿元人民币,较期初0.35亿元人民币增长58.4%[9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73.33亿元人民币,较期初71.06亿元人民币增长3.2%[93] - 公司总资产从793.52亿元人民币增至993.01亿元人民币,增长25.1%[95][97] - 流动资产从381.63亿元人民币增至592.48亿元人民币,增长55.3%[95] - 合同负债从2.97亿元人民币大幅增至17.73亿元人民币,增长496.5%[96] - 其他应收款从7.44亿元人民币增至7.64亿元人民币,增长2.7%[95] - 长期股权投资从7.20亿元人民币略降至7.11亿元人民币,减少1.3%[95] - 未分配利润从9.82亿元人民币增至11.87亿元人民币,增长20.8%[97] - 未分配利润同比增长22.1%至12.17亿元[110] - 所有者权益合计同比增长3.3%至69.35亿元[110] 盈利能力指标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2.49%,同比增加1.85个百分点[1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49%,同比增加1.85个百分点[28] - 2022年半年度投资收益为9,076,426.14元,同比下降47.8%[101] - 2022年半年度所得税费用为15,170,285.21元,同比增长48.5%[100] 业务和运营表现 - 公司2022年计划生产水稻、玉米、大豆等优质农作物119.4亿斤[22] - 截至2022年6月公司区域内农业机械总量达32.95万台套[23] - 截至2022年6月公司区域内农业机械总动力达361.02万千瓦[23] - 公司拥有16家农业分公司并管理超过1000万亩耕地[24] - 公司采取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模式调动家庭农场积极性[19][20][24] - 公司所属区域地处三江平原黑土带具有生产绿色有机农产品的地理优势[22] - 公司构建了完善的农业物联网管理系统实现农业生产全过程可控[25] - 公司通过统一管理为家庭农场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及基础设施维护[20] - 公司下属农业分公司与家庭农场签订《农业生产承包协议》明确种植规范[24] - 公司拥有农机农艺配套的先进生产技术模式并开展节本增效技术研发[22] - 公司发包耕地面积1042.95万亩,确认土地承包费收入15.57亿元[28] - 公司销售亚麻纱537.40045吨,其中长麻纱443.66695吨,短麻纱93.7335吨[63] - 公司销售短亚麻469.099吨,其中机制短亚麻306.96吨,短亚麻162.139吨[63] - 公司销售金额达2926.8万元[63] - 浩良河化肥分公司和纸业公司报告期内处于停产状态无污染物排放[47] - 公司及所属企业均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48] - 公司下辖16家农业分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环境行政处罚[50] - 公司下属工业企业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违规排放事件[50] - 公司全年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率达100%农用残膜回收率达95%以上[53] - 公司推广减肥减药技术减少化肥施用面积和农药使用量[55] - 公司扩大保护性耕作技术应用面积提升黑土地可持续利用能力[55] 子公司和参股公司表现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减值准备转回1211.81万元[17] - 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208.95万元[17] - 子公司北琴海纸业净利润1507万元,同比增加1592万元[38] - 子公司北大荒龙垦麦芽净亏损968万元,同比减亏288万元[38] - 参股公司佳沃北大荒农业控股净利润980万元[39] - 参股公司北大荒浩良河化肥净亏损1679万元[39] - 参股公司黑龙江克东腐乳净亏损337万元[39] - 金融资产投资收益1809.8万元,期末未到期金融资产公允价值15.07亿元[37] - 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公允价值1100万元[37] 管理层和治理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变动选举刘化莲为董事顾宁为监事聘任姜耀辉为副总经理李国良为总会计师[44] - 葛树峰因工作调动辞去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职务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44] - 半年度未拟定利润分配预案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45] - 公司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58] - 前董事贺天元通过二级市场减持1,000股,减持比例5.51%,期末持股17,153股[88] 诉讼和或有事项 - 应收账款和存货存在历史遗留风险[40] - 公司涉及重大诉讼案件(2022)内07民初69号,锦宸集团请求撤销执行裁定书[59][60] - 诉讼涉及天顺新城三期建设工程7号楼整体和8号楼整体的执行争议[60] - 公司原国际部与兴隆饲料公司2010年玉米采购合同纠纷,涉及金额2,059,492.13元[62] - 一审判决被告返还公司货款603,553.10元[62] - 一审判决被告偿还公司垫付的玉米保管费、仓储费等费用1,321,464.39元[62] - 被告兴隆公司在二审判决后未能履行给付义务,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62] - 公司诉讼案件执行回款8万元[63] - 公司诉讼案件受理费负担17369元[63] - 公司诉讼案件被告负担利息34301.93元[63] - 公司诉讼案件一审案件受理费24151元[63] - 公司诉讼案件二审受理费17369元[63] - 公司诉讼案件被告负担案件受理费6782元[63] - 公司诉讼案件被告负担利息109405元[63] - 黑龙江亚德经贸有限公司对黑龙江农垦九三圣龙亚麻产业有限责任公司诉讼金额为172.6万元[64] - 黑龙江亚德经贸有限公司对延寿志德纺织有限公司诉讼金额为110.2万元[64] - 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对大连恒承农产品有限公司执行欠款金额为137万元[64] - 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对东北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诉讼金额为163.8万元[64] - 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司对霍林郭勒华泽麦业有限公司诉讼金额为279万元[64] - 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执行大连恒承案件已回款10万元[64] - 宋文建抵押房产面积601平方米作为债务担保[64] - 东北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案件利息金额为13.3万元[64] - 霍林郭勒华泽麦业有限公司案件需支付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64] - 霍林郭勒华泽麦业有限公司案件受理费被告负担29933元[64] - 公司向阿尔山市金仓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大麦款1172万元,但仅收到大麦502.254吨[65] - 阿尔山市金仓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欠公司1142万元,分三期偿还:2014年12月20日前付342万元、2015年7月15日前付400万元、2015年12月15日前付400万元[65] - 阿尔山市金仓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欠款自2012年9月27日起按月利率千分之6.15计息[65] - 公司向哈尔滨益源康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提供1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65] - 法院判决哈尔滨益源康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偿还公司借款本金100万元及银行同期贷款利息[65] - 公司支付邹平汇超保温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技术转让费89万元[65] - 法院终审判决邹平汇超保温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公司转让费77.75万元[65] - 公司已从邹平汇超保温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回款4.769万元[65] - 黑龙江省康尔麦动物营养科技公司欠公司大麦种植款841万元[65] - 黑龙江省康尔麦动物营养科技公司已偿还欠款21万元[65] - 鑫亚公司向九三公司交付亚麻原料2292.3吨但未获交付产成品[66] - 法院二审判决九三公司及青枫公司需交付或折价赔偿损失31,161,510.6元[66] - 涉案亚麻存货成本33,091,902.4元已计提跌价准备23,495,250.7元[66] - 存货净值9,596,651.7元[66] - 鑫亚公司向志德公司交付亚麻原料645.15吨及机短麻184.82吨[66] - 志德公司加工合同纠纷涉案金额23,253,648.82元[66] - 九三公司案件一审受理费366,871元由双方各担183,435.5元[66] - 九三公司案件二审受理费252,050.07元由鑫亚公司承担[66] - 志德公司案件一审受理费158,050元由双方各担79,025元[66] - 两案均进入强制执行程序[66] - 亚麻纱加工合同纠纷案判决赔偿金额为7,506,289.85元[67] - 亚麻产品成本为7,940,448.62元,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200,300.98元,净值4,740,147.64元[67] - 亚麻布加工合同纠纷案判决给付亚麻布501,323.765米,折价赔偿金额9,009,857.18元[67] - 亚麻布加工合同纠纷案一审案件受理费216,000元,由公司负担108,000元[67] - 亚麻布加工合同纠纷案二审案件受理费74,966.79元,由公司负担[67] - 另一亚麻布加工合同纠纷案判决给付亚麻布260,486.22米[67] - 公司交付长麻纱原料161.047吨和短麻纱56.4135吨,总价值34,847,760.24元[67] - 公司交付长麻纱原料价值14,228,014.5元[67] - 亚麻纱加工合同纠纷案一审案件受理费158,050元,由公司负担79,025元[67] - 亚麻纱加工合同纠纷案二审案件受理费83,219.08元,由公司负担[67] - 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与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的销售合同纠纷涉及亚麻原料4071.03吨,单价为24514元/吨[68] - 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需支付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货款9611633元及利息[68] - 利息计算自2016年1月8日起至实际给付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0%[68] -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合计193769.41元由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负担[68] - 亚麻布及亚麻纱成本为13084017.16元,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828794.99元,净值6255222.17元[68] - 秦皇岛北大荒龙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黑龙江忠信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纠纷涉及借款1000万元[68] - 调解结果要求黑龙江忠信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给付1350万元[68] - 逾期利息自2013年3月29日起计算,案件受理费由双方共同承担[68] - 黑龙江忠信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偿还欠款200万元[68] - 法院裁定将4套房产交付龙业公司冲抵案件执行标的412.27万元[68] - 哈尔滨中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秦皇岛北大荒龙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500万元人民币及资金补偿款632.76万元人民币[69] - 哈尔滨中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需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自2014年3月26日起至实际给付日止的资金补偿款[69] - 农垦龙健粮油经销公司欠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货款本息51万元人民币[69] - 呼伦贝尔市天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锦宸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款1.4057亿元人民币及利息[70] - 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天顺房地产欠付的1.4057亿元人民币工程款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70] - 工程款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自2015年11月27日起至给付之日止[70] - 鑫都公司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70] - 鑫都公司需负担案件受理费103.23万元人民币及其他诉讼费用5000元人民币[70] - 鑫都公司需支付申请执行费20.9万元人民币[70] - 锦宸集团有限公司对天顺新城二、三期建设工程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具有优先受偿权[70] - 天顺公司申请仲裁要求鑫都公司支付项目后续资金6000万元[72] - 天顺公司要求鑫都公司支付违约金3.74亿元[72] - 鑫都公司反请求天顺公司给付项目价值款4.37亿元[72] - 鑫都公司反请求天顺公司给付天顺新城二期销售收入2.067亿元[72] - 仲裁庭裁决鑫都公司需向天顺公司支付违约金3亿元[72] - 鑫都公司需向天顺公司支付律师费300万元[72] - 鑫都公司承担本请求仲裁费183.555万元[72] - 鑫都公司承担反请求仲裁费111.523万元[72] - 双方款项折抵后鑫都公司尚需支付天顺公司3.037亿元[72] - 天顺新城三期
北大荒(600598) - 2022 Q2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