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39.04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5.10%[22] - 营业收入同比下降5.10%至39.04亿元[60] - 营业总收入同比下降5.1%至39.04亿元人民币,对比上年同期41.13亿元人民币[17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25亿元人民币,同比微增0.13%[2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7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36%[22] - 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为1,480,183,136.5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19%[27] - 净利润同比增长0.9%至14.73亿元人民币,对比上年同期14.60亿元人民币[177]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0.1%至14.25亿元人民币[177] - 基本每股收益0.84元/股,与上年同期持平[23] - 稀释每股收益0.82元/股,同比增长1.23%[2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16%,同比下降2.03个百分点[24] - 上半年营业收入39.04亿元,利润总额16.62亿元,归母净利润14.25亿元[80] - 净利润为6.26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9%[181] - 营业利润为6.09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5%[181] - 基本每股收益保持稳定为0.84元/股[178] - 上半年每股收益为0.84元,每股净资产为8.26元[137]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同比下降11.01%至19.89亿元[60] - 营业成本同比下降11.0%至19.89亿元人民币,对比上年同期22.35亿元人民币[176] - 销售费用同比大幅增长67.51%至8491万元,主要因工薪支出增加[60] - 研发费用同比增长6.18%至5719万元[60] - 研发费用同比增长6.2%至5719万元人民币,对比上年同期5386万元人民币[176] - 财务费用同比微增0.2%至1.31亿元人民币,其中利息费用下降9.4%至8689万元人民币[177] - 信用减值损失改善80.5%至-387万元人民币,对比上年同期-1986万元人民币[177] - 资产减值损失扩大226.0%至-3027万元人民币,对比上年同期-929万元人民币[177] - 信用减值损失3786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7.3%[181] 各业务线表现 - 公司主营业务形成环境治理、装备制造和新能源材料三大业务板块协同发展格局[37] - 新能源材料业务包括高冰镍、硫酸镍、电解镍、三元正极材料生产[37] - 公司通过销售电力收取发电收入并提供垃圾焚烧处理服务收取处置费[39] - 公司通过BOT和BOO模式运营垃圾处理项目获得发电及垃圾处置收入[40] - 公司装备制造业务提供垃圾焚烧设备及镍冶金装备并对外销售[40] - 公司盈利来源包括垃圾处理服务、电能销售及环保装备销售[42] - 环保项目运营收入17.11亿元,装备、EPC及服务收入21.75亿元[43] -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运营项目55个,投运规模3.73万吨/日[43] - 餐厨垃圾处理运营项目20个[43] - 生活垃圾入库量655.68万吨,餐厨垃圾入库量23.98万吨,上网电量18.63亿度[43] - 新增设备订单总额35.59亿元,其中主要设备订单12.13亿元[45] - 装备集团获得政策奖励及研发补助3911.76万元[45] - 生产含镍金属产品2306金属吨,生产镍板4445吨,销售3526吨[46] - 新增设备订单总额约35.59亿元[80] - 子公司伟明装备集团报告期净利润为4.86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为20.23亿元人民币,营业收入为14.43亿元人民币[74] - 子公司嘉伟新能源集团报告期净利润为1.67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为7.53亿元人民币,营业收入为5.36亿元人民币[74] 各地区表现 - 境外资产达31.00亿元,占总资产比例10.62%[67] - 公司在印尼投建镍金属冶炼项目并在国内建设锂电池新材料产业基地[38] - 公司印尼高冰镍项目面临海外原材料供应、汇兑风险及所在国政治经济环境稳定性等风险[76]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全国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86万吨/日,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75%以上[33] - 2024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突破1700万辆,同比增长26%[34] - 2024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均突破1200万辆,占全球总量70%以上[34] - 新材料项目投运后需采购红土镍矿、煤、硫磺等原材料[41] - 公司垃圾发电业务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100%优惠政策,垃圾处理劳务收入享受70%增值税即征即退或免征政策[77] - 部分子公司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子公司适用15%优惠所得税税率[77] - 公司装备制造板块面临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可能对毛利率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77] - 2025年上半年累计发电量22.62亿度,同比增长7.54%[80] - 2025年上半年累计上网电量18.63亿度,同比增长7.65%[80] - 2025年上半年累计垃圾入库量689.32万吨,同比增长8.71%[80]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2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0.86%[22]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3.24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0.9%[183]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31.1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2%[183] - 支付给职工现金3.31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1%[183] - 收到的税费返还6709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9.3%[18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49.21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37.6%[18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13.72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6%[184]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9.973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1.5%[18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8.78百万元,同比下降388.3%[18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长至737.95百万元,同比增长193.0%[18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31.97百万元,同比恶化24.9%[185][187]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259.49百万元,较期初增长7.1%[187]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85.52百万元,同比增长544.3%[185]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40.11百万元,同比激增1561.2%[185]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742.79百万元,同比增长36.7%[185] 资产和负债变动 - 货币资金减少8.57%至20.57亿元,占总资产比例降至7.05%[64] - 交易性金融资产激增556.25%至1.05亿元,主要因购买理财产品[64] - 短期借款大幅增长262.35%至3.63亿元,主要因流动资金贷款增加[65] - 存货激增94.99%至6.09亿元,主要因新材料业务存货增加[64] - 货币资金为20.57亿元人民币,较2024年末22.5亿元减少8.6%[169] - 交易性金融资产为1.05亿元人民币,较2024年末1600万元增长556.3%[169] - 应收账款为36.22亿元人民币,较2024年末34.45亿元增长5.1%[169] - 存货为6.09亿元人民币,较2024年末3.12亿元增长95.0%[169] - 在建工程为27.16亿元人民币,较2024年末23.75亿元增长14.4%[169] - 预付款项为1.08亿元人民币,较2024年末5814万元增长85.5%[169] - 公司总资产从2748.02亿元人民币增长至2919.05亿元人民币,增幅6.2%[170][171] - 无形资产从142.10亿元人民币增至152.15亿元人民币,增长7.1%[170] - 短期借款从1.00亿元人民币大幅增至3.63亿元人民币,增幅262.4%[170] - 应付账款从17.76亿元人民币增至23.34亿元人民币,增幅31.4%[170] -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从4.07亿元人民币增至7.69亿元人民币,增幅89.1%[170] - 长期借款保持稳定,从47.14亿元人民币微降至47.07亿元人民币[170] - 未分配利润从97.82亿元人民币增至103.93亿元人民币,增长6.2%[171] - 母公司应收账款从3.39亿元人民币降至1.47亿元人民币,减少56.6%[172] - 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从60.04亿元人民币增至60.33亿元人民币[173] - 母公司应付债券从17.28亿元人民币增至17.55亿元人民币[173] - 公司总资产达2919.05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46.23%[162] 投融资活动 - 联营企业伟明盛青公司上半年营业收入3.85亿元人民币[22] - 联营企业伟明盛青营业收入3.85亿元[46] - 参与福建泉州年产6万吨碳酸锂项目投资8000万元获10%权益[46] - 投资收益大幅增长615.7%至3097万元人民币,主要来自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收益2461万元人民币[177] - 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总额14.77亿元人民币,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14.65亿元[122] - 募集资金投入进度达100.21%,超募资金投入金额1,058.69万元[122] - 公司多个重大合同项目处于建设期,包括延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印尼高冰镍冶炼、温州永强垃圾发电厂、昆山再生资源等项目[120]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为146,464.12万元人民币[126]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46,777.30万元人民币[126] - 募集资金整体投入进度为100.2%[126]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年实现效益2,872.53万元人民币[126] - 累计实现效益13,349.37万元人民币[126] - 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59,747.63万元人民币[128] -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50,633.45万元人民币[128] - 报告期内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最高额度为12,000万元人民币[130]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为0.00元人民币[130] - 伟22转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全部注销完毕[123][132] 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条件激励对象159人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4,172,000股[88]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条件激励对象158人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3,084,000股[88] - 公司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0,000股[88]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260万股因超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而失效[89]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于2023年6月30日完成[88] -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7月1日上市流通[88] -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7月1日上市流通[88] - 2023年4月21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87] - 2023年6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议案[87] - 2023年6月12日公司董事会调整激励计划事项并审议通过首次授予方案[87][88] - 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22亿元[90] - 员工持股计划累计买入公司股票1060.751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81%[90] - 参与员工持股计划人数为152人,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90] - 2022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总股本从13.032亿股增至16.942亿股[90] -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票数量同比例增加至1378.9772万股[90] - 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于2023年1月11日届满[90] - 2023年将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24个月至2025年12月5日[91] - 李建勇因离职被回购注销90,000股限制性股票[148] 关联交易和共同投资 - 2025年上半年向关联人伟明盛青公司销售产品实际金额为10,345.50千元,占年度预计金额150,000千元的6.9%[107] - 2025年上半年向关联人伟明盛青公司购买产品实际金额为0千元,年度预计金额为150,000千元[107] - 2025年上半年向关联人伟明盛青公司提供劳务实际金额为91.74千元,占年度预计金额10,000千元的0.92%[107] - 2025年上半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总金额为10,437.24千元,占年度预计总金额310,000千元的3.37%[108] - 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伟明(新加坡)公司总额1,800万美元,其中公司投资不超过1,620万美元(90%),关联方投资不超过180万美元(10%)[109] - 公司对伟明(新加坡)公司增资及借款总额不超过1.08亿新加坡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实际投资7,371万美元[113] - 关联方上海璞骁对伟明(新加坡)公司增资及借款总额不超过0.12亿新加坡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实际投资819万美元[113] - 共同投资伟明(新加坡)公司实际执行总金额8,190万美元,占已审批总额1.20亿新加坡元的68.25%(按1新加坡元≈0.74美元估算)[113] - 公司向伟明(新加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2.394亿美元,关联方上海璞骁提供不超过0.266亿美元[113] - 伟明(新加坡)公司参与投资红土镍矿湿法冶炼项目总投资不超过5亿美元,持股比例为20%[109]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2.66亿美元,其中向伟明(新加坡)公司提供借款2.394亿美元,向上海璞骁提供0.266亿美元[116] - 截至2025年6月30日,财务资助实际发生金额为7,476.136万美元,其中伟明(新加坡)公司6,726.789万美元,上海璞骁749.347万美元[116] 担保和承诺事项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44.82亿元人民币,其中对子公司担保余额34.12亿元,非子公司担保余额10.70亿元[119]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比例为28.56%[119] - 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债务担保金额29.28亿元人民币[119]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5.70亿元人民币[119] - 报告期内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对外担保逾期金额为0元[119] - 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承诺不从事与伟明环保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并赋予公司优先投资权[97] - 控股股东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市前所持股份的10%[98] - 锁定期满两年后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股份总量的25%[98] - 减持价格需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除权除息调整后)[98] - 减持需提前公告,公告后3个交易日方可减持且需在6个月内完成[98]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将回购全部新股并赔偿投资者损失[99] - 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加算申购款日至回购日银行同期存款利息[99] - 违规减持所获收益需归公司所有,否则公司有权扣留现金分红[98] - 未履行承诺时控股股东所持股份6个月内不得减持[98] - 投资者因虚假记载遭受损失时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99] - 若招股说明书虚假导致发行条件重大实质影响 公司将在违法事实认定后5个交易日内回购原限售股份[100] - 回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加算申购款日至回购日银行同期存款利息[100] - 若招股说明书虚假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 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101] - 公司未履行承诺时需在次一交易日公告相关情况[101] - 控股股东未履行承诺时 公司有权扣留其应得分红直至承诺履行[101] - 控股股东未履行承诺期间 所持公司股份不得转让[101] - 公司需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履行情况[101] - 伟明集团承诺承担公司存续期间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瑕疵缴纳导致的全部经济损失[101] - 实际控制人承诺若公司需先行支付社保公积金补缴费用 将给予全额补偿[101] - 伟明集团及实际控制人确认目前未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占用公司资金[101] - 伟明集团承诺若因债权出资导致伟明环保注册资本不实将承担全额赔偿责任[102] - 伟明集团承诺承担万年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权授权瑕疵导致的全部损失和法律风险[极2] - 伟明集团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不谋求取得苍南宜嘉股权或控制权[102] - 伟明集团及实际控制人于2021年11月15日作出与伟22转债存续期相关的填补回报承诺[102] - 全体董事及高管于极1年11
伟明环保(603568) - 2025 Q2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