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为4.36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18%[8]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12.98亿元人民币,同比微降0.08%[8]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752.70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1.81%[8]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67%[8]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财务费用增长256.67%至-1563万元,因定期存款利息高于同期[17] 其他财务数据 - 公司总资产为29.42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5.48%[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3.89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10.36%[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43.66万元人民币,同比大幅下降106.15%[8] 非经常性损益及投资收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理财产品收益达1919.60万元人民币[9] - 投资收益增长188.29%至1919.6万元,主要来自理财产品收益[17] - 营业外收入增长133.28%至983.6万元,因收到原始股东违约法院执行款[17][18] 资产和负债项目变动 - 应收票据减少78.91%至144.4万元,主要因银行承兑汇票及时背书或兑付[17] - 应收利息大幅增长2226.77%至1097.5万元,因计提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17] - 其他非流动资产增长216.17%至2292.4万元,主要系预付设备采购款[17] - 应付股利增长136.90%至3219.2万元,因股东未领取本年分红[17]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控股股东林国芳持股比例为37.08%,质押1663.77万股公司股票[12][13] - 实际控制人林国芳、陈国红夫妇合计持有公司54.29%股权[13]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2015年度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为0.00%至20.00%[25] - 2015年度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37655.25万元至45186.3万元[25] -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655.25万元[25] - 业绩增长原因包括强化内部精细化管理及电商渠道业务稳健快速发展[25] - 业绩增长原因包括加速新业务拓展及预计收到部分原始股东违约法院执行款[25] 法律诉讼及或有事项 - 公司起诉26名自然人股东违约金纠纷,合计索赔金额8121.67万元[18] - 公司起诉梦洁家纺侵犯名誉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200万元[19] - 控股股东承诺承担可能产生的住房公积金补缴责任及所得税减免退还17.09万元[20] - 公司控股股东林国芳先生承诺承担所有应补缴减免的企业所得税义务[21] 股东减持及增持计划 - 公司控股股东林国芳先生原计划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7%但提前终止减持计划[21] - 公司控股股东及高管计划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23284.27万元[21] - 公司控股股东及高管承诺自2015年7月9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21] 证券投资情况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且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23][24]
富安娜(002327) - 2015 Q3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