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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鑫龙(002298) - 2018 Q1 - 季度财报
中电鑫龙中电鑫龙(SZ:002298)2018-04-26 16:00

根据您的要求,我对提供的关键点进行了分类整理。分类结果如下: 收入和利润(同比) - 营业收入为4.4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9.67%[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57.88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4.46%[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628.96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0.83%[8]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562元/股,同比增长74.53%[8] -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同比增长74.46%至3957.88万元,因营业收入增加[19] 成本和费用(同比)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32.63%至3.2亿元,因智慧城市业务收入增长[18] - 财务费用同比增长361.72%至709.93万元,因银行借款利息支出增加[18] 现金流量(同比)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9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21.17%[8]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321.17%至-1.59亿元,因项目投入增加[19]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325.70%至-2.49亿元,因购买理财产品增加[19]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380.05%至3.56亿元,因增加银行借款[19] 资产和债务变化 - 预付款项较年初增长268.41%至8725.01万元,主要因预付供应商货款增加[15][16] - 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增长805.97%至2.92亿元,主要因购买理财产品[16] - 短期借款较年初增长55.52%至7.47亿元,主要因增加银行借款[16] - 长期借款较年初增长2450%至1.02亿元,主要因增加银行借款[18] 股东与股权结构 - 实际控制人束龙胜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公司19.81%股份[12]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48,104户[11] - 瞿洪桂放弃其持有的占鑫龙总股本10%股份对应的表决权等权利[23] 股份锁定与转让承诺 - 束龙胜承诺在任职董事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30] - 束龙胜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30] - 汪宇承诺在任职高管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31] - 闫涛承诺在任职高管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31] - 李小庆承诺在任职高管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31] - 陶黎明承诺在任职高管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32] - 孙国财承诺离任后12个月内通过交易所出售股票数量不超过所持总数的50%[31] - 张祥承诺离任后12个月内通过交易所出售股票数量不超过所持总数的50%[32] - 瞿洪桂等认购方股份解锁分三期进行 第一期解锁24% 第二期解锁35% 第三期解锁剩余全部股份[23] - 金石泓信认购股份若权益时间不足12个月则锁定36个月不得转让[24] - 束龙胜等认购方新增股份锁定36个月不得转让[24]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承诺 - 束龙胜承诺不从事与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22] - 束龙胜承诺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平原则[22] - 瞿洪桂承诺不从事与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25] - 瞿洪桂承诺将竞争性商业机会优先给予上市公司[26] - 公司主要股东瞿洪桂承诺在持有5%以上股份期间持续遵守关联交易公平原则[27] 利润分配承诺 - 公司承诺未来三年(2018-2020)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32] 业绩预告 - 2018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变动幅度为0.00%至30.00%[33] - 2018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变动区间为8,138.7万元至10,580.31万元[33] - 2017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138.7万元[33] - 业绩变动主要原因为公司加强营销力度导致营业收入增加[33] 政府补助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412.50万元人民币[9] 公司治理与合规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34]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35] 投资者关系活动 - 2018年3月8日公司通过实地调研方式向机构介绍2017年经营情况及2018年计划[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