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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邦股份(002237) - 2015 Q2 - 季度财报
恒邦股份恒邦股份(SZ:002237)2015-07-28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66.7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06%[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7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3.89%[2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013.54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4.17%[22]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3元/股,同比下降13.33%[2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23%,同比下降0.73个百分点[22] - 营业收入为667.34亿元,同比增长7.06%[30][31] - 营业利润为13.26亿元,同比减少7.19%[30][3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66亿元,同比减少13.89%[30][31] - 公司净利润为1.12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5.85%[131] - 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为0.13元,同比下降13.33%[132] - 公司综合收益总额为1.4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6.33%[132]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为628.33亿元,同比增加8.37%[31][33] - 销售费用为1876.22万元,同比增长52.89%[33] - 公司营业成本为62.8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37%[131] - 公司财务费用为1.36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7.15%[131] 现金流量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99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72%[2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9.88亿元,同比减少4.72%[31][3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81亿元,同比减少51.22%[34]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72.23亿元,同比增长8.5%[13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99亿元,同比下降4.7%[13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81亿元,同比扩大51.2%[13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1亿元,同比收窄59.5%[139][140]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64.93亿元,同比增长8.6%[139]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20.84亿元,同比下降41.9%[139] - 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3.16亿元,同比增长9.4%[142] - 母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2.67亿元,同比扩大90.9%[143] - 母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0.91亿元,同比收窄58.2%[143] 资产和负债状况 - 总资产为115.75亿元人民币,较上年末增长10.08%[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6.12亿元人民币,较上年末增长1.54%[22] - 总资产为1157.4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0.08%[30] - 公司总资产从期初的1051.51亿元增长至期末的1157.49亿元,增幅10.1%[122][124] - 流动资产合计从期初的701.43亿元增至期末的798.20亿元,增长13.8%[122] - 短期借款从期初的37.27亿元降至期末的35.67亿元,减少4.3%[122][123] - 以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负债从期初的9.86亿元大幅增至期末的15.82亿元,增长60.4%[122][123] - 应付票据从期初的2.36亿元增至期末的4.37亿元,增长85.4%[122][123] - 母公司货币资金从期初的114.72亿元增至期末的171.05亿元,增长49.1%[126] - 母公司存货从期初的363.61亿元增至期末的381.76亿元,增长5.0%[126] - 长期股权投资从期初的645.63万元保持稳定至期末的645.63万元[12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从期初的355.70亿元微增至期末的361.17亿元,增长1.5%[124] - 流动负债合计从期初的579.44亿元增至期末的670.77亿元,增长15.8%[123] - 公司流动负债合计为64.1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6.56%[128] - 公司负债合计为76.2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5.23%[128] - 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37.4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83%[128] - 报告期末货币资金为1,828,921,478.17元,较期初1,235,260,872.88元增长48.1%[121] - 报告期末存货为3,993,372,973.85元,较期初3,830,545,147.90元增长4.3%[121] - 报告期末预付款项为1,423,298,087.12元,较期初1,313,287,743.48元增长8.4%[121] - 报告期末应收票据为101,619,580.37元,较期初90,710,444.46元增长12.0%[121] - 报告期末应收利息为15,440,411.60元,较期初6,486,700.57元增长138.1%[121]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4.50亿元,同比大幅增长99.4%[140] 业务线表现 - 黄金产品营业收入为411.10亿元,同比增长34.41%[37] - 威海恒邦化工实现营业收入2.85亿元,净利润146.88万元[61] - 瓦房店华铜矿业净利润亏损221.33万元[62] - 栖霞金兴矿业净利润亏损1,095.66万元[62] - 恒邦华金金业净利润亏损207.35万元[62] - 香港恒邦国际物流实现净利润75.24万元[62] 关联交易 - 向杭州建铜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铜精矿金额为8,045.93万元,占关联交易总额的1.35%[82] - 向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经贸分公司采购辅助材料金额为7,301.51万元,占关联交易总额的1.23%[81] - 向铜陵华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矿粉金额为2,262.69万元,占关联交易总额的0.38%[82] - 向烟台恒邦物流有限公司采购材料金额为1,811.3万元,占关联交易总额的0.30%[82] - 向烟台恒邦合金材料有限公司采购工程用材料金额为1,755.74万元,占关联交易总额的0.28%[82] - 向烟台恒邦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采购煤等材料金额为999.24万元,占关联交易总额的0.17%[82] - 向烟台恒邦化工有限公司采购烧碱等材料金额为908.63万元,占关联交易总额的0.15%[81] - 向平江县连云矿业有限公司采购矿粉金额为820.26万元,占关联交易总额的0.13%[81] - 向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泵业分公司采购泵及设备配件金额为250.39万元,占关联交易总额的0.04%[81] - 向烟台恒邦化工助剂有限公司采购选矿药剂金额为9.52万元,占关联交易总额的0.00%[81] - 关联交易总额为24,806.2万元[83] - 公司与烟台恒邦合金材料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金额350.44万元(占比0.06%)[83] 股东和股权结构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变动后数量为106,300,000股(占比11.68%)[104] - 无限售条件股份变动后数量为804,100,000股(占比88.32%)[104] - 股份总数从455,200,000股变更为910,400,000股[104] - 境内自然人持股数量为106,300,000股(占比11.68%)[104] - 公司控股股东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5.50%,持有普通股数量为323,200,000股,其中293,6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107] - 实际控制人王信恩持股比例为6.85%,持有普通股数量为62,400,000股,全部62,4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107] - 国有法人股东中航鑫港担保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20%,持有普通股数量为20,000,000股[107] - 自然人股东高正林持股比例为1.75%,持有普通股数量为15,900,000股,其中14,0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107] - 自然人股东王家好持股比例为1.75%,持有普通股数量为15,900,000股,全部15,9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107] - 股本从期初的455,200,000元增加至期末的910,400,000元,增幅100%[145][146] - 资本公积从期初的1,437,469,679.22元减少至期末的982,269,679.22元,降幅31.7%[145][146] - 其他综合收益从期初的1,482,655.85元增至期末的32,617,708.12元,增幅2099%[145][146] - 专项储备从期初的12,168,265.03元减少至期末的10,136,084.93元,降幅16.7%[145][146] - 未分配利润从期初的1,448,779,559.68元增至期末的1,474,368,310.66元,增幅1.8%[145][146] - 少数股东权益从期初的29,645,566.50元减少至期末的25,147,245.39元,降幅15.2%[145][146] - 所有者权益合计从期初的3,586,644,036.37元增至期末的3,636,837,338.41元,增幅1.4%[145][146] - 公司股本总额为人民币910,400,000元[157] 募集资金使用 - 募集资金总额12.53亿元,报告期投入530.94万元,累计投入11.8亿元[53] - 提金尾渣综合回收利用项目投资进度100.67%,累计投入67,934.11万元,报告期实现效益1,012.96万元[56] - 矿山采选系统改造项目投资进度72.89%,累计投入20,939.01万元,报告期实现效益46.92万元[56]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25,314.26万元,累计投入117,976.08万元,总体投资进度94.14%[56] - 募集资金先期投入2.45亿元已完成置换[57]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上半年完成年利润计划的45.74%[35] - 公司预计2015年1-9月净利润区间为1.64亿至2.35亿元,同比下降主要因产品市场价格下滑[65]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为315.7万元人民币[27] -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及投资收益为6290.59万元人民币[27] - 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7793.24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35.70%[131]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以总股本455,200,000股为基数实施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66] - 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66] - 2015年半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67] - 本期利润分配金额为91,040,000元[145] - 对股东分配利润91,040,000元[152]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455,200,000元[152] 担保情况 - 对子公司威海恒邦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3,000万元[93]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3,000万元[93] - 公司担保总额占净资产比例为0.83%[93] - 实际担保总额中针对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的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93] 技术实力与行业地位 - 公司已获得6项发明专利和8项实用新型专利[40] - 公司采选冶综合回收率居同行业领先水平[40] - 公司复杂金精矿综合回收技术改造项目被列入国家十大重点节能工程[40] - 公司被评为山东省资源节约先进单位和烟台市资源综合利用先进单位[40] - 公司是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和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43] - 公司管理团队在黄金行业拥有20多年经验[44] - 公司拥有从地质勘探到深加工的完整产业链[41] 资源储备 - 公司新增金矿石量2071.58万吨,金金属量69吨,平均品位3.33克/吨[42] 投资和子公司 - 公司持有烟台银行股份1200万股,占比0.45%,投资成本2100万元[46] - 公司持有栖霞金兴矿业有限公司65%股权[159] - 公司持有恒邦华金金业有限公司51%股权[159] 会计政策和合并范围 - 公司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167]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按被合并方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确定 负数时成本为零[168]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成本为购买日付出资产 承担负债及权益证券公允价值之和[171] - 非同一控制合并成本大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差额确认为商誉[171] - 非同一控制合并成本小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171] -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 全部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173] - 非同一控制取得子公司按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调整报表[174][176]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从期初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176] - 报告期内同一控制增加子公司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177] - 分步处置股权丧失控制权时剩余股权按丧失控制权日公允价值重新计量[178][179] -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公司作为合营方享有资产并承担负债时为共同经营[180] - 公司对共同经营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180] - 现金流量表中现金包括库存现金和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181] - 现金等价物指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小的投资[182] - 外币交易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算,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83]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其他综合收益下列示[184] - 金融工具初始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交易费用计入损益或初始确认金额[185] - 金融资产分类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损益、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86][187] - 交易性金融资产满足近期出售、集中管理短期获利或衍生工具条件[188]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转入当期损益[190] - 衍生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191] - 嵌入衍生工具需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衍生金融工具处理[191] -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包括现金流量合同权利终止或风险报酬转移[193] -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需按相对公允价值分摊账面价值[193] - 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变动计入损益或其他金融负债[195] - 交易性金融负债需满足近期回购或短期获利管理等条件[195] -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负债变动利得损失计入当期损益[196] - 金融资产减值测试按单项或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进行[199]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标准为公允价值下跌幅度达50%或连续12个月下跌[200] - 持续下跌期间判定包含反弹幅度低于30%或持续时间未超6个月[200] 其他重要事项 - 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73] - 报告期内未发生媒体普遍质疑事项[74] - 报告期内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75] - 报告期内未收购资产[76] - 报告期内未出售资产[77] - 报告期内未发生企业合并[78] - 报告期内无股权激励计划及其实施情况[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