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58.25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9.59%[9]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184.87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9.62%[9]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79.23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4.24%[9] - 投资收益本期金额1.22亿元人民币,较上期增加1200.33%[16]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88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66.76%[9]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公司持有太钢不锈股票490万股,占其总股本100%,期末账面价值为1519万元[25] - 证券投资报告期总损益为523.997397万元,其中太钢不锈贡献264.6万元[25] - 太钢不锈股票最初投资成本为1269.1万元,报告期内实现投资收益264.6万元[25] - 其他证券投资期末实现损益259.397397万元[25] 资产和投资变动 - 应收票据期末余额72.52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加396.45%[16] - 其他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501.89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加152.21%[16] - 长期股权投资减少21.308亿元人民币,其中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减少20.141亿元人民币[18]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增加28.009亿元人民币,其中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增加26.842亿元人民币[18] - 迁安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减少180万元人民币,转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8] -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减少970.12万元人民币,转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8] - 北京清华阳光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减少7513.75万元人民币,转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8] - 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导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增加5.026亿元人民币[18]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预计2014年度累计净利润未出现亏损或大幅变动[24] - 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26] 公司治理和承诺履行 - 首钢总公司承诺将京唐钢铁在重组完成后3年内通过委托管理等方式解决同业竞争问题[20] - 首钢股份作为首钢集团境内钢铁及铁矿资源唯一发展平台,目标实现整体上市[20] - 首钢特钢公司和新钢公司相关业务将在重组完成后3年内解决同业竞争问题[20] - 重大资产重组已于2014年4月25日实施完毕,相关承诺事项已履行完成[20] - 重组完成后3至5年内将首钢集团其他钢铁经营生产业务公司注入首钢股份[21] - 重组完成后三年内推动首钢矿业公司注入首钢股份[21] - 重组完成后两年内解决首钢特钢公司和首钢新钢公司与首钢股份的关联采购问题[21] - 重组完成后三年内现金分红金额不少于首钢股份当年可分配利润的80%[22] - 首钢总公司承担因报批手续问题可能引发的全部法律责任[21] - 首钢总公司承诺置入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等限制转让情形[21] - 首钢总公司承诺最迟在重组交割前完成五宗土地及房产产权登记[22] - 首钢总公司承担未出具债务转移同意函的债权人主张权利的全部责任及费用[22] - 保持首钢股份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上的独立性[21] - 首钢迁钢公司全部相关资产已通过合法方式转为首钢总公司直接拥有[21] - 首钢总公司承诺其认购股份自发行上市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23] - 公司承诺在重组完成后三年内推动首钢矿业铁矿石业务资产注入[23] - 重大资产重组于2014年4月25日实施完毕,相关承诺仍在履行过程中[23] - 首钢总公司对未出具债务转移同意函的债权人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23] 其他财务数据 - 总资产604.68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调整后减少7.40%[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12.93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调整后减少18.06%[9]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97,922户[13]
首钢股份(000959) - 2014 Q3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