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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钢股份(000959) - 2014 Q1 - 季度财报
首钢股份首钢股份(SZ:000959)2014-04-29 16:00

收入和利润 - 营业收入为65.61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9.87%[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9.96万元人民币,同比大幅增长867.14%[9]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009元/股,同比增长800%[9] 现金流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5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7.04%[9] 成本和费用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金额为307.62万元人民币[1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净损益为8986.87万元人民币[10] 资产和负债 - 总资产为606.47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下降6.4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07.87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下降18.43%[9] 证券投资 - 证券投资期末持有太钢不锈股票490万股,占持股比例100%[21] - 太钢不锈股票最初投资成本为1269.1万元,期末账面价值为1161.3万元[21] - 报告期太钢不锈股票投资亏损107.8万元[21] - 其他证券投资报告期损益为盈利170.7万元[21] - 证券投资合计报告期净盈利62.9万元[21] 重组承诺和安排 -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于2014年4月25日实施完毕[16] - 首钢总公司承担资产置换相关费用共计2,082,472,457.39元[17] - 首钢总公司承诺注入资产2011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公司2010年水平[17] - 首钢总公司承诺若未能按时注入首钢矿业公司或解决关联交易问题,将通过委托管理或租赁经营方式交由首钢股份管理[19] - 重组完成后首钢总公司承诺保持首钢股份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上的独立性[19] - 首钢总公司承诺承担因置入资产报批手续问题可能引发的全部法律责任[19] - 置入资产(首钢迁钢公司)不存在抵押、质押等转让限制或纠纷可能[19] - 置入资产涉及的土地、房产权属证书办理承诺不存在实质性障碍[19] - 首钢总公司承诺承接置出资产的全部权利、义务和责任[19] - 现金分红金额承诺不少于首钢股份当年可分配利润的80%[19] - 分红承诺自重组完成后三年内执行[19] - 首钢总公司承诺重组后36个月内不转让认购股份[20] - 重组涉及未达成债务转移同意的债权人由首钢总公司承担相关责任[20] - 置出资产交割前少数债权人未出具债务转移同意函[20] 业务定位和同业竞争解决 - 首钢股份被定位为首钢集团境内钢铁及铁矿资源唯一发展整合平台[18] - 公司昌平第一线材厂按规划于2012年停产(已履行完毕)[18] - 石景山区钢铁业务需在重组完成后3年内解决同业竞争问题[18] - 京唐钢铁需在重组完成后3年内通过委托管理等方式解决同业竞争[18] - 首秦公司及秦皇岛板材业务需协调境内外上市公司利益关系[18] - 首钢集团承诺3-5年内完成竞争性钢铁资产整合并注入股份公司[18] - 首钢矿业公司承诺在重组完成后3年内注入股份公司[18] - 关联采购问题承诺在重组完成后2年内通过改变供货途径解决[18] - 公司计划在重组完成后3年内注入首钢矿业铁矿石业务资产[20] 资产权属办理 - 首钢迁钢项目相关土地及房产产权登记正在办理中[19] 股东信息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为215,509户[12] 业绩预测 - 公司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预测不适用重大变动警示[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