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表现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125.2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9.49%[7]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344.5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95%[7]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1.51亿元人民币,同比减亏84.01%[7] - 年初至报告期末净亏损10.96亿元人民币,同比基本持平[7] - 公司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亏损10.96亿元人民币[15] 成本和费用表现 - 资产减值损失同比激增6,011.69%至4.14亿元人民币[16]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4767.36万元人民币[8] - 营业外支出同比飙升1,464.77%至4,978万元人民币[16] 现金流量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0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0.79%[7]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同比增长263.63%至1.90亿元人民币[18]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02.83%至-56.08亿元人民币[18] 资产和投资表现 - 总资产712.16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下降6.91%[7] - 长期股权投资同比增长225.00%至1.83亿元人民币[17] - 预付账款同比增长42.53%至9.37亿元人民币[17]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同比增长270.40%至8.26亿元人民币[17] - 投资收益同比下降78.81%至1,235万元人民币[16] 证券及衍生品投资 - 证券投资组合报告期总损益1630.08万元,其中海控债贡献703.22万元收益[31] - 证券投资初始成本4.5905亿元,期末总市值4.74566亿元[31] - 09久事债期末持仓价值1.00624亿元,报告期收益420.28万元[31] - 武地产债期末持仓3845万元,报告期收益276.87万元[31] - 衍生品投资螺纹钢期货报告期实际亏损1192.77万元,期末持仓金额69.77万元[33] - 华菱涟钢期货投资公允价值变动亏损69.46万元,占期末净资产比例0.01%[33] - 华菱湘钢铁矿石期货初始投资金额为654.06万元[34] - 华菱钢铁母公司铁矿石期货初始投资金额为1,797.00万元[34] - 华菱香港子公司铁矿石掉期初始投资金额为1,657.04万元[34] - 衍生品投资总初始金额为4,108.10万元[34] - 报告期衍生品投资总损益为-1,180.28万元[34] - 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34] - 螺纹钢期货期末公允价值以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价计算[34] - 铁矿石期货公允价值以大连商品交易所结算价确定[34] - 铁矿石掉期公允价值以新加坡交易所结算价确定[34] - 衍生品会计政策与上一报告期保持一致[34] - 子公司财务公司持有09华菱债期末账面价值2.80567亿元,占持仓比例60.73%[31] 股东和股权结构 - 控股股东华菱集团持股比例59.91%,其中质押股份13.06亿股,占总股本43.30%[1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1.87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下降14.97%[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6.29%,同比下降4.96个百分点[7] 资产重组相关承诺 - 公司拟募集配套资金84亿元人民币进行重大资产重组[19] - 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承诺资产重组后避免与华菱钢铁主营业务产生同业竞争[23] - 集团承诺若获得与华菱钢铁主营业务产生竞争的新业务机会将优先提供给华菱钢铁选择[23] - 资产重组同业竞争承诺自2016年7月15日起进入履行期[23] - 资产重组完成日期为2016年7月15日[24] - 华菱控股集团承诺避免与华菱钢铁主营业务同业竞争[24] - 湖南财信金控承诺优先向华菱钢铁提供新业务商业机会[24] - 华菱钢铁有权收购关联方新业务资产及权益[24] - 华菱钢铁可选择委托经营或租赁方式运营关联资产[24] - 违反承诺导致损失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4] - 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承诺尽量减少关联交易[24] - 资产重组后进入承诺履行期[24] - 华菱控股集团承诺减少与华菱钢铁的关联交易[25] - 湖南财信金控集团承诺减少与华菱钢铁的关联交易[25] - 关联交易价格需保证公允性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5] - 承诺不通过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华菱钢铁资金或利润[25] - 若违反承诺导致损失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5] - 资产重组完成时间为2016年7月15日[25][26] - 重组后保证华菱钢铁人员独立 高管不在控股方兼职[26] - 保证华菱钢铁财务独立 拥有独立银行账户和核算体系[26] - 保证华菱钢铁机构独立 办公场所与控股方分开[26] - 保证华菱钢铁业务独立 具备自主经营能力[26] - 资产重组完成日期为2016年7月15日[27] - 重组完成后股份锁定期为12个月[27] - 承诺保持华菱钢铁在资产、人员、财务、业务和机构方面的独立性[27] - 保证华菱钢铁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控股公司兼任除董事、监事外的职务[27] - 确保华菱钢铁财务独立核算且不与控股公司共用银行账户[27] - 承诺华菱钢铁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和能力[27] - 若违反承诺导致损失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7] - 重组前持有的股份在完成后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27] - 送红股和转增股本同样适用12个月锁定期[27] - 锁定期承诺可根据证券监管机构最新意见调整[27] - 华菱控股集团以现金认购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若股价条件触发则自动延长6个月[28] - 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以资产认购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股价条件触发自动延长6个月[28] - 深圳市润泽灯光音响科技认购股份锁定期按资产持有时长分为12个月或36个月[28] - 财富证券37.99%股权减值补偿期为股权过户后连续3个会计年度[28] - 资产重组完成日为2016年7月15日[28] - 股份锁定期自资产重组完成后进入履行期[28] - 减值测试需由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并在审计报告后30日内出具审核意见[28] - 锁定期届满后按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规定执行[28] - 财富证券37.99%股权减值补偿金额上限不超过该股权交易作价总金额[29] - 标的资产减值测试周期为资产过户后连续3个会计年度[29] - 现金补偿需在减值审核意见出具后30个自然日内完成[29] - 股份补偿数量计算公式: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本次重组新发行股份价格-已补偿股份数量[29] - 若股份补偿数量不足则以现金补足差额部分[29] - 补偿期内实施送转股时补偿股份数量按(1+转增或送股比例)调整[29] - 现金分红情况下需同时返还补偿股份对应现金股利[29] - 已补偿股份不予冲回[29] - 补偿协议自重大资产置换协议生效日起生效[29] - 财富证券37.99%股权减值额计算需扣除股东增资减资及利润分配影响[29] 分红和减持承诺 -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及高管承诺自2016年1月9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华菱钢铁股票且已履行完毕[23] - 华菱钢铁承诺2014-2016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且正在履行中[23] - 公司利润分配中现金分红占比不低于20%[23] 债务和资产处置承诺 - 债务置换承诺限期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30] - 资产过户承诺限期为重组完成后12个月内[30] - 质押股权涉及涟钢33.69%股权及湘钢51.45%股权[30]
华菱钢铁(000932) - 2016 Q3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