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11.09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0.69%[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37.8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2.42%[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812.55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5.46%[6]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56元人民币/股,同比增长24.44%[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27%,同比增长0.36个百分点[6] - 营业收入同比下降30.69%至11.09亿元,主要因包装和轮毂业务收入减少[13] - 少数股东损益下降95.61%至98万元,因收购子公司少数股权[13]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同比下降37.11%至7.20亿元,与收入减少同步[13] - 财务费用下降56.93%至2100万元,因借款减少致利息支出降低[13]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780.7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9.70%[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改善52.58%至-1456万元,因资本支出减少[1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恶化209.66%至-6.58亿元,因借款减少且偿债增加[14] 资产和负债变动 - 货币资金减少54.36%至7.44亿元,主要因应付票据和4亿元短期融资券到期兑付[13] - 应付票据减少79.21%至9000万元,因票据到期兑付[13] - 公司完成4亿元短期融资券兑付,票面利率5.58%[15] 业务表现 - 营业收入同比下降30.69%至11.09亿元,主要因包装和轮毂业务收入减少[13]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预计2016年1-6月累计净利润不会出现亏损或与上年同期相比大幅变动[22] - 股东大会批准注册发行不超过9亿元中期票据[15] 公司治理和承诺 - 控股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若通过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并在六个月内减持量达到5%及以上将在首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发布提示性公告[17] - 实际控制人戴品哎、陈巧玲、陈建军、陈晓龙承诺避免同业竞争并规范关联交易于2015年8月26日签署长期有效承诺[18] - 公司控股股东大亚集团承诺将人造板业务相关商标(包括"大亚"、"丹亚"、"康亚"文字商标及Dare global图形商标)无偿独占许可给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无地域和使用方式限制[19][20] - 大亚集团承诺资产收购完成后不再经营人造板业务,避免与公司产生同业竞争,若出现竞争性业务将无条件转让给公司[20] - 公司承诺2015-2017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三年累计可分配利润的30%[21] - 控股股东承诺严格规范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9][20] - 大亚集团承诺不与公司发生资金占用行为,遵守证监会相关规定[21]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若因违反承诺造成损失将全额赔偿[19] - 资产收购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完全独立[20] - 公司可根据经营情况采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方式分配股利[21] - 商标许可类型为独占使用许可,包括商标续展期间[20] - 承诺履行状态为严格履行[19][20][21] 非经常性损益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149.98万元人民币[7] 股东结构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4,523户[9] 信息披露和报告 - 公司2016年3月29日发布包括2015年度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16项公告[16] - 2016年4月21日公司公布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法律意见书[16] - 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公告于2016年3月23日披露[16] - 2016年4月12日发布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16] - 公司董事辞职公告与2015年年度报告于2016年3月29日同步披露[16]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于2016年3月29日公告[16] - 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由蒋春霞、王永、张小宁分别提交[16] - 公司调整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于2016年3月29日发布[16] 投资者关系 - 公司于2016年2月19日接受机构实地调研了解基本情况[24] 担保和资金占用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25]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6] 投资情况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22]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23]
大亚圣象(000910) - 2016 Q1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