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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股份(000882) - 2017 Q3 - 季度财报
华联股份华联股份(SZ:000882)2017-10-26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为2.7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1.30%[8]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7.67亿元人民币,同比微降0.25%[8]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6.99万元人民币,同比大幅下降96.36%[8]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81.83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76.12%[8]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14亿元人民币,同比改善26.73%[8]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减少48.1%[16] - 投资收益同比减少36.32%[17] 资产和负债关键指标变化 - 总资产达到139.95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30.2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77.82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25.07%[8] - 在建工程增加213.32% 无形资产增加864.05% 商誉增加134.22% 长期借款增加39.97% 资本公积增加34.42%[16] - 应收账款增加835.63%[16] - 预付款项增加142.15%[16] - 其他应收款增加1297.98%[16] - 长期股权投资增加327.5%[16] - 短期借款减少77%[16] 现金流量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4.92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00.49%[8]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00.49%[17]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225.75%[17] 证券投资情况 - 公司持有承达集团股票(代码01568.HK)期初账面价值为150,795,601.29元,报告期损益为64,831,215.64元[31] - 公司持有华联综超股票(代码600361)期初账面价值为25,126,920.00元,公允价值变动损失8,907,990.00元,期末账面价值降至20,726,160.00元[31] - 公司持有BHG Retail Reit股票(代码BMGU)期初账面价值为32,867,168.32元,公允价值增加1,611,587.09元,期末账面价值升至46,819,732.61元[31] - 公司证券投资总额期初账面价值为208,789,689.61元,报告期公允价值变动损失7,296,402.91元[31] - 公司证券投资报告期总损益为68,202,370.13元,期末账面价值为67,545,892.61元[31]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取得投资收益1.87亿元人民币[9] 控股股东及股份质押 - 控股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5.00%,质押股份2.36亿股[12] 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承诺 - 鸿炬集团承诺减少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确有必要时按公允价格和市场原则操作[21] - 海南文促会承诺避免同业竞争,若其控制企业与上市公司竞争将及时转让或终止业务[21] - 海南文促会承诺规范关联交易,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21] - 华联集团2009年承诺避免与华联股份同业竞争,不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相竞争的业务[21] - 华联集团2009年承诺规范与华联股份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公平、公开原则[22] - 华联集团2009年承诺保持与华联股份在人员、机构、资产、财务和业务方面的独立[22] - 华联集团2009年承诺不干预华联股份和华联综超之间的关联交易等经营活动[22] - 海南文促会、华联集团等2016年承诺不利用控制性影响谋求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22] - 海南文促会、华联集团等2016年承诺关联交易均严格履行合法程序并及时信息披露[22] - 海南文促会、华联集团等2016年承诺采购、销售等按公开、公平、公正市场原则进行[22] - 减少关联交易,无法避免关联交易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法进行[24] - 承诺人及控制企业未从事对上市公司构成实质性竞争的购物中心运营管理业务[27] - 若出现同业竞争,承诺人将采取减持、转让资产或委托上市公司经营等措施[27] - 华联集团2010年承诺避免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承诺持续有效[28] 上市公司独立性承诺 - 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工作且不在关联方担任除董事、监事外的职务[23] - 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资产由上市公司独立控制拥有和运营[23] - 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建立独立财务部门和核算体系,独立银行账户和纳税[24] - 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组织机构独立完整[24] - 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拥有独立经营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24] - 上海镕尚、中信夹层及西藏山南承诺上市公司人员独立,高级管理人员不在关联方担任除董事、监事外的职务[26] - 上海镕尚、中信夹层及西藏山南承诺上市公司财务人员不在关联方兼职或领取报酬[26] - 上海镕尚、中信夹层及西藏山南承诺上市公司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独立[26] - 承诺人保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各方面保持独立,否则将进行赔偿[27] 股份锁定与转让承诺 -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持续有效,承诺日期为2016年04月08日[23] - 股份锁定承诺,通过交易获得新增股份自登记日起三十六个月内锁定[24] - 上海镕尚因交易获得上市公司232,444,563股股份,若在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登记则锁定36个月[25] - 上海镕尚因交易获得上市公司100,148,391股股份,若在2016年6月30日至7月20日期间完成登记则锁定36个月[25] - 上海镕尚因交易获得上市公司132,296,172股股份,若在2016年6月30日至7月20日期间完成登记则锁定12个月[25] - 上海镕尚因交易获得上市公司232,444,563股股份,若在2016年7月20日后完成登记则锁定12个月[25] - 中信夹层因交易获得上市公司23,628,077股股份,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26] - 华联集团承诺所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36个月内不得转让(2014年1月23日至2017年1月23日)[28] 承诺履行状态与赔偿安排 - 所有承诺均正常履行中,持续有效[23][24] - 所有股份锁定承诺截至2018年4月28日均处于正常履行状态[25][26] - 若交易涉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相关股份将暂停转让并用于投资者赔偿安排[25][26] - 承诺人承诺赔偿因违反避免同业竞争承诺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或开支[28] - 如交易后扣非每股收益低于前一年度,承诺人将按比例现金补足摊薄部分[28] - 补足金额计算公式:A=BC-DE-F*G-H,其中B为前一年度扣非每股收益[28] - 逾期支付补足现金将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滞纳金[28] - 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24] 股权激励承诺 - 公司承诺配合华联综超在政策允许基础上两年内履行股权激励承诺(2014年6月规范)[29] - 公司2005年承诺提供210万股华联综超股份用于管理层股权激励(行权价格每股8.00元)[29] - 华联综超2006年需达到扣非净利润15,082.88万元方可触发股权激励承诺[29] 经营预测与风险披露 - 公司报告期未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进行亏损或大幅变动预测[30] - 公司报告期无衍生品投资及违规对外担保情况[3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