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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园林(300649) - 2017 Q4 - 年度财报
杭州园林杭州园林(SZ:300649)2018-04-23 16:0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公司2017年营业收入为1.84亿元,同比增长57.98%[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74.28万元,同比增长37.63%[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03.95万元,同比增长50.39%[21] - 资产总额达3.64亿元,同比增长20.87%[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14亿元,同比增长77%[2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3.64%,同比下降1.54个百分点[21] - 公司营业收入183.570359百万元同比增长57.98%[4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742764百万元同比增长37.63%[43] - 公司2017年总营业收入为1.84亿元,同比增长57.98%[4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50.39%至21,039,514.26元[63] - 货币资金增至69,412,983.44元,占总资产比例上升至19.05%[67] - 在建工程增至155,154,797.12元,占总资产比例42.57%,主要因办公大楼购置装修[67] -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9689.02万元,占总资产比例26.59%[81] - 应收账款占同期营业收入比例52.78%[81] -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达8868.60万元,占全年总收入的48.3%[23] - 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14.96万元,占全年净利润的46.5%[23]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公司设计业务收入142.2488百万元较前一年上涨22.42%[42] - 工程总承包业务成为2017年新拓展业务方向[30] - 园林设计业务收入1.42亿元,占总收入77.49%,同比增长22.42%[47] - 工程总承包(EPC)业务收入4132万元,占总收入22.51%[47][56] - 园林设计业务毛利率55.16%,同比下降0.40个百分点[49] - EPC业务毛利率25.30%[49] - 生态湿地园林设计收入3218万元,同比增长63.26%[47] - 博鳌EPC项目报告期内确认收入4132万元[52] - 公司承接多个千万级以上大型设计项目如西溪湿地公园[36] - 公司完成G20峰会等重大会议景观改造项目提升品牌影响力[37][43] - 公司通过EPC项目拓展工程总承包领域如博鳌农业公园项目[42] - 惠州潼湖生态智慧区湿地公园总体空间布局及一期工程确认设计收入159.58万元[166] - 淄博文昌湖环湖公园二期景观、道路绿化及建筑物勘察设计项目确认设计收入713.21万元[167] - 琼海市博鳌大农业国家公园一期工程项目确认工程收入4,132.16万元[167] - 巩义市伊洛河生态水系工程及园林景观工程勘察设计确认设计收入816.98万元[168] 各地区表现 - 分地区收入中,华南地区收入4534万元,同比增长1946.04%[47] - 华南地区毛利率26.53%,同比下降21.40个百分点[50] 成本和费用 - 营业成本中人工成本占比67.39%,同比增长23.53%[54] -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51.54%至2,710,415.30元,主要因项目增多及招投标费用增加[60] - 管理费用同比增长22.57%至37,782,260.53元,主要因员工工资及上市相关费用增加[60] - 研发投入金额为8,219,352.80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4.48%[62]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150万元,占非经常性损益的114.5%[27]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2017年制定了设计和生态环境业务双轮驱动发展战略并成功承接博鳌大农业国家公园一期等EPC项目[5] - EPC模式成为园林绿化行业主要实施模式受政策推动[33] - 生态园林景观理念凸显推动新兴细分领域发展[34] - 公司拥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等多项高等级资质[38] - 公司业务投资方主要为地方政府及投资平台存在应收账款回款受财政预算等影响的收款延迟风险[6] - 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的情况[6] - EPC项目合同金额较大且存在多环节管理风险[81] - 人才培养周期需2-3年且存在人才规模跟不上业务扩张的风险[82] - 公司承诺通过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及加大市场开发力度等方式提升资产质量和销售收入[128] - 公司面临应收账款风险并制定专人负责持续跟踪和催收以降低坏账可能性[129] - 公司持续推进跨区域经营在全国拓展客户资源以提高业务承接量[129] - 公司加大研发投入组建研发团队增强园林设计领域前瞻性技术研究[129] - 公司承诺完善内部管理严格控制资金使用效率以提升盈利能力[129] - 公司与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合作东阿县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166]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公司2017年新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9497亿元[71] -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464亿元,扣除承销保荐费2400万元及其他发行费用1114.3万元后获得净额[71] - 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使用率达100%[71][73]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15788.58万元,后置换出10949.7万元募集资金[71][74] - 承诺投资项目"总部及设计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10949.7万元,期末累计投入金额10949.7万元[73] - 项目投资进度达100%,预计2018年6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73] - 募集资金变更用途总额为0,变更比例0.00%[71]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0,无闲置两年以上资金[71] - 公司无超募资金,超募资金投向金额为0[73] - 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17年7月26日注销[71] - 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130] - 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管[130] - 在建工程较年初新增155.1548百万元主要系募投项目办公大楼装修[35] 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政策 - 公司2017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2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8] - 现金分红政策要求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可分配利润的20%[88][90] - 成长期公司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最低占比20%[91] - 利润分配方案需股东大会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通过[92] - 特殊情况下不现金分红需董事会专项说明并披露[93] - 2017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10,240,000元人民币,占利润分配总额比例100%[99][100] - 2017年现金分红金额10,240,000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比例29.47%[102] - 2016年现金分红金额7,680,000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比例30.42%[102] - 2015年现金分红金额6,323,823.89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比例44.80%[102] - 2017年度分红方案为每10股派息0.80元人民币(含税),股本基数128,000,000股[99][100] - 2017年半年度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0股,总股本从64,000,000股增至128,000,000股[100] - 2016年度分红方案为每10股派息1.20元人民币(含税),股本基数64,000,000股[100] - 可分配利润为97,530,292.06元人民币[99] - 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各项合规指标均为"是",包括分红标准明确性和决策程序完备性[97] - 公司承诺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36] - 公司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定义为未来12个月内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137] - 公司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亦定义为未来12个月内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137] - 公司处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发展阶段[136] - 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原则上每会计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135] - 公司董事会可根据情况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或发放股票股利[135] -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135] -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旨在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131] - 公司承诺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20%[138] - 重大现金支出标准为对外投资超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88] 股东和股权结构信息 - 公司股票代码为300649股票简称为杭州园林[17] -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何韦、吕明华、周为、刘克章、葛荣五位自然人[191] - 公司股权分散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五人一致行动人[190] -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192] - 实际控制人及董事股份限售承诺自2017年5月5日起36个月内有效[103] -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发行前股份[104][105] - 若违反股份减持承诺,违规方需在10个交易日内回购股份并将锁定期自动延长3个月[105][108] - 违反承诺所得收入需在5日内归入公司指定账户[105][109]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股东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市时持股数量的20%[106] - 担任董监高期间,股东每年减持股份不超过直接和间接持股总数的25%[106][109]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07][109] - 上市后6个月内离职的,自离职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107] - 上市后第7至12个月离职的,自离职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107] - 减持价格不得低于首次发行价(除权除息后调整)[106] - 减持需提前5个交易日提交计划并由公司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106] - 公司股东杭州园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杭州鸿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时持股数量的70%[113] - 锁定期满后的12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时持股数量的40%[113] - 若违反减持承诺需在10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股票[111][114][115] - 违规减持后所持全部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3个月[111][114][115] - 因未履行承诺获得收入需在5日内将收入付至公司指定账户[111][114][115] - 公司董事周为/高艳家庭成员周红、赵策承诺股份锁定期限参照相关人员承诺执行[112] - 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时将依法回购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116]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110] - 上市后第7至12个月申报离职的需自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股份[110] - 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若发生除权除息需相应调整价格和数量[113]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等导致不符合发行条件将依法回购全部新股并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117][118][119] - 公司承诺若因招股说明书问题造成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直接经济损失[117][118][119] - 公司稳定股价回购资金单次不超过上年度归母净利润20%[122] - 公司同一会计年度内稳定股价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年度归母净利润50%[122] - 公司股价稳定措施触发后需在3个交易日内启动董事会讨论方案[120][122] - 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上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21] - 公司回购股份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要约或其他监管部门认可方式[121] - 实际控制人何韦、吕明华、周为、刘克章、葛荣承担股份回购承诺责任[118][122] - IPO稳定股价承诺有效期36个月自2017年05月05日起[118][120][122] - 公司当前所有承诺均处于正常履行状态[118][120][122] - 实际控制人单次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上年度自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税后)的30%或上年度获得公司分红金额(税后)的20%中的较高者[124] - 实际控制人同一年度累计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超过上年度自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税后)的60%或上年度获得公司分红金额(税后)的40%中的较高者[124]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单次用于购买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税后)的30%[127]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同一年度用以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不超过其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税后)的60%[127] - 公司股价稳定措施触发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123][125] - 实际控制人承诺规范关联交易,保证不占用公司资金或要求违规担保[139][140] - 实际控制人承诺避免同业竞争,不从事与公司业务相竞争的活动[141] - 实际控制人承诺在股东大会行使提案权和表决权时保持充分一致[142][143] - 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144] - 实际控制人承诺若未履行承诺导致公司损失将依法赔偿[140] - 实际控制人承诺关联交易按正常商业条件进行并履行审批程序[139] - 实际控制人承诺保证公司资产完整和业务独立[140] - 实际控制人董事会表决时保持一致(关联交易回避情形除外)[143] - 实际控制人违反承诺所得收入将归公司所有并在5日内支付[140]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0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44,64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9,497,000.00元[179][185] - 公司总股本由48,000,000股增至128,000,000股,增幅为166.67%[179][182][185] - 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总股本由64,000,000股增至128,000,000股[179][181][185] - 按股份未变动前股本48,000,000股计算,基本每股收益为0.28元,稀释每股收益为0.28元,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6.08元[182] - 按期末股本64,000,000股计算,基本每股收益为0.24元,稀释每股收益为0.24元,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4.56元[182] - 有限售条件股份由48,000,000股增至96,000,000股,占比由100.00%降至75.00%[179] - 无限售条件股份由0股增至32,000,000股,占比为25.00%[179] - 境内法人持股由8,800,000股增至17,600,000股,占比由18.33%降至13.75%[179] - 境内自然人持股由39,200,000股增至78,400,000股,占比由81.67%降至61.25%[179]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0,005名[188]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为0名[188] - 前十大股东中杭州园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1,520,000股占比9.00%[188] - 实际控制人何韦持股9,920,000股占比7.75%[188] - 实际控制人吕明华持股8,320,000股占比6.50%[188] - 实际控制人周为持股8,320,000股占比6.50%[188] - 实际控制人刘克章持股8,320,000股占比6.50%[188] - 实际控制人葛荣持股8,000,000股占比6.25%[188] - 无限售条件股东郭景明持有222,254股人民币普通股[189] - 董事长何韦期末持股数量为4,960,000股,占期初持股的100%[196] - 董事兼总裁吕明华期末持股数量为4,160,000股,占期初持股的100%[196] - 董事兼副总裁周为期末持股数量为4,160,000股,占期初持股的100%[196] - 董事刘克章期末持股数量为4,160,000股,占期初持股的100%[196] - 董事兼副总裁葛荣期末持股数量为4,000,000股,占期初持股的100%[196] - 董事兼副总裁高艳期末持股数量为1,280,000股,占期初持股的100%[196] -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194] - 独立董事施奠东和于友达在报告期内离任,持股数量均为0[196] - 监事会主席童存志持有公司股份1,280,000股[197] - 副总裁李永红持有公司股份800,000股[197]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合计持股24,800,000股[197] - 独立董事施奠东于2017年07月18日任期满离任[198] - 独立董事于友达于2017年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