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7.38亿元,同比下降23.19%[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58.28万元,同比下降44.22%[18] - 基本每股收益0.6372元/股,同比下降57.00%[1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81%,同比下降15.88个百分点[18] - 2017年公司营业收入738.01百万元,风机塔架销售收入同比下降23.19%[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58百万元,风机塔架制造净利润同比下降44.24%[28] - 报告期公司销售收入同比下降23.19%[45] - 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44.22%[45] - 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23.19%至7.38亿元,其中风机塔筒制造收入占比99.27%达7.33亿元[59] - 制造业毛利率25.29%,同比下降10.80个百分点[61] - 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9558.28万元[123] - 2016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1.71亿元[123] - 201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1.73亿元[123]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原材料钢铁价格2017年度整体大幅上涨,大幅增加营业成本[8] - 原材料成本占比78.97%达4.35亿元,同比下降13.39%[66] - 其他直接费用同比上升17.31%至6650万元,主要因水泥塔筒模具分包加工费增加[66] - 销售费用同比下降21.80%至52,116,233.88元[76] - 管理费用同比上升6.20%至63,139,494.68元[76] - 财务费用同比下降501.01%至-19,002,457.38元[77] - 钢铁价格2017年度整体上涨幅度较大,大幅增加营业成本[113] 分季度业绩表现 - 分季度营业收入:Q1为168.74百万元,Q2为172.54百万元,Q3为131.41百万元,Q4为265.31百万元[21] - 分季度归母净利润:Q1为32.48百万元,Q2为18.20百万元,Q3为19.44百万元,Q4为25.46百万元[21]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Q1为36.03百万元,Q2为25.76百万元,Q3为56.46百万元,Q4为12.35百万元[22]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1亿元,同比大幅增长708.59%[18]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2017年为1.31亿元,同比大幅增长708.59%[80]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2017年为-4.9亿元,同比下降64.76%[8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2017年为5707.29万元,同比下降94.09%[81] 业务运营和产能 - 全年交付风机塔架591台,新增产能约15万吨[28][30] - 2017年公司制造并交付风机塔架设备591台[44] - 风机塔筒销售量同比下降23.45%至591台[63] - 库存量同比下降25%至132台[63] -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模式锁定原材料成本,并开展套期保值业务[113] - 国内塔架行业集中度较低,低端产品市场竞争激烈导致利润率偏低[114] - 公司存货库存水平较高且占用资金较多,存在减值风险[114] 地区收入表现 - 西北地区收入同比大幅增长95.98%至1.79亿元,占比提升至24.19%[59] - 西南地区收入同比下降82.38%至7814万元[59] 客户和供应商集中度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额514,066,143.96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69.66%[73] - 第一大客户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销售额198,853,940.13元,占比26.94%[74]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811,996,270.61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61.88%[74] - 第一大供应商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额475,125,391.28元,占比36.21%[74] 研发投入 - 研发投入金额2017年为2251.55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3.05%[79] - 研发人员数量2017年为39人,占比7.82%[79] 资产和投资变化 - 资产总额24.75亿元,同比增长17.81%[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6.75亿元,同比增长3.99%[18] - 报告期公司股本增长80%,增至150,012,000股[35] - 报告期固定资产增长242.58%,增加3.38亿元[35] - 报告期在建工程增长1014.94%[35] - 货币资金2017年末为2.25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下降19.86个百分点至9.08%[85] - 固定资产2017年末为4.71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上升12.48个百分点至19.02%[86] - 3.0MW及以上风机塔架生产项目承诺投资总额20,798.29万元,累计投入金额14,115.42万元,投资进度67.87%[96] - 研发中心项目承诺投资总额4,052.7万元,累计投入金额2,000万元,投资进度49.35%[96] - 补充流动资金承诺投资总额55,000万元,累计投入金额55,000万元,投资进度100%[96]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2,159.97万元并于2017年2月24日完成置换[96] - 3.0MW风机塔架生产项目中的1.60亿元实施地点变更为江苏天能海洋重工所在地[96] - 2016年IPO募集资金净额7.99亿元,累计使用进度达89.06%[93]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9.73百万元,主要含政府补助1.60百万元及投资收益8.74百万元[25] - 2017年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为8.74百万元[25] - 营业外收入2017年为875.48万元,占利润总额7.81%[83] - 资产减值损失2017年为-287.25万元,占利润总额-2.56%[83] 新能源业务拓展 - 公司加大对风电场、光伏电站运营投入,进入海上风电建设领域[6][7] - 收购50MW光伏扶贫项目,预计2018年起贡献利润[28][32] - 公司收购北京上电及子公司,间接持有三座光伏扶贫电站总规模50MW[50] - 持有50MW光伏扶贫电站,年精准扶贫金额600万元,累计将提供1.2亿元[55] - 公司持有运营50MW光伏扶贫电站并已开工建设50MW风电场一座[105] - 公司计划加大海上风电业务开拓力度并通过海工装备基地形成产能[102][105] - 公司加大对风电场和光伏电站的运营投入,拓展海上风电建设领域[112] - 公司收购北京上电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持有3座光伏扶贫电站,总规模50MW[186] - 光伏扶贫电站精准扶贫金额为600万元/年,通过建档立卡精准扶贫2001户[186][187] - 2018年公司将继续履行光伏扶贫电站精准扶贫责任,金额约为600万元[188] - 光伏扶贫计划期限为20年,累计提供精准扶贫资金约12000万元[189] 子公司和投资设立 - 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天能海洋重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69] - 与交城县鑫利达共同出资设立山西天能古冶重工有限公司,公司认缴3,335万元占比66.70%[69] - 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庆云天能重工塔筒制造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缴资本1000万元[160] - 公司非同一控制下收购北京上电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取得成本1,000,977.74元[160] - 公司设立江苏天能海洋重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实缴资本0元[161] - 公司合资设立山西天能古冶重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持股66.7%,实缴2000万元[161] - 公司增资济源金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600万元,持股85.72%,后以1元收购剩余14.28%股权[162] - 公司对济源金控增资3000万元,注册资本增至3700万元,实缴1730万元[162] - 公司设立天能中投(北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实缴447.5万元[162] - 公司合资设立安泽天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00万元,持股65%,实缴65万元[163] - 公司子公司设立玉田县玉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实缴100万元[164] 行业趋势和展望 - 红色预警区域由六省降至三省(甘肃、新疆、吉林),预计2018年风电装机好转[28][32] - 2018年国内计划新开工建设风电规模约2500万千瓦,新增装机规模约2000万千瓦[34] - 公司战略目标为形成风机塔架制造、海工装备、新能源开发利用及战略投资的产业集团[100] - 公司计划通过银行债权融资、资本市场融资等多渠道满足资金需求[108] 利润分配和分红 - 利润分配预案:以1.5亿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8] - 2017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22,501,800元,每10股派息1.50元(含税)[119][120] - 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为100%[119] - 可分配利润为89,263,787.95元[119] - 2016年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6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8股[121][122] - 2017年度分红预案以150,012,000股为基数[119][120][122] - 2017年现金分红金额为2250.18万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23.54%[123] - 2016年现金分红金额为2800.224万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16.34%[123] - 2015年现金分红金额为0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0%[123] - 公司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要求为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20%[133]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到20%[133]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占比最低达到40%[133]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要求[133] - 公司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20%[136][139] - 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应达到20%[139] - 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应达到40%[139] - 成熟期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应达到80%[139] - 中期分红仅采用现金形式不采用股票股利[135]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需经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36] - 股东回报规划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140] - 重大投资或资金支出标准为未来12个月内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审计总资产的30%[134] - 重大投资或资金支出标准为未来12个月内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134] 股权和股本变动 - 公司实施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195] - 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8334万股增至15001.2万股[197] - 转增股本影响2016年基本每股收益由2.67元/股变为1.48元/股[197] - 有限售条件股份比例由74.99%降至33.00%,数量由6250万股减至4950万股[195] - 无限售条件股份比例由25.01%升至67.00%,数量由2084万股增至10051.2万股[195] - 境内自然人持股数量由4965万股变为4950万股,比例由59.58%变为33.00%[195] - 郑旭期末限售股数增加至4500万股,期初为2500万股,本期增加2000万股[198] - 张世启本期解除限售2250万股,期末限售股数为0[198] - 南京华睿佰仕德能源产业投资中心解除限售500.4万股,期末限售股数为0[198] - 北京信中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解除限售500.4万股,期末限售股数为0[198] - 湖北百年成长投资有限公司解除限售484.2万股,期末限售股数为0[198] - 李隽期末限售股数增加至450万股,本期增加200万股,拟于2018年6月28日解除[198] - 其他限售股股东合计解除限售828万股,期末限售股数为0[199] - 公司总股本由8334万股增加至1.5亿股,增幅80%[200] - 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8股[200] - 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6元(含税)[200]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时作出股份限售承诺,期限为1年或3年[124][125][126] - 郑旭承诺股份限售期限为3年,自2016年11月25日起算[124] - 刘萍、宋德海、张世启的股份限售承诺期限为1年,已履行完毕[125] - 李隽的股份限售承诺期限为1年,自2016年11月24日起算,正常履行中[126] - 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股份数量的25%[127][129] -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将相应调整[127][129][130] - 减持期限为减持股份意向公告后六个月[128][130] - 未履行股份减持承诺则减持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28][130] - 减持后的持股比例不低于届时公司总股本的5%[129] - 本次上市前的滚存利润由上市后全体新老股东按股份比例共享[131] 关联交易和承诺 - 关联交易承诺涉及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人员[141] - 控股股东郑旭和持股5%以上股东张世启承诺避免同业竞争,截至承诺出具日未投资或从事与公司相同业务[144] - 关联交易承诺要求交易按公平公开市场原则进行并签订规范协议[142] - 违反关联交易承诺将导致现金分红或薪酬被暂时扣留[143] - 承诺人违反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将赔偿公司及相关方损失[146] - 关联交易承诺自签署日起生效至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之日终止[143] 股价稳定措施 - 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时将触发股价稳定措施[147][148] - 触发股价稳定措施后若股价连续10个交易日高于每股净资产可中止实施[148] - 控股股东、公司及董事和高管将共同启动股价稳定措施[147][148] - 股价稳定预案有效期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147] - 每股净资产值会因派息送股等事项相应调整[147] -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中单次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其届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14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以不低于上一年度从公司取得税后薪酬总额的30%用于增持公司股票[152] - 未能履行稳定股价方案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自未能履行义务当月起每月扣减薪酬30%直至累计扣减金额达到应履行义务上一会计年度已取得薪酬总额的30%[153] - 稳定股价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需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155] - 公司稳定股价方案实施后120个交易日内若股价仍低于每股净资产则自动重新触发稳定股价义务[152] - 控股股东未能实施稳定股价方案时其所持股份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153] - 公司董事会制订稳定股价方案时需综合考虑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净资产金额及现金流承受能力[150] 会计政策和审计 - 会计政策变更导致营业外收入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影响金额为1,604,840.00元[158] - 收购北京上电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为9,738,754.11元[159] - 政府补助会计政策变更影响营业外收入和其他收益项目金额1,604,840.00元[158] - 公司聘任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40万元[165][166]
天能重工(300569) - 2017 Q4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