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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时胜(300377) - 2017 Q4 - 年度财报(更新)
赢时胜赢时胜(SZ:300377)2018-04-25 12:32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17年营业收入为5.37亿元,同比增长53.08%[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8亿元,同比增长72.23%[1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7亿元,同比下降321.54%[19] - 基本每股收益为0.2808元/股,同比增长65.66%[1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7.92%,同比上升1.92个百分点[19] - 资产总额为29.39亿元,同比增长8.26%[19] -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7018亿元,同比增长53.08%[3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84631亿元,同比增长72.23%[39] - 公司2017年营业收入总额为5.3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3.08%[43]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下降至-117,350,432.45元,同比减少321.54%[5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激增至695,003,195.05元,同比增长518.10%[59] - 公司2015年至2017年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09次、2.32次、2.04次[5] 成本和费用 - 营业成本为9290.12万元,同比增长47.04%[39] - 销售费用1631.58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4.14%[55] - 管理费用2.4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3.26%[55] - 研发投入1.93亿元人民币,占营业收入比例35.85%[56] - 研发投入金额达192,527,309.75元,同比增长50.46%[57]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定制软件开发和销售业务收入3.11亿元人民币,占总收入57.82%,同比增长77.23%[43][46] - 服务费收入1.77亿元人民币,占总收入32.95%,但毛利率同比下降11.15个百分点至74.11%[43][46] - 供应链业务收入3722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18.36%,毛利率为100%[43][46] - 保理业务收入833.57万元人民币,为新业务板块[43] -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5.33亿元,同比增长53.12%[30] 各地区表现 - 华北大区收入2.31亿元人民币,占总收入43.10%,毛利率80.98%[43][46]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营业收入存在季节性波动,第四季度占比接近全年一半[5] -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2.24亿元,占全年收入的41.8%[21] - 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5亿元,占全年净利润的60%[21] - 2017年末中国资产管理和托管行业规模超过150万亿元[83] - 金融机构客户数量超过350家[37] - 公司员工规模达1964人,同比增长27.62%[37] - 研发人员数量增加至1,418人,同比增长31.05%[57] - 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比17.66%,其中中国银行占比6.91%[52] - 累计取得软件产品著作权231项[33][37] 投资和并购活动 - 投资18600万元占股93%成立上海赢保商业保理有限公司[31] - 投资1500万元占股30%成立北京营安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31][38] - 增资8000万元东吴(苏州)金融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后合计占股32%[31] - 投资2000万元占股40%成立上海怀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38] - 报告期投资额796,178,890.24元,同比减少40.66%[65] - 新设上海赢保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投资186,000,000元,持股93%[66] - 公司对东吴(苏州)金融科技有限公司增资800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32%[68] - 东吴(苏州)金融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总额为7673.0972万元人民币[68] - 公司与上海赢量共同出资成立上海赢保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初始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出资4650万元占比93%[137] - 上海赢保增资1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认购新增注册资本13950万元,增资后持股比例维持93%[137] - 子公司链石信息成立全资子公司上海链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138] - 子公司上海赢量认缴出资设立上海赢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138] -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赢量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投资上海赢保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总资产20339.34万元,净资产20015.34万元,净利润15.34万元[151] - 对控股子公司上海赢保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增资至注册资本20,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93%[80] - 公司出资人民币1,500万元设立北京营安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30%[81] - 公司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设立上海怀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40%[81] 募集资金使用 -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202,767.54万元人民币[73] - 报告期内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75,000万元人民币[73] - 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31,870万元人民币[73] - 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70,897.54万元人民币[73] - 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02,767.54万元人民币[73] - 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5,792.46万元人民币[73] -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08,559.996万元人民币[73] - 公司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为0元[73] -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2,027,675,354.99元[74] -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718,700,435.00元,其中募投项目使用1,318,7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400,000,000.00元[74] - 累计募集资金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23,678,346.83元[74]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32,653,266.82元[74] - 互联网金融大数据中心项目投资进度50.18%,实现效益2,760.65万元[75] - 互联网金融机构运营服务中心项目投资进度61.05%,实现效益1,090.57万元[75] - 互联网金融产品服务平台项目因市场变化终止实施,投资进度100%但实现效益为0[75]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6] 利润分配和分红政策 - 公司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以742,383,330股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8] - 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8] - 公司以总股本742,383,33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88][89][91][94] - 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111,357,499.50元,占利润分配总额比例100%[89] -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金额为人民币213,626,087.68元[88][91][94] - 2016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89,103,999.60元[93] - 2016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每10股转增15股[93] - 2015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92] - 201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每10股转增10股[92] - 2017年现金分红金额为111,357,499.50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53.42%[95] - 2016年现金分红金额为89,103,999.60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73.62%[95] - 2015年现金分红金额为44,209,999.80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75.68%[95] - 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比例均超过50%,2015年最高达75.68%[95] - 公司实施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2.97亿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3元并转增15股,实施后总股本增至7.43亿股[171] - 2016年度利润分配以297,013,332股为基数实施10派3元现金分红[172]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每10股转增15股[172] - 利润分配实施后总股本增至742,533,330股[173] - 公司2017年实施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97,013,33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5股[189] - 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742,533,330股,后因回购注销减少至742,383,330股[189] - 转增股本方案使公司股本规模显著扩大,从约2.97亿股增至约7.42亿股[189] 股权激励计划 - 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104名激励对象授予228万股,授予价格24.17元/股,总额5510.76万元人民币[145] - 2017年第一个解锁期解锁55.5万股限制性股票,占获授总量9.74%,占总股本0.07%[147] - 回购注销4名离职激励对象15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9.548元/股[147] - 2017年度股权激励成本摊销金额为526.37万元人民币[148] - 因4名激励对象离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50,000股[172][173][174] - 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742,533,330股减少至742,383,330股[172][174] - 股权激励对象人数从104人调整为100人[172]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2016年7月21日)起12个月内为锁定期不得转让[111] - 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112][113] - 锁定期满后按激励计划规定执行解锁,解锁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20日[112][113] - 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多名激励对象(如朱泉锋、曹丽等)解锁股份,例如朱泉锋解锁45,000股,曹丽解锁45,000股[186][187] - 员工离职导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例如逯进军回购注销15,000股,彭洪斌回购注销30,000股[186][187] - 激励对象如朱厚智解锁90,000股,李莘解锁33,750股,具体数量因个人授予情况而异[186][187]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计涉及股份变动,期初为125,999,920股,期末为232,685,186股[188] 股东和股权结构 - 公司实际控制人唐球、鄢建兵、鄢建红承诺股份限售期36个月至2017年1月27日[96] - 公司高管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97] - 贺向荣、李媛媛、张列三人已离职,相关股份限售承诺履行完毕[97] - 唐球计划限售期满后第一年减持不超过1,200,000股,第二年减持不超过1,600,000股,两年合计不超过2,800,000股[102] - 鄢建红计划限售期满后第一年减持不超过1,000,000股,第二年减持不超过700,000股[102][103] - 鄢建兵计划限售期满后第一年减持不超过1,200,000股,第二年减持不超过1,000,000股,两年合计不超过2,200,000股[103] - 张列计划限售期满后第一年减持不超过1,500,000股,第二年减持不超过1,100,000股,两年合计不超过2,600,000股[103] - 周云杉计划限售期满后第一年减持不超过500,000股,第二年减持不超过400,000股,两年合计不超过900,000股[103] - 华软合伙计划限售期满后两年内全部减持其持有的2,691,855股[103][104] - 所有减持价格均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102][103][104] - 唐球与鄢建红为夫妻关系,鄢建红与鄢建兵为姐弟关系,构成一致行动人[194][196]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196][197] - 报告期初限售流通股为125,999,920股,无限售流通股为171,013,412股[190] - 报告期末限售流通股增至188,849,880股,无限售流通股增至256,520,118股[190] - 公司股份总数因利润分配和回购注销发生变动,最终为742,383,330股[189]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67,519名,较上期增加28.6%(从52,516名)[193] - 控股股东唐球持股比例为23.75%,持股数量为176,340,705股,其中质押股份100,950,000股[193][196] - 股东张列持股比例为6.49%,持股数量为48,147,300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股份[193] - 股东鄢建红持股比例为5.90%,持股数量为43,817,250股,其中有限售股份32,862,937股[193] - 股东鄢建兵持股比例为4.36%,持股数量为32,336,150股,全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93] - 股东黄熠持股比例为3.75%,持股数量为27,836,150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股份[193] - 股东周云杉持股比例为3.36%,持股数量为24,918,550股,其中有限售股份18,688,910股[193] - 股东庞军持股比例为2.07%,持股数量为15,395,550股,其中质押股份5,000,000股[193] - 唐球期末限售股数量为132,255,527股[175] - 鄢建红期末限售股数量为32,862,937股[175]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变动后为314,849,800股(占总股本42.41%)[172] - 无限售条件股份变动后为427,533,530股(占总股本57.59%)[172] 公司治理和承诺 - 所有股东承诺避免关联交易,确保交易公平公允[98] - 股东承诺不占用公司资金,不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益[98]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不适用[95] - 公司及股东承诺严格遵守关联交易回避规定并履行合法程序[99] - 关联交易将按照公平公允原则以市场公认合理价格确定[99] - 股东承诺避免同业竞争且未签署任何竞业禁止协议[101] - 关联方承诺若违反约定将承担直接间接损失赔偿责任[100] - 公司股东对因整体变更产生的个人所得税承担连带责任[101] - 自然人股东承诺若被追缴整体变更税款将全额补偿公司[101] - 关联交易承诺自2011年4月9日起长期有效[99][100] - 同业竞争禁止承诺涵盖境内外直接间接经营活动[100] - 股东承诺不利用经营决策权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99] - 所有承诺均声明未被违反[99][100][101] - 公司承诺若股价连续1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审计每股净资产将启动稳定措施[104] - 公司承诺在满足条件时30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票回购方案并于6个月内完成实施[105] - 公司股票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告前20个交易日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105] - 公司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总股本的1%[105] - 控股股东唐球鄢建红承诺在公司不符合回购条件时以不低于20日收盘价算术平均值价格收购不低于总股本1%股份[106] - 控股股东收购承诺需在启动后6个月内完成[106] - 鄢建兵等14人承诺在控股股东未履行收购时以同等条件合计收购不低于总股本1%股份[107] - 公司承诺若招股书存在虚假记载将依法回购全部新股并赔偿投资者损失[108]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若招股书存在虚假记载将以二级市场价格回购已转让限售股份[108]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承诺未履行承诺时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08] - 唐球承诺自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束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认购股份[110] - 庞军、唐球、鄢建兵、鄢建红、周云杉承诺2017年4月11日至10月10日期间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10] - 黄熠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110] - 违反减持承诺时减持所得股份全部归公司所有[110] - 未履行承诺事项期间相关董事监事高管将暂不领取现金分红[109] - 鄢建兵若离职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离职18个月内转让不超过持股总数50%[110] - 资本公积金转增等衍生股份同样受股份锁定承诺约束[110] - 所有上市相关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而失效[109] - 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导致投资者损失时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09] 会计政策和估计变更 - 公司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进行会计估计变更,自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117] - 单项金额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的应收账款认定为重大应收款项[120] - 单项金额超过50万元人民币的其他应收款认定为重大其他应收款[120] - 公司采用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准则[115] - 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准则[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