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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智股份(300553) - 2017 Q1 - 季度财报
集智股份集智股份(SZ:300553)2017-04-26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总收入为1885.23万元,同比增长4.57%[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7.29万元,同比增长12.51%[7]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994元/股,同比下降17.17%[7] -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85.2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57%[22] - 公司实现净利润477.2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51%[22] - 报告期营业收入1,885.2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57%[23] - 报告期净利润477.2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51%[23] - 公司合并利润表显示营业收入为1885.23万元,同比增长4.6%[58] - 公司净利润为477.29万元,同比增长12.5%[59]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6%至1885.2万元[62] - 净利润同比增长13.5%至497.5万元[63] -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15.0%至0.1036元[64]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公司营业成本为857.53万元,同比增长5.6%[59] -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22.6%至244.7万元[63] - 管理费用同比增长14.3%至344.9万元[63] - 所得税费用同比增长14.7%至87.8万元[63] 现金流量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7.11万元,同比下降65.86%[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1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5.86%[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5.75百万元,上期为11.83百万元,同比下降51.4%[69]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65.9%至37.1万元[6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307.2百万元,上期为0.06百万元,同比大幅恶化[7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增加226.8%至8847.1万元[6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5.5百万元,上期为-100.8百万元,同比改善94.5%[71]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为211.5百万元,上期为182.5百万元,同比增长15.9%[69]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本期为78.9百万元,上期为45.6百万元,同比增长73.0%[69] - 支付给职工的现金本期为81.8百万元,上期为71.3百万元,同比增长14.7%[69] - 收到的税费返还本期为11.52百万元,上期为6.64百万元,同比增长73.5%[6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为503.8百万元,主要来自其他投资活动现金流入500百万元[71] 资产和负债关键项目变化 -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51.81万元,较期初增长113.76%[21] - 预收款项期末余额1,615.00万元,较期初增长31.61%[21]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1.11亿元,较期初1.29亿元下降14%[50]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3849.35万元,较期初4080.20万元下降5.7%[50] - 存货期末余额2945.11万元,较期初2597.67万元增长13.4%[50] -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6395.25万元,较期初5429.95万元增长17.8%[51] - 预收款项期末余额1615.00万元,较期初1227.10万元增长31.6%[51] - 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8283.23万元,较期初减少27.1%[54] - 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3849.35万元,较期初减少5.7%[54] - 公司存货期末余额为2945.11万元,较期初增长13.4%[54] - 公司预收款项期末余额为1603.75万元,较期初增长30.7%[55] - 公司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8980.27万元,较期初增长5.6%[53]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11亿元[68]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82.83百万元,期初为113.53百万元,环比下降27.1%[72] 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入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理财产品收益为51.44万元[8] - 投资收益本报告期51.4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04.05%[21] - 公司投资收益为51.44万元,同比增长504.3%[59] - 公司营业外收入为117.18万元,同比增长61.8%[59] - 投资收益同比增长346.0%至38.0万元[63] 募集资金使用与投资进度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全达产后产能将从350台/年增至1530台/年,增长率为337%[11]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预计每年新增折旧摊销等费用981.86万元[11] - 募集资金总额为132.861百万元[41] -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8.2219百万元[41]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71.3319百万元[41] - 集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累计投入资金56.468百万元[41] - 集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资进度为54.72%[41]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0.00%[41] - 集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5186.02万元,投资进度28.66%[42] - 募集资金总额20716.38万元,累计投入7133.19万元[42]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43] - 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3000万元未到期[43] 股东结构和持股情况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9,845户[15] - 控股股东楼荣伟持股比例为14.21%,持股数量为6,819,117股[15] - 股东吴殿美持股比例为11.58%,持股数量为5,558,824股,其中质押2,900,000股[15] - 杭州集智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42%,持股数量为5,000,000股[15] 供应商和客户集中度 - 公司前5大供应商采购总额为3,686,305.98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31.90%[23] - 第一大供应商采购额1,007,579.48元,占比8.72%[23] - 前5大供应商中采购额最低的供应商五金额为623,473.28元,占比5.40%[23] - 公司前5大客户销售额总额为5,539,053.39元,占总销售额比例29.38%[23] - 第一大客户销售额2,008,347.86元,占比10.65%[23] - 前5大客户中销售额最低的客户五金额为700,854.70元,占比3.72%[23] 股东承诺与股份限制 - 实际控制人楼荣伟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限售承诺正常履行中,承诺期限至2019年10月20日[25] - 股东集智投资有限公司股份限售承诺正常履行中,承诺期限至2019年10月20日[25] - 股东陈向东、陈旭初和俞金球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26] - 股东士兰创投和联德创投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26]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26] - 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可减持股份数量的50%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27] - 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27] - 集智投资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0%[28] - 集智投资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8] - 所有减持行为需在减持前3个工作日发布减持提示性公告[27][28] - 违反减持承诺的股东需将违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27][28] 利润分配政策 - 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后利润分配政策[28]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最低占比80%[29]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最低占比40%[29]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或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最低占比20%[29] -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或购买资产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则视为重大资金支出[29] - 公司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30] - 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30] - 每次分配股票股利时,每10股股票分得的股票股利不少于1股[30]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1] - 公司当年盈利但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时,需提交详细说明并由独立董事发表意见[31] - 公司股东违规占有资金时,将扣减其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占用资金[31] - 公司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比例不低于20%且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32] - 公司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对外投资及设备采购等重大支出[32] - 违反利润分配政策时董事及监事需公开致歉并依法赔偿[32] 股价稳定与增持回购措施 - 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将启动稳定措施[34]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股份比例不低于总股本1%且十二个月内不超过5%[34] - 控股股东增持金额累计不超过其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净额[34] - 稳定股价措施包含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计划[34]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少于上年度税后薪酬总和的20%[35]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36]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触发条件前一日总股本的2%[36] - 公司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IPO募集资金净额[36] - 控股股东需在触发增持条件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增持计划[36] - 董事及高管需在触发增持条件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增持计划[36] - 回购方案需经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36] - 股价连续10日超过每股净资产时终止回购计划[36] - 未履行增持义务的实际控制人需支付现金补偿[37] - 未履行增持义务的董事及高管需支付税后薪酬20%的现金补偿[37] 公司治理与承诺 - 实际控制人承诺避免同业竞争及资金占用行为[32][33] - 持股5%以上股东签署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33] - 关联交易需按公平合理商业条件进行[33]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不干预公司经营[39]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约束职务消费行为[39] - 股东一致行动协议约定投票权保持一致性[39] - 公司承诺若招股书存在虚假记载将回购全部新股[38] 风险因素 - 公司原材料部分依赖进口(如PLC控制器、伺服电机等),存在供应链风险[13] 审计与合规 - 公司无违规担保及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情况[44][45] -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73]